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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时间:2016-07-25 06:32

为什么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心得体会

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的做法】  今年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法警大队工作,把法警大队工作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以队伍建设促进警务建设,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

我院法警大队按照市院法警处的工作部署和院党组的安排,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使我院的司法警察工作有了新的突破,极大的改变了法警风貌。

回顾法警大队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教育,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有计划的组织全队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读本《司法警察条例》、《人民警察法》、《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教育大家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打牢执法思想根基。

学习过程中每位警员都要参与讨论,队里有每位警员发言的记录,每位警员必须有详细的学习笔记,每个月上交一份学习心得,队领导随时检查。

  二是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通过纪律作风整顿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要求找不足,对照他人查自己,写出书面材料,深入剖析原因,每月初召开全队工作总结座谈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每位警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个人总结,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式,找差距、找不足、找对策、定措施。

  三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针对几年来法警大队一直没有发展党员的状况,支部分别找每位同志谈话,采取党员与群众一帮一活动,年初确定三名同志为积极分子,目前一名同志已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不仅为支部增添了新鲜血液,也极大的激发了其它警员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六月,法警大队开展了主题为“寻找先辈足迹,继承革命传统”党日活动。

全队警员一起前往河北蓟县看望慰问了我院退职老干部李宗元同志,同老前辈一起进行了交流和座谈,体会到了老一代革命前辈博大的胸怀和甘于奉献、大公无私的崇高境界。

通过组织这次党日活动,增强了支部每一位党员对历史的深刻认识,激发了大家爱国爱民意识,增强了大家的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使全体警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

  四是坚持正反教育相结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实例,教育队员把个人的追求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发挥榜样示范激励作用,组织全队认真学习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副队长陈建设的发展相适应,用这些规章制度来约束干警行为,对所有警员不偏不倚,一视同仁。

在平时的工作中,根据每个人的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加强人性化管理,广泛征求每位警员的意见,采取谈心的方式,加强队长与副队长、队长与队员之间、队员与队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思想动态,梳理不良情绪,帮助警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工作中的问题,营造团结、和谐、协作的氛围。

  二是制定司法警察内务管理规定,制定了《司法警察警务管理条例》《司法警察精神文明公约》《司法警察警容风纪的规定》等制度,把司法警察的着装配戴、警容风纪、出勤、请假等作为执行纪律的大事来抓,树立形象,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增强廉洁自律性。

法警执法素质提高最终要落实到自律性上,采取措施在保证法警自律性的提高上下功夫。

抓好法警“八小时以外”和办案一线的监督工作。

一线工作随时检查总结,同时关注法警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组织法警开展八小时以外问题大讨论活动,引导法警树立正确的休闲观。

每月由法警如实填报廉政报表,着重就案件保密情况,接触当事人情况、八小时以外情况等内容,如实填写上报,层层把关,同时采取走访当事人、发案单位以及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最后由纪检组建立廉检档案。

使法警绷紧廉洁这根弦,对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产生积极的正面效应,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大提高,保证法警的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四是严格执行纪律,加大惩处力度。

按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纯洁司法警察队伍,发展检察事业。

  由于强化了纪律作风建设,全队的组织纪律性有了明显改善,今年以来,今年八月,由区纪委和我院共同举办的“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和谐通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在我区举行。

展览开幕式上法警大队派出六名警员,平时每天指派三名警员,负责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维持展览现场秩序等工作。

在展览过程中,三名警员做到了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到位,着装整齐,警容严整,纪律严明,姿态端正。

体现了良好的组织纪律性,通过良好的形象和姿态展现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形象,受到参观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三、抓培训,强化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采取内部培训与外出参观学习相结合、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岗位练兵,掌握法律知识。

5月18日,组织参观了第二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及反恐技术装备展览会,进一步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

9月17日,我院法警大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了司法警察理论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司法警察条例》。

重点考察司法警察对于司法警察的职责和业务的掌握能力,考察司法警察的理论水平。

  二是采取与相关业务部门相互交流的方式,邀请本院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处等业务部门干警开展案例式教学,讲解案例,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职责。

8月3日,我院法警大队邀请反贪局、公诉处、反渎局三个部门的负责人为全队进行了一次案例式教学活动,各部门负责人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结合各自办理的案件,充分阐明了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具体职责、作用;详细论述了司法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与检察官发生的职权职责关系;指出了犯罪嫌疑人提讯、押解工作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法警大队与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提出了建议。

  三是着眼于司法警察保障检察办案安全和效率,吸取、分析办案中的教训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从“安

规范化执法执勤心得体会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10年4月21日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

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正在掀起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高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对于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必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如何学习、贯彻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体会如下: 一、认真研读《条令》全文,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权威性认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施行的,是一部具有广泛约束力和实际可操作性的行政规章,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相配套,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这“四大条令”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提升人民警察的素质和形象、加强公安机关队伍规范化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利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方方面面。

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没有自由裁量幅度,具有前所未有的严厉性和高度权威性。

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要认真研读条令全文,杜绝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四落实”,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对《纪律条令》的创新性、刚性、全面性和权威性认识。

二、确保“四个到位”,打牢思想基础,加强自律意识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制度是队伍建设最好的防腐剂。

队伍建设最有效的保证就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引领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从政治上,组织上,执法,执勤,内务等方面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是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是坚持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

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对公安民警管理和监督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设定的处分规定是高压线,一旦触犯将面临记过、撤职甚至开除的严厉处分。

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熟读熟记《纪律条令》全文,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将条令规定贯穿于我们各项工作中,时刻谨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充分到位,行动中规范遵守;要以《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做到将队伍建设交给制度,将制度交给监督,将监督交给群众,大力推进警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

广大公安民警要对照《纪律条令》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找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

要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尽快熟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纪律条令》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使《纪律条令》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条令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坚持从严治警,全面推进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国内形势下,公安机关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历史使命,新形势、新任务下,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推进公安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

2010年5月,又一起无辜群众在刑讯逼供下“被杀人”的案件震惊全国,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被无端关押十一年。

河南赵作海杀人案,被媒体称为“河南版的佘祥林”案件,赵作海被错误的审判、关押十一年后,在被害人神奇出现后无罪释放,公安机关由此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批判的风口浪尖,赵作海出狱后直指办案民警刑讯逼供。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枪、酒、赌、车、刑讯逼供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而又严厉的规定,广大民警要认真学习《纪律条令》,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

铁的纪律是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也只有从制度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保证不会再出现赵作海第二,佘祥林第三。

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今年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自觉履行职责,在学习领会《纪律条令》的同时对照自身查摆、整改问题,努力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提高对学习、贯彻《纪律条令》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建立保障《纪律条令》贯彻实施的长效机制,增强学习、执行《纪律条令》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严以律己、认真履责、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全新的公安队伍。

浅谈新形势下 如何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摘要:规范执法不仅是检察机关自身公正执法的保证,也是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途经。

假如刑事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被忽视,得不到监督或及时的纠正,将会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长远发展及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内化公正廉洁为检察人员的执法品德、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执法监督机制的作用、创新和拓宽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对如何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一些探讨。

(剩余3419字)

如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执法是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新常态下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公安工作更高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对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的更高标准。

如何正确理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内涵,切实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如何理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内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其中,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

严格,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严格执法,就是要求执法者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执法,执法必须严格,不能随意执法,滥作为或不作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是要求我们执法者必须依法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我们的公权力,我们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用公权力来谋私利。

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把“权从哪里来、应该怎么用”这个重要问题想清楚、弄明白。

他们有的错把权力当成待遇,心里想的是追求“特权”;有的把权力当成权威,搞独断专行;还有的甚至把权力当成商品,为一己之私而贪权、弄权,搞权力寻租等等。

最终走上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为谁掌权

为谁执法

”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认识到自己是在为党和人民掌权用权,必须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用权的根本目的,把群众满意作为用权的根本标准。

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规范,是指规范执法的程序,就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

常言道:“不依规矩不成方圆”。

什么是规矩

对执法者来说法律法规就是规矩,不依法执法就是乱执法,就不能体现公平正义。

如何规范执法

就是要按照法律预先设定的模式、程序、规则、轨迹完成执法的全过程,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在执法办案中既要确保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量罚适当,也要确保程序合法。

实践证明,执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是依靠严谨的程序规范来实现的。

程序是规范的保证,规范是严格、公正的保证,违反程序执法,就是违规甚至违法。

执法者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执法,通过规范程序保证严格执法,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效果。

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对执法者来说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象征,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执法者追求的价值取向。

公正是为政之道,为官之德,也是立人之本。

每个执法者都应当洁身自好,一身正气,不谄媚,不贪小便宜。

公是针对私的,要求执法者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用法律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一已私利;正是针对邪的,要求执法者用法律来维护正义,惩治邪恶。

公正执法,就是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要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让遵纪守法的人得到法律的保护,违法犯罪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不管是什么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古人尚且能做到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在法律十分健全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群众的期盼,促进社会和谐。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意思是只有公正、公平才能使人明辨是非,只有清政、廉洁才能使人不为权势左右,平生威严。

文明,是指执法者文明的形象。

文明是相对于简单粗暴而言的,文明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有礼有节、春风化雨、以理服人、以礼待人。

文明执法就是要警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做一个不怒而威的执法者,不仅能够使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能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达到以文明形象取信于民的执法效果。

司法实践中,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

文明执法就是要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消除特权思想,做到举止规范、态度和气、用语文明、热情服务。

人民警察必须以文明的态度,秉承职业操守,在执法过程中从细节入手,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在人格上给予尊重,使每一起案件既体现法律尊严和权威,又体现人民警察人性化执法的精良素质,使有罪的人认罪服法、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对嫌疑人坚持无罪推定,对上访的人实行有理推定,使我们的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合乎法理和情理,体现人情味,展现法治美。

二、如何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党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

严格、公正、文明作为执法活动的最高标准,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转变执法观念,自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

那么,如何正确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呢

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

意识指导实践,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必然要求我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坚持执法无小事,细节系大局,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就办案而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执法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发展,切实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推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

执法规范化是执法质量的保证,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而执法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执法行为的规范与否。

因此,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靠证据来证实的,而证据必须依靠严密的法定程序去搜集获得,才能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真实合法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程序规范,才能保证实体合法。

只有将全部公安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规范执法语言和动作,有效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反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更是执法工作的价值追求。

我必须站在维护全社会稳定的大局上,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如果执法者不站在维护全社会和谐稳定的立场,公平公正执法,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了最起码的公平正义,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频频发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呈多发局势,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着眼点、着力点,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强化人权意识,文明执法,保障人权。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时代的主旋律,是公正执法的根本。

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执法办案获得理解和支持,在执法办案中展现警察队伍的良好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和执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

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切实解决“法了事不了、案平情不平”的问题,将执法与群众关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执法真正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前,全面深革,其广泛性、深、性前所未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诉求相互碰撞,各种力量竞相发声,各式各样的“改革药方”争相涌现,改革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只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更不是取消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是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主体、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理想目标、以劳动人民利益需求为价值取向、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新价值观。

中国共产党在南湖游船上诞生就昭示了党与人民群众“舟与水”的密切关系。

人民民主制度是在吸取人类制度文明史上一切优秀成果基础上的伟大创举,但人民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地方,其制度的优越性还没得到充分展现。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充分保证人民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必须不断加强民主法制观念的培育,提高人民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必须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把人民民主落实到底。

要让全体人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有更加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真正感受到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

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要让全社会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要使人民群众的权益切实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无处不在。

这样,人民民主就能得到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发展,党的领导就能得以巩固和加强。

总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结合。

没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就会落空;没有广泛充分的人民民主,党的领导就失去了合法性基础;没有依法治国,人民当家做主就没有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就得不到巩固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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