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上的三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三大规律是指: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是:原因与结果,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内容
唯物辩的两大基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量变质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 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以为代表的很多人主张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曾指出:“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但也有的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主张把三大规律并列化和立体化——即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综合规律;量变、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也是由德国哲学家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指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