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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章程心得体会

时间:2020-02-15 03:05

学习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

它是体现党的性质的党内各种原则、规章制度、条件和决定的总和,是党内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 。

通俗地说,就是党内的规矩,或者说党规党法。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 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等八个方面。

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全面遵守这八个方面的纪律。

作为通行费征管单位的基层党支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 我认为必须有重点地严格遵守以下几方面的纪律。

一、党的政治纪律。

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高举理论的伟大旗帜 ,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的组织纪律。

就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不搞家长制、一 言堂,不侵犯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权利。

三、党的群众纪律。

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不以权谋私,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利 。

要坚持深入一线,经常与收费员工交心谈心,主动帮助解决员工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虚心接受员工的合 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

四、党的保密纪律。

就是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具体到本职工作中就是对征收工作动态、打击换卡和假冒军车逃费的有关技术信息等要严格保 密,绝不向外泄露。

五、党的经济纪律。

就是要严格遵守通行费征收政策和标准,坚决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督促工作人员将通行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不截留挪用;站内各种经费开支公开透明,坚决执行报批制度;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员工做 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总之,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坚决维护、加强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创造性地完成 工作任务,努力推动通行费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化工企业烫伤事故心得体会怎么写

时间很快,一个的化全 知识学习 即将结束了,一个学期给我带来了许多感让我感受到了任何企业成于安全 ,败于事故。

无论我们在哪一个岗位,都应该认真学习 安全知识。

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

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

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让大家知道若责任心不到位就会酿成事故,正确认识到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个上下关联、人人互保、的链,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

回顾近期我厂事故,一次次提醒大家安全的重要性,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还是那么的脆弱

“安全就是效益”,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首先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敢于同身边的甚至是上级的较真儿;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

一线岗位和死角多,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应付检查,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安全环境也不能得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

如果每位员工在每日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的因素存在,杜绝,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大堤。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 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

让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

让人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

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因为,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或损失,就会变成违法。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我们的企业就能长盛不衰,我们个人就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 生活。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

安全生产是我们油田企业管理的重点,是我们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就是效益。

假如我是一名安全员,我会把这种观点跟植于每个人(包括我自己)的心中。

首先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违章,敢于同身边的甚至是上级的较真儿;第三,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

履行好安全员职责,做好总结,向上级多提合理化建议;最后,从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穿好工作服,开好作业票等这些点点滴滴的小抓起,做起,持之以恒。

一线工人是安全生产主力军,没有工人参与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很难搞好。

人人当一次安全监督员,并不只要求在当安全员那天才记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才去按章办事,还要求地关注安全,即使并不是安全监督员,也要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拥有这样的境界,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

作为一名安全员,就更应该用一颗赤诚的心,去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周到的服务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从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自踏入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我们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为什么 一出事故进行分析,结果就是“违章”。

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鲜血教训的经验凝结,每个人都对这些耳熟能详,它是每一个从业人员的三件法宝,但为什么 最终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从业人员无所适从,究其原因就是抱着及格就行的思想,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

党章第五章到第十一章

上周,我非常荣幸的学习观看了大国崛起的纪录片,在整个学习观看的过程中,全面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是如何不断完善自己,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色的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带领全中国人民走出压迫,自己当家作主人,一直到今天在逐步过上小康生活。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巨大成绩,在进入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今天,依然是中国不可动摇的执政党,归功于多方面原因。

这是我这次党史学习的重大收获。

我现在是党员,成为一名优秀党员是我的崇高理想,因为必须深刻学习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该如何保持先进性。

我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经历了革命战争年代、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年代以及近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的年代,涌现出无数优秀党员,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在建设的今天,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牢记同志的告诫:坚持党的优良的传统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我们党是一个执政党。

……但是,执政党也不是很容易当的。

执了政,党的责任就加重了,共产党员的责任就加重了,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加重了。

因此我们共产党员都要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始终保持先进性,才能胜利完成我们的使命。

我觉得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个大的广阔的全方位的活动。

做合格党员它是任何党员都应该也必须积极参加和学习的,但是,作为学生党员的我们,又与社会上的一些其他党员在身份上和所处的环境上是有明显的不同的。

学生党员应有我们自己的特点和我们对先进性的自己的独到的看法和做法。

我是一名刚毕了业的党员,从学生时代刚过来,深感学生党员应该做到些什么以及如何处理一些关系。

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合格党员,学生党员与一般同学的关系。

学生党员应体现出与一般同学的不同。

学生党员除了应该必须坚持在班里或系里的工作起到带头作用外,还应该在一些行为举动上坚持自己的认为正确的事情。

我觉得和同学一起说侮辱我们领导人的话、打牌、上通宵等是我们党员万万不可以的。

我觉得那不是和群众紧密联系,而是在暗淡党员风采的一种体现。

我们能做到的是尽量去阻止他们,尽量去帮助他们,提醒他们去学习或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他们或许当时还不能够理解,但是当他们毕业的那一刻,他们真的会感谢我们的,这一点,作为刚毕业的我是深有体会的。

我们的“三个代表”思想,我们的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不是空洞的抽象,而是实实在在的。

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和帮助我们身边的同学来体现我们个人的魅力和党员的风采。

我在这些方面做的很不够,希望通过这次学习,自己能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尽量做到。

优秀合格党员标准 学生党员干部和同学的关系。

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和党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并非抽象和遥不可及的。

身为学生干部的学生党员要不厌其烦的为同学们做事。

从学生时代刚过来,我深知很多学生党员喜欢摆架子。

那真的没有必要,我们是他们中的一员罢了,我们不是权力的代表,我们是是为他们服务的代表。

我个人觉得既然做一名学生干部就要做到问心无愧,通过这次教育我审视了自己的以前做学生干部的情况,觉得做的还很不够,我们班里有几名同学留级了还有一个同学没有拿到学位证。

我们不能不说我们学生党员没有尽到义务,我们学生干部没有尽到义务

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学生党员与班级小团体的关系。

每一个班级都会有或大或小的人数不等的小团体,他们的观念和行为往往趋于一致。

和他们关系处理的好坏会影响党员和同学的情绪问题。

我们应正式这些小团体的存在,积极引导他们向好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上通宵的团体,玩网络游戏的团体和留级的团体,也不要让他们认为:党员就了不起了

我们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就我们学生党员而言,我觉得就是建立和谐的宿舍集体、班级体和系集体,保证我们每一名成员都有一个好的前途,大的施展为自己发展为社会服务的舞台

合格的党员 共产党人在生活中应该做到:1、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贡献、比业绩;一比待遇,就会比出问题来。

2、非分之想不可有。

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你拿了应得的报酬,晚上睡觉也安稳。

3、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

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暴殄天物,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4、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腐化堕落的通道。

在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时期里,共产党员只有把握时代的脉搏,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理论,学习十五大文件,时刻不忘党的性质和宗旨,才能永远保持先进性;也只有这样,我党才能不辱使命,成为建设的带头人。

通过这次党史的学习,让我充分了体会到我作为一名党员,已经正式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实但是要真正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党员还需要学习很多东西,为了这个理想,我愿意付出我的全部去争取.以上是我在作为毕业生学习新得的一点看法和见解,也是我在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员活动的思考。

恳请组织批评指正

本文来自:论文115()原文链接:http:\\\/\\\/\\\/fanwen\\\/xdth\\\/xdth\\\/4429.html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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