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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涉税犯罪心得体会

时间:2015-07-07 04:26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预警教育存在什么问题

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是新时期预防腐败探索、新途径,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和实践创新。

当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税务系统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必然要求。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思想意识层面不到位,风险查找不精准税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主要通过采取风险查找、准确评析、有效防控、检查评估和考核追究等方法,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以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为核心的单位廉政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努力消除税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的风险源。

但是,由于干部思想认识、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对开展廉政风险管理重要性的意义理解不同,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抵触心理或敷衍心态,尤其部分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和重点人员,在查找风险点时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思想风险点、职能风险点和岗位风险点等查找不精细,不全面、表述不准确,或泛泛而谈,或无关痛痒,一些深层次的思想风险未能准确查找,起不到该有的警示和防控作用。

(二)制度机制建设滞后,防控针对性不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构建科学惩防体系的重要机制。

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也围绕两权监督制约制定了很多制度办法,这些制度办法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有效保障了各项税收工作健康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动态的变化,风险点也在不断变化,部分制度办法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或制定的有些制度办法照搬照抄,不能因地制宜地地结合单位职能、岗位和队伍情况动态跟进,适时总结、改进该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可能致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指导错位,防控针对性不强,尤其是风险查找和措施制定间隔时间过长,导致部分风险过时、新增风险遗漏、措施过于理论和滞后,对实际思想道德风险、岗位风险、职能风险及制度漏洞风险等防控错位,实际工作中需要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

(三)实际执行力不到位,业务介入能力不足近年来,税务系统一直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与税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尤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经济责任审计和税务人员廉洁从税制度、税收执法管理制度和税务行政管理制度等,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发展。

但是,仍然存诸多执行力不足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党员干部自身主观能动性方面、风险防控的配套措施制定方面、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人为因素,弹性较大,难以定性定量测评,且缺乏精细衡量标准,容易在执行过程中产生问题和不足。

尤其是纪检部门对税收业务工作介入能力和力度不够,对各类信息化运用不熟练,对部分重点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能深入,对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有限,同时,由于税收征管各流程运行未能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目前,仍然存在事前预警少,事后补救多,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不够及时,化解不够及时,导致廉政风险多样性和复杂性兼备,具有不易监管的特点,以及需要防范对象配合执行等特点,也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执行难度系数有所提高,执行过程中出现瓶颈和问题的几率上升。

二、大力推进实施廉政风险预防管理的有效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以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权力运行为核心,起始于查、立足于防、着眼于控,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一)坚持教育防腐,细化防控措施一是强化廉政风险教育。

把深入感知、认知廉政风险作为提升防控水平的前提,做到过程和结果并重。

“排雷”、“扫雷”是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样不能忽视,风险查摆的过程也是自我教育和自我防范的过程。

要充分利用日常政治学习等机会,开展理论教育、典型教育、岗位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从而提升廉政教育的渗透,增强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风险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认知能力、防险意识,使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中受到了文化熏陶和廉政教育。

此外,还要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进行查访核验等工作,开门评税,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教育在先、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厘清风险种类,规范流程运用。

制定细化严格财务管理的相关实施办法和党组议事规则,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制作工作规程,对权力运行节点的每一项权责进行精细化分工和管理,建立权力相互监督制约,流程环环相扣的基本流程,别是要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各项审批程序,定期分析评估,并采取多种形式将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突出税收执法权监控,在运行过程中坚持以定岗定责为基础,对税收征管职能进行梳理,对涉及的职能进行合理分权和确认,明确税收执法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文书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界限,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优化运行程序,准确利用各类征管,实施流程科技控制,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有章可循,基本做到可视、可防、可控。

(二) 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机制运行一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

在加大岗位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超前防范。

要围绕“人、财、物、征、管、查、减、免、罚”九个环节,将廉政风险防范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进行有机结合,把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经费使用、票证管理、税收执法等作为主要监察项目。

积极健全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起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主辅交叉的监督网络,让税务干部权力运行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对外,采取意见箱“集意见”、座谈会“求意见”、个别走访“谈意见”、信访接待“询意见”进行查访核验等工作,收集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增加监督检查的实地效果。

二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目标考核相结合。

要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硬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严格内部检查等手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近年来,目标考核虽在治理“慵懒散”方面起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考核指标太粗不具体、量化标准不统一、检查面宽时间紧、考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人情面子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监督检查整体效果不佳。

尤其是决策权和监督权的一体化,使监督主体和客体时常错位,以致对权力的监督难以实施。

整体监督的乏力,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也使廉政风险居高不下。

因此,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任用、经费使用、资产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加大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相关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进执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对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不力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对拒不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或单位出现廉政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责任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从而切实发挥出制度的效力。

三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

在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方面: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事项、核定应纳税额、领用、税款征收等重点岗位的监督。

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征管行为、税收政策执行、日常办税程序等环节的计算机考核和人工考核,对税务行政处罚、个税双定、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事项的审核审批,严格落实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要围绕税额核定、税款征收、管理、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监督,通过纳税评估、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税收执法环境的整治,查找税收征管工作漏洞,了解规范执法情况,杜绝不按程序和规定办事,随意执法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围绕税收政策落实、减免税、所得税税前列支等审核、审批环节加强监督,进行纳税评估、汇算检查、税负调查,数据比对的形式,检验各单位税收征管质量,对出入较大的严格实行问责制,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落实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教育、预防、监督、惩治是基本原则,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没有惩治的教育是空头的教育,再好的制度,如果缺少监督手段不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只有严肃惩治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才能突显教育的效果,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通过利用考核和检查结果,建立检查底稿、汇总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过错预警纠错和过错责任追究,对发现的征管漏洞进行归纳梳理分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

通过定期通报、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行政处理等手段,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的查处。

加大自办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在审核审批、税额核定、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等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报” 侵害纳税人利益等不正之风,通过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促使干部自觉抵御风险、廉洁从税。

如何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远离职务犯罪,保护好税务工作人员,是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特别是在税收工作中的行政管理和税收征、管、查等各个环节,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廉政风险,值得我们深入探析,认真关注和改进。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信息化

新时期公安经侦部门着打击务、参谋三大职能。

打击职能:根据《公安部案件管理分工规定》经侦部门负责立案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84种案件的工作击的重点主要是扰乱金融秩序、金融诈骗、涉税、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服务职能:服务职能是打击职能的扩展。

在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参谋职能:参谋职能是打击职能的提升。

通过及时总结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分析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为党委、政府指导经济建设,为行政执法单位、经济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以及为立法司法机关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提供对策建议。

现在月底之前急需一篇关于公安经侦方面的调研文章,有哪位高手帮下忙。

以下是范文,你可以将你能找到的资料改下,网上的具体数据比较少。

写好也不一定符合你们单位的要求,主要是改中间的数据。

数据是最有说服力。

  2003年度稽查局工作总结  2003年是全面学习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之年,是稽查系统继续深化改革、推行稽查新工作程式的一年。

过去一年,稽查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处室、单位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省绕省局、市局稽查工作要点,依靠全体干部发扬顾全大局、爱岗敬业、迎难而上、连续作战、默默奉献的工作精神,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主要工作回顾如下:  一、全力以赴开展各项税收检查工作,稽查力度有了新的增强  据统计,2003年全市累计完成检查并作出处理决定1325 户,中止调查、查无问题 613 户,共查补税额14018.54万元,滞纳金 999.65 万元,罚款 2063.47 万元,合计 17081.66 万元,累计执行入库 15578.6 万元。

其中市本级完成检查并作出处理决定237户,中止调查、查无问题94户,查补总额5782万元,其中查补税额4494万元,滞纳金350万元,罚款938元;累计执行入库5672万元(包括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下查一级”入库税款3421万元)。

2003年,市本级累计接受或受理查处的稽查案件371件(包括上年结转),当年查结335 件,年度结案率为90.3 %,检查户数按市局考核口径,完成373.5户 ,完成考核检查户数的113 %。

由于检查人员减少,纳税评估新模式执行和非典疫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虽然查补税款绝对额比往年有所减少,但03年我市和市本级的稽查查补收入总额仍稳居全省前列。

其中市本级人均查补税额继续超百万,达105.2万元,居全省市地稽查局之首。

具体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上半年,我局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三年未查企业、纺机配件企业两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下半年则更是集中精力,按照省局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消费税税收专项检查等5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均如期完成,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每项检查的总结材料及有关统计报表。

据统计,在7项税收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纳税户193户,查补税款、罚款4592.6万元,已入库4592.6万元。

  (二)集中精力完成了“下查一级”检查任务。

在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纳税大户企业等税收专项检查中,共下查一级企业 63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3421万元,已执行入库3421万元。

在下查一级工作中,首先是做好查前自查工作,为企业提供自查自纠的机会,较好地发挥了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

由于“下查一级”的推行,使各县(市)局企业自查税款比往年大幅度上升,据统计,2003全市稽查部门组织自查入库税款达1127万元。

其次是做好查中沟通工作,耐心地向被查单位解释、宣传税收法规和政策。

三是做好查后信息反馈工作,查处情况及时向被查单位及所在地国税局通报。

今年的下查一级工作与往年相比,既有数量上的提高,更有质量上的提高,在新昌、嵊州等地查处的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浙江三花科技有限公司、嵊州银河时装有限公司等几个数百万元的大要案,在当地纳税人中造成了强烈震动,既挽回了国家损失,也有效地促进了纳税人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

同时,检查人员在下查一级工作中吃苦耐劳的作风、连续作战的精神、过硬的稽查业务,也得到了当地国税部门的普遍赞扬和肯定,正如嵊州市局稽查局一位同志所说,绍兴市局的稽查人员冒着炎热检查账证、整理证据,汗水把税装都湿透了,给当地工作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令人敬佩和感动。

  (三)认真负责抓好了举报案件的管理与查处。

据统计,2003年全市共受理举报案件597 件,其中立案查处365 件,已结案 340 件,结案率 93。

1 %,查补税(罚)款 2313.76 万元。

其中市本级共受理举报案件341件,其中转下级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查处 192 件,作暂存处理 64 件,本级直接立案查处85件,已结案82户,结案率96%,查补税(罚)款1285.92万元。

全市共办理支付举报奖励金 10.81 万元,其中市本级办理支付5.56万元。

如:本级查处的重大举报案件有浙江新昌中亚实业有限公司偷税案,偷税额达989万元,绍兴市灵芝金属皮革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等。

  (四)按时保质做好了金税协查工作。

高度重视金税协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2003年,全市共受托协查发票3796 份,已回复 3796 份,按期回复率达100%,协查发现有问题 398 份。

其中市本级受托协查发票898份,已回复898份,回复率100%,协查发现有问题发票217份。

全市委托协查发票 1834 份,已收到回复 1928 份(包括上年结转),有问题512份,涉嫌金额16383万元,税额 2767。

5 万元。

其中市本级委托协查发票726份,已收到回复843份(包括去年结转部分),有问题394份,涉嫌金额2683 万元,税额 450 万元。

随着金税协查系统不断完善,系统的功能得到了明显发挥,稽查效率显著提高。

  (五)扎扎实实做好稽查执行工作。

2003年,全市共执行案件 1247 件,执行入库金额 15578 万元。

其中市本级共执行案件252件,执行入库金额2251万元。

在执行中,充分运用征管法赋予的执法手段,积极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一年来,全市各级稽查部门共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共 2 户,入库税款 5。

85 万元,而市本级由于采取税款预储的形式,加上执行工作方法得当,从而保证了税款的及时入库,因此未采取相关的强制措施。

通过运用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稽查案件的入库率,提高了税务稽查部门执法的威慑力。

  (六)、加强协作共同打击涉税犯罪活动。

在做好执行工作的同时抓好涉税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继续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在市局领导的重视下,经我局与公安经侦部门多次商讨,进一步明确并规范了涉税案件的移送程序。

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先后与市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等到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城南大桥脚下地下发票交易案等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扼制了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据统计,2003年全市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涉税案件 149件,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12 件,已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2 件, 14 名涉税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其中市本级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涉税案件 38 件,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10 件,已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7 件,多名涉税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如市本级查处的绍兴市糖酒副食品采购供应有限公司偷税一案,其法人代表唐天放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绍兴市玉龙煤炭物资有限公司虚开发票一案,其法人代表缪元炳被判刑6个月缓期1 年。

  二、自加压力,深化改革,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一)尝试了案审职能外分离。

今年初,市局为进一步强化稽查内部监督制约,硬化案审职能,提高稽查案件质量,经调查研究决定,将案件审理部门进一步从稽查体外分离。

从将近一年的试运行情况看,达到了预期目的,利多于弊,得大于失。

案件审理实现体外分离后,其执法地位更加超脱,也即达到了裁判员与运动员身份的分离,监督的力度加大,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加强,从内容上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虽然今年案件退(补)查的情况并没有增加,但检查人员明显感到办案压力比以往大大增加。

案审职能进一步硬化后,退(补)查没有增加的情况,恰恰说明了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门间案件交接的时间有所延长,需要稽查与案审部门多沟通、多协调,以较好地解决好质量与效率的矛盾。

  (二)、狠抓了各项稽查工作制度的落实。

  1、狠抓检查工作汇报制度的落实。

检查工作汇报制度是我局“三集中一汇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局深化两权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抓好这项制度的落实,我局以市局组织开展的“两项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这项制度的执行落实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改。

首先是对这项制度两年多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回顾和评价分析,从纠正对制度的错误认识入手,统一干部的思想认识,要求各级人员高度重视这项制度,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在稽查工作中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及科务会议三级会议,全面统一了干部的思想认识。

同时,对原来的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弥补了漏洞,增强了制度的实践可操作性,实行了工作日汇报制度。

从近一个季度来的执行情况看,这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已经步了正轨,在稽查办案中,充分发挥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或人为因素干扰,以及减轻检查人员压力、保护干部的积极作用。

  2、认真落实以查促管制度。

在对少数故意违法的纳税人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我局也对多数因失误造成的涉税违法进行了普遍的监控和教育。

一是深入开展“以查促管”为核心的稽查优化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有涉税违法行为或倾向性问题的,向被查户作出《涉税管理建议书》,2003年共向被查企业提出涉税建议近百条。

二是组织开展好查前自查工作。

2003年本级共组织自查企业544户,自查有问题153户,自查入库税款108.8万元,既挽回了国家损失,也帮助纳税人进行了自查自纠。

  3、继续推行稽查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制度。

为维护被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好权益性服务,我局继续做好“阳光稽查”这篇文章,在落实执行稽查告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别做好对纳税人的稽查情况通报、信息反馈。

今年我局先后到5个县(市)召开了下查一级企业稽查情况通报会,以及市本级被查企业稽查情况通报会。

在通报会上,向被查对象通报稽查情况,听取并解答纳税人政策与法规、执法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我局还到4个县(市)召开了今年以来被查的下查一级企业座谈会,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听取被查企业对下查一级开展情况的想法和建议,并现场就我局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情况对纳税人进行问卷调查。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纳税人对我局的下查一级工作比较满意。

  三、以贯标为手段,完善工作规程和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上了新的水平  (一)深化贯标工作,完善ISO体系文件。

  1、及时修订ISO体系文件,完善各项工作规程。

为保证ISO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和全覆盖,我局分别在年初和年底两次对ISO体系文件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在平时我们结合上级部门新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及时补充新的体系文件,以达到工作岗位的全覆盖。

据统计,我局全年共计修订工作规程63则,并在此基础上新增工作规程1则,通过一系列的修订完善工作,使我局的全部工作都做到有规程可依。

  2、抓内审、促落实。

为使各项工作规程落到了实处,我局结合对工作目标的平时考核,按季开展对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内审,并将内审结果与工作目标考核相挂钩。

2003年我局重点对稽查人员执行《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内审,为使内审达到预期效果,我们专门安排时间,并从各县、市局稽查局抽调专业人员,以随机两样的形式,对每位稽查人员的案卷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案卷 21只,发现问题15处,根据内审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 3条预防措施。

  (二)、突出稽查绩效,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随着收入型向执法型稽查的完全转型,稽查新模式的推行,稽查取证难的困难日益突出,以及检查人员执法风险、执法难度的提高,原有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稽查形势和变化的需要。

为此,我局根据市局的考核要求,在全面征求各科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作了相应调整,以促进稽查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高。

新的考核办法主要突出了办大要案、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的思路,采取了对稽查人员查处的个案按查补税款数额大小来确定不同分值进行加分的办法。

新的考核办法有利于提高了稽查人员办大要案的积极性,据统计,2003年市本级共查出了30-60万元案件6件,60-100万元案件4件,100-300万元案件3件,300万元以上案件4件。

  (三)、从推行两项措施入手,促进全市稽查管理工作上水平。

  1、进一步深化办案质量标准化管理。

根据省局《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管理试行办法》、《浙江省国税稽查案卷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以及新征管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局从推行税务稽查案卷标准化制作入手,进一步深化办案质量管理,重新修订了《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管理办法》,对全市稽查系统稽查文书的使用和稽查案卷的制作作了统一规范,较好地解决了原来在稽查工作中稽查文书使用不统一、证据提取复制不统一以及文字随意涂改、不按“一事一签”要求来取证和制作案卷等问题,大大提高了稽查工作质量和稽查效率。

  2、进一步延伸了信息化管理工作。

在市局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开发了“稽查涉案信息系统”,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实现全市稽查系统涉案信息的共享,并较好地解决了三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CTAIS应用前的稽查案件信息查询难的问题,提高了稽查选案的针对性;二是提高了案件定性处罚的准确性;三是提高了稽查的分析、监控、以查促管的能力及办案的效率。

  四、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从严带队,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改善  (一)做好机构人员调整工作。

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市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机构级别和干部选拔配备的通知精神,我市在5月底,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异地任职的方式,选拔了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到各县、市局稽查局担任局长,充实了基层领导力量,及时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

  同时,继续做好一年一度的“二员”选拔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今年的“二员”选拔与往年不同的是,稽查局中层干部也全部参加了“二员”考核。

经个人申请、考试测评和局考评领导小组审定,评定出12名高级稽查员、35名中级稽查员、11名稽查员及2名助理稽查员;并确定其中46名为主办稽查员。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工作。

局领导十分重视稽查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敲,并按季召开廉政建设分析会,对各阶段的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讨论分析。

组织主办稽查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到监狱去接受廉政教育和职业风险教育,与此同时,我局还专门举办了法纪讲座暨税务稽查员宣誓仪式。

特别邀请检察人员作法纪讲座,使稽查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当前需要重视和防范的职务犯罪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法纪观念和执法风险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过制定税务稽查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并组织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稽查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使干部更加明确了廉洁从政的天职。

  从今年市局监察部门向纳税人所作的问卷调查情况看,我局的稽查执法满意度达到了 98.88 %,与以往年度相比,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这充分说明了我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开展文明形象“四比”、“四看”竞赛活动,全面整顿干部作风纪律。

在认真组织参加市局开展的“两项专题教育”活动基础上,我局为巩固活动成果,于9月底起专门开展了这项活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文明形象“四比”、“四看”竞赛活动办法》。

活动分着装风纪、劳动纪律、文明礼貌和环境卫生四个内容,以科为单位,采用无记名形式进行打分,每周评出二个优胜单位,最后结果与年终岗位目标考核挂钩。

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果,稽查干部文明形象有了新的提升。

  (四)重视对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

认真落实已有的《稽查局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并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周一学习的督查工作。

同时,结合新一轮“二员”选拔工作,在2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集中学习活动,先后举办了进出口税收稽查业务、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ISO9000稽查体系文件等三个专题的业务培训,并于3月初组织了业务考试;为全面提升稽查办案质量,实现案卷标准化,我局还专门组织对全体干部进行了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化管理培训。

为提高稽查干部的取证技能和办案质量,我局还组织了由市本级稽查全体人员及县市局稽查局部分业务骨干参加的税务稽查取证技能培训,邀请了有关法律专家作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稽查系统稽查办案的理论、实践水平,我局在组织调研、撰写论文的基础上,在全市稽查工作会议上分别就税务稽查权的运用情况、税务稽查取证技能、办案质量标准化等8个调研课题进行了专题交流和研讨。

另外,我局还组织所有干部分批参加了市局组织的计算机NIT证书培训、考试。

通过上述一系列培训,使我局干部的稽查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五、当前稽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从纳税人看,一些企业反稽查能力和意识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作案方式智能化、团体化,由此大大增加了检查难度和取证难度,并且,由于利益的直接化,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对办案人员的压力有增无减。

  (二)从执法力度看,一方面,在查办一些案件中,现有的稽查权力往往感到力不从心;与此同时,有些法律赋予的检查权力却未能运用或充分运用起来。

  (三)从干部队伍现状看,稽查人员只占干部队伍的21%,办案力量明显不足。

除此之外,稽查人员的整体素质与稽查形势不相适应,一是部分人员尚缺乏独立的办案能力,办案技能不高、经验不足。

二是少数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安全隐患。

  (四)从激励机制看,现行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完善,尤其是针对目前稽查办案难度普遍增大和风险不断加剧的情况,奖惩力度相对不足,挫伤了稽查一线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从稽查各环节之间的关系看,实行选案和案审环节的外分离,增强了实施环节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保证税收执法的公正性,但对如何整体提高稽查工作职能,则缺乏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影响并制约了稽查整体绩效的提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警察学校都有什么专业

既然是公司,就一定要建账的呀。

你没账,怎么让税务查呢,现在做法,把账建全。

而且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没怎么交过税,肯定要查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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