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最近局机关开展了警示教育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传达市委赵书记讲话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
透过学习,我觉得这些活动都贯穿一个主题,这个主题就是“清廉”。
下面,我就这个主题谈谈自我的一些学习体会。
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
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警示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
通过警示教育宣传片上几位现身说法的罪犯,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
这些典型案件告诫我们,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变成人民的罪人
怎样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
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有效地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我们必须掌握中小学生走向犯罪前的一些先兆,采取积极的预防对策。
一、中小学生犯罪的先兆的表现:1、对学习无兴趣,纪律松懈,经常旷课、逃学、彻夜不归,喜欢进舞厅、录像厅,沉迷于烟酒、麻将、甚至赌博、小偷小摸等恶习。
2、携带管制刀具,经常同社会上的小流氓、小地痞聚集在一起,甚至结成帮派。
团伙到处游荡,打架闹事。
3、爱虚荣、摆阔气、过分讲究吃喝玩乐,有强烈的或畸形的物质需求和金钱欲望,经常向小同学敲诈勒索钱物。
4、心理不健康、抑郁、多疑、过度焦虑、妒忌、报复心理强,进而经常攻击诽谤他人。
5、长期处于“学习压力”的状态下,身心超负荷运转,产生厌学、自卑、心理脆弱等心理疾病。
6、不能正确处理异性关系,有早恋行为,强同异性谈恋爱或为异性争风吃醋、迷恋淫秽黄色录像、书刊,不能自拔。
二、预防措施1、要加强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把每个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作为法制教育宣传月,采取法律知识测试,法制教育讲座,法制知识图片展,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分析,举办模拟法庭,组织旁听有关犯罪案件的审理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真正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他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等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解决成长过程中的烦恼,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人格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2、要加强对学生周边环境的治理。
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紧密合作,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取缔学校附近营业性的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和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应的场所。
加强对学校附近的书摊,音像制品商店的检查和管理,加大淫秽物品的查处,禁止社会青少年在学校附近聚集,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
3、要做到四个“紧紧抓住”。
一是紧紧抓住每一个学习上有困难,行为上有过失的学生实行“一对一”帮教制度,学校要成立帮教领导小组,有经验、责任心强、有爱心的老师与他们结对帮教,做学生的“校内家长”。
二是紧紧抓住每一个家庭实行警校联谊的形式,相互交换意见,对一些缺乏法制观念的家庭,由民警和老师一起上门进行家访,让家长确实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职责。
三是紧紧抓住每一个学生提供的信息,有些学生在违法犯罪之前都会发生一定的心理变化,都会有一定的言行表现,而这些信息在同类学生之间是比较了解的,要重视并及时研究分析学生反映的一些情况和信息,这些情况和信息对采取措施防止犯罪极为需要。
四是紧紧抓住每一个学习上暂时有困难,行为上有过失的学生的特殊日、双休日、节假日、考试前后日、寒暑日,违法犯罪也多发生在这些时候。
双休日、节假日,鼓励他们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兴趣小组,以发挥其特长。
考试前期,有针对性的进行一次谈话,帮助他们的正确估价自己,淡化分数意识,避免产生厌学情绪。
法律讲座观后感 是一位教授到学校来上的一堂课(初中) 关于中国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不要太长
短短的,参考下 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应乐健康的成长,将来成设祖国的栋梁,可是当我看完“未成年人犯罪图片展”后,我才知道:在我们国家有些同样是祖国花朵,祖国希望的少年儿童,那朵朵小花还没有绽放时,就已经过早的凋零了,因为他们走上了与社会、家长的希望完全相反的路——违法犯罪。
有的孩子由于父母离异,而缺少父母关爱。
于是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游手好闲、吃喝玩乐的所谓兄弟,他们每天就是泡网吧打游戏等,他们把钱花光了,就开始商量如何才能弄到钱。
于是他们便开始偷、抢。
图片展中有一个实例,因为抢劫遭到反抗,几个十几岁的孩子竟向面包车司机进行殴打并对其女友实施强暴。
才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干下这种本不该属于他们所干的恶性事件呢
通过观看我找到了答案。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教育影响着孩子的思想、行为。
如果父母与孩子经常交流,有感情,孩子就会有爱心,有责任感……如果在一个家庭里,“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在家长过于严厉的要求下午,孩子心理承受不了,就会自暴自弃,慢慢的走想极端;如果在一个家庭里,婚姻失败,家庭失和,对孩子的成长就会造成伤害。
尤其是在单身家庭的子女因为缺少健全家庭的呵护,甚至有的家长放弃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而培养出性格孤僻,心理畸形的孩子。
因此,过于严厉,过于溺爱或放手不管的家庭都是造成孩子犯罪的原因。
此外还有社会因素,现在社会上的网吧到处都是,一些刺激的打斗游戏深深地吸引着这些还特培养,有教育的少年,他们频繁的出入这些场所,幼小的心灵埋下了不健康的种子,同时也点燃了犯罪的火种。
所以,我要亮开嗓门急呼:“未成年日呢是祖国的花朵,民主的未来,属于他们的应该是五彩缤纷的花季,让我们的家庭给他们带来一份浓浓的深情,让我们的社会还他们一片明净的蓝天
”
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心得体会
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心得体会近日,单位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电视片《蜕变》,做为一名党员我心潮澎湃、感慨良多。
那些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大多具有辉煌的过去。
也曾有艰苦奋斗的过程,但当他们成为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后,个人欲望膨胀,在贪欲的驱使下人格发生扭曲,革命意志和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并最终走向了腐败。
他们因个人贪利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纵观这些反面典型,他们由国家干部成为人民的罪人,究其根源是:观念错误,权力异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的东西。
贪婪成性,手中的权力就是他们敛财的法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但是他手中的权力却蜕变为祸国殃民、实现个人私欲的工具;为了自己的利益,置国家利益不顾,中饱私囊。
职务犯罪有一共同点,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是其共性。
而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他们堕落的“源动力”。
人格的失衡和的低下,助长了其贪婪自私,以至恶招损术层出不穷,搜刮民脂民膏,坑害国家,无所不用其极。
在私欲面前,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认识到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时刻坚守自己的信念和理想。
人有时候就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脑,从而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在利益面前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忘记了当年曾有过的理想抱负,把职位当成自己捞取利益的资本。
一般而言他们在金钱和利益
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3篇
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3篇篇一: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于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
看着这些人,哪一个过去不是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而今天却成为阶下囚。
这些反面典型人物的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在于: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其次,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
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同时,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身家性命。
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自觉改造自己,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明确作为社会公民、工作和家庭成员三个基本定位;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
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
公安警示片心得体会
公安警示片心得体会【篇一:观看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于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
看着这些人,哪一个过去不是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而今天却成为阶下囚。
这些反面典型人物的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在于: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其次,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
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同时,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身家性命。
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自觉改造自己,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明确作为社会公民、工3怎样做,他们认为他们就是老大,谁也管不了。
因此,别人想监督也被他们的淫威给吓住了理。
有的人自认为作案手法高明,不会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019
2019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通过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撼,工作中每个人要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记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
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
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警示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
通过警示教育宣传片上几位现身说法的罪犯,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
这些典型案件告诫我们,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变成人民的罪人。
通
800字论文-青少年犯罪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的思考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社会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罪犯中就有约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
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青少年犯罪与其他犯罪一样,也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在个别青少年中的集中反映,其犯罪是主观因素与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因素相结合所造成的,概括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1、青少年犯罪的个体内在及心理原因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转折点,也可以说是人一生的危机时期,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处于过渡阶段,处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尚未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由于缺乏必要的是非辨别力,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极容易形成一些错误的价值观,对道德、法律认识愚昧无知,是非善恶不清,混淆黑白,一旦缺乏正确、及时的引导,就会陷入犯罪的泥潭。
在大多数违法青少年中,存在比较系统的、错误的人生观,可归纳成“两大精神支柱”和“三种错误观念”。
⑤ 两大精神支柱是:封建哥们义气和剥削阶级享乐主义。
违法犯罪青少年大都不懂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和同志关系,他们只知道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遇事后不分青红皂白,只要对朋友够“意思”就行,干了坏事后,互相包庇,进了公安局宁肯把罪责全部揽在自己身上,也不揭发同伙。
他们追求吃喝玩乐,以为有钱才能得到乐趣和幸福,而不管钱是用什么方法得到的,他们有的甚至还说“不吃不喝,一生白活”、“不劫不抢,爹妈白养”。
2、不良家庭和畸形家庭教育方式的影响。
家庭可以说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谐、圆满的家庭能够使青少年在生理、心理上健康发展。
反之,不良家庭教育影响的青少年往往不能健康成长。
其影响主要有:第一,家庭构成残缺不全,父母离异削弱了家庭对孩子的监护能力,致使疏管的孩子,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二,父母都在,但家庭不和睦,疏于对孩子的品志培养,受家庭氛围和不良习惯影响,造成孩子不健康心理,在社会不良诱因面前,极易犯罪;第三,一些事业型、生意型家庭,父母只顾自己的事情,对孩子只管吃、穿、用,只知道花钱,对其思想学习教育漫不经心,听之任之,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和监护,使孩子处于“疯长”状态,一旦在社会上学坏,很快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在思想心理等方面都具有极强的可塑性,这也就是说青少年时期的教育对其成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些父母尽管加强了对孩子的教育,但采取方式、方法不当,有的对孩子过分溺爱,不讲原则,只要孩子提出要求,便想方设法予以满足,即使孩子做错了事,也一味偏袒,这样使孩子养成了唯我独尊的霸道性格,生活中稍有不如意,就大发脾气,心理缺乏承受力,一旦欲望得不到满足,很容易走上邪路,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简单粗暴,高标准、严要求,态度苛刻,求全责备。
这样过于严厉,使孩子形成逆反心理,事事都和家长对着干,最终导致走上歧途。
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侦破的刘冬杀母案,2001年8月16日,刘冬(15岁的学生),因其母对其管教太严,不让其外出玩耍,便产生杀母恶念,遂用刀将其母杀死在家中。
3、学校教育方式失当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阵地,但近年来有些学校片面强调以教学为主,只管教学不管育人,放松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教育,致使一些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思想糊涂,甚至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导致在犯罪的青少年中不乏也是学校的学习尖子、三好学生。
还有些学校单纯追求升学率,把精力集中在少数学习较好的学生身上,忽视对大多数学生的培养教育。
对学习较差的学生失去信心,产生歧视心态,教育不严、管理松弛,动不动就把学生开除、劝退,过早的把青少年推向社会。
这在客观上是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失去上进心、自信心,产生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思想,再加上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结伴,很容走上犯罪的道路。
据国家有关统计表明,辍学、失学学生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高发群体,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侦破的孙鹏磊等人抢劫一案,犯罪嫌疑人原是焦作市某中学的学生,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且好打架,学校便将其开除,这样致使其浪迹街头,与一些小痞子结识后,多次伙同这些痞子持刀抢劫在校学生的钱财。
4、社会环境的影响 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家庭、学校都是小环境,社会是大环境,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表现在:⑧第一,文化市场不正确的导向,当前社会上一方面是大量不良文化的客观存在,宣扬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书籍、报刊杂志随处可见,另一方面是正面宣传教育形式过于枯燥,致使心理生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易被不良文化所吸引,沉湎其中,由于社会不良文化的长期作用,使青少年对社会的认识产生偏差,对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界线逐渐模糊,误认为不良文化表现的内容就是当今的客观现状。
同时,也导致青少年心理畸形,使理想信念严重扭曲,价值趋向出现误区,精神生活狭隘、空虚、颓废,寻求感官生理刺激的日渐增多,当其欲望因种种原因无法满足时,遂将低级的生理需求和物质需求作为追求目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侦破的王宁、周磊、王大宝强奸一案。
王宁、周磊、王大宝三人常常泡在网吧里,浏览色情、淫秽网站上的信息、图片,为了满足性需要,二人便将通过网上聊天认识的焦作某学校女学生杨某、李某,骗至解放区某村,对二人进行了轮奸。
第二,一些文化娱乐场所为青少年纠合成不良群体起了中介作用。
录像厅、游戏厅、网吧、迪厅的大量涌现,成为一些青少年交往的场所,在这里他们感到彼此看问题的方法接近乃至相同,遂在彼此的感染中,耻辱感、罪恶感下降,彼此产生心里的认同,并在情投意合中纠合成犯罪团伙。
第三,是不良文化中犯罪信息的大量传播,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模式,他们从中学到了一些犯罪方法和手段,从而实施犯罪。
如:武陟县公安局侦破的荆文昌、荆文轩抢劫一案。
犯罪嫌疑荆文轩(男,15岁),荆文昌(男,20岁)见同学花钱大方,穿着阔气,深感囊中羞涩,为了弄钱,二人便模仿影视中的一些镜头,持刀蒙面闯入该县一加油站进行抢劫;第四,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加快,西方腐朽思想文化也随之渗透进来,“金钱万能”、“拜金主义”的腐朽思想,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腐败等社会不良风气严重污染青少年的心灵,致使一些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社会正常轨道,当其对某种需要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满足时,就会采取非法的或不理智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青少年犯罪有着深刻、复杂的根源,其形成是多种不良因素所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必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齐抓共管。
(一)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
首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制订和颁布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一大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规,建立起了一套较为严密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
因此,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宣传《宪法》、《刑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建并充分利用各类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例如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其次,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
要通过建立青少年自护学校,开展“青春自护行动”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按照《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的规定,通过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护意识,提高防御能力。
第三,坚持以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要围绕促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深入开展“十八岁成人节”系列教育、大中学生志愿者“三下乡”及新世纪读书计划等活动。
第四,多部门配合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及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障碍进行疏导。
认真做好“双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预防在校学生旷课、逃学、游荡在社会上,成为学生、家长和社会“三不管”的闲散人员,减少和杜绝转学学生,防止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染上不良习气,对那些思想不稳定有潜在违法犯罪意识的学生及有劣迹的学生要时刻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因其具有场地空间集中和正规化的优势,对青少年的成长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学校教育自身并非是至善至美的,必须加强和改进。
否则,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
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首先要求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切实将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
面向全体学生,促使其德、智、体全面。
其次,要大力加强和改善学校的思想工作,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以及优秀班主任的选派与培养,帮助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业务素质和教育水平,切实改变那种对只教书不育人的状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再次,要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时刻注意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变化,对学生中已经出现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不良苗头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教育和引导,防患于未然。
此外,应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活跃学校生活,使学校对每一个学生都有强大的吸引力。
(三)完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的好坏对青少年的成长所起的作用截然两样,这已为众多的调查所证实。
然而,⑦据有关部门统计,有80%以上的家长对家庭教育性质、任务、、特点缺乏比较全面的了解。
由于他们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加之教育水平不高,教育简单粗暴,他们也常常会为自己辛辛苦苦的教育收不到预期效果而苦恼,对于许多家长来说,当前的首要是要教育知识,树立新的“教子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家庭教育科学化。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优化社会教育清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提倡树新风正气,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黄打非”斗争,共青团、妇联、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强化对文化市场、娱乐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
让青少年远离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电话信息台、网吧等不宜进入和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和服务网。
同时要大力加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满足青少年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积极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教育、文化、科研、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群众团体和学校。
要从培养接班人的高度,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努力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一种优化的社会环境,应通过良好的思想、文化、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儿童受到良好的熏陶,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健康成长。
(五)加强对青少年工作的研究。
预防青少年犯罪,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工作的研究。
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青少年犯罪的新因素和新,制定并实施科学的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战略,制定并实施科学的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战备,才能把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保持社会的持续稳定和经济的健康迅速发展,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总之,为了防止青少年违法行为的产生,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需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三者之间的积极作用,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形成一个立体交叉的教育。
当然,所有这一切的着眼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促进青少年的自我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教育水平。
因为,青少年只有能够正确地把握自己,从而使自己的理智和情感都能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让违法行为消失在萌芽状态,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青少年犯罪。
因缺乏沟通导致不良后果发生的社会例子
一社会因素:1、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
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
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
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
二家庭因素: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者和教育责任人,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违法犯罪。
像保护过度的溺爱型、外出做工的放任型、不良影响的粗暴型等几种教育类型容易引发不良后果。
轻者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重者导致孩子离家出走,甚至误入人生歧途。
1、过分宠溺的家庭;其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
有这种性格的青少年,一旦步入社会生活,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这类青少年若父母是领导干部或大款之类的人物,则表现的更为突出。
他们往往有恃无恐、称王称霸,经常纠集一班“小兄弟”在自己周围,旷课逃学,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甚至吃喝嫖赌,无所不为。
由于这些青少年的家庭背景,使学校和社会对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管教和打击不力。
在押少年犯胡某,男,21岁,5年前正在一所市属重点中学读书。
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大款”,常年在外经商,胡某从小就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对他言听计从,是真正意义上的“小皇帝”。
学习上不思进取不说,还经常拿家里的钱物在外面结交朋友,打架斗殴,替别人“摆平”所谓不平事,赢得“小兄弟”们的“尊敬”。
老师出于挽救、教育他,经常找其谈心,而他却认为是故意与他过不去。
终于有一天,胡犯带一帮“小兄弟”在老师回家途中,先把老师打倒在地,然后用刀子将老师腿部动脉血管刺破。
他自己也同时被“刺”进了监狱。
胡犯的结果也是家庭溺爱的结果。
2、简单粗暴的家庭;其子女最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
这类青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因此导致违法犯罪。
最近,南京市浦口区警方破获的两起流氓团伙斗殴案中,其成员不满18岁的占80.5%.他们常为一件小事拳脚相加,大动干戈,甚至用猎枪对射,用刀斧乱砍,其状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这些人大多是处在父母文化低、工作不稳定,且性情暴烈的家庭里。
3、父母形象不佳的家庭;由于父母行为不庄重、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使得青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包括违法犯罪〉的发生。
如某校一初二年级的学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建筑工地装潢用的金属材料,并且公然放家里再联系销赃给某废品收购站,其父不仅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反而将其儿子身上搜出销赃得来未用尽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
这类家庭父母的不良行为,很容易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4、气氛异常的家庭;家庭气氛异常主要是由于夫妻不和,争吵或离异,以及一方早逝所引起。
由于夫妻的关系冲突或异常,他们很少关心子女;同时,这种家庭中的儿童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
此外,这种孩子极易流浪或徘徊在街头,有的在垃圾堆里掏摸,有的到商店摊柜上偷窃食物和东西,被人抓住忍受打骂而不愿回家,逐渐形成冷酷无情、玩世不恭的性格,这种性格特征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很容易成为惯犯或罪犯的心理基础。
2000年7月,南京铁路警方破获了一起青少年团伙盗窃案,其成员有10多名青少年组成。
他们经常在铁路沿线盗窃过往列车上的物质。
这些青少年大多数属于“无家可归”类,他们或者不满家庭的冷漠而出走,或者被离异的父或母抛弃,流浪街头,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其中不乏女性青少年。
5、经济困难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
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小孩中途辍学的很多,若是家中还有一个病人则更是雪上加霜、债务累累。
这类家庭很容易促使孩子很早涉足社会,外出打工。
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他们中很多人误入犯罪群体中,男的青少年多半以盗窃,诈骗为营生,女性青少年则以卖淫为“职业”,而且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很浓厚,改造教育的难度很大,抓了放,放了抓,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与此同时,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还特别关注农村中那些因父母外出打工、常年得不到亲人关爱的青少年,我们称他们“留守孩”,这些“留守孩”的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全国外出农民上亿人,“留守孩”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在农村中小学学生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他们远离父母享受不到家庭的温馨,学生之间 、学生与老师之间交流、沟通十分困难,这样,长期形成了孤僻的性格、自以为是的习惯。
如何把学校办成“留守孩”的幸福家园,使他们在远离父母亲的情况下,愿意与老师和同学商讨,说出心里话;在他们受到挫折,遇到不顺心的事时,老师能及时给予心灵的关爱,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时代课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能正常发育,整个肌体才能健康地成长。
家庭稳定,社会才能相对稳定;同时,家庭又是第一学校,父母是第一启蒙教师,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首要条件,也是每一个父母应尽的责任。
三学校因素:部分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1、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而且,目前农村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条件还有欠缺,有的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优秀教师的首要条件。
2、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有些学校把升学率作为硬任务,思想教育当成软任务,因而,在工作中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3、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4、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5、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6、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 “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7、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8、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未能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
最终,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
9、学校管理不善。
如句容县张某等4人聚众斗殴一案,原来,张某在校曾被蔡某无故殴打,后召集3人,其中2人是在校学生,携带两把砍刀去找蔡某报仇,在句容县宝华镇商业街,实施暴力殴打,致蔡某轻伤。
学生面对这种现实的威胁或吃亏若得不到及时疏导,极易产生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
问题若未能得到及时的发现、治疗和排除,会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认识和观念走上歧途。
10、学校缺乏职业技能教育。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较大比重,多数农村中学生在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初中辍学)后回家务农,而学校缺乏职业技能教育,回乡就业的学生一般都缺少一技之长,智力劳动的价值又体现不出来,难有作为,导致毕业回村后容易无所事事,而易滑向歧途。
有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无业人员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3%,人数占总人数22%.四自身因素: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以上三方面对于青少年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
1、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实施犯罪;2、盲目攀比和嫉妒心理。
“嫉妒是人之天敌”,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僵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
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
某市林运二车队的张会东(男,23岁),因开歌舞厅不景气,看着别人生意红火产生嫉妒,而实施犯罪,连续三次用炸药爆炸了三家歌舞厅,当第四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问其作案动机时,回答说:“看到别人家的生意比我好,我就非常气愤,就想去炸掉这家人。
”由此可见嫉妒心危害之大。
3、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计后果,想试试的心理;4、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5、逞强好胜心理。
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
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
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
逞强好胜心强是头脑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只为显示自己,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如何。
6、盲目好奇心理和消极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有强烈的得知要求,在认识上有好奇心理。
如引导不当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实践中,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心驱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模仿。
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
目前,吸毒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7、从众结伙心理。
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要。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的特点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未成年人结伙犯罪影响大,连续作案多,危害广,成员的共同心理是:要偷大家一起偷,要打大家一起打,你吸我也吸。
从众心理还加剧了团伙犯罪,某某市公安局破获的以刘发辉(男,16岁),王超(男,15岁),李育武(男,17岁)三人为首的16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犯罪团伙就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由起初的6人发展起来的。
8、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是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
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
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更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怀疑,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
书本教育、教师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
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⑴社会方面: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
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
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
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实际操作。
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⑵家庭方面: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
家长们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
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
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
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⑶学校方面: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
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
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
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
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⑴社会方面:狠抓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明确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一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各部门通力配合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歌舞厅、电子游艺室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设立禁区,加大消除视听污染力度,减少污染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克服单打一,背靠背,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
⑵家庭方面: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气氛。
家庭是传播和学习科学文化,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和课堂。
家长的素质如何,教育方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心理素质。
对此,家长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学习和掌握基础心理学,教育学知识,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以民主、平等、宽容取代专横,权威、独断、惟命是从,承担起为人父母的教养责任,和他们谈心,倾听他们的烦恼,化解他们的忧虑,努力缩小代沟,以文明的谈吐举止,乐观的态度,高尚的情操,进取的精神感染子女,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
⑶学校方面: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学校要加强法律、道德教育,开辟第二课堂,把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纳入德育课,并认真考核。
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
做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统一,以形象,生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落实素质教育要求,贴近青少年实际,讲求科学,避免政治课、德育课教学形式化,把正确的是非观映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中,积极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正气成为健康心理的支柱。
通过各种心理活动情景训练,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提高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切实有效地促进人格完善。
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
⑴社会方面:①建设一支高素质、快速反应的专业化打击队伍是当务之急。
②建立一个资源共享、信息容量大、开放式的犯罪信息资源库非常必要。
③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控制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
④深入调查研究盗窃、抢劫等各类案件的规律、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打击对策。
⑤强化证据意识,加大深挖余罪力度。
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净化治安环境刻不容缓。
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参与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要常抓不懈。
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⑨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
⑩送工读学校教育等。
⑵家庭方面:注重收集信息,及时矫治不良心理。
心理作为内在活动,往往通过言谈举止表现出来,以此为信号,家庭应与小区片警、学校之间应常沟通,在信息上相互交换,杜绝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着,社会没法管的现象,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个体的心理动向。
一旦发现有不良心理、症状苗头的时候,及时教育挽救。
决不能掉以轻心。
⑶学校方面:采取成立帮教小组等措施进行帮助、教育、挽救工作。
决不能对已表现出来的不良心理症状掉以轻心,如学习不感兴趣、成绩下降、纪律松懈、厌恶学校生活、经常与行为不轨者交往、爱说假话、大话、空话、贪玩无度、无所事事、经常成群结伙逛商店、过分追求吃喝玩乐、迷恋黄色读物、聚众结伙、赌博、打架斗殴等。
教师应有所警觉,因势利导,及早矫治,良心理遏制在萌芽初期。
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加强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青年阵地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
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6、在学校和社区中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其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
总之,对于青少年犯罪这类特性案件,如何针对性地对案件进行现状分析研究,对案发原因(诱因等)和作案动机进行剖析,有效地做好预防工作,都将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
但是,我深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等各级党政组织领导下,通过全面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终将达到预防、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从而使祖国的花朵和栋梁健康地成长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未成年人犯罪后,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在以后
您好: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不仅越来越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成为了摆在众多父母面前的一个家庭难题,它不但影响着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到家庭的幸福甚至民族的兴衰,所以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担忧和关注。
从客观上讲大致归纳为三个原因,那就是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诸方面的影响。
一般未成年犯罪会对以后不论是心里还是生理都造成严重的后果。
首先,在心里方面,压力过大不利于成长,心理畸形,比同龄人要成熟,在人际方面会有交流阻碍。
这对自己以后的发展都会有所阻碍。
其次,在生理方面,我国未成年犯罪大部分都是聚众斗殴,难免 会在身体曹成伤害,对于当兵或飞行你是不可能从事了。
还有要是在校期间会记档案,这都是阴影。
再次,司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认定犯罪构成与成年人没有区别。
没有考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与成年人的不同特点,简单的按犯罪构成来认定,使一些可以不定罪的定了罪。
特别是抢劫罪。
2.在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减处幅度不大。
最后从我的个人角度来说,未成年很冲动,等长大了你就会发现其实当时犯罪是很好笑的。
但是也不要太担心自己的以后,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精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指: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根据他们的特点,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和追究刑事责任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