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监管单位如何阳光执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在总结政法维稳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重中之重的任务。
在三项重点工作中,公正廉洁执法是关健和根本,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那么如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树立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作起,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建设领先,在强化公正廉洁执法理念上取得新进步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理应从严要求,带头做好。
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廉政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干警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坚持深入开展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教育,大力培育、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始终保持执法者应有的理性,始终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群众,始终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和执法行为规范,着力增强检察职业道德意识。
同时教育干警“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政治上的安全比职务晋升更为重要”、“每个人都不能因一时贪念,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隐患,给单位和同事留下遗憾,给家庭和后代留下伤害”等,明确要求干警冷静算好“违法违纪成本帐”、“人生价值帐”两本帐,使干警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道德底线。
二是突出领导班子建设。
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是强化思想理论建设。
加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教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发展道路。
二、积极开展检察干警执法培训,在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上取得新进步 一是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
以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等为重点,切实抓好检察机关领导素能、执法一线检察官专项业务、新进新任人员岗前任职、岗位技能等各项培训工作,着力解决说不清、写不明、辩不过的问题。
二是加大检察教育培训力度。
实行检察人员参加上级院集中轮训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方式培训,使每名检察人员在四年检察教育培训周期内至少到上级院参加培训一次。
充分利用庭审观摩、疑难案例研讨、公诉人辩论竞赛、析案明理、案卷展评、岗位练兵、集中培训等手段,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加强对全体干警进行经常性的执法业务培训。
二是高度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工作。
以参加省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和上级院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能手等业务尖子、办案能手评比为重点,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力争使更多优秀干警进入全市、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能手、检察理论人才行列。
三是狠抓司法考试专项培训,打造司法考试培训品牌。
要坚持把司法考试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做到“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和责任考核”三落实,通过加强参加省院专项培训、先进典型引导、落实保障服务措施等提高司考通过率。
三、突出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在提高执法公信力上取得新进步 检察机关以强化自身监督为核心,深入推进“阳光检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构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在检察机关实行侦监、公诉部门由不同的领导分管,对自侦案件的立案实行“双报批、双备案”制度,对自侦案件的不捕、不诉实行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自2009年开始又对所有自侦案件的批捕上提一级,以此加强纵向办案部门间的相互监督制约,确保严格执法;同时强化对自侦、自查案件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对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完善管理机制,实行查扣部门和处置部门的分离、相互监督制约,以此横向加强各线条、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监督制约关系。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
二是完善和规范接受外部监督的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要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加强同政协联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
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对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拟不起诉的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同时也要聘请检察联络员,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并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及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通过开展以“听民声,察民意,解疑难,办实事,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检群关系,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通过“阳光检务”,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透明公开,建立了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专人负责录入检察环节办理案件的实时信息,方便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近亲属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的监督,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突出强化法律监督,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上取得新进步 强化法律监督,既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
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始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构建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司法环境。
一是坚决打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
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开展各个专项活动和诉讼监督,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察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坚持保证办案质量、遵守法定程序、注重办案效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统一。
二是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始终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有效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控申科要建立健全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制度和重信重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民行科要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积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侦监科、公诉科要建立健全不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坚决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完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着力在构建全社会廉政文化方面有所作为,使公正廉洁执法成为司法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良好习惯。
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形成预防合力;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成立宣讲团和宣讲队,深入机关和学校开设预防讲座,不断深化预防宣传教育效果。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司法执法机关共同的责任,更是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功德无量的民心工程。
我们要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使检察机关成为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行者,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年度工作总结
一、围绕大局,统一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
2015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省、市政府依法行政总体部署和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求,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同时,积极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
二、把握重点,狠抓落实(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在2014年重点领域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更加突出事前指导,并根据各行政执法领域自身特点选准行政指导的突破口和相应的指导方式,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指导相关制度,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要在不断积累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行政指导案例选编》,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指导水平和整体效能。
(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2014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将梳理出的各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岗位,明确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科(室),依法制定反映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在本级政府、本部门网站公布梳理结果。
切实促进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责任明晰化,让社会公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在公安、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提供必要条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四)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2014年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城管论坛、城管执法案卷评查、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强化城管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五)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分析总结基层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要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和2015年度全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以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定为基础内容,以服务型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公用法律、法规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灵活采取骨干培训、分级培训等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执法,通过严格管理、强化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执法的能力,促进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强化内在素质、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能过硬、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七)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各级、各部门要着力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覆盖面。
要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3—5个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机构)作为培育对象,通过业务指导、观摩交流、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
对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的单位,将在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给予相应加分。
2015年,市本级拟定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地税局、市烟草局等4个单位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示范点。
三、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
各县(市、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制定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
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开展宣传培训、经验交流、督促检查和评选先进等工作,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作用,努力推动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二)加强监督指导。
要结合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案卷评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实地检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工作,充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平台等途径,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典型经验交流、专题集中宣传、系列专访宣传等活动,大力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和影响力,并有效转化为推动全市中心工作的软实力。
(四)加强典型带动。
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发现、培育、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
要注重总结经验,及时将好的典型做法提炼、转化并上升为制度机制,引导和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由点上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急求:整改报告
尊敬的各位主任、常委: 您们好! X年下半年,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扎实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这项活动的开展始终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及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了专项整改活动开展顺利,同时也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为了更好的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我局的执法水平,下面我谨代表县公安局党委向在座的各位领导作专题汇报,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精心组织,专项整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针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党委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召开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陈志斌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制定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并分别由办公室、法制科、局纪委牵头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
在活动开展之初,我局召开了全局民警参加的动员大会,陈志斌局长在大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并就活动的开展作了精心部署。
在活动开展中期,结合队伍正规化建设,又召开了全局中层干部会议暨阶段性工作小结会议,局长陈志斌同志在会议上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强化督导。
为确保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抓出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副政委、纪委书记夏登荣为组长的督导组(与信访工作督导组合并),由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为成员,负责对专项整改活动实施全程督察和指导。
三是突出重点。
一方面,在活动之初,我们开展了由局纪委牵头进行的专项整改活动大讨论。
通过讨论,进一步加深广大民警对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自觉投身到活动开展之中。
进行了“千人征意见”活动。
通过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群众对我县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调查,社会和群众对我们公安工作的总体评价还是比较高的,在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接处警、行政审批、服务态度等单项评价中满意率都达到了90%以上,同时还征求到合理化意见建议37条。
另一方面,在活动的第二阶段重点开展了“千人查万案”活动。
首先是部署各一线办案单位自己做好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县局法制科组织人员结合半年执法质量考评到每一个执法单位进行案件检查和其它执法情况监督。
在“千人查万案”活动中,我局共自查了案件XX个,被抽查人数XX人,其中XX个案件评为优良案件,有1个案件被评为劣质案件。
四是加强宣传。
为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我们实施阳光作业,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届支持,自觉接受监督。
在活动开展之初就高度重视舆论宣传的作用,营造活动氛围,以正面宣传为主,抓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大力宣传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成效,争取社会各届对公安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公安执法环境。
二、组织到位,专项整改活动效果明显 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由于组织到位、动员广泛、措施得力,特别是每位民警对这次整改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都非常到位,活动所取得的效果明显: 一是民警的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规范执法行为成为了广大公安民警的自觉行动。
通过以这次专项活动为载体,每一个执法单位都加强学习,并能以实际案例的讨论来增强学习的效果。
并就征求到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切实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中的混乱现象,做到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逐步进行规范。
同时在专项活动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城区中心派出所被确定为示范单位,取得的成效能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刑侦大队的李明同志和荷地派出所的季武同志还被评为丽水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先进个人。
二是相得益彰,公正执法的目标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由于在办理案件和执法过程中做到了规范,由此体现在结果上,公正执法的执法目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
通过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各单位的执法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办事效率也有了大的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也有了一定的增强。
在专项活动期间,我局共办理治安行政案件X起,作出行政处罚X人次,其中治安拘留X人次,罚款X人次,警告X人次。
同时还调解了一大批由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违法行为,消除了一大批不稳定因素。
行政处罚类案件未引起行政诉讼,一起复议案件得到维持。
办结刑事案件X件,刑事拘留X人,逮捕X人,劳动教养X人,取保候审X人,监视居住X人,移送起诉X人,批捕率为93.8%,移送起诉率为98.9%,刑事拘留转处率为93.5%,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转处率为88.5%。
各项指标都较好的完成了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要求。
三是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
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有:1、“三回告”未很好落实;2、拘留证(附卷联)和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上无看守所公章;3、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未告知其有聘请律师的权利;4、多数案件没有侦查终结报告;5、在部分呈请类报告书中没有承办人姓名(要求两名)和承办单位意见;6、对撤销案件的同案犯的强制措施未解除;7、应当扣押的未扣押;8、应当收集的证据未收集、照片没有制作人和时间、复印取证未注明出处;9、告知的法律条文不全面、未例证据、未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没收共同赌资没有逐人告知;10、送达方式不规范、不符合留置送达的留置送达、未及时送达、鉴定结论未送达当事人、处罚决定未送达受害人。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法制部门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办案单位,并督促各办案单位及时予以整改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民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平时工作中不注意的一些小问题得到了重视,执法质量有了一定的提升,由此也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
四是民警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民警违法违纪事件明显下降。
在活动开展期间,我局纪委走访了X位公安警风警纪监督员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队伍管理建设方面,认真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民警八小时外管理制度,民警自我约束力进一步增强。
在专项活动期间无一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和完整性。
五是通过学习促进民警的业务能力,从而提升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之前,庆元县公安局积极开展做好该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发传单、贴标语、电视宣传、上街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活动,使该法深入人心。
县局法制科分批对全局在职民警进行培训,并组织全体民警进行闭卷考试,取得了平均90分的好成绩。
局政治处和网监大队组织全局民警分六批进行为期十天的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巩固警务技能的应用。
六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后勤保障工作,杜绝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我局结合各单位性质分别建立了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和报送备案制度(包括事后监督制度等),积极运用计算机业务网络建设和交通管理现代科技投入,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在办公场所及办证中心公示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从而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改革中求发展,积极探索公安法制长效机制建设。
在专项活动中,我局根据辖区实际,进行了行政案件执法平台“单轨制”办案改革,在总结城区中心派出所和荷地派出所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内全面铺开,效果明显。
行政执法内部办案流程改革,进一步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促进了人性化执法。
同时,认真执行丽水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丽水市公安机关执法考评制度(试行稿)》、《丽水市公安机关案件主办民警制度(试行稿)》、《丽水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稿)》等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我局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制定下发了《庆元县公安局套打法律文书管理规定》,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四、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局认真做到了几个有机结合,使各项公安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 一是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
我局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巩固成果的重大举措来抓,有力的推进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是与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相结合。
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有效载体和主要内容,两者在任务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使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真正的实效。
XX年开展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以来,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27批53人次,受理信访件27件,办结27件,办结率为100%,表示停访息诉26件,停访息诉率为96.2%,办结率和停访息诉率均达到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提出的目标要求。
三是与公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局做到专项活动与打击违法犯罪、依法管理、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主业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
通过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公安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通过半年多的实践,我局在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管理上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接处警的及时性和规范上有了新突破;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纳入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执法中尊重人权的理念逐步形成;民警的办案时限意识、及时客观全面取证意识、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意识等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是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相结合。
通过调查研究和深入考察,全面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努力探寻一条适合我局正规化建设的新路子。
五、存在的不足方面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加上专项整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
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局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到位之处。
主要表现在有些日常管理工作没有十分到位、规章制度交叉而致使工作效率偏低、法律适用把握不准等诸多问题。
这里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一些民警主观认识不到位的地方,这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规范。
总之,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不是最终目的,只是加强公安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
通过本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我局的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公正执法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执法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整改,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通过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我局的执法执勤规范体系已初步形成,并逐步向法规完备、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标准巩固。
XX县公安局 X年X月X日
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普法工作总结 篇一:2015年普法工作总结 灵州物业公司2015年普法工作总结2015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收官之年,是?六五普法?向?七五普法?工作承上启下的一年,是进一步增强员工法制观念的法制意识的重要一年。
一年来,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神华集团建设?五型企业?和集团公司三年战略规划及依法治企的实际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百日普法??普法一百天?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科学发展观?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维护公司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全面动员司组织员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达到领导班子及员工依法行政,员工法律素质提高,从而推动公司经营、改革和发展的目的。
公司党委按照集团公司?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为普法工作取得成效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动员工作。
公司在普法教育工作上有着较好的基础,从?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公司党委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公司党委把?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了?‘科学发展观’为基础,提高员工法律素质,依法治理为重点?。
把启动?六五? 普法教育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事件来抓,积极营造良好的?六五?普法实施工作环境。
公司领导班子通过召开领导干
实习总结报告。
求在公务员机关实习的日记、报告、心得等等。
收到后补给100分。
谢谢
给你一个质监局的工作报告,你参考下,截取一些工作作为自己的实习内容。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半年质监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市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分秒必争,凝心聚力,解放思想,创新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刚才,盱眙局、质检所、稽查支队作了很好的发言,我都赞成,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
根据市局领导班子研究的意见,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特色明显,亮点频现,上半年成绩令人振奋 上半年,全市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立足解放思想抓学习教育,立足职责履行抓工作创新,立足服务经济抓重点亮点,立足规范管理抓队伍建设,全系统认识统一,思路清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工作创新,监控仪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创新是质监工作的灵魂,只有继承没有创新,就容易导致固步自封和停滞不前,没有创新就没有质监事业发展。
所以今年我们把工作创新作为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突破口,并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立足加强质量安全,创新了监管模式。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为了提升监管有效性,各地分别创新了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金湖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开展全县食品生产行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立了组织,制定了《食品生产示范单位认定实施细则》;城区分局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导入信用体系的长效机制,制订了《淮安市城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信用行为规范》,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生产环境、原材料、设施人员、生产过程、产品要求等五个方面加强导入信用体系,使工作针对性强而易操作;洪泽县采取“联小做大、整合做强”方式,以该县获证豆制品生产企业-全味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取缔了一批生产条件差的豆制品小作坊,整合和规范了豆制品加工行业。
上半年,全市系统共出动监管人员 15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641家,其中生产企业495家,食品小作坊146家,现场发现问题56个,全部责令整改到位。
查处无证生产食品及相关产品企业4家,处罚5.5万元。
通过努力,全市共有511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新发证企业 46 家48个单元,换证18家18个单元,扩项3家5个单元。
在特种设备监管方面,我们制定了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公示、重大隐患分级挂牌、重大隐患举报奖励、重大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建档5项制度,并督促各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重大隐患申报和重大隐患专家评估3项制度。
盱眙局按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设备重要程度、设备隐患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ABCD四级管理,分类建立台账,对情况较好的158户A类企业实行远距离监管,对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少的123户C类企业实行近距离监管、对有重点监控设备的10户B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的68户D类企业实行贴身监管,把工作重点落实在B、D两类企业,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
楚州局针对淮城镇的92台豆制品小作坊锅炉未登记、难监管、无证隐患大的特点,协调淮城镇政府共同对在用小规格锅炉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先宣传后整治,先检验后使用,先培训后发证的做法,停止运行23家,整改到位48家,报废锅炉7台次,停用锅炉9台。
使小规格锅炉安全监管走上了正常轨道。
上半年,全系统组织了4次特种设备专项督查,出动人员1068人次,排查隐患504项,排查重大隐患54项,所有隐患均督促整改。
注册登记特种设备928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2834人。
现场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7家,气瓶充装单位34家,重点监控设备178台,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6份,立案查处40起,向政府报告重大问题5次。
全市重新排查重点监控设备419台。
二是立足现实优质高效,创新了服务模式。
在服务企业“节能减排”方面,我们会同市经贸委和市水利局联合加强对全市31家年耗煤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宣传《节约能源法》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督促、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楚州局以降低企业单位GDP耗能指标作为目标,广泛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创优”活动,加强对重点企业工业用水、用电、用煤计量指导。
帮助盐化厂、化肥厂、钛白粉厂等重点耗能企业,培训能源计量人员,淘汰高耗煤锅炉,逐步实现能源计量的数据化管理。
仅钛白粉厂1-5月就节电5000多度、节煤260吨。
上半年,我们帮助5家企业完成计量保证确认,24家企业完成计量合格确认,13家企业完成“C”标志验收。
按照市政府“4221”工程目标,开展了“2008年淮安市计量诚信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了33个单位为淮安市计量诚信单位。
涟水局全面推行“一票清”制度,创新服务企业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与县发改委、经贸委联系,三个部门联合发文,成立服务企业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温馨提示、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主动为落户涟水的招商引资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行前置服务,避免企业为消除隐患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努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扶商”的发展环境,提高了工作效能,形成了服务企业发展的合力。
“一次性收费,一揽子服务”的工作模式得到了涟水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赞同和企业一致好评。
一方面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加快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规范了自身的工作行为,转变了工作作风。
盱眙局创新“两卡一汇办” 服务模式,在对企业进行普查或专项检查中随时携带“服务企业提示卡”,将发现的问题及相关要求及时登记在提示卡中,主动告知企业,并交相关承办部门承办,承办部门接到提示卡后按照提示内容,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主动上门到企业征求意见进行服务并将服务结果填写在“服务企业反馈卡”上,建立适时汇办、定期交流制度。
对存在问题较多,办理难度比较大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问题,局里根据需要随时成立临时小组进行联办、汇办,指定主办人,拿出高效便捷的方案措施,限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并规定每月集中交流一次两卡服务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以便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立足促进和谐规范,创新了工作机制。
首先,着力提升行政效能的创新。
我们按照“高效服务,创新发展”的要求,广泛开展行政效能提升活动,明确活动的任务、内容、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金湖局为提升效能建设层次和水平,推行“一站式” 服务,完善12365质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交办、督办各类服务事项;推进“阳光”政务,借助政务公开栏、网络平台,推行政务 “四有四公开”,即单位有效能手册、窗口有服务指南、集体有服务承诺、个人有岗位职责,做到职权目录公开、服务流程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推进“规范化” 服务,在积极推行体系认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首问首办、公示公告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述勤述廉评议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到具体人员。
其次,着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创新。
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行政执法机制”的新路子,采取坦诚沟通、全过程说理、执法中普法的创新举措,实行文明执法,以理服人,努力钝化和消除相对人的矛盾,将执法说理细节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每一个环节,从而出现因为了解而理解、因为理解而支持、配合执法的良好局面。
上半年,组织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7次,出动执法人员2060人次,查处案件195起,其中大要案27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产商品标值达3450余万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窝点 17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 起。
全市系统自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以来,办理行政案件120多起,及时结案率100%,相对人满意率100%,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第三,着力便民惠民措施的创新。
为进一步扩大“12365”举报投诉中心的影响,我们加强与知名商贸企业的合作,设立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12365投诉举报中心淮安新亚商城工作站”。
此项工作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肯定,要求作为全省示范推广。
省局张亚青副局长、人大刘维亚副主任、市政府陆长苏副市长、市政协雍树标副主席、市纪委周茂萱副书记等领导还亲自出席了3月15日的成立授牌仪式。
为规范服务流程,细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当好全省的示范,专门制定了工作站管理办法,将服务流程和人员守则公示上墙,设立了引导卡,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目前工作站运行良好,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称赞。
为了方便组织机构参加年检,市情报所加大投入,新上了短信群发系统,对到期及未参加年检的组织机构通过短信提醒,该系统的投入使用极大的方便了有关单位,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该所还积极加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司法局的联系沟通,积极推动代码证书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银行帐户管理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中使用,提高了全市代码工作的整体水平,保证全市代码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着力提高服务能力的创新。
质检所申请的6大类1113项产品、583项参数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淮安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35项产品、449项参数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也顺利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
购置了超声波测厚仪、自动定氮仪、角强度试验机等7台套设备,《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检测方法研究》、《食品中吊白块的检测方法研究》、《食品中甜蜜素的快速测定》三项课题填补国内空白;纤检所共投入150万元用于新上棉花HVI实验室、干茧公检实验室建设和人员业务培训;计量所完成原子吸收、液相色谱、扭力扳手等6项常规检测项目的考核验收的同时,把主要精力用在省局“十一五”重点项目,盐化工实验室中液体流量计装置的前期调研和筹建工作上,有望近期列入淮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围绕重点亮点,推进器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检验我们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就是我们在思想上是否有转变,能力上是否有提高,工作上是否有亮点,是否有实效。
上半年,我们的亮点体现在“五个新”。
一是质量兴市工作取得新突破。
市政府原则同意成立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完成了《淮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淮安市质量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起草工作。
我们撰写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的建议》专题报告,就推进质量兴市、实行质量奖励等工作提出建议,市领导专门作出批示。
对县(区)质量兴市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召开质量兴市工作研讨会,交流工作体会,加快工作进度。
淮阴区、涟水县质量兴市工作全面推进,涟水局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获得了支持,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兴县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质量兴县工作,淮阴区今年拟申报省局验收。
二是标准“制高点”抢占取得新进展。
为加快标准化自主创新步伐,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我们积极组织动员企业申报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以及工作组,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协调工作,目前我市的江苏安邦、江苏天宇、洪泽海珠等3个企业申报了国家专业标准化工作组。
从去年底开始我们就积极帮助指导洪泽海珠公司申报气缸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目前已申报成功并且该企业已成为气缸套国家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组长单位,已有4个起草标准被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
三是农业和服务标准化取得新硕果。
围绕淮安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出口农业,加强与龙头企业的结合,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的建立,今年在有2个国家级示范区的基础上,又上报6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24个农业地方标准。
金湖县建成的20万亩省级优质专用弱筋小麦示范区,累计生产36.23万吨优质弱筋小麦,农户户均增收1482.98元;国家优质荷藕示范区示范种植15万亩,农户人均年增收150元。
今年我们在做好去年确定的市移动公司标准体系建立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拓展其它领域,申报了市邮政局物流等3个项目作为省级试点,有7个企业作为标准化良好行为的试点。
盱眙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凹土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凹凸棒粘土3个产品纳入省地方标准制订计划,同时还积极申报了野生葛滕粉和盱眙龙虾养殖生产技术规程2个省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
四是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
积极与相关部门联手,开展好调查摸底和重点产品培育工作,组织企业申报中国名牌、江苏名牌、江苏质量奖,帮助1家企业的总部申报中国名牌,有15家企业拟申报江苏名牌、6家企业申报了省质量奖。
组织开展淮安市质量奖、淮安名牌产品申报、评审工作,对申报的企业全部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初步确定了51个淮安名牌和5家淮安市质量奖。
为发展地方经济特色,积极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盱眙龙虾”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已经通过省局审查,上报国家局审批。
“洪泽湖螃蟹” 启动了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我们还积极组织开展“淮安市质量诚信单位”评选,全市共有94家企事业单位获此殊荣,已受理近30家企业申报“淮安市信得过产品”的申请。
动员组织我市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免检产品”,符合条件4家企业5种产品,均已上报“国家免检产品”。
五是专项整治呈现新局面。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经验成果,我们按照省局《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淮安实际,明确责任、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做到了人员不散、班子不撤、旗帜不倒、工作不断,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四个100%”目标中,我市前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共计58家企业,现已100%完成建档任务;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了复审;积极组织企业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目前全市共有入网企业319家,其中9类69种产品入网企业210家,激活5家。
国家总局确定的3类16种产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入网、赋码、激活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三)围绕队伍建设,质监新形象得到充分展示。
局领导班子带头摒弃僵化思想,用创新的精神学习新理论,用发展的观念理解新理论,立足质监工作的新实践认识新理论。
并深刻审视淮安质监系统所处环境的变化,深入分析优势与不足,深刻反思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精神状态,着力探索淮安质监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一是树立了创新发展理念。
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淮安质监事业的跨跃式发展,就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淮安质监发展的突出问题。
所以,市局领导一班人带头深入学习十七精神,学习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
党组中心组6次组织专题学习,撰写体会文章,为全市系统树立了榜样。
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了争先创优,勇当一流的雄心壮志;只要能促进淮安经济社会和质监事业的和谐发展,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我们就做到大胆试,大胆闯,牢固树立地方发展我发展的理念;谋求切合淮安实际,全面履行职责的新路径,真正做到把全市系统上下的思想意志凝聚到省局的决策上来、工作重心落实到省局的部署上来,实现了由保障型向创新型、事务型向发展型、技术型向服务型的三大根本转变。
二是扩展了党建创建平台。
我们还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在市局机关局域网上开办了“网上党校”,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了解放思想学习教育与信息交流的空间和平台。
在全系统特别是团员青年中开展了“学恩来精神,赛优质服务”活动,并积极申报1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2名“优质服务明星”。
市质检所积极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组织开展“做好服务发展、让企业群众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倡导阳光心态、构建和谐质监”活动成果。
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爱心奉献”活动,全系统共为灾区捐赠善款11万多元,190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中组部和市级机关工委号召,自觉交纳特殊党费共计23210元。
农村扶贫、社区共建、城镇“4050”人员和特困家庭的帮扶工作,做到早调研、早计划、早落实,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成绩显著,受到市领导 表扬。
5工作总结:关于法院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的探索和思考
工作总结:关于法院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的探索和思考廉政风险是权力责任主体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的谋求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清单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廉政风险。
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就是从司法权力岗位中找出可能影响公正廉洁执法、引发司法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健全防控措施,以阻断岗位廉政风险演变成违纪违法事实,防止和减少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发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司改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及时纠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契机,研究制定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州法院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州法院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纪律作风等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范围、内容和措施,21个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38名干警对照存在问题制定了个人集中整治自查报告。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规范权力运行。
全院共编制《职权目录一览表》21份,梳理权力45条,绘制
行政决策中应着重把握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注重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 依法行政的内涵涉及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法律咨询服务等各个方面。
人防法制工作机构既是人防法制建设中管“总”的业务部门,也是人防依法行政中的人才保障和重要支撑。
要注重解决法制工作与行政管理“两张皮”的问题,使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人防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立法中的作用。
有法可依是人防依法行政的前提,人防部门应依据《人民防空法》以及国家颁发的一系列人防建设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完善人防制度体系,为人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根据人防需求,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协调纳入立法计划,深入细致工作,积极推进落实。
二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科学严密的决策程序是正确决策的有力保障。
人防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由法制机构提出法律意见,有重大异议的,应组织决策的法律论证。
组织法律论证可邀请上级部门法制机构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人员、法律和行政管理专家参加,法律论证意见应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这样既有利于决策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切合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
三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重大行政行为法律审核把关上的作用。
人防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统一审核修改后,再上报有关会议讨论或交领导签署。
法制工作机构与其他有关业务机构对规范性文件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应作进一步调研,暂缓发布该规范性文件,或征询上级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
人防部门在作出重大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由法制工作机构对处罚决定的依据、程序、裁量等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核把关。
人防部门应当通过内部制度明确那些具体行政行为需要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会签。
二、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人防行政执法队伍 执法人员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进程,实现法治约束下的执法人员自觉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走向良性运作的根本。
人防行政执法不但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而且还要求执法人员具备其他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办事能力。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人防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突出解决好业务能力和公正执法的问题。
一是要严把执法人员进出关。
选配执法人员要通过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考察其道德法纪观念、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切实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吃苦耐劳、不计名利、廉洁守法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
对人防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要严肃查处,对其中不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
二是要严把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关。
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法律观念,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修身自律、秉公执法、恪尽职守。
所有执法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凡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决不允许参与执法。
执法人员对国家新修订颁布的政策法规,要先学一步,做到早了解早掌握;对人防法律法规要在掌握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加深理解。
落实学习制度,坚持“一月一法”、“一法一考”、“年度考试”。
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专题培训与系统学习相结合,提高法律水平与增强执法能力相结合,促进学习教育经常化。
三是要严把执法人员岗位锻炼关。
知识是能力的基础,但知识并不等于能力,知识向能力转化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实践,就是岗位锻炼。
从领导角度应着重把握以下环节。
一个是做好执法人员搭配。
按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原则,组合执法小组,搞好传帮带。
第二个是结合案例,手把手、面对面的传授经验、解答疑难、岗位实践。
再一个是经常组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交流活动,及时分析个案成败得失,使之相互启迪,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坚持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制度更带有长远性和根本性。
坚持用制度规范人防执法行为,是推进人防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要紧紧围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人防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案卷归档等制度,确保人防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程序科学、严谨、规范和透明。
这方面,要着重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科学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
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幅度较大。
由于人为因素,会导致执行随意性较大。
为避免随意性和腐败现象。
应当制定《人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人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细化,减小幅度,提高操作性。
人防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把握执行幅度,用好手中的权力,努力实现人防执法的公平、公正。
二是要依法规范人防执法程序。
从本质上说程序是对权利的制约,是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的保证。
只有做到程序合法,才能确保实体合法。
只有按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双方主体尤其是执法对象才能对该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表示信服。
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即使违法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如果程序违法,审理也会败诉。
因此,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现场执法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当场制作笔录,双方当事人签字;作出行政决定前,依法送达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回执要有当事人签字。
执法程序是重要的执法环节,切不可掉以轻心,草率应付。
三是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有效地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充分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法制原则。
实践证明,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执法单位和个人,实行终身负责制,对于强化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实行“阳光执法”和“廉洁执法”具有重要作用。
落实过错追究制度,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减少错案漏案。
实行评议考核制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定期进行评议,总结成绩,分析错案,广泛征求执法对象和其他执法人员的意见,总评赋分,计入个人执法档案,为年终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良好的执法环境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方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更好的统一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赢得社会的广泛理解、支持和参与。
在宣传对象上,要抓好领导层、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这三个层面。
通过邀请领导出席会议、视察检查工作、参加活动,帮助解决人防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求得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抓好对相对人特别是建设单位和开发商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人防法规政策,增强依法履行人防义务的自觉性。
在宣传方式上,要充分利用“五进”这一基本形式,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做到真进、管用、有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利用互联网这一现代化传播手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普及人防法律知识。
在宣传主体上,要实现高端化、专家化和社会化。
即通过邀请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和专题访谈等,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力;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座、聘请法律顾问咨询,宣讲和解读人防法规政策,提升宣传教育的层次;通过组织广大群众参加人防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
在宣传时间上,既要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也要利用与有关部门协调问题、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机会,见缝插针地进行宣传,寓教于经常,做到潜移默化,长流水不断线,抓机遇掀高潮。
五、建立和完善监督执法机制 总之,在我国依法行政尚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人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要提高人防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人防法律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加强行政主体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行政执法的必要条件,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增强法制观念是促进人防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
只有加强这五方面工作,人防建设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才会更加完善,人防建设才能沿着法制化轨道不断前进。
【法制信息】 我市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重点工作安排,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我市将全面检查市及区县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各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整顿医疗保险支付秩序,净化医疗保险运转环境,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和有效利用。
检查范围包括市及区县2009年度各定点单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有关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2009年度定点单位有无以下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将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或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非参保人员冒名就医、挂床住院等;多记多收参保人员门诊或住院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票据,套取医保基金等;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个人,以伪造或者变造账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良好的执法环境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方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更好的统一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赢得社会的广泛理解、支持和参与。
在宣传对象上,要抓好领导层、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这三个层面。
通过邀请领导出席会议、视察检查工作、参加活动,帮助解决人防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求得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抓好对相对人特别是建设单位和开发商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人防法规政策,增强依法履行人防义务的自觉性。
在宣传方式上,要充分利用“五进”这一基本形式,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做到真进、管用、有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利用互联网这一现代化传播手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普及人防法律知识。
在宣传主体上,要实现高端化、专家化和社会化。
即通过邀请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和专题访谈等,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力;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座、聘请法律顾问咨询,宣讲和解读人防法规政策,提升宣传教育的层次;通过组织广大群众参加人防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
在宣传时间上,既要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也要利用与有关部门协调问题、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机会,见缝插针地进行宣传,寓教于经常,做到潜移默化,长流水不断线,抓机遇掀高潮。
五、建立和完善监督执法机制 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使人防行政执法行为置于法律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既有利于执法水平的提高,又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和社会的大力支持。
一是要积极接受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人防部门的监督。
要主动向政府和市政府法制机构、上级人防部门汇报法制建设规划、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工作情况、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和工作做法,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要积极接受本级权力机关的监督。
要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和纪律监察部门对人防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定期向人大、政协作专题汇报,并积极探索接受上述部门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
三是要积极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要从社会聘请监督员,对人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研究建立对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的工作机制。
四是要积极对下级人防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每年都要对照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对下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表扬和奖励,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从而督促各级人防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人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和新方法。
五是要积极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和程序。
要制定并实施人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要完善人防行政复议程序和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探索提高人防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
总之,在我国依法行政尚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人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要提高人防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人防法律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加强行政主体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行政执法的必要条件,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增强法制观念是促进人防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
只有加强这五方面工作,人防建设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才会更加完善,人防建设才能沿着法制化轨道不断前进。
【法制信息】 我市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重点工作安排,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我市将全面检查市及区县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各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整顿医疗保险支付秩序,净化医疗保险运转环境,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和有效利用。
检查范围包括市及区县2009年度各定点单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有关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2009年度定点单位有无以下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将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或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非参保人员冒名就医、挂床住院等;多记多收参保人员门诊或住院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票据,套取医保基金等;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个人,以伪造或者变造账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并根据情节,分别做出限期整改、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对采取欺诈手段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特别是对“伪造医疗文书”、“挂床或冒名住院”等重大违规问题,除追回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并进行处罚外,还将终止定点协议,取消定点资格,并向主管部门通报。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强化措施积极部署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年的法制工作任务,近日,周村区召开了2010年度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会议对在2009年度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9个先进集体、2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对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作了总结,2010年任务作了部署安排。
会上,印发了《周村区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以健全组织保障、突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复议应诉、注重法制宣传、当好参谋助手等6个方面为着力点,在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进程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组织领导在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作用,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依法行政是规范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关键。
人防部门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部门,作为《人民防空法》以及相关人防法规的执法主体,全面推进人防依法行政,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人防部门的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我市人防部门依法行政的现状看,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和“十二五”规划期间的人防依法行政工作,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注重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 依法行政的内涵涉及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法律咨询服务等各个方面。
人防法制工作机构既是人防法制建设中管“总”的业务部门,也是人防依法行政中的人才保障和重要支撑。
要注重解决法制工作与行政管理“两张皮”的问题,使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人防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立法中的作用。
有法可依是人防依法行政的前提,人防部门应依据《人民防空法》以及国家颁发的一系列人防建设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完善人防制度体系,为人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根据人防需求,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协调纳入立法计划,深入细致工作,积极推进落实。
二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科学严密的决策程序是正确决策的有力保障。
人防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由法制机构提出法律意见,有重大异议的,应组织决策的法律论证。
组织法律论证可邀请上级部门法制机构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人员、法律和行政管理专家参加,法律论证意见应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这样既有利于决策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切合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
三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重大行政行为法律审核把关上的作用。
人防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统一审核修改后,再上报有关会议讨论或交领导签署。
法制工作机构与其他有关业务机构对规范性文件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应作进一步调研,暂缓发布该规范性文件,或征询上级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
人防部门在作出重大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由法制工作机构对处罚决定的依据、程序、裁量等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核把关。
人防部门应当通过内部制度明确那些具体行政行为需要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会签。
二、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人防行政执法队伍 执法人员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进程,实现法治约束下的执法人员自觉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走向良性运作的根本。
人防行政执法不但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而且还要求执法人员具备其他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办事能力。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人防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突出解决好业务能力和公正执法的问题。
一是要严把执法人员进出关。
选配执法人员要通过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考察其道德法纪观念、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切实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吃苦耐劳、不计名利、廉洁守法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
对人防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要严肃查处,对其中不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
二是要严把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关。
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法律观念,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修身自律、秉公执法、恪尽职守。
所有执法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凡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决不允许参与执法。
执法人员对国家新修订颁布的政策法规,要先学一步,做到早了解早掌握;对人防法律法规要在掌握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加深理解。
落实学习制度,坚持“一月一法”、“一法一考”、“年度考试”。
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专题培训与系统学习相结合,提高法律水平与增强执法能力相结合,促进学习教育经常化。
三是要严把执法人员岗位锻炼关。
知识是能力的基础,但知识并不等于能力,知识向能力转化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实践,就是岗位锻炼。
从领导角度应着重把握以下环节。
一个是做好执法人员搭配。
按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原则,组合执法小组,搞好传帮带。
第二个是结合案例,手把手、面对面的传授经验、解答疑难、岗位实践。
再一个是经常组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交流活动,及时分析个案成败得失,使之相互启迪,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重点工作安排,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我市将全面检查市及区县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各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整顿医疗保险支付秩序,净化医疗保险运转环境,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和有效利用。
检查范围包括市及区县2009年度各定点单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有关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2009年度定点单位有无以下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将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或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非参保人员冒名就医、挂床住院等;多记多收参保人员门诊或住院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票据,套取医保基金等;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个人,以伪造或者变造账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并根据情节,分别做出限期整改、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对采取欺诈手段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特别是对“伪造医疗文书”、“挂床或冒名住院”等重大违规问题,除追回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并进行处罚外,还将终止定点协议,取消定点资格,并向主管部门通报。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强化措施积极部署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年的法制工作任务,近日,周村区召开了2010年度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会议对在2009年度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9个先进集体、2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对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作了总结,2010年任务作了部署安排。
会上,印发了《周村区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以健全组织保障、突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复议应诉、注重法制宣传、当好参谋助手等6个方面为着力点,在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进程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组织领导在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作用,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