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通过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通知的学习,结合案例使我懂得有偿家教有损于教师形象,违背师得规范的要求。
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如果允许教师给自己的学生做有偿家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师的精力,教师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对每一个教师而言,辅导学生,包括在课余时间为后进生补课,这是教师职业范围内的事情,有偿家教使一些师德低下的教师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太关注后进生,然后在课后通过有偿家教对他们进行个别辅导。
有些学生也可能会依赖家教,丧失学习的主动性,课前不做预习,不去主动发现问题,课后也懒得钻研。
利用职务之便开设有偿家教,完全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重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夏宝龙书记在全省中小学育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更让我感受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重要性。
教师重要,就在于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
教师的言语是有声的行动,教师的行动则是无声的言语。
教书育人身教胜于言教,教师的行为准则、判断标准,往往对中小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教师的钻研精神、进取意识,对中小学生有一种无声的感召力。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教师要不断锤炼自身的品行情操,以自己高洁的思想、高尚的品格、严谨的学风影响学生,以自己得体
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新春邑小学向叶枫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近日,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颇有体会,说到底,这一规定旨在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
在我们国家新的历史时期,要建设一支为人民服务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为师德建设注入新的内容,增加新的内涵通过师德师风的教育学习,我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较明确的认识。
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也就决定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成败。
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
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
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
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因此,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或突出问题,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极有必要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对照教师法等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认为教师应注意
关于治理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礼心得体会
周五下午的全校教职工周前例行会上,校长组织大家学了教体局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的文件。
文件的大意是由于“有偿家教”之风愈演愈烈,引起了社会极大不满,尤其是在县城区,家长意见特别大
有效治理“有偿家教”势在必行
文件指出了有偿家教的种类和种种负面影响,也提出了查处的具体方案。
\\r在这里,我不敢去妄评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
我只是在想:像有偿家教这类所谓的教育“三乱”问题为何屡禁不止
“有偿家教”为何让老百姓恨之入骨
曾经一段时间\\r,“有偿家教”问题曾在网上引起热议,好多网友包括教育专家都曾发表过自己的真知灼见。
有很多看法都让我还记忆犹新。
特别是关于“有偿家教”存在的合理性的讨论有让我很有感触
\\r“有偿家教”自身肯定无罪,包括这次文件也有如此意思,只是作为公办学校的教师不应从事有偿家教
说是实话,对于此规定,我打心底还是认同的,因为我一向都认为教师的职业还是较为神圣的,不应受到世风的腐蚀
\\r但这仅仅只代表我个人看法。
毕竟教师不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毕竟人人都不可能去当圣贤,谁都希望自己都能想那达官贵族那样吃香的喝辣的,能开着香车住着豪宅
于是,有此攀比之心作祟,有此无限膨胀的欲望蛊惑,好多老师都本着“你当官的怎么贪污腐败我可以视而不见,当然更多是无可奈何,那我利用我这仅有的职务之便捞点外快又算得了什么”的心理,拉起旗号热火朝天的干起了有偿家教
尤其是在部分小学,有偿家教之风可谓愈演愈烈
君不见,每当夜幕降临,那三五成群的学生背着书包从某位教师家中凯旋;君不见,在县城的某个地段,一个接一个的门面,均是命着很有诱惑力的五花八门的名儿的家教中心
听说这些干家教的每月收入远远高于正工资
\\r当然,要有如此丰厚收入,必须有稳定的生源
生源何处而来
这不用愁,这些教师都神通广大,在打击之风盛行时,他们可以彼此介绍提供生源,在风头过后,就又依然我行我素,直接“辅导”着自己班里的学生,如果老师都说了你该课外辅导而你却不“领情”者,那平常你要想在学校里得到照顾那就没门,甚至有些学生连班里的正常待遇都享受不成
家长迫于无奈,只得让孩子放学后、节假日去“被辅导”
所以,当这种风气迅速蔓延后,家长怎不怨声载道
所以,教体局也只好强行规定,严禁教师私自办各种培训辅导班,严禁教师为社会各种辅导机构介绍生源或在那里兼职
一句话,想法设法从源头上堵住这歪风
\\r可是,这又真的就能遏制住有偿家教吗
有偿家教也就因此会一命呜呼吗
我想未必,有偿家教如果不被规范,并让之合理化,它只会像那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只要考试制度存在,并且作为选拔人才最公平有效的手段,那么学生为了提高自己的学业,请家教永远是一个无可回避的问题
既然避免不了,我们就必须积极面对,不能去一味的围追堵截
否则,非但不能斩草除根,反而会越演越烈
\\r既然有偿家教屡禁不止,那肯定有它存在的合理性,我们只有因势利导,让之形成为家长自愿且满意、教师乐意而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双赢局面
\\r所以,那种一出现问题,就想“一棒子打死”的举动仅仅是一种权宜之计,千万不能只一味地去“堵”,还应科学的去“疏导”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活动自查报告
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教X字〔201X〕XX号文件精神,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学校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及时将上级有关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严肃追责学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
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
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教育部规定 严禁有偿补课 给予什么处分
公职教师在外补课收费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各地教委出台的地方性规定都是违规的。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罚措施: 1、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相关处罚规定主要是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教育部列举了6种严禁的有偿补课行为分别为: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有偿补课的危害发言稿
为什么有偿补课必须予以杜绝,我们从其现实危害谈起。
首先,有偿补课破坏了良性的教师群落生态平衡。
一方面,贬损了教师群体社会声誉,使得教师在与社会生态环境的互动过程中,由于有偿补课负面清单带来的“免疫力低下”,降低了自身的生存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也破坏了教师群落的内部生态平衡,在有偿补课带来的经济利益驱动下,教师间的良性合作关系部分被恶性竞争关系取代,教师的职业观、价值观不同程度被扭曲,使得师德师风建设无法有效开展。
其次,有偿补课扭曲了中小学组织的宗旨使命。
宗旨使命是一个组织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根本特质,而中小学组织的教书育人宗旨使命,是区别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等企业组织提供产品服务、实现营利宗旨的组织核心特征。
有偿补课严重模糊了中小学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使命,正如《规定》中所言,这一现象已成为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
再其次,有偿补课异化了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普及性的基本特点,也符合公共产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本属性。
然而,有偿补课异化了义务教育这一公共产品属性,将公共教育资源私人产品化、商品化,不仅损害了儿童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更违背了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
那么,如何合理明确教育部门治理有偿补课问题的责任清单呢
我们说,应该做到标本兼治、堵疏并举。
一方面,治理有偿补课问题这一责任清单的核心要义,就是要按照《规定》提及的“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措施,坚决禁止有偿补课现象和行为的发生。
当然,这种“堵”的治理模式无疑会大大提高制度成本,降低治理效能,因此,应积极尝试建立有效的协同监管机制,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学生、家长、教育培训机构等利益相关者,都纳入对有偿补课的监督管理辐射范围内,从而降低政府的制度成本,提高治理效能。
从现实治理实践来看,这一问题的彻底根除不仅需要持续治理的力度,更需要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契合度,否则达不到标本兼治的作用。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补课是对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不能因为有偿补课的存在,而完全否定补课的作用。
这里要说的就是责任清单的另一层意思,要积极疏导和引导补课发挥正向功能,如何引导和疏导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可以为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治理指出一条有效方法与实现途径,那就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技术,集聚和整合全国中小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根本变革,实现教与学、教与教以及学与学的高效互动。
综上所述,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对于维护教师群落生态、彰显学校组织宗旨使命以及明确义务教育公共产品属性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明确政府,主要是教育部门的责任清单,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法定责任合理为。
关于有偿补课家长意见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
这种禁令是好的,因为反映的现象是老师为什么在学校就不把多点知识传授给学生,非得开补课去收受金钱等有偿方式。
所以反映出学校也有不足地方,应该开设更多的课堂来弥补学生的学习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