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建设监理学习心得
工程师必须是一种复合型人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较高的政策水平,较高的交流沟通艺术,良好的品德,能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而且要能够组织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如何做好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培训,制度等比如外协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外协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明确各方安全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黄陵指挥部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外协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入厂资质审查、安全协议的签订、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检查与考核、安全处罚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 黄陵指挥部对外协队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施工队伍及作业人员在厂内安全管理。
第五条 职责1、业务归口部门(企管科、生产技术科、采油队、集油站、试油队、基建科等)职责—施工队伍资质证件审查和安全教育。
—监督检查施工队伍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助办理危险作业票证。
—审核施工方案(必要时送黄陵指挥部主管领导核准)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提供安全便利条件并进行安全确认和监护。
—签订安全协议。
2、安全保卫科职责— 施工队伍安全资格的审核。
— 审核安全协议并备案。
— 施工队伍的一级安全教育。
—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 危险作业审批。
— 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安全设施验收。
第六条 安全协议的签订1、外协施工单位入厂作业前,经业务部门审核各施工资质证件、特种作业证件、施工组织方案、缴纳工伤保险、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等合格有效后,持《外协单位施工说明》等证明文件到安全保卫科开展安全培训。
2、安全保卫科培训合格后到属地单位进行培训,属地单位审核外协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情况,并签订安全协议,负责监督落实;。
外协施工单位经属地单位培训合格后,持证明文件在安全保卫科开具出入证。
外协施工单位应指定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佩戴发放的安全员红袖标。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时,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责任由属地部门统一进行协调管理。
4、外协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时,安全保卫科将为其提供本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要求。
第七条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电气设备、脚手架等要安全可靠,电器设备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不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路。
施工单位所接各类线路必须由属地部门审批,专业电工进行接线,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作业区域内接线。
2、各业务部门要监督施工人员严格遵守黄陵指挥部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在作业区内吸流动烟;如需动火作业,应向属地部门申请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属地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
3、电工、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合格的作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过程中,属地部门要加强现场作业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4、施工单位需在厂区内搭建临时工棚,应向属地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允许其在指定范围内按批复要求搭建、使用。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予以拆除。
5、施工单位不得损坏和埋压通讯、电力、安全设施、消防等设施。
施工中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视事故情节接受经济处罚。
6、出入证到期后应重新办理。
本次施工完成后予以交回。
第八条 检查与考核(一)业务归口部门应向外协施工单位宣传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全保卫科、业务归口部门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可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将清退出场。
(三)外协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以上事故、火灾(含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刑事治安案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四)业务部门或安全保卫科与外协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时,应在协议中要求外协施工单位接受以下约束性条款:1、外协单位未按要求接受黄陵指挥部安全教育培训,擅自安排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每人扣除200元\\\/次。
2、外协单位所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与实际不符,每台次处罚300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与实际不符,每人次扣除200元;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每人次扣除200元,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3、搭建临时工棚未经归口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搭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整改,每处扣除200元,并限期整改或拆除。
4、临时电源线路未经属地归口部门批准,未经属地部门专业电工接线,擅自接线每次扣除300元。
5、外协单位未向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或安全设施设备的,每人扣除100元\\\/次。
6、外协单位违反黄陵指挥部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厂内道路交通运输等规章制度的,按黄陵指挥部有关规定处理;损坏黄陵指挥部通讯、电力、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照价赔偿。
7、外协施工单位在黄陵指挥部施工期间,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黄陵指挥部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不能保证黄陵指挥部自身安全运营,参照黄陵指挥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外,并赔付损失
房子给承包商包出去了,还有监管人可以代替我们签字说房子盖好了,现在房子还没盖好,就交钥匙,我该怎么
中石油承包商管理严把“五关”法:一是严格落实甲方安全主体责任决杜绝“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确保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将承包商纳入本单位的HSE管理体系。
三是严格HSE资质准入,所有承包商必须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资源库中选择,必须同时具备合格的业务资质和安全资质。
四是规范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培训实效。
五是严把HSE协议关,各单位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或服务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HSE管理协议。
承包商安全管理应该如何加强
应将承包商纳入公司HSE管理体系,统一标准和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管理部门、业主单位以及承包商的HSE职责,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形成管理部门、业主单位、承包商“三位一体”的管控体系,层层落实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责任。
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
建立完善的承包商准入机制,严把准入关。
细化完善承包商资质审查标准,将承包商是否具备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是否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设施、是否建立了HSE管理体系、近两年来是否有良好的HSE业绩等作为承包商准入的基本条件,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审查,从源头上保证承包商能自觉遵守公司的HSE管理制度,进行有效地自我管理。
加强对承包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承包商的员工如果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就会大大增加企业的安全风险。
所以必须抓好入厂HSE教育,使进入公司的所有承包商的员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特点、施工作业常见危害因素、施工作业应遵守的HSE规定等,掌握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要求,学会应急处置、现场急救与互救等技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现场管理,实现安全受控、质量受控。
1) 加强作业前的预防,推行现场作业“七想七不干”方法,促使承包商员工了解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风险、作业规定、施工方案,佩戴好防护用品,落实好安全措施,在确认自身具备相应技能的情况下方可实施作业。
2) 加强作业过程的监管。
一方面定期对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机具完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承包商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明确承包商应做到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
使施工作业真正实现安全受控、质量受控。
3) 加强高危作业的监管。
对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高危作业,应升级管理程序,提高标准要求,为现场作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严格考核评价,促进承包商自主管理。
1) 定期召开承包商会议,通报承包商管理体系运行以及现场施工作业管理情况,督促承包商加强自主管理。
2) 完善承包商考评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队伍资质、HS业绩、人员素质、现场管理、施工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优胜劣汰。
承包商安全管理应该从哪些方面把关
加强项目总承包管理 加入WTO后,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为机制灵活的民营企业带来活力;另一方面,资金雄厚、管理高效的国际承包商将进入我国,总承包企业将面临双重竞争与严峻挑战。
只有充分认识这一点,加快改革步伐,练好内功,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总承包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做好。
1、调控总承包规模,优化组织结构 调控规模实质上就是调控建筑市场上能进行施工总承包的力量。
2001-03国家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提高了一级企业的门坎,以前注册资本金只要求3000万元,现在是5000万元,并要求净资产不少于6000万元;另外,取消了4级资质企业,只设特级、1~3级企业。
新资质就位有利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优胜劣汰,同时,也是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关键。
明确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只能承担与资质、规模相当的工程。
小马不许拉大车,大马拉小车也要制止。
总承包企业应进一步调整组织结构,加强调控和监管功能,重点做好总承包管理,使总公司成为技术、智力、资金和管理密集的总承包管理集团。
分公司要形成独立产权和资质的专业化施工的民营化或民营参股公司。
应抓住改制机遇,通过政策引导,形成一批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勘察设计公司,扶植一批资本雄厚、人才集聚、科技领先和管理过硬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国家对这些企业要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进行纵横向联合,尽快形成大而强的建设管理集团,才可与国际承包商竞争抗衡。
在WTO规则条件下,政府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有限度地、有步骤地开放建筑市场;国家可实行境外企业市场进入许可制度或对重点建筑企业进行补贴或保护,以避免境外企业垄断国内总承包市场。
2、理顺总承包管理体制,明确总承包管理责任 以合同为依据,明确总分包的责、权、利。
总承包对业主负总责,分包对总承包负责;总承包对分包实行统一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只有理顺总承包、分包、监理和业主四者关系,并清晰各自的责、权、利,才能真正树立起“小业主、大监理、总承包”的管理理念。
分包单位则要根据合同规定,向合同段派驻项目经理和劳务作业单位,接受总承包管理。
总承包单位负责全权处理与业主的经济关系,为分包单位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并对业主全面负责,配合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对分包商进行进度、质量、费用和安全四大控制。
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技术力量、管理经验,具备诚信的品格和雄厚财力,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3、培养复合型人才 首先,要充分研究美国、日本等国家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方面的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努力实践。
其次,要从三个层次来培养复合型人才:政府重点培养建筑公共管理C-MPA人才,企业重点培养建筑工商管理C-MBA人才,项目部重点培养项目管理C-MPM人才。
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应政策、制度,培养大量既具备坚实专业知识水平,又具备较强法律知识、文字水平、外语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4、建立和健全总承包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业主行为 目前建筑市场“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存在,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
同时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手段,培育和发展我国建筑市场体系,确保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要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充实与修改,把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规定凡符合工程总承包标准与规模的项目,一般不得平行发包或化整为零,否则视为违法。
建筑行业应加快制定规范业主行为的制度研究,逐步根治目前业主压价承包、垫资承包、随意分包、索要回扣、拖欠工程款等几种难于克服的顽症,创造更多的机会、优化更好的环境来实施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
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二点: (1)业主责任问题。
由于所有权和机制上的各种原因,业主真正关心的或在决策时实际考虑的,往往不是项目的最终效益,而是上级的意志、自己的政绩和利益等,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浪费和腐败,间接后果是项目效益降低,造成大量无效投资,根本原因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
(2)业主素质问题。
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在实施过程中有最大的决策权,决策正确与否取决于其素质。
作为业主应具备必要的项目管理知识,了解四大控制,懂得项目费用不一定越低越好,进度不一定越快越好,质量不一定越高越好,应用最终创造效益来衡量和决定项目合理费用、合理周期和合理质量。
当业主盲目拍板一个不合理的费用、不合理的周期或不合理的质量标准,往往会适得其反。
业主的项目管理涉及到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设计和承包商的选择、项目的协调和控制、项目的合同管理等诸多方面。
业主既不要代替和过多干预专业化公司的管理行为,更不能放弃对项目的监督和控制。
5、提高专业配套能力,适应总承包的需要 在起初的施工总承包中,要积极主动地为业主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使业主相信自己的管理实力和综合配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