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

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9-11-11 11:19

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是自《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颁布之后的又一部国家的行政大法。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将在我国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律体系,对规范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同时,也是依照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合理地依法行政的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将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我在学习《行政复议法》后有以下体会。

  一、《行政复议法》是规范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律行政复议制度是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有多种形式和多种层次,除了依据刑法、民法等法律实行的法律监督以外,依据行政法实施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对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其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可以看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纠正违法的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行使人民赋予的社会管理权的时候,如果发生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

谁有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

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

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

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

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

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

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

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

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

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

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

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

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

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

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

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

民法典如何开放呢

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

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

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

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

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

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

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

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

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

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

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

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

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

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

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

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

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

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

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

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

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

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

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

如何才能从轻处理

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学习行政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行政法的心得体会【篇一:行政法学习心得(1)】学习行政法学的收获1302010250法学院13级二班朱均凡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曾经指出:人的自然权利应该受到自然法的限制,但自然法的实行、契约的实现不能仅靠人们自身的力量,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公共权力或共同力量来保证,这就是国家,巨兽“利维坦”。

早在大一时期,我就通过与公法类学科有关的一些法学启蒙读物培养了对行政法学的浓厚兴趣。

在本学期潜心研习行政法、将所学知识与社会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融会贯通之后,我更是受益匪浅。

管、运管等四个行政管理部门,他们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确定不同的处罚标准。

我了解到公安部门只能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而交通、路政部门居然最高可以处以3万元的罚款,相比之下两者相差了一百多倍。

因此,不仅法律法规的适用要统一,还应当将公路罚款权交由公安部门统一行使,才能从体制层面上治根治本。

其次,我们要思考社会监督机制的构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地方执法部门的罚款账本应当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防止因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冗余形成的“吃饭财政”肆无忌惮地侵吞行政相对人的财产。

其次,通过学习行政法,我学会了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反思制度的合理性,以此作为改进现有制度的突破口。

“比例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实现行政目的时对相对人的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两者处于适度比例。

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高了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

行政处罚的影响

行政处罚法的意义1、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 由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部分组成。

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是法制的基本原则。

有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的刑法和一系列有关刑法的补充规定, 规定了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对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从程序上作了规定, 这些法律建立了我国完整的刑事法律责任制度。

关于民事责任, 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一系列单行的民事法律以及民事诉讼法, 基本建立了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当然, 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但从法律制度来说, 应该说已经确立。

行政法律责任在一些单行的法律中有具体的规定, 但从法律制度上说, 还缺少统一的规范。

行政处罚法的制定, 使我国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大法律责任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

这对于完善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保障法律贫彻执行, 有重要意义。

2、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任务, 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这就要用法律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

这可以包括三个方面, (1)抽象的行政行为, 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2)具体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3)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救济制度。

现在,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 国务院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 经过这几年的实践, 拟总结经验, 将行政复议条例修改补充完善, 上升为法律, 这样, 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救济的法律基本上就比较完备了。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 一九八二年宪法对我国立法体制, 包括行政法规、规章的地位、效力等, 已有明确规定。

这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这种抽象行为也做了规范, 规定了行政法规、规章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

同时,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也作了规范。

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3、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加强廉政建设有着促进作用。

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些基本原则, 如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得给予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必须公正、公开, 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 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则, 以及决定罚款与收受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原则, 这些规定必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它进一步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清楚地了解如何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更强化“ 公仆意识” , 更自觉地学会依法行政, 更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推动我国的行政管理民主化、法制化, 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有:处罚法定原则、处罚 公正公开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等

学习行政诉讼法有哪些心得

学习《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当代中国“人治时代的终结”和“法治时代的开始”,不仅推动了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更意味着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通过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我受益匪浅,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相关争议的活动过程。

我认为对行政诉讼法概念的把握,需要掌握以下几个要素:1、行政诉讼的原、被告地位恒定。

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其他诉讼参加人和法院。

基于行政权的特性和行政诉讼的首要任务,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的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列为被告的,则必须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两者地位不能交换。

2、行政诉讼的客体为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所要处理的,是由行政行为引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

行政机关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

3、行政诉讼的类型为主观诉讼。

简单说就是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存在主观上的权利侵害为前提。

《行政诉讼法》第2条,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表明了原告的起诉条件。

4、《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了有关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审理程序等具体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综合以上要素,《行政诉讼法》相对于我们行政执法人员而言,主要是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也是当前我国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

近些年来,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布,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依法行政有了操作依据和行为规范;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密切相融,要求政府必须依靠法治来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

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我们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在查处每一起案件中,都应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秉公执法、不询私情。

要通过不断学习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要进一步转变传统观念,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简述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调查终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应当作出怎样处理决定

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  一、行政许可法总结和肯定了几年来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使政府的和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推进和保证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二、行政许可法严格地限定了行政许可设定权,而且明确规定了的范围,这样就可以减少和限制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和依法无据的事项,使行政机关抛弃传统的管理模式,由过多地直接干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转向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有利于发挥和行业组织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促进的完善。

  三、制定行政许可法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规则接轨。

行政许可法对的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有利于将我国要求实施或者可以实施的许可事项转化为国内法加以落实,既可以与国际协调,也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安全。

  四、方便当事人,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许可法简化了的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体现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五、行政许可法确立了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强化了行政机关的责任,有利于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消除在审批中存在的腐败现象。

  参考资料:  行政处罚法的重大意义:  第一,建立了我国行政处罚设定的法律制度。

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部分是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要由国家行政机关来贯彻实施。

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后面都有法律责任一章,其内容一般是规定对违法者给予哪些行政处罚。

这是行政机关贯彻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公共利益和的重要手段。

但是从另一方面讲,行政处罚的非法行使,将损害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现代法制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就是凡是对公民、组织的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要求公民、组织履行一定的义务,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公民、组织必须履行的,公民、组织就没有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也不得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明确规定了何种、哪一级可以设定何种行政处罚。

今后,只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才能够设定行政处罚,这对于改变目前行政处罚设定比较混乱的状况,无疑是行之有效的。

  第二,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法制的基本原则。

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由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部分组成。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和等,分别确立了我国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行政处罚法的制定,使我国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大法律责任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对于完善我国法律责任制度,保障法律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行政处罚法》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救济制度。

现在,国家已经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下一步还将立法规范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对于规范行政行为、特别是完善行政程序的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行政处罚法》规范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从程序上保证行政管理的公正,对于行政机关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第五,《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些基本原则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对反腐败有着促进作用。

  参考资料:  针对补充提问:这两种法规范的范围不同,“先进性”不可比。

你就是悬赏1000分也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答案,希望你不要关闭问题。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