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单位如何加强防控工作,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如何报告
一.依法将新状病毒的肺炎纳入传染病管按照多部门联防联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二.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落实属地责任。
武汉市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把好相关市场关闭、野生动物管控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体温筛检关口。
各地要因地制宜落实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测体温等必要措施,同时加强监测和预检分诊,确保疫情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三.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调配精干力量和医疗资源,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全力做好患者特别是重症患者救治。
加强各类医院的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医院感染,强化医务人员防护。
四.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客观向社会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统一发布权威信息。
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沟通合作。
五.加强科研攻关。
在已查明病原基础上,尽快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密切跟踪病毒毒力、传播力变化,做好应对疫情变化技术准备。
会议强调,各有关方面特别是医疗系统要加强春节期间在岗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新冠状病毒疫情面前,如果单位防控不严导致聚集爆发会被罚吗
由于未按党中央、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要求防控疫情,造成单位疫情爆发,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是犯罪行,是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肯定为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惩处。
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时应当及时采取哪些隔离防控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 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第三版) 》要求,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的要求,重视和加强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做好发热门诊、急诊、及其他所有普通病(房)的院感控制管理。
对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以及感染者中的轻症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
如当地发生强度较大流行,医疗资源紧张时,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可采取居家治疗和观察。
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单位和个人,使病毒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 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 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全国普法办编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