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教育教学、班主任的角度列举出三点教育经验,用三种教育经验总结类型。
尊敬的领导、各位佳宾、各位评委、女士们、先生们、小朋友家好
首先十分主办单位“中国少儿文化管理学会”给我这个发言机会。
我们且来自遥远的西部歌舞之乡号称西部黑明珠的石油城-----新疆克拉玛依市双语艺术学校参赛队。
我是领队姜平。
经过这几天的培训与紧张的赛事,由“中国少儿文化管理协会”主办的“中国少儿歌舞之星”大赛在喜气洋洋的气氛里落下了帷幕。
在这次比赛中,我们得到了主办单位“中国少儿文化管理学会”及陈爱莲舞蹈学校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新疆克拉玛依双语艺术学校向主办方及陈爱莲舞蹈学校为我们会务期间精心周到的安排的观摩交流活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也向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和持有公平、公正,具有时代眼光的专家评委们表示感谢
我们都知道舞蹈是一种糅合音乐、美术、文学、肢体语言和表演的综合性艺术。
一个舞蹈一般不超过四、五分钟,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分钟里舞者就能引领观众进入到他所需要的情绪和故事中去。
虽然我们的孩子还未达到一个专业舞者的水平,但在这次大赛中我看到了各个参赛队艺术色彩纷呈的作品,为我展示了新世纪少年儿童的自信、勇敢、勤奋和快乐。
在参赛过程中从作品选材的挖掘、拍摄的角度,艺术展现形式等方面无不渗透着指导老师和小朋友们的喜怒哀乐,我认为孩子们的表演很精彩,在这次活动中真是受益匪浅。
今天是大赛日程的最后一天,在这一天里,我看到了各个参赛者精神抖擞传神的表演,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好成绩,从而充分展现出了教师们的智慧和孩子们强烈的表现欲望,在这一天里,我看到了老师们不辞幸苦的与孩子们同喜同优,尽职尽则,任劳任愿的精神;在这一天里,我看到了塌实有序的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此次大赛提供了强有力的赛况保障;在这一天里,我看到技术精湛的艺术家们与评委们认真、专业、公正、公平的评价与耐心细致地总评;每一个赛场细节,无不渗透着一种精神。
那就是为舞蹈艺术教育事业做铺路石的精神。
短短几天时间,不足让我们挥泪激情,更不足以历史铭记,但可以记载一种精神,传承一种动力。
正如即将在首都北京召开的2008年奥运精神一样,永不气馁。
几日的点点滴滴使我们彼此更加了解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将近日的每一个精彩片段串成了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希望“中国少儿文化管理学会”能够多提供此类交流活动,以便为幼儿们创建更好的展示机会,为教师们搭建艺术教育交流平台。
衷心的希望主办单位也能走进西部与遥远的新疆克拉玛依地区多交流。
最后祝愿大赛圆满闭幕
祝愿:尊敬的各位来宾、领导、艺术专家评委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祝愿:小朋友们生活愉快,满载而归,希望你们通过这次展示平台快快成长。
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勇往直前,正如我们的作品《快乐的孩子们》一样做一个追求快乐的人。
希望大家到新疆克拉玛依来做客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二: 3月23日我怀着紧张又兴奋地心情参加了个人舞蹈项目的初赛。
到了比赛地点——天津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看到满大厅参赛选手和家长,我的手心都出汗了。
换好服装,按甲乙组集合后,跟随工作人员乘电梯来到大赛考场,抽签选号。
事先爸爸妈妈鼓励我重在,但我有些紧张。
抽签完毕,参赛的选手来到指定教室赛前热身。
我的手心里一直湿湿的,直到喊道我的选号,当音乐响起时,我找到了自信。
前52名选手了决赛,我以初赛名(初赛成绩)的成绩了决赛。
决赛考试。
选手们都来的很早,依旧是抽签选号。
有过初赛的经历,决赛我到放松了。
比赛完毕工作人员带领回到大厅。
爸爸妈妈姥姥立刻围问:“怎么样
的行吗
”,“挺好的”,听到我的回答看到我的笑容,大家都笑了。
妈妈常说一句话,“做任何事情都要持之以恒,付出就会有回报。
”这是我次参加天津市正式的舞蹈比赛,能的成绩,与多年来刻苦的训练和老师的教导是分不开的,我非常感谢舞蹈王老师多年来对我的教导,感谢班主任李老师一直的支持与鼓励。
今后我会努力,不骄不躁,进取,争做一名德智体美劳发展的好学生,的成绩为二年一班、为万全道小学争光。
有关教师节的资料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高职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 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 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 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 示范引领要求 1. 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 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 一级教师条件 第十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 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 二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 三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 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 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 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 教师。
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小学语文知名特级教师有哪些
支玉恒、窦桂梅、于永正、张在军(方圆)、吴立岗、薛法根 支玉恒: 全国。
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和研究工作几十年,他勇于教改实践,追求完美,追求出新,挥洒自如,幽默风趣,形成了其独特的教学风格。
他的教学在关注学生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过程、创造能力、合作精神、学习习惯的形成诸方面,充分体现了《课程标准》的精神。
曾应邀到全国近 200 个城市讲学讲课,受到普遍欢迎。
靳家彦: 全国著名特级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小学语文教学专家,曾被国家授予 “ 人民教师奖章 ” 。
是小学语文导读法的创始人之一。
原南开小学校长,全国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 41 年,多次应邀赴全国各省市讲学,课堂教学获天津市一等奖、全国一等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教育合作项目一等奖。
于永正: 江苏省特级教师,中共党员,徐州师范学校毕业后,一直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现任鼓楼区教研室主任。
1995 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张 伟: 现任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教体局副局长,山东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园丁,青岛市拔尖人才。
1989 年,获得全国首届教师阅读教学大赛第一名。
张伟 老师独创的“球形”阅读教学理论在全国小语界有广泛影响。
薛法根: 现任教于吴江舜湖实验学校。
1998 年被评为江苏省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1999 年,被评为江苏省首批“名教师”; 2000 年被评为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2001 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 2002 年,获全国“十杰教师”提名奖。
在《人民教育》、《小学语文教师》等教育报刊发表教学论文 60 多篇,成为江苏省“新生代教师”的代表人物。
吉春亚 :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她教学自成一派——带有浓浓“语文味”的且不乏诗情画意的“言语学习型”的教学风格。
曾主持和参与“语文思维训练”和“小学学科创新教育理论与实践”等 6 项省级课题,其成果获得全国小语会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等多项荣誉。
另还撰写出版了教学专著等书籍 18 本,又在《小学语文教学》、《小学教学参考》、《中国小学语文论坛》等报刊发表论文、教学设计 80 多篇, 80 余次在全国各地举行示范课和专题讲座。
李雪琴: 四川省特级教师,全国“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先进个人,其事迹被收入二十一世纪人才库。
现任四川省绵阳市警钟街小学副校长。
自 1978 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和研究工作。
她主持和参与了“融合教育个案研究”、“快乐学习”等多个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
在《小学语文教学》《小学语文教师》等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教学设计 40 多篇。
主编了校本教材《课改笔记》《大课程学习》,参与编写了地方教材《综合实践课程》、《走进新课程》等。
孙双金: 现任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校长。
曾任江苏省丹阳师范附属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
语文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江苏省教育学会理事,江苏省青联委员,镇江市教育学会副会长,本科学历,研究生结业。
曾荣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和镇江市首届名校长称号,是省 “333 骨干工程 ” 中耀眼夺目的明星。
事迹收入《江苏教育名人录》、《中国当代教育名人录》和《全国小学语文名师精品录》。
1989 年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首届中青年教师阅读教学大赛获一等奖。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近百篇文章,上海百花出版社出版了《孙双金语文教学艺术》一书。
王崧舟: 浙江省杭州市拱宸桥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著名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浙江省小语会副会长,浙江特级教师协会常务理事。
先后出版了五部学术专著,他的语文课曾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名师讲坛”栏目播出。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有 100 多篇,经常应邀到全国各地做教学观摩课并受到一致好评。
小学教师晋升副高专业技结总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职尽责的能力,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
社会力量创办的中小学(民办学校)可参照本评审条件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职称(职务)设: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应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
第二章正髙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五条申报条件(一) 学历、年限要求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 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具体按省职改办统一要求执行。
(四) 论文要求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具体要求按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1〕55号)及《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执行。
(五) 继续教育要求申报评审人员,须完成我省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5) 教学工作量及工作经历要求1. 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平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
2. 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须有乡村任教累计3年以上经历。
3. 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型教师。
第六条业绩条件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8项条件中的3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
(一) 作为前2名,获省部级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
(二)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
(三)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省直厅(局)或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四) 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8年以上,(其中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并且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2次。
(五)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取得名次或获二等以上奖;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取得前3名或获得一等奖。
(六) 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重点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需附课题鉴定书及课题组成员名单)。
(七)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著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专著、教材2部。
(八)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以上,现仍在以上岗位,且获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1次。
第三章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条件(一) 学历、年限要求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三)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具体按省职改办统一要求执行。
(四) 论文要求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m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五) 继续教育要求申报评审人员,须完成我省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六)教学工作量及工作经历要求。
1. 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
2. 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须有乡村任教累计3年以上经历。
3. 在教育教学中能胜任学科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明显成效。
第八条业绩条件申报评审人员,在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8项条件中的3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一) 作为前5名,获省部级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或作为前2名,获省部级三等奖2次。
(二)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或获上述教学奖项市级二等奖2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
(三)获得省直厅(局)或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地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四) 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并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1次,或校级上述奖励3次。
(五)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获三等以上奖或取得名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获得二等以上奖或取得前5名。
(六)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或完成市(州)教育局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2项(需附课题鉴定书及课题组成员名单)。
(七)专职教研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著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专著、教材1部,或参加编写的著作、教材中本人撰写字数达到12万字以上。
(八)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2年以上,现仍在以上岗位,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
第四章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九条申报条件(一) 学历、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
小学教师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 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三)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并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要求。
(四) 继续教育要求申报评审人员,须完成我省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_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五) 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1.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材料、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成绩。
5. 任现职以来,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第五章二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十条申报条件(一) 学历、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3年。
小学教师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三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
(二) 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三) 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1.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正确传授知识的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 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 任现职以来,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第六章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十一条申报条件(一)学历、年限要求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
(2) 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1. 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第七章破格晋升条件第十二条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成绩、继续教育要求以及教学工作经历和工作量要求符合全省统一规定,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申请破格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破格晋升正高级教师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的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2年以上,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并且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累计5年以上,且获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1。
破格评审正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一)或(二)中业绩条件:(一)作为前3名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或作为第1完成人获上述奖项的二等奖。
(二) 具备下列3项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
1. 获国家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1次,或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2. 作为前5名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作为前3名获上述奖项的二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次。
3. 本人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等主办的本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2人次。
第十四条破格晋升高级教师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的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2年以上,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并且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累计3年以上,且获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1次。
破格评审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一)或(二)中的业绩条件:(一)为前5名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作为前3名获上述奖项的二等奖。
(二)符合以下7项条件中的3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1.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含德育先进称号,下同);或获得市(州)党委、政府及省直厅(局)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含以正式文件下发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等)。
2. 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省级二等以上奖2次,或市州级一等奖2次。
3. 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且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的班级获得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奖励1次,或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2次。
4. 作为前2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优秀成果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5. 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
6.专职教研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2部,且本人撰写字数达到20万字以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3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
7.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中取得名次或获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人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取得前3名或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人次。
第十五条破格晋升一级教师条件达到下列7项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一级教师。
(一)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省级二等奖1次,或省级三等奖2次,或市州级二等奖2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
(二)获得省直厅(局)或市(州)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获得市(州)直部门,或县委、县政府及地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三) 主持(前2名)获得省基础教学教研优秀成果奖。
(四)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的班级获得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奖励1次,或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2次。
(五)主持(前2名)完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
(六)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取得名次或获一、二等奖;或参加市级比赛、竞赛获一等奖2人次。
(七) 专职教研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同一成果(项目、著作、教材)既通过鉴定又获奖,或同时获得几个级别的奖励,只能计算1次,不能重复计算。
未明确个人地位、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奖使用。
第十七条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前言或后记说明中未注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第十八条论文均指独立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副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第十九条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弄虚作假,或违反师德规范,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评审条件由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作。
第二十二条本评审条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7月4日。
我们是最棒的班级游戏心得
其实每个学生的心底,都有一根感动的弦,如果你能拨动,那便能奏出和谐的音律------在普教执教的老师可能永远也体会不到在职业高中做班主任的感受。
当你面对一个顽劣的学生时,你也许会心境平和;当你面对两个三个顽劣学生时,你也许会烦躁不安;当你面对一群底子薄、基础差、思想不稳、学习兴趣不高的学生时,你会怎么样呢
我从普教调进职教后,担任了高一数控班的班主任,班上学生64人,女生仅5人。
接手该班后,我仔细留意了学生的状况,他们中想学习要学习,听话懂事的不到15人,绝大多数都是整天精力充沛,吃饱饭专门找茬的家伙。
多年的班主任做下来,我早就没了年轻时的冲动与豪气,心态早就变得很平和很平和,能从容面对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接手该班文秘杂烩网后,该宣布的纪律该学习的条例我都一一宣布学习,我心里知道这只是例行程序,没人会听的。
当他们调皮捣蛋时,我会微笑着仔细地指出他们违反了什么纪律,应当怎样改正。
一段时间下来,这些捣蛋鬼们都觉得我是一个脾气好好性格温柔的女老师,所以他们当着我的面会很安静,但只要离开我的视线,他们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式样都敢玩,我不断接到带班领导的“投诉状”。
那天,我花了整整一个晚自习的时间,整顿班风学风,找典型学生谈话,觉得孩儿们感触挺大的,我自个心里还自我感觉良好了一番,结果晚自习后,参与打架的有4个,逃出去上网的有8个,在校园里搂搂抱抱谈恋爱的有3对。
第二天早晨五点半不到,我就接到年级主任的电话,让我速到学校。
赶到学校了解情况后,我心里很不好受,看着在“黄牌警告班”上课的学生,心里特伤心,他们可都是我昨晚苦口婆心,做了一晚上思想工作的学生呀
他们可都答应我要改变旧貌认真学习的呀
等他们上完特训课,我把他们带回了班级,说实话我很想大发雷霆,训斥他们一顿,可是看着他们那无动于衷的表情,我真是失望到了极点,想想之前对他们做的一切,觉得自己特失败,我什么话也没讲,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一句话:“我该拿什么拯救你们,我的孩子们
”写完后,我站到窗口,望着远方,这时我的眼泪就不由自主的哗哗地往下流------班上的学生一下子全吓住了,尤其是那几个惹事的学生全都自觉地走到我身边轻声跟我讲:“老师,我们错了,我们改,我们再也不惹是生非啦
你别哭了
”我好不容易忍住了流泪,什么话也没讲,示意他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这就是班务管理心得体会范文。
这次以后,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眼泪的作用,我们班的班风有了180°的大转变,几乎所有学生都把精力放到学习上去了,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现象几乎不存在了,我还接到许多家长的电话,向我反映说孩子变懂事了,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级技能大赛上,我班学生是捷报频传。
我想在班务工作中,班主任的“示弱”有时也不失为一种可以采纳的手段吧
我们开放教育2011年行政管理专科的学生参加了由xx电大与北环路办事处共同主办的社会公益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同台宣传法制、共建和谐社会”。
在活动中,学校和办事处的领导都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然后又陆续由电大学生等参与活动的人员表演了舞蹈、小品等节目,并且用小品等形式对大家进行法律方面知识的教育,教大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活动现场的周围放置了许多宣传海报,有关于毒品对人身伤害的,还有一些骗术等案例,让人们认识毒品,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勇于与违法行为做斗争,在活动过程中,我们还不断向周围的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大力进行法制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制、法规,共建和谐社会。
此次活动使我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今后我会多参加此类有意义的公益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