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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服与十九大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18-06-06 09:50

【完整】物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完整】物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汇报人:×××编号:537807前言2018年,公司上下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以党的十九届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实现了“零死亡、零伤害、零事故”的安全目标,为全年实现安全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是落实集团公司改革改制各项举措第一年,更是我们度危求进、转型发展的攻坚年。

为全面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力保障公司闯关转型、创新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安全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安全责任和风险预控强化安全素质提升强化重点领域整治强化安全考核问责安全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安全目标1.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年总体安全工作部署为引领以确保零死亡为目标坚定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树牢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安全素质提升年”活动,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风险预控,狠抓安全标准化和安全基础建设。

严格考核问责,全面提升层级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安全管控效能,为公司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1.2工作思路严格执行能化公司“13345”总体思路,扎实开展“安全素质提升年”

物业客服的培训内容

物业客服的工作内容:1、客户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登记、记录、更新等.2、处理客户沟通、请修、投诉事件,对此类事件进行登记,委派他人处理,回访等。

3、办理入住、装修手续,停车场、会所、游泳池、小区场地使用,物品放行等手续。

4、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的收取5、业主活动的策划、执行6、社区文化宣传、板报的制作等7、公司相关报表的编写、通知的制定、培训的执行等.------------------客服部主管及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物管文书>方案制度>内容时间:2009-2-721:49:22客服主管职责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4.按时拟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5.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6.负责策划、组织、总结社区活动。

7.接待客户来访。

8.负责检查各管理员的日作,并对管理员的工作给予具体指导。

9.负责督促和检查各管理的收费工作,统计全区收欠费情况并针对性的处理。

10.对日常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报经理。

11.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1.服务热情、周到、礼貌,用语规范,需心、细致地受理客户投诉、服务申请、咨询等事项,做好相应记录。

2.对收到的信息及时联络、调度,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跟踪并封闭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反馈。

3.对遇有职责范围处理不了的问题时,要先对客户予以耐心安慰和解释,稳定

学习物权法有哪些心得体会啊~

一、《物权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

《物权法》第2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005年,李某注册了一家公司,自任月球大使馆馆长,出售月球土地,颁发所有权证,很快就被工商部门取缔。

月球土地是李某无法直接支配和排他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物,不受法律保护。

  起草背景:在物权法通过之前,我国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对物权作了不少规定。

但我国始终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一些问题上无法可依,拆迁、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十分突出。

  意义: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与《合同法》共同构筑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

财产权分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三种。

  物权法的作用:“定分止争”、“物尽其用”  关于“定分止争”。

商鞅在《商君书》中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

”其中所谓“名分”,就是“权利归属”。

名分已定,解决纠纷就有了依据,社会才有正常的秩序。

  关于物尽其用。

通过明确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力和对物的保护,发挥物的作用,有利于鼓励人民创造财富,实现民富国强。

孟德斯鸠认为:“政治法使人类获得自由;民法使人类获得财产。

”  财产是人类生产、生存的物质基础,又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物质基础。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最根本的就是财产经济关系。

物权法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如征收补偿、拆迁规范、房屋买卖中的预告登记、物业管理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等问题,都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物权法也高度重视农民权益的保护,将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两项权利,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为物权,这就有力地保护了农民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物权法还规定了确认物权的规则,如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小区各项设施产权的归属,实现了定分止争;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为正确处理物权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物权法对于征收、征用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补偿也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可见,物权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保障。

《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王轶教授认为,《物权法》出台的真正意图是让私人财产在与商业利益、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得到合理、恰当的补偿。

  物权法的颁布可以说是中国在走向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

物权思想起源于罗马人,在17世纪被德国完善。

18世纪英国首相威廉%26#8226;皮特的有句名言:“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在私人居所,不经允许,国王也不能进入。

这与中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是不一样。

在西方国家,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圣经”,是公民、法人的权利宣言。

在世界上有110多个国家有民法典,但中国至今没有。

中国《民法通则》只有156条,但在200年前,法国《拿破仑法典》就有1000多页。

今年三月份,《南风窗》杂志发表一篇文章,说物权法“不仅仅是权利保障法,它更是一部转变社会观念,重塑文化心理,再造政治文明的法律。

”  二、物权法的主要内容  物权法共五编一个附则,共19章247条。

从内容上分析,物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自物权,就是所有权,另一部分是他物权。

前者是物的归属法律关系问题,后一部分是物的利用法律关系问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总则——概括起来,有两个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什么是物权,必须由法律来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不行,不能自行创设物权。

比如公房的租赁权是不是物权,在拆迁中如何保护。

也有的法学界人土认为知识产权也是物权。

虽然在物权法中知识产权不是物权,但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担保,在作担保时就是担保物权。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重点有两个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动产交付制度。

这两个制度贯穿着一个原则:那就是公示原则。

  所有权——是物权体系中的核心性的权利类型。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彻底支配物,并因此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总称,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如何理解这四种权利。

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中的核心权能。

  关于所有权的内容主要有:1、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五章)、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六章)、3、相邻关系(第七章)、4、共有(第八章)。

5、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九章)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一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二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地役权(第十四章)。

同时,在第十章“一般规定”中,还规定了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捕捞权等用益物权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但这种转让是有条件的,经发包人同意,受让方是从事农业经营的。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目前,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我们国家存在两种土地所有权形态:土地国家所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集体土地需要征收为国家所有后才能出让。

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对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专家组也提出集体土地直接出让,由农民直接获得土地收益,但最后没有被采纳。

  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建设用地50年,教育、科技等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农村人口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备的权利。

只是4条,比较简单。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无偿的,因而宅基地具备集体经济组织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但现在有一个社会现象:就是现在有一些城市人口也到农村买宅基地建房。

我们淮北这一现象也很突出。

物权法对转让的说法是: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这种转让是不合法的,产权部门也是不登记的。

物权法在担保物权一章中还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根据我的理解,这也是保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必要措施。

  担保物权——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包括三种权利:抵押权(第十六章)、质权(第十七章)、留置权(第十八章)。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

有的专家说它实际上不是一种民事权利,也不是一种物权,而是属于一种单纯的事实。

  在一般法律意义上,占有有两种: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比如租赁人对租赁物的占有,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就是有权占有。

小偷偷的物品,就是无权占有,当然这种行为还受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的约束。

  无权占有,又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物权法的占有就指无权占有。

因为有权占有前面的条款已作了规定。

善意占有人和恶意占有人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

比如,张三从李四处借了一个自行车,张三后来去世了。

但张三的儿子不知道车是李四的,就作为遗产继承。

这就是善意占有。

李四后来要求返还,并要求支付磨损费。

因为是善意占有,张三的儿子要返还,但不需支付磨损费。

但恶意占有,就要支付磨损费。

如果丢失、损坏,恶意占有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损坏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要支付给权利人,不够的,恶意占有要赔偿,而善意占有不需赔偿。

  通过对物权法的学习,我感到学习法律,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社会现象,明确自己的权利,确立自己的行为准则,个人修养经过法律严谨精神的熏陶也会得到提高。

物业客服主要是做什么

物服的主要工作内容:一、业主入住服务(一)住业主发出《房屋验收、主临时管理规约》、《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业主手册》、《入住须知》、《管理费收缴协议》、《防火责任书》及代发《两书》。

(二)物业管理中心在受理业主入伙时由接待人员和陪同验房人员做好如下记录:1.业主登记表;2.验房签收记录;3.入伙资料签收记录;4.领取钥匙签收记录;5.委托代办服务记录;6.入伙收费记录。

(三)根据入伙情况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入伙手续。

1.集中入伙:住宅小区启用初期,物业服务中心对于出现的短期集中入伙,为方便业主可临时组成入伙工作组,集中办理入伙手续。

2.平时入伙:物业服务中心由业主客服部主管负责接待业主的入伙,入伙中有关手续内部流转。

(四)入伙程序1.业主办妥售房手续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伙手续2.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审核业主入伙通知书、入伙手续书及售房单位要求的相关资料;3.物管接待人员审核资料无误后按入伙收费项目开具票据并收费;4.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介绍小区管理服务情况,业主签订《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住宅装修协议书》;5.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向业主发放入伙文件并请业主签收:6.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登记业主委托的代办服务项目:7.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陪同业主验房,抄水、电表底数,业主验房合格办理收房,钥匙交付签收手续。

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8.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在集中入伙期间每月对入伙资料、记录、内部注记抽查四次〔正常工作期间每月抽查一次〕,发现不符要求的,用书面通知业主服务部整改,对运作上的不完善,经分析后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加以落实。

每月一次检查入伙收费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规范。

二、业主沟通每季度发放业主评议表,了解服务质量;小区中设置业主联系箱,每天定时开箱;设立投诉电话接受业主的投诉;及时回访业主征询意见,并反馈各有关服务管理部门。

(一)多途径与业主保持沟通,经常走访业主听取意见,及时提供各类服务,满足合理要求。

(二)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公益性活动,事先做好可行性调研,报计划并做好策划,事后要分析小结,使该项工作不断改进提高。

三、业主接待服务(一)物业服务中心设接待窗口、工作联系箱、监督投诉电话,受理业主业务咨询、报修、收费、投诉。

(二)物业服务中心实行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7:00业主接待,365天24小时应急维修服务,并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物业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72小时内有回复。

(四)物业服务中心实行维修回访制度。

1、物业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对安全设施维修、房屋渗漏水项目维修进行回访;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每月随机进行抽查,保证回访质量;2、回访时间: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房屋渗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其他项目维修一星期内回访。

(五)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整改。

(六)接待窗口要认真听取投诉意见并做好记录。

(七)处理投诉要做到让业主满意,及时与业主沟通,处理结果做好记录,每周进行统计和小结。

四、权籍管理(一)客服部主管要掌握管理区域内入住业主的权属情况,负责业主资料的收集,并将业主相关的资料记录在管理手册中,管理手册要动态反映业主产权的转移、使用权的变更情况;能正确反映业主权属转移、变更的时间和方式。

(二)客服部主管负责编制产权清册、租赁清册,并输入计算机。

(三)产权清册内容:①房屋类型;②使用面积、建筑面积;③土地分摊面积;④使用情况;⑤附属设施情况;⑥车库使用情况;⑦其他。

(四)租赁清册内容①租赁户姓名;②租赁时间;③使用房屋地址;④内部装修情况;⑤其他。

(五)客服部主管每月出一份产权清单、租赁清单,清单要系统正确反映目前实际情况。

(六)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审核产权清单、租赁清单。

每月一次抽查业务管理员的管理手册,对于抽查中发现记录不规范或不及时登录权属变更情况,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应书面通知管理员整改。

五、装修管理(一)业主填好《装修申请表》并附有关图纸说明与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客服部拿到审批材料当场初审后,将施工人员登记表交施工队负责人带回填写,同时向施工队介绍小区装修的规定。

(三)接受装修申请后,业主服务部经请设备主管初审,管理处经理复审,隔天将经审核的装修申请表的一联送交装修业主。

(四)施工队负责人携《装修申请表》及填好的《装修施工登记表》到管理处,提交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和照片,现场管理员检查无误后为施工队输临时出入证,施工队缴纳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中心出纳员收缴费用后在申请表上签字。

(五)客服部主管办理临时出入证,通知业主可以开始装修施工,并通知现场主管,实施现场管理。

(六)装修结束现场管理员收回临时出入证,并结清费用。

收回的临时出入证作好登记并通知安保服务部。

(七)装修管理记录:①装修管理日志;②业主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③施工人员管理记录;④临时出入证收发记录。

(八)装修管理质量要求:① 业主装修手续齐全符合规定,无危及安全、外观或改变用途情况;② 装修审核过程两天内完成;③ 物业服务中心每天两次组织巡视装修施工现场,消除违章于未然;④ 装修施工无乱堆放、乱挖、乱接、乱搭,无违章装修。

房屋完好率在100%投诉率在0.5%下。

(九)装修管理质量检验:①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四次装修管理情况;②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违章装修业主的处理情况每检查;③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相关人员改进,属于多次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开具纠正\\\/预防措施实施通知单;④ 管理质量的情况作管理处的考核内容之一。

六、业主档案管理(一)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建立业主档案,业主档案一户一档。

(二)业主档案的管理办法按公司档案室要求操作。

(三)文档管理员负责业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

(四)客服部主管应在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有关业主资料、产权清单、租赁清单送管理处文档管理员签收。

(五)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每季度检查一次业主档案工作,对发现问题用书面通知整改。

七、业主意见征询(一)业主评议表的发放与回收1、物业服务中心每季按公司规定的“业主评议表”样式发放,数量以不低于20%入伙业主数为准,发放对象应尽量避免在年度内重复;2、物业服务中心在发放“业主评议表”时应写明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季末月中旬)、发放对象,落实发放人和回收人及回收时间(以发放日起算半月内),并做好相关记录;3、物业服务中心在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把上季度“业主评议表汇总分析”及“业主评议表”原件(10天内返还物业服务中心保存)交上级主管部门。

(二)统计技术方法及运用1、按统计技术控制程序中推荐方法(排列图、因果图)实施应用;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组织统计人员和相关人员,对汇总的“业主评议表”结果进行评价分析,运用排列图,找出服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运用因果图,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实施控制,予以改进,并保存过程中所有的记录;3、运用排列图,从影响服务质量的诸多问题中,找出关键的少数(在全部问题中占80%比重的1至2个问题),为制定措施提供条件;4、用因果图,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分析服务质量(结果)与各影响因素(原因)之间的关系,必须从大到小、从粗到细,分层次地进行分析,直到可以采取措施为止;5、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检验和试验的控制程序、不合格项的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和统计技术控制程序中有关规定执行;6、 物业服务中心每年1月5日之前对上年度统计技术应用效果进行总结,同时对今后统计技术应用提出建议并报公司总经办。

如何提升物业管理中的服务品质

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就是想到,物业是干嘛的,为业主服务的,从这条先出发,我想后面的就会有着更多的提升服务的想法了吧

培训学习总结怎么写

今年的假期作业中,有一个特殊的作业,就是要我们做一天家庭的小主人。

看到这个作业我当然高兴了。

以前都是爸爸妈妈管着我,今天我终于可以翻身做主人了。

我拿着作业单大模大样的找到了爸爸妈妈,与他们“交涉”我当家做主人的时间。

没想到爸爸妈妈却很大方,他们说时间由我来定,我当然是越快越好了。

于是定为一月21日,条件是家中所有事情均由我一人做主,而我必须像妈妈那样把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这有什么难的,我拍着胸脯应了下来。

“叮铃铃……”一阵闹铃声把我从睡梦中吵醒。

往常这个闹铃都是放在妈妈那里的,今天怎么跑到了我的床头

--------哦,想起来了,今天是我当家,应该为大家准备早餐了。

真不爱起床,谁让我昨天在爸爸妈妈面前夸下了海口,没办法,起来吧。

揉着惺忪的睡眼,我爬出了被窝。

等到了厨房,我才傻了眼,以前都是妈妈做早餐,我什么也不会呀

没关系,我这么聪明,有什么能难得住我

从自己的零用钱里拿出了十元钱,穿好了衣服,蹑手蹑脚的下了楼。

不会做怕什么,我可以买呀

嘿嘿,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早上真冷啊

多利哆嗦的从早市上买回了油条,豆腐脑。

赶紧去喊爸爸妈妈起床。

(以前爸爸妈妈就是这么喊我的)看着满桌子的早餐爸爸妈妈仿佛并不十分满意,问了才知道,他们说幸亏我只做一天的主人,否则常吃油炸食品是致癌的。

唉,看来我这冻是白挨了。

吃完了饭,爸爸妈妈扔下了满桌子的碗筷上班去了,谁让我是主人呢

我来洗吧。

等我辛辛苦苦的把碗洗完,已经是九点钟了。

这下可好了,我可以看一会电视了。

真好,没人管我了。

刚打开电视没一会,突然有人按门铃,一看原来是物业的李阿姨,开开门一问才知道原来我家该交电费了,否则今天晚上就会断电了。

没办法只好穿好衣服去缴费。

在路上问了又问,才找到。

刚拿出钱交款,收费员的话差点没让我哭出声来,原来还要拿购电证的,我哪里知道啊,看来是白跑了一趟。

只好又跑了一趟,终于交上了电费。

一看表,我的天,已经11多了,爸爸妈妈要回来吃中饭了。

做饭是来不及了,只好在楼下的超市里买了三袋方便面,匆匆忙忙的煮好,这时爸爸妈妈也进了屋,还好,还得及。

爸爸妈妈又去上班了,看着满桌子的碗筷,我真是恨死了,还要洗啊

累死了

时间过的可真快,一晃又两点多了,应该买菜去了,懒洋洋的出了门,来到了菜市场,买了我爱吃的西红柿,黄瓜,粉皮。

到家后,洗菜,切菜,炒菜,照着劳动书中的菜谱做好了菜。

还真不赖,一盘,一盘粉皮拌黄瓜都端上了桌。

爸爸妈妈进了屋,看到我做的菜,很高兴,说终于不必再吃了。

我刚要去盛饭,才一拍脑门想起来,我竟然没做饭。

唉,真是一塌糊涂

看着我沮丧样子,爸爸妈妈竟然哈哈大笑,纷纷问我做小主人的感受。

我涨红了脸,对妈妈说:“原来,当家这么不容易啊,以后,我们来分工吧,妈妈太累了。

” 通过这一天,我明白了我们一天天的长大了父母也一天天的老了,我们应该在休息的时候,多为他们分担一些家务。

因为父母实在是太累了

国发(1994)43号文件全文

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定  发[1994]43号)  为贯彻落实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

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

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归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目前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分别掌握在5%,已超过这个比例的可以不变。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六)企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由财政预算拨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一律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受委托的专业银行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审定、发放和回收贷款。

住房公积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三、积极推进租金改革  (八)要在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支出范围内加大租金改革力度。

到2000年,住房租金原则上应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

按上述办法测定,租金水平已达到或超过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房产税5项因素成本租金水平的,按成本租金或市场租金计租。

  (九)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000年以前租金改革规划。

租金提高的幅度和次数,要与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物价指数控制目标统筹安排。

有条件的市(县)或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较快实现向成本租金和市场租金的过渡。

  (十)在租金水平达到成本租金以前,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住房租金标准可以高于同期现住房的租金标准。

各市(县)人民政府还可以对职工承租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住房交纳租赁保证金和认购住房债券(资讯,行情)作出具体规定。

  (十一)租金调整后,对离退休职工、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情况制定减、免、补的具体办法。

  (十二)住房在规定标准之内的职工家庭,用规定的个人合理负担部分加上全部住房补贴,仍不足支付房租的,差额可由其所在单位适当给予补助。

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补助金在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补助金应先在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在城市住房基金(未建立城市住房基金的,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列支。

  (十三)加强对租金收入的管理。

租金收入归产权单位所有,纳入单位住房基金,用于住房维修、管理、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四、稳步出售公有住房  (十四)城镇公有住房,除市(县)以上人民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外,均可向城镇职工出售。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要坚持自愿的原则,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房实行先售后租,并优先出售给住房困难户。

  (十五)向高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市场价,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成本价,成本价应包括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是否列入成本由各地自行确定)、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

旧房的成本价按售房当年新房的成本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一般为50年)计算,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目前以成本价售房确有困难的市(县),可以实行标准价作为过渡。

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和标准价由市(县)人民政府逐年测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现行售房价格已高于规定的标准价起步水平的,不应再降低价格。

  公有住房的出售,应坚持先评估后出售的原则。

住房的实际售价应根据所处地段、结构、层次、朝向、设施和装修标准等因素区别计价。

  (十六)标准价按负担价和抵交价之和测定。

一套56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新房的负担价,1994年应为所在市(县)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市(县)应高于3倍,具体倍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乘以2计算。

抵交价按双职工65年(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内积累的由单位资助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旧房的负担价按售房当年新房的负担价成新折扣(折扣年限一般为50年)计算,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旧房的抵交价,可根据使用年限适当降低,但最多不能低于新房抵交价的80%。

  (十七)职工购买现已住用的公有住房,可适当给予折扣,1994年折扣率为负担价的5%,今后要逐年减少,2000年前全部取消。

  售房单位应根据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

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抵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计算。

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折扣的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

  (十八)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

  (十九)售房价格要逐步从标准价过渡到成本价。

当年的标准价要根据各市(县)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增长的水平、单位发给住房补贴和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年增长水平确定,一年一定;新房负担价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的倍数,要逐步提高,2000年以前达到3.5倍。

各市(县)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快标准价向成本价的过渡。

  (二十)付款方式。

职工购房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

售房单位可对一次付款的购房职工给予一次付款折扣,折扣率参考当地购房政策性贷款利率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差额,以及分期付款的控制年限确定。

实行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实际售价的30%,分期付款的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分期交付的部分要计收利息,单位不得贴息,利率按政策性抵押贷款利率确定。

经办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的银行,应充分利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向购房职工提供政策性抵押贷款。

  (二十一)明确产权。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

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

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二十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住房交易行为。

职工购买住房,都要由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过户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要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统一制定的产权证书,产权证书应注明产权属性,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应注明产权比例。

出租和出售、赠与、继承及以其他形式转让所购住房,应按国家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要加强市场管理,规范交易程序,完善税收制度,坚决查处倒卖房产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

  (二十三)加强售后房屋维修、管理服务,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

职工购买的住房,室内各项维修开支由购房人负担。

楼房出售后应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

改革现行城镇住房管理体制,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物业管理企业和社会化房屋维修、管理服务。

  (二十四)加强售房款的管理。

国有住房的出售收入按住房产权关系和一定比例上交同级财政和留归单位,分别纳入各级住房基金;其他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归单位所有,纳入单位住房基金。

售房款要全部用于住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严禁挪用。

  五、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  (二十五)各地人民政府要十分重视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经批准原则上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在计划、规划、拆迁、税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

各级建设行政主要部门要切实组织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工作。

金融单位在信贷等方面应予以支持。

房地产开发公司每年的建房总量中,经济适用住房要占20%以上。

在建房、售房等方面,对离退休职工、教师和住房困难户应予以优先安排,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十六)鼓励集资合作建房,继续发展住房合作社,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城镇危旧住房改造。

  六、做好原有政策同本决定的衔接工作  (二十七)要做好与原有售房政策的衔接。

已出售的公有住房均须按照售房当年的售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明确个人拥有的产权比例;经购房人同意也可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原购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1994年1月1日至本决定发布之前出售的公有住房,一律按本决定规定的售房政策进行规范。

  (二十八)原有关文件规定出售公有住房的标准价和最低价一律停止执行。

  (二十九)要继续做好原住房资金转入各级住房基金的核定、划转工作。

划转的资金和原有的住房补贴,要逐步理入职工工资或用于列支公积金。

  七、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三十)加快住房建设和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兼顾长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加快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三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决定规定的统一政策,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按年度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各市(县)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要加强对各市(县)房改工作的检查督促,保证国家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房改工作健康推进。

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

  (三十二)企业房改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各级人民政府要为房改创造条件。

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应结合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住房开发建设、分配、管理和维修服务等社会职能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去,加快实现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

  (三十三)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分类指导,在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注意抓好大城市的住房制度改革;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规定和配套措施,抓紧立法工作,协调解决深化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

有关房改工作的配套文件,要尽快制定,抓紧下发。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保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十四)要认真做好房改的宣传工作。

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和实施步骤,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三十五)要严肃房改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统一政策。

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低价售房、变相增加优惠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十六)军队系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由中央军委审批。

  (三十七)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原有的房改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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