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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心得体会500字作文

时间:2015-08-08 18:40

上外国文学名著导读(选修课)的心得体会1000字 急用啊 先谢谢

去街上找枪手写一篇.《奥赛罗》 威尼斯的元老布拉班修有个美丽女儿——德斯底蒙娜。

她爱上了一位摩尔人 ——一个黑人,这位黑人奥赛罗是个勇敢的将军,在元老布拉班修的反对下,他们俩还是结了婚。

奥赛罗的手下有一名旗手名唤依阿高,依阿高非常不满他提拔了另一名手下——卡西欧为副官,而设计陷害他们。

当奥赛罗正向大公及元老院说明他与德斯底蒙娜结婚的前因后果时,却有急报禀告土耳其军逼进塞浦路斯,而奥塞罗就立即被派往前线防御,德斯底蒙娜极力争取下,也获准与之同行。

依阿高的计谋终于开始了,他力劝正在值勤中的卡西欧喝得酩酊大醉,后在奥赛罗面前煽火,使奥赛罗免除卡西欧的职位。

这下,他又说服意志消没的卡西欧去求德斯度蒙娜,要她向她的丈夫美言,当德斯底蒙娜向奥赛罗求情时,阴险的依阿高警告说是卡西欧与德斯底蒙娜似乎有暧昧,接着,卡西欧不幸地因为一条依阿高设计陷害他的花手帕(德斯底蒙娜的),被奥赛罗“相信”了他与德斯底蒙娜的来 往,而对德斯底蒙娜的不贞痛心疾首,终于导向悲剧的路途。

他在床上闷死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另一方面,依阿高唆使易于受骗的罗大里高去杀卡西欧,罗大里高失败,被怕他走露风声的依阿高杀死了

依阿高的太太,也就是德斯底蒙娜的侍女爱蜜莉,看到自己的女主人屈死,一下子良心大发现,便主动地想向奥赛罗证明女主人是无辜的,不料被依阿高识破,死于依阿高的毒手;这时依阿高的奸计失败,因为他所派去的爪牙身上藏着他的教唆函,奥赛罗看了后,惊愤哀悔,自戕后倒在他那亲爱的妻子尸体上,咽了气,他的继任者最后以最严厉的刑罚把依阿高处了死刑。

26.《马克白》 苏格兰的贵族马克白与班珂平定了叛乱,在回程上遇见了三位魔女,她们预言马克白是未来的“国王”,而说班珂的子孙会世世代代成为君王,在对马克白的国王预言前尚说他会经过一个封号——葛拉密斯爵士、继而——考特爵士。

果然,这些都兑现了。

马克白开始对王位虎视眈 眈,希望王位早日降来。

而他的夫人比他的野心更大,便对她的丈夫进谗言,鼓动他杀掉国王邓肯父子。

在邓肯到他府邸作客之时,杀了熟睡中的老邓肯,使大家怀疑在逃的王子是凶手,而以最近的血亲关系坐上王座。

后来,马克白被幽灵缠住,时常疯言疯语,贵族们也开始用疑惑的眼光看他,马克白受不了,再度找到那三个魔女,要求她们再一次预言。

终于,这三位魔女找来三个鬼魂回答他,一个要他当心费辅伯爵——麦克德夫,一个说在森林移动时才会发生他恐惧的事,最后一个说凡是女人胎中生下的人不能灭亡他。

而他回到家仍是半疑半惧,听到麦克德夫逃到英国去 了,而一夕把麦克德夫全家杀光,这件事引起了许多贵族的背叛,马克白夫人终被罪恶感折磨,发疯、自杀了,自此以后,马克孔白失去了最后一个心腹,也日日期待着死亡的降临。

拥戴马尔孔的英格兰军进攻了,并且与苏格兰的贵族汇合在一起,当他们从巴南森林挥舞着树枝进攻时,看似整个森林在移动,马克白知道后大吃一惊,知道死期来临了。

他昔日的作战勇气象回光反照似的充斥着整个脑子。

在战场上他遇到了麦克德夫(费辅伯爵),后者在将他杀死之前说:“我麦克德夫不是女人胎中生来 的,而是不够月份就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的。

”马克白死后,马尔也终于成为新王。

27.《失乐园》 弥尔顿是英国诗人,也是个思想家、革命家。

他的全名是约翰·弥尔顿。

统领天使鲁西佛嫉妒上帝把独生子基督提拔到比自己还崇高的地位,于是率领众天使反叛,但是,失败了

被上帝打入地狱中,过了九天,从永火中冒出来,发誓要报仇,并擅自改名为撒旦。

这本书也就是从撒旦盖了万魔殿,集合了众堕落天使,大家商议着如何报仇写起。

大家决定的复仇方式是以在乐园中享受幸福的人类祖先身上开始,教他们背叛上帝。

撒旦负此使命躲过了守护天使的眼线,潜入伊甸园,望着正在幸福世界中的亚当、夏娃,而说不出话来。

也许是弥尔顿没有尝到幸福的婚姻,很少人能象他那样,描写出如此美丽的夫妻之情。

上帝预先看出撒旦的阴谋,于是派了它的独生子来拯救世人,而基督出于自愿,愿意把自己当作牺牲品,献给那被上帝赶走,前途艰险的人类,也因为如 此,亚当和夏娃才免除自杀的下场,支撑了繁衍子孙的决心。

28.《鲁滨孙漂流记》 作者丹尼尔·狄福,英国作家。

——这是本长书名的著作。

“在约克出生的海员鲁滨孙·克鲁 梭,有个不可思议的惊人生涯,他是海难船上唯一的幸存者,在俄罗挪克河河口的孤岛上奋勇求生,单独地过了二十八年,终于被海盗船救起的详情记,全文以第一人称叙述。

”……我的名字本来叫做鲁滨孙·克鲁杜 那,但是,现在改名为鲁滨孙·克鲁梭。

一六三二年生于英国约克郡,为了兴趣不顾父母的反对而上船当海员,在海上遇难后被当成奴隶卖掉,后来脱逃,在巴西工作。

又在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为了贸易而航行到基尼亚时,在西印度群岛触礁,全船罹难,我独自漂到无人岛……这是同年九月底的事。

放眼望去,岛上一片凄凉,渺无人 烟,因而,我为它取名为绝望岛。

从第二天起,花了一、二天的时间把日用品及各种用具运回岛上去,在泉水附近的高地 上,我着手盖了一间木屋,而且在赤道上北纬九点二十二度的地方竖起一个标帜,每当一天逝去,我便在上面刻出个记号,我的生活是靠一柄猎枪,最原始的农牧方式维持,伴我度过晨昏的是一只鹦鹉及一只狗、一只猫。

有一天,我在沙滩上发现了一个人的脚印,惊悸尚末消除。

不久又在海边看到一堆白骨。

本来我一直渴望见到与我相同的人类,这会儿却觉得恐怖透了。

那年年底,我在望远镜中发现了大约有十个食人族登陆,并在海边起火,在他们离去后,又在海边看到一堆相同的白骨。

在过后一段时日,他们又要如法炮制,杀害一名黑人时,我开枪把他们赶走了,救了那个黑人。

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我就叫他“星期五”,留他住了下来。

隔了二十五年才和人说话(虽然言语不通),但是,却也别有一番兴奋。

和他生活了一阵子,不久,又从食人族的手中救出一位牧师及另一个黑人,没想到这个黑人竟是星期五的父亲。

终于盼到了英国船只,在第二十六年(岛上)的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离开了这个岛,而在翌年的六月十一日到达祖国,回到与三十五年前相差甚巨的现代化的家乡。

〔续篇〕我带领外甥和星期五再度出海;而在绝望岛上遇到了星期五的父亲与土著正在“海战”,星期五插手后战死,我又一个人单独地留在马拉加西岛上。

经过许多危险后,旅行到中国、西伯利亚,十年后的一七零五年一月十日回到伦敦,这时,我已经七十三岁了,就决定在家乡享受余年。

29.《格列佛游记》 作者斯威夫特,英国讽刺作家。

雷米尔鲁·格列佛生于洛丁加姆州,从十四岁开始在英国与荷兰的大学中念 书,后来以外科医生的身份到船上工作,经过数次航行后在伦敦定居,和一位叫做玛丽·巴尔顿的女孩结婚,开业,在不久后的一六九九年五月四号乘羚羊号航向南方…… 船起初平安无事,后来,不幸在顺达列岛遇难,漂流到里里帕岛上。

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因此,和他这英国人相比较,他真是硕大无比啊

后来,他又起航,但却在巨人岛——布罗布丁鲁那克岛搁浅了。

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加里巴又变成“小人”了。

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 不久,他来到了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

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到过日本,也到过那古那古国。

在那古那古国又见到另一个奇怪的民族,这些人无论死神怎么纠缠,他们只需发出一种奇怪的哀鸣就不会死了。

主角对这种情形感到十分惊讶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费那鲁的地 方,那里的人外形好象马,有高度的智 慧、自制力、礼节,就象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知道他们是亚佛族,对人类十分排斥。

在岛上生活了一阵子后, 他回到故乡,这时,他竟被传染似的,连自己的家人他都觉得十分怪异。

30.《傲慢与偏见》 作者简·奥斯丁是英国女作家。

居住在哈特福特小村庄的贝聂特家,五姊妹中的老大、老二都已到了适婚的年龄。

长女洁茵,个性温顺,心地善良。

次女伊丽莎白是个不拘礼仪,才华横溢的女孩。

洁茵恋慕好青年彬格礼,但她却矜持的深藏这份爱情。

彬格礼的好友达西因不善于外交辞令,而被伊丽莎白误以为他是个自视甚高的骄傲男人。

达西渐渐的爱上开朗的伊丽莎白,但又无法忍受贝聂特夫人及她三个妹妹的愚笨,而怕和她们深入的交往。

于是,和私心恋慕洁茵的彬格礼一起离开哈特福特。

达西后来克服了身份的差异和对伊丽莎白家人的厌恶,而向伊丽莎白求婚,但伊丽莎白已心存对方是个骄傲者的“偏 见”,拒绝他的求婚,而和肯林斯交往。

肯林斯是个轻浮、里表不一的男人,伊丽莎白最后终能领悟第一印象是不可靠的。

后来由多方面知道达西实际上是一位很宽宏、体贴的人,于是她放弃了“偏见”,最后达西和伊丽莎白因彼此了解爱的尊严而结合。

达西也知道洁茵对彬格礼的一片真情,遂帮助他们结婚。

31.《呼啸山庄》 作者爱米莉·勃朗特,英国女作家。

她是夏绿蒂·勃朗特的妹妹。

这座山庄由于经常受烈风侵袭,所以被称为呼啸山庄。

约克夏的农场主人安 休,由利物浦带回一个孤儿,取名希斯克里夫。

安休将他和自己的孩子辛德礼、凯撒林一起抚养。

辛德礼一开始即敌视希斯克里夫,凡事虐待他。

但,凯撒林却基于原始的羁绊而和他紧紧的连在一起。

安休死后,辛德礼更加暴虐,但也因此,使得羁绊的力量更加强了。

辛德礼结婚后,生下黑尔顿,但对他自己的妻子也很暴虐。

凯撒林在一次偶然机会中,接触林顿家富裕的生活。

且为了脱离辛德礼所控制的黑暗生活,而接受了林顿家爱德卡的求爱。

当她将这事告诉女佣人聂莉时,希斯克里夫在无意中听到,而后便突告失踪。

凯撒林多次寻找未获结果,不久就和爱德卡结婚了。

希斯克里夫在三年后,回到呼啸山 庄,此时他已是富裕的绅士。

但,他内心仍燃烧着对凯撒林的热爱和对辛德礼及其他人复仇的念头。

他逼迫辛德礼,使他自暴自弃,更引诱他赌博,夺走他的财产。

同时,也虐待辛德礼的儿子,报复他过去对他的暴虐行为。

由于憎恶,还引诱爱德卡的妹妹伊莎贝拉成为他的妻子,甚而接近凯撒林,虽然物是人非,希斯克里夫对她的爱却未曾减退。

凯撒林生下爱德卡的女儿后没几年就去世了。

伊莎贝拉无法忍受希斯克里夫充满憎恶意识的生活,不久即离家出走,而在儿子林顿十二岁那年去世。

辛德礼也在失意中过世。

希斯克里夫为了辛德礼的财产,逼迫林顿和凯撒林的女儿结婚。

但,过了不久,林顿和爱德卡相继过世。

至此希斯克里夫复仇的念头才逐渐消退,终于也随凯撒林的怀念而离开人世。

现在,安休和林顿家所剩的仅是黑尔顿和与母亲同名的凯撒林而已,在这二人之间,发生了纯净的爱情,不久后就结婚了。

发生在呼啸山庄里而历经三代的爱和复仇的恩怨故事,总算就此结束了。

32.《简·爱》 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英国女作家。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父母即告双亡。

由冷酷的婶婶抚养长大,而后入学洛乌特的技术学校。

该校严格限制自由的规定,使得简·爱非常苦恼。

开学不久, 简·爱即结识好友海伦,海伦时时的给予安慰劝导,但不久海伦病逝,从此简·爱更为狐独。

在该校就学六年后,又当过二年教师,十八岁那年简·爱受聘为罗切斯特家的家庭教师。

不久,她被丑陋却傲慢的男主人吸引,摒除了身份和地位的差异而和对方订婚了。

但是,在举行婚礼当天才得知罗切斯特有个已发疯的妻子,一直被藏在家 里。

顿时,简·爱跌入痛苦失望的深渊之中,而后带着沉痛的心离开了。

简·爱失意离家在濒临崩溃时,被里瓦斯所救,而后差点被逼迫和有强烈宗教热诚的牧师圣约翰结婚。

故事最后,她仍然和因火灾失去妻子、而心存感谢上帝,不怨天尤人的罗切斯特结合。

至此,简·爱在感情历程上的摸索始告一段落。

33.《名利场》 作者威廉·梅克匹斯·萨克雷,英国作家。

在一八一一年至一八一三年间,某一个六月的早上,从阿米里亚·雪特蕾和丽贝卡·夏普两位年轻女孩毕业的场面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家境富裕的阿米里亚·雪特蕾同身份虽低但富有才智的丽贝卡,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丽贝卡早即注意到阿米里亚的哥哥裘斯,而尽量博取对方的好感,结果却失败了。

不久后,丽贝卡住进某一男爵家,担任家庭教师。

在这地方,男爵为她娴淑温柔的外表着迷,而向她求婚,但她早已和放荡的次男秘密的结婚了。

阿米里亚的父亲经商失败后,阿米里亚和未婚夫乔治的婚约起了变化,后来由爱慕阿米里亚的多费的帮助,终于和乔治结婚了

滑铁卢战役开始,乔治不幸战 死,多费继续帮助阿米里亚。

在偶然的机会中,她发现已故的丈夫生前曾背叛她,而多费的真诚热情终于令她感动,不久后两人结婚开始新的生活。

丽贝卡很快的成了社交界的名花。

但当她和史达因幽会时,被丈夫发现,而后被迫离婚。

离婚后的丽贝卡落魂的在欧洲大陆各地流浪。

而当初曾陷入她所设陷阱的裘斯之死,她又涉嫌在内,使得亲人好友都不再理会她了

34.《大卫·科波菲尔》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英国作家。

大卫在父亲去世后出生,由慈祥的母亲和奶妈贝格细心照顾下长大。

不久,母亲再嫁冷酷的男人马特斯顿,从此,开始了他人生苦难的旅程。

他先被送往沙朗好斯,接受暴力式的屈辱教育,不久,即得悉母亲死亡的消息,而受到很大的打击。

离校后,他受雇于马特斯顿经营于泰晤士河畔的酒铺,其待遇非常的差,三餐难 继,经常以喝水止饿度日,一向温顺而有耐心的他,终于无法忍受,而下决心逃离了

离开酒铺后,他想前往多佛投靠性情古怪但有同情心的伯母。

这位心地善良的少年携带简单的行李和仅有财产一英镑,开始悲壮的旅行。

不幸的是,一开始他的行李和钱就被马夫偷走。

他以多佛为目标日夜赶路,白天他全身都是汗水和灰尘,晚上以稻草为枕而露宿郊外。

有时候因过于饥饿,不得不将外衣卖掉以换取一片面包。

每当艰苦难挨时,母亲的幻影便在脑海里浮现,成为支撑他往前迈进的力量。

沉默的大伯母收容了他,并支持他入学康塔贝里的学校。

在校的生活对于大卫的将来有了很大的影响。

离开学校后,在史宾罗·秋金斯法律事务所担任书记,而后和他的女儿多拉结婚。

多拉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把她纯真的爱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丈夫,但他们的婚姻生活非常的短 暂,多拉不久就与世长辞了,这是大卫生活中的一件憾事。

经历过这些事后,大卫已是个饱经世故的社会人了。

后来他再次和求学时期于律师威克菲尔特家认识的女孩阿克内斯结婚。

阿克内斯与多拉不同,是个少有的才女。

她不仅是个称职的家庭主妇,且能给予大卫精神上的鼓励,对大卫而言,她无疑是终生的好伴侣。

大卫后来能成为作家而闻名于世,也应归功于阿克内斯。

35.《双城记》 以法国革命为时代背景,律师席多尼·卡顿为中心,描写在他周遭出现的许多人物,从事拼命的行动,即是本故事的主要题材。

马内特医师由于掌握了横暴侯爵的不良行为的证据,而遭入陷害入狱。

在狱中度过长年的牢狱生活,被释放后就带着美丽的女儿露西前往伦敦生活。

而律师卡 顿,在偶然机会认识了露西,而逐渐产生私慕的恋情。

根据查访得来的消息,知道她已和身在英国的法国亡命贵族查理·得内订婚了。

得内是候爵的外甥,属贵族出身,因此由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得知,他将会被新的革命政府逮捕。

由于他是反对法国贵族的横暴而离开法国的,这点颇令卡顿欣赏,而卡顿本身又是侠义心强烈的人,于是抛弃自己的私情,帮助他们结合。

曾得到马内特医师照顾,而后经营酒吧的多法尔滋夫妇,尤其多法尔滋夫人,因为一家曾受候爵的凌辱,所以非常诅咒一般的贵族。

于是对一般女子提倡“自 由、平等、博爱”,率先高喊革命的需要来煽动民众,最后导致候爵家的佣人卡贝尔及他的女儿玛莉被逮捕。

得内得知这种不合理的逮捕,非常气愤,乃奋不顾身的前往巴黎搭救他们,然不出所料也遭到逮捕。

后来,由于马内特医师的有力证言,曾一度被判无罪。

但 是,对贵族仍有余恨的多法尔滋夫人举出马内特医师在牢里写的秘密文件,证明得内是候爵的血缘,革命政府针对此点,宜判得内死刑。

断头台上行刑的声音,令人感到十分恐怖。

对于即将失去丈夫的露西,其心情的悲痛可想而知。

而卡顿也打算结束他长期的游荡生活,想为露西救出她的丈夫,当他发现自己和得内的外表酷似,于是设法进入牢中,替代得内而挽救了得内的生命。

36.《苔丝姑娘》 作者托马斯·哈代是英国的作家。

在英国南部地区威塞克斯这个小村 庄,有一位贫困而且愚笨的流浪商人约翰·大比飞尔特,其长女苔丝是一位天真无邪又美丽的村姑。

虽然约翰·大比飞尔特本人乃是古代骑士之家达巴威尔家庭的直系子孙,可是由于他的懒惰成性及嗜酒如命,而造成这个多子的家庭陷入窘境。

在情势所逼之下,苔丝到她家附近的一位亲戚家帮忙工作,这个亲戚的儿子亚雷克却诱惑她,使她珠胎暗结,苔丝只好饮恨回家。

可是她的婴儿在出世不久之后即夭折。

为了使自己有再度面对现实的勇气,苔丝便来到一处乳酪农场担任挤牛奶的工作。

在洋溢牧歌的大自然中,她开始获得再生的机会,与牧师的儿子安杰尔·克亚互恋了。

可是在新婚之夜,当她将过去的事对安杰尔坦白时,却没有得到他的谅解,而且安杰尔在一怒之下离开她而前往巴西。

尽管如此,苔丝仍然不向逆境屈服,她一心一意地盼望丈夫的归来。

可是由于接二连三地遭遇挫折,加上丈夫的归来遥遥无期,而为了要使失去父亲的家庭能够安定下来,她只好接受了亚雷克的保护。

但当她见到丈夫的归来时,她立刻下定主意杀死亚雷克而与丈夫逃亡。

他们开始面临新的恋爱与幸福的生活,可是命运却捉弄人,苔丝终究难逃法网,遭警方逮捕而被判以死刑。

至此命运对苔丝的戏弄总算结束。

巜放下手机,爱上阅读》读书心得,500字以上的作文

上个月,我们学校开展了【放下手机,爱上阅读】的读书活动。

就是这个活动让我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因为那个总是求着妈妈讲故事,总是爱看漫画书,从来不爱看古典名著的我,在参加了这个有意义的活动以后,竟然渐渐的爱上了读书。

我真的爱上了读书,我丢掉了小时候的漫画书,丢掉了芭比娃娃,翻开了一篇篇崭新的文学名著,跨进了浩瀚的书籍的世界,一头扎进了知识的海洋,如饥似渴的读起来。

在《昆虫记》里我和小蚂蚁一起搬家,在《窗边的小豆豆》里,我和小豆豆一起在电车教室里上课,一起天马行空的幻想,真的是太有趣了。

爱上读书以后,我的学习成绩也因此提高了很多,阅读能力加强了,特别是写作文的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为写作文头疼了。

这时我才明白高尔基说的;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真正含义。

让我更加开心的是,通过亲子阅读以后,我的妈妈也有了特别大的变化。

以前,一有空闲的时间,妈妈就会拿起手机看个不停,有时候真的不顾我的存在,冷落了我。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妈妈会陪着我一起看书啦。

可能是妈妈也体会到读书的乐趣和好处了吧。

安静的夜晚,我的家里总有这样温馨的一幕,温暖的灯光下,我和妈妈依偎在一起看一本书。

记得老师对我们说过;读好书,好读书,这样才能懂得读书的好处。

现在我终于懂得了读书的乐趣,是书把我带到了美丽而神奇的世界,让我展开梦想的翅膀,领略到一个五彩斑斓的精神世界。

我一定要坚持每天读书的好习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加油,热爱读书吧。

四大名著心得体会

名著读后感800字(一)  ——《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我轻轻翻开了“老人与海”,让思绪随着老渔夫扬起的帆在叵测的大洋中遨游。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

第八十五天一大早老人独自把小船划出老远,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巨大的马林鱼。

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过硬的技术与它周旋了两天两夜,终于抓住机会将它刺死。

在返航途中,血腥味吸引了许多鲨鱼,老人与它们进行了殊死搏斗。

极度的疲劳更加削弱了缺少武器的老人的战斗力,尽管老人杀死或重创了前面的几条鲨鱼,但夜里鲨鱼成了群,抢光了老人的鱼肉。

最终精疲力尽的老人拖着森森白骨返回岸边。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曾荣获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称赞作者是“精通现代叙事艺术,文笔有力,自成一体,这在近作《老人与海》中得到了证明。

”然而,我认为这部作品大获成功的关键在于它刻画了人性中永远不能被打败的坚强。

  面对远比自己强壮有力的对手,老人并没有选择退缩,而是调集手头仅有的物资为保卫战力品与鲨鱼奋力一搏。

也许这一群又一群打不完的鲨鱼赢了,因为它们夺走了全部鱼肉,但我坚信老人永远没有被打败,因为他在这场与整个大自然的恶战中已经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

无论他所处的环境多么险恶,面对的敌人多么强大,身边的物资多么缺乏,他都没有向命运低头或放弃为理想奋斗。

“我会誓死奉陪到底”、“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这两句嘹亮的口号体现出了他在逆境中爆发出的可怕的巨大能量。

圣地亚哥是精神上的圣者,理想上的赢家,他在这场心灵之战中完胜

至于物质上的利益,可以忽略不计了。

  老人的钢铁意志让我联想到了体内埋藏着几百块弹片的作者;联想到了惨遭膑刑的军事家孙膑;联想到了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又丢了手稿的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们告诉了人们人性的强悍和生命的硬度,他们是永远不能被打败的英雄。

  人生的道路荆棘丛生、沟壑纵横,数不清的困难正等待着我们。

面对它们我们必须拿出人类意志中最强硬的部分,毫不畏惧地前进,正如圣地亚哥所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  名著读后感800字(二)  ——《傅雷家书》读后感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

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

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

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

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

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

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

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

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

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

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

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

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

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

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

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

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

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

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名著读后感800字(三)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

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

》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

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

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

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

()后来,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

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

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

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

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

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

》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

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谁动了我的奶酪

》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看名著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

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

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

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

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

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

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

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

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我个人认为这一篇是比较适合初中的了,当然个人有个人不同的看法。

这些网址上也有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帮助,当然,只是作为参考向你推荐,取决权在于你。

其实有时候自己写的要远胜于这些的

最后祝你顺利完成。

求四大名著的读后感各一篇,500字左右

《西》读后感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总有不同的心情。

它在四大名著中,是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

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

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

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

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

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 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

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

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

总之, 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 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读《西游记》有感 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

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

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

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

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

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

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

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

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奇葩。

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

如此之宏著怎一个“梦”字解决呢?不错,《西游记》它的艺术成就,人物塑造,思想内容等是多方面,多角度的。

而在这儿,我只从弗洛伊德的“梦”论入手,用精神分析的方法来解析《西游记》。

为了能使《西游记》的创作与梦联系上,我们先来看一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创立初期,由于他得天独厚的文学素养,他选择了与语言有密切联系的谈疗法来救治他的精神病人。

在他看来,精神病人被封闭压抑了的内心障碍,可以经由语言交谈而得以宣泄或净化。

可见,精神分析学说在初期阶段就与文学理论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重视,考察病人的语言反应到对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语误,笔误,读误的心里分析,在向前跨出一步,就与作家的文学创作现象联系到一起了。

这种联系实际上在标志着精神分析学说诞生的《梦的解析》(1900)一书中已显出端倪。

弗洛伊德将精神分析方法推衍至文学创作上来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将作家与精神病患者联系在一起,而这一联系的桥梁就是梦。

弗洛伊德认为,作家的写作也是在做梦,只不过是在非睡梦状态下作梦,因而他的作品也是他内心无意识本能的变形显现,欲望的替代满足。

我们往往会说自己作的梦是混乱,荒谬的,完全是一种变了形的东西。

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

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

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

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

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

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

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

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读《水浒传》有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

)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

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

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女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

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

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

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

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

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

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读《红楼梦》有感 ——又话林妹妹《红楼梦》,以前胡乱地翻过几次,今又重读,竟发现自己愈来愈对林妹妹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呢

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

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

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

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

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面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

其实,她是不喜欢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应该是宝玉和黛玉爱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终于觅的一知音。

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

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

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

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

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

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

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特别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

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爱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

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么读这样的书呢

我告诉老太太去。

”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

可宝姐姐呢

真的好吗

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可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

”以此来诬陷林妹妹。

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

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捍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

”她也只好如此做了。

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

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理解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以泪来偿还前世的思债,流了二十年,有多少泪也要流干了,有多少债也该还完了。

她的命运是坎坷的。

曹雪芹“一把辛酸泪”与她的泪流终日有太多的相似。

林妹妹在还未享受人间的繁华时,就洒手离开人间,与宝玉的爱情就这样成了泡沬。

或许是该去了,债还完了,泪流尽了……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

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直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起,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

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

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

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

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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