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严禁违规宴请喝酒的规定心得体会
严规宴请、喝酒,这是规定,但叫“心得”,而是对这件事法。
什么看法呢
宴请喝酒有哪些害处——带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同时又助长了奢靡之风、享乐之风,还浪费了钱财,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上级出台了规定,制止这种行为,无疑是符合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思想的,这种认识,就是所谓的“心得体会”,准确滴说,叫个人对此的认识或看法。
公安部五条禁令什么含义,警察在工作期间大量喝酒算不算违反此规定
算。
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为贯彻。
落实依法整治、从严治警方针,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和良好形象,针对当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出台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自2月1日起施行。
《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〇〇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武警部队战士违规饮酒心得体怎么写?
格地讲,上班喝酒是违反用人劳动纪律的,也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 安全生产,首要的条件,就是保证安全,而喝酒后工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是法律和用人单位所不允许的,也是《安全生产法》所不允许的。
法律链接:《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事业单位人员值班时喝酒,违反了什么纪律规定
政府、事业单位职工上班时间喝酒违反了的规定:1、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国内公务接待仅安排工作餐并不得提供高档酒水,会议、培训活动无公款宴请。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4条违反廉洁纪律“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
3、第125条违反工作纪律“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第129条违反生活纪律“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6、《公务员法》第53条(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7条“(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第18条“(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第21条“(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禁止上班期间喝酒规定
关于严禁上班期间喝酒的规定公司各部门:为了近一步加强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养成风气,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现就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等有关问题做如下规定,要求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包括节假日值班)一律禁止饮酒。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通报批评;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逐次加重处罚。
二、各部门经理既要带头遵守,又要严格管理本部门员工,对部门员工隐情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三、严禁酒后进入办公区、施工场所等。
四、严禁参加各种可能影响公司利益的宴请。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接受亲朋好友的宴请。
六、严禁接受与我公司合作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
七、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酒后驾车。
八、遇特殊情况,确需工作日需要接待业务时,应事先由董事长助理、总经理的批示。
没有得到公司领导审批的,招待费不予报销。
办公室会不定时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对饮酒过量,影响工作的,除给予处罚外,全公司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由饮酒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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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应受什么处分
一级党政机关大机关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团组的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工作日午间饮酒,凡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午间饮酒的,依据《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有关党纪法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主要组织者从重处分,对所在单位直接主管的领导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凡发现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党员干部饮酒后发生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酗酒闹事、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的,一律加重处分。
二、凡单位一年内发生两起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党政纪处分。
三、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落实。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分管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的人员发生违反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协助主要领导抓好落实。
四、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容易发生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情况和原因,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治理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对确有必要的公务接待,要本着节俭、大方、不失济源形象、不午间饮酒的原则进行;各镇(街道)对上级调研,确需就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不得到营业性饭店接待。
五、严格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一定经济奖励。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工作日午间饮酒,凡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午间饮酒的,依据《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有关党纪法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主要组织者从重处分,对所在单位直接主管的领导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凡发现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党员干部饮酒后发生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酗酒闹事、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的,一律加重处分。
二、凡单位一年内发生两起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党政纪处分。
三、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落实。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分管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的人员发生违反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协助主要领导抓好落实。
四、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容易发生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情况和原因,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治理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对确有必要的公务接待,要本着节俭、大方、不失济源形象、不午间饮酒的原则进行;各镇(街道)对上级调研,确需就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不得到营业性饭店接待。
五、严格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一定经济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