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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瑛心得体会

时间:2015-08-21 06:16

关于王瑛的文章

王瑛同志是全县干部职工的一面光辉旗帜,她用生命诠释着“生如夏天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王瑛同志是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代表,她始终牢记宗旨,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始终坚持原则,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始终以人为本,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始终清正廉洁,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践行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铮铮誓言,实现了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她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她的精神凝聚力量、激励人心。

我做为一名农业办事员,一定要以王瑛同志为榜样,心系“三农”,情系“三农”,努力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农业工作者,以农民特有的朴实、勤劳的优良品格努力的工作赢得社会的尊重。

王瑛同志之所以是南江县广大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是因为“她有红叶的风骨,不惧霜打,在党和人民利益的防线上傲然挺立 ”,是因为“她有红叶的深情,俯首朝下,人民群众的冷暖疾苦是她不舍的牵挂”。

当前“三农”问题依然是我国面临的重大问题,我做为一名,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挫折,安贫乐教,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要加强业务学习,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观念,改革内容和方法。

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只要是学校的工作,只要是为“三农”服务,尽职尽责,满腔热情。

认真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认真负责、德育为先,坚持育人为本。

认真做到兢兢业业, 新的形势,优先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得到落实,事业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更加辉煌的新阶段。

让我们农业工作者既感到骄傲,也深感责任重大,我做为一名光荣的农业工作者更应该自尊自励,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提高综合素质,按照按照市委仲彬书记提出的“做一个朴实、吃苦、感恩的巴中人”,努力做到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热情献给农业事业。

要结合自己实际,既然选择了,就要勤勤恳恳地耕耘在第一线。

选择忘我,选择无私,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教师这个平凡的岗位上,我要努力树立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经常反思自己的工作,以求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从来没有这样的报告会如此叩人心弦,从来没有这样报告会如此撼人肺腑。

一袭红衣,笑靥灿然。

王瑛,“永不凋零的巴山红叶”,定格在3月19日的河北大会堂一侧的大屏幕上,颈上的红围巾红叶般鲜艳。

当又一个春天来临了,你走了,听不到诺水河畔的浪涛声声了,看不光雾山的枫树随风摇曳了。

然而,你又来了,脚步是如此的轻轻、轻轻。

你那阳光的笑脸,象春风,在神州大地温熨成永恒。

那一抹枫叶红不停地在眼前燃烧、跳跃、升腾…… 学习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她清白为官干净做事。

首先在做人上,学习她清正廉洁,模范遵守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她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学习她一身正气敢于碰硬的精神。

王瑛同志是纪检战线上的模范和典型,是一面优秀的旗帜。

她人生短暂,朴实无华,却闪烁着永恒不朽的光芒。

她无私奉献的一言一行,无不体现了她崇高执着的境界,诠释了她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为官理念,她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清官廉官,受到了老百姓的真情拥戴,王瑛身上有太多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王瑛同志为旗帜,努力打造自己的公仆形象,做纪检监察战线的合格一兵。

用自己的工作热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我们更应该学她的品行:一是要学习她维护正义的品行。

王瑛虽然是一个纤纤女性,但她却一身正气。

在查办一起玩忽职守的案件中,“马上就查”、“有后台有背景的更要查!既然老百姓有反映,我们就要查个水落石出。

”一系列语言铿锵有力。

最终,10多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党纪政纪的处分。

我们作为老师,对学生从小就要教育他们坚持真理,维护正义,将来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

二是要学习她气量大度的品行。

王瑛作为纪委书记,对犯错误的人进行处理应该是她工作中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而她“处理不是目的,教育和挽救干部才是我们的天职”、对于犯过错误的同志既讲道理,又交心谈心,更在实际行动中关心跟踪犯错误干部的成长。

我们作为老师,如果对于犯错误的学生多一份理解,多一份真情,多一份温情,那么我们的学生将更加感受到老师的温暖,有可能主动改正自己的错误。

三是要学习她关心群众的品行。

王瑛作为纪委书记,在常人的心中,工作中她是不常接触“背二哥”的,但她到处为他们说话,跑前跑后为他们解难,最终在县委的支持下,办起了“背二哥”公寓,办起了专供“背二哥”吃饭的餐厅,还经常晚上去给“背二哥”们上课,要“自尊自强,堂堂正正做人”。

不仅如此,她还为一名无钱读大学的农村女孩一次掏出了3000元的学杂费。

之后每一个月,王瑛都会给她寄去500元生活费。

在南江工作11年,王瑛先后资助了12名贫困学生。

我们作为老师,所教的学生大部分生活条件都较差,大部分都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也是需要关心的,我们也应该像王瑛那样,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关心人民群众,始终爱护自己的学生,我们的学生以后也是能够感恩于社会的。

四是要学习她战胜自我的品行。

2006年7月,王瑛检查就是肺癌晚期。

医生断言,她的生命最多还有半年。

当死亡逼近,王瑛以百倍赤诚的心去拥抱她钟爱的工作。

在她病情确诊后的两年零四个月的日子里,除去十多次的化疗时间,她都在工作第一线,有194天在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和案件查处现场。

王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都是在为党的事业奋斗。

人在社会各有各的困难,各有各的难念的经,但我们就是要学习她的大公无私,学习她的不怕困难的精神,在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上多作贡献。

广泛开展“当好巴中人、干好巴中事”大讨论,,使王瑛事迹入脑、入心,使王瑛精神扎根巴山红土地,生根、开花、结果,成为促进巴中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不竭力量源泉做一份努力。

通过对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后,我深受感动,她虽然离我们而去,但她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崇高品质,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她清正廉洁,淡泊名利,永远保持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的先进本色却时刻震撼着我们的心灵,激励着我们努力工作,我觉得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向她学习: 一、学习她维护正义的人格品行。

王瑛虽然是一名女性,但她却一身正气。

她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为了纯洁党的队伍,永葆党的战斗力而冲锋在前当一个尖刀兵。

在查办每一起案件中,她都认真行使自己的职责。

只要有老百姓,就要坚持查个水落石出,无论有多大的压力她都毫不退却。

作为一名乡党委书记,我们就应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坚持真理维护正义,就是要敢于和歪风邪气作斗争,就是要敢于和不法分子作斗争。

二、学习她气量大度的品行。

她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对犯错误的人进行查处应该是她工作中再也正常不过的事了,而她能做到“处理不是目的,教育和挽救干部才是我们的天职”。

对于犯过错误的同志既查处了他,又教育和救他,既对他讲道理,又对他交心交谈,要在实际行动中关心跟踪犯错误干部的成长。

她的工作作风给我们干部树立标杆。

告诫了我们对于周围的犯错误的人和事,既要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同时又要教育和挽救他们,多给他改过的机会和成长的平台。

三、学习她心系百姓爱民如子的品行。

王瑛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在常人的心中,工作是不常接触“背二哥”的,但她却到处为他们说话,跑前跑后为他们解难。

最终在县委的支持下,办起了“背二哥”公寓,办起了专供“背二哥”吃饭的餐厅。

还经常晚上去给“背二哥”们上课,教育他们要“自尊自强,堂堂正正做人”,教育他们给他们知识,帮助他们先富脑袋后富口袋。

不仅如此,她还为一名无钱读大学的农村女孩一次掏出了3000元的学杂费。

之后每一个月,王瑛都会给她寄去500元生活费。

在南江工作11年,王瑛先后资助了12名贫困学生。

她还帮助深山里隔河两岸的村民圆上几代人的梦想,为他们架起了“连心桥”。

她总是能够在老百姓最需要的时候,贴切站在他们的身边,关心他们帮助他们。

在人民群众的心里,王瑛就像一缕阳光,一阵春风,她来了就会留下温暖。

我们也应该像王瑛那样,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关心人民群众,始终爱护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去关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这样,当他们渡过难关后,也是能够感恩于社会,这样,这个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和谐。

四、学习她坚贞不屈战胜自我的品行。

2006年7月,王瑛检查就是肺癌晚期。

医生断言,她的生命最多还有半年。

当死亡不断逼近,她没有倒下,而是以百倍赤诚的心去拥抱她钟爱的工作。

在她病情确诊后的两年零四个月的日子里,除去十多次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和案件查处现场。

王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都是在为党的事业奋斗。

人在社会上都各有各的困难,各有各自难念的经,但我们就是要学习她的大公无私,学习她的不畏艰难困苦的精神,学习她坚贞不屈、乐观向上的精神,在本职工作上,只有时刻不忘记自己责任,把无愧于事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作为工作的座佑铭,经常用“责任心”这架心中的天平去衡量自己鞭策自己,形成强烈的责任意识,产生强大的工作动力,努力为党为人民多作贡献。

学习王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张登台近期,王瑛这个名字在巴蜀大地上传诵着,她生前的感人事迹,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作了具体部署,组织28家中央、省级新闻单位及中纪委电教中心王瑛同志先进事迹采访团到巴中对王瑛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采访。

中共省委追授王瑛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中共巴中市委、区委作了《关于向王瑛同志学习的决定》。

我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了解学习,进一步领会其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

王瑛同志生前是中共巴中市南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她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秉公执纪,虽身患绝症仍拼命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最终不幸累倒在工作岗位上。

她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范。

通过深入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向王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特别讲大局的政治品质、特别讲付出的奉献精神、特别讲实干的优良作风、特别讲纪律的高尚情操。

我被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深深感动之余,其触动也很深。

作为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在抓好深入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的同时,认真对照先进,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差距,增添措施,做一个王瑛式的好干部。

坚持把“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当作“正身明镜”,严格要求自己按制度办事,坚决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

一是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发展。

王瑛同志自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定位,服务大局,为大局而谋、为大局而干,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五个零”工作方法,全力推动南江经济社会发展。

学习王瑛同志就是学习她自觉树立大局意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今后,我将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发展第一要务为主题,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关系也是生产力”、“争取项目惠民”的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协调与国家、省、市扶贫办关系。

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上新水平。

二是坚持心系群众,为民造福。

王瑛同志始终把心思全放在工作中、放在群众上,心里始终装着、想着群众。

她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工作,在抗击“非典”、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面前,她总是冲锋在前,吃苦在先。

她爱护干部职工,尤其是对被处分的干部她格外关心。

她关心困难群众,多次慰问、资助他们。

她因工作积劳成疾,患上绝症,组织上让她休息,但她却仍然坚持带病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向王瑛同志学习,就是要像她那样,思群众所想,办群众所盼,急群众所需,一心一意为群众,当好为民造福的带头人。

今后,我将牢记党的宗旨,甘当公仆,无私奉献,自觉地为民尽职,为党分忧,切实为民解忧排难。

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切实抓好贫困村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以重点贫困村为基本单元,以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以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和村社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增加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目标,扎实抓好“整村推进”工作。

同时,认真开展“大接访”和“干部下乡”活动,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坚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

王瑛同志崇尚实干,不图虚名。

只要有利于人民群众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事,她从不争论只管干,从不犹豫大胆干,从不守旧超前干。

在她的带领下,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后被表彰为“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办案工作先进集体”。

向王瑛同志学习,就是要像她那样,坚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不图虚名。

当前,我县正处于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

今后,我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贫困村灾后重建工作。

一方面,深入基层,摸实情、定措施。

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民情,察民意,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了解他们的愿望和需求,确保制定的各项措施更加顺乎民意。

另一方面,扑下身子,抓落实、求突破。

对所分管的工作,亲自督检促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扶贫办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是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

王瑛同志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从不打折扣,坚决维护政令畅通。

她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从不搞特殊和例外,始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她坚守“自己只是一个人民权力的保管员”,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干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学习王瑛同志,就是要向她那样,始终忠诚于党和人民,自觉在工作中把权力和责任有机结合起来。

今后我要做到“四个带头”。

一是带头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是带头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

三是带头筑牢思想防线。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

始终做到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王瑛的精神就像一片旗帜,在空中迎风飘荡,激励着我们奋勇向前。

作为扶贫工作者的我们,服务的对象都是最困难的群体,都是最需要帮扶的群体,我将以王瑛同志为榜样,高扬王瑛精神旗帜,在全办深入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学习她高尚的道德情操,学习她扎实的工作作风,学习她敬业的工作精神,学习她亲民的工作态度,学习她廉洁的工作要求。

自觉按照市委“八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努力争做“朴实、吃苦、感恩”的巴中人,把向王瑛同志学习转化为推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对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塑造南江扶贫形象。

王瑛的人物语录

以平凡而崇高的人格魅力为标竿 努力当好一名让党放心 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  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有许许多多把人民群众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心系群众、热爱人民,严于律己、廉洁简朴,党性坚强、坚持原则、无私奉献、铁骨柔情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刀会祥同志就是这其中的一位模范优秀代表。

  2010年3月15日,景谷县纪委常委、案审室主任刀会祥同志因连日加班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5岁。

刀会祥同志用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个共产党人、国家公务员、纪检监察干部不平凡的崇高精神境界。

刀会祥同志去世以后,在全国迅速兴起了学习刀会祥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

5月日,我参加了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在西盟会堂举行的首场“刀会祥同志先进事迹巡讲报告会”,认真聆听了报告团每位成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介绍他平凡而光辉的人生轨迹,使我觉得他的事迹催人泪下,精神令人振奋。

通过认真学习刀会祥同志的先进事迹,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有的崇高品格和感人情怀。

具体说来,我们作为一名在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向他学习,以他为榜样,认真践行“四个对”要求,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党群众的贴心人”,以实际行动和优良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良好形象。

  第一,学习刀会祥同志对党无限忠诚,甘于淡泊名利的崇高思想境界。

刀会祥同志始终坚持以坚强的党性原则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坚持按党纪政纪办事。

在景谷县正兴镇任纪委书记时,毫无私情地严肃查处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亲弟弟。

铁面无私地切实做到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对于个人名利,他曾经这样说过:“我这辈子不求做多大的官,能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我觉得很值得,我愿意为纪检监察工作付出我的一切”。

  第二、学习刀会祥同志勤勤恳恳、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是刀会祥同志平凡一生的真实写照。

他留下的18本工作笔记就可足以见证他忘我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敬业求学精神和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第三、学习刀会祥同志热爱生活、甘于清贫、铁骨柔情的高尚人格情操。

  当我在云南电视台播放的专题节目中看到刀会祥同志的三样遗物及听了报告团成员的宣讲后感到十分心酸。

一是刀会祥同志抽的烟,是他从乡下买来的3.5元一包的白壳红梅;二是他的生活日记本,特别是他的“人情帐”,哪家请的客做了,哪家请的客因家里没有钱而没有做;三是他经常骑的那辆女式自行车。

刀会祥同志的妻子没有工作,女儿读书需要供养,母亲年迈必须赡养,家庭负担很重,但他从不向单位和领导反映,刻意寻求组织照顾,而是以一种积极、平淡、乐观、向上的精神来面对现实生活处境,在他身上体现了一位纪检监察干部两袖清风、铁骨柔情为人民的高尚风格和人格魅力。

  第四、学习刀会祥同志严以律己、廉洁简朴、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

  在云南电视台播放的专题节目中,在景谷县纪委的档案袋上,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刀会祥同志生前留下的清晰字迹。

尽管他的家里很困难,家境并不富裕,但遇到有单位倡议捐款献爱心活动时,他总是积极主动参加,遇到群众有困难需要帮助时,他随时乐观豁达地伸出援助之手。

他生前所做下的一桩桩、一件件实事好事,普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良好评价。

  刀会祥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却永远活在我们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心里。

我们从他的身上可感受到一个身处平凡岗位但却用崇高精神和模范行动书写自己不平凡人生的一位“小人物”、“大英雄”,我作为一名党和人民辛勤多年培养出来当地少数民族纪检监察干部,今后,我将时刻以王瑛、李彬、李龙伟、蒋敏、刀会祥等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人物为榜样,从日常工作做起,从点滴小事入手,以刀会祥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鼓励自己克服困难的动力,作为严于律己、廉洁简朴、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标竿,以实际行动把他崇高、平凡而伟大的精神品质和人格魅力真正落到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努力当好一名让党放心,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

总结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心得体会3篇前后经历的中国人,只要稍微想想过去,看看现在,都可以从切身的感受中随便拣来无数实例加以证明。

过去一些看似做不到的事情,因为改革开放一一做到了;看似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因为改革开放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一些看似奢望的梦想,因为改革开放已经变成或正在变成现实。

  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进步不是一般的进步,而是历史性的进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不是一般的成就,而是空前的成就;改革开放给各族人民带来的实惠不是一点小实惠,而是实在的巨大实惠;改革开放给城乡带来的物质和精神变化不是一般的深刻,而是翻天覆地。

一个和平崛起的中国正在改变世界经济格局和政治格局,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东方大国正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

中国的影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广,中国的国际地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举重,中国的国际形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好。

改革开放政策在全国人民中享有高度共识、得到全国人民最普遍的拥护。

如果要从这条路上倒退,甚至改变和放弃这条被事实所证明了的成功道路,全国人民能答应吗

  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对改革开放的怀疑论,根据无非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出现了发展和收入不平衡,部分社会人群贫富差距有所扩大,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腐败分子,以及在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应该说,这些问题中有一些是改革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而且所有这些问题中央和全党是高度重视的,决无丝毫掉

大学生模拟法庭剧本

有关经济纠纷的大学生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经济纠纷)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商学院模拟法庭。

原本是你出力我付钱的的和谐的雇佣关系,却因为一次不小心的意外工伤,使原告工人张喜寿失去了宝贵的左臂,而张喜寿也就一张诉纸将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能否获得被告的赔偿,赔偿的数额又是几何

现在欢迎10级工商一班的同学做精彩的表演。

谢谢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请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原被告是否到庭

原被告:到庭书记员: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4、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5、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庭案件的审判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想法庭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三)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进入)(四)(走到审判长面前)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回到座位)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原告:我叫张喜寿,男,198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吴家田146号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 我叫周忠平,湖北乾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全权代理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新洲区阳逻街工业园,法人代表人:王瑛,该公司董事长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彭红忠,湖北平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代理审:原告,你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审:被告,你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没有审判长: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

(敲法槌)审判长:依照第40条第1款、第120条的规定,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喜寿与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担任审判长,(),()担任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下面告知权利和义务根据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以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由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3、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4、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刑事诉讼权利,遵守诉讼规则,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擅自发言;5、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6、双方当事人有义务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并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原、被告是否清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原告:清楚被告:清楚审判长:依照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在开庭过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项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向法庭说明正当理由。

审判长:原告,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审:庭审分四个阶段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宣判。

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该说明理由。

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2万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5928万元、一次性伤残津贴21.12万元、一次性辅助器具费42.24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880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950元、劳动能力检查费228.22元、交通费500元,合计人民币487056.22元,同时终止劳务关系;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2009年2月16日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雇请原告张喜寿到其单位上班,从事清花车间档车工种,约定月工资为1100元,未办理工伤保险。

2009年3月3日13:00时左右,原告在被告清花车间上班过程中,左手上臂不幸被机器绞断,原告立即被送往武汉市普爱医院治疗,住院21天,于2009年3月24日出院,诊断为:1、左上肢损毁,失血性休克;2、左颈部软组织挫伤。

医院建议继续对症治疗,佩戴义肢,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定期复查。

2009年5月14日新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新老社工(2009)第010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认定为工伤。

武汉市于2009年7月9日作出武劳鉴结字(2009)0780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审定张喜寿的致残程度为三级,武汉市于2009年7月10日作出《关于对张喜寿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认定张喜寿可配置国产普及型假肢。

2009年6月1日武汉艾格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作出鄂假肢评估(2009)第15号伤残人员辅助器具装备评估意见书,处置意见为:1、可以装配国家普及适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应手假肢;2、假肢使用期限为3年;3、假肢维修费为假肢价格的20%;4、初次装配时间需30日,再次装配时间需20日。

从出院至今,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不闻不问,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不发给。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您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予以公证的裁决

此致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张喜寿2010年1月7日审判长:原告对诉讼内容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发表你们的答辩意见。

被告:答辩人因原告张喜寿诉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工伤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1、被答辩人在本公司工作过程中并未与本企业签订协议办理工伤保险。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本企业并没有义务为没有自愿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提供工伤保险赔偿。

2、被答辩人此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其本人在工作过程中经验不足、又没有及时询问相关工友注意事项而违反操作导致事故发生,被答辩人在导致事故中存在更多过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3、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求偿的487056.22元不应该由答辩人承担。

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发生事故后已支付了其住院医疗费,并每月800元支付被答辩人三个月的工资薪金。

在被答辩人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答辩人已经尽到了作为企业该尽的责任,而本身在事故中答辩人是主要事故导致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4、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应该保留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且答辩人只需支付被答辩人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武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答辩人的工伤致残等级为三级,按照第34条规定:“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照第33条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因此答辩人不需要一次性赔偿被答辩人所要求的赔偿金额。

综上所诉,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

审判长:被告对答辩意见有无补充

被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就案件事实进行证据审查,由于在庭审前本案的立案流程机构已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并且传达了证据清单,因此在质证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庭前所提交的证据清单的载明序号说明证据的名称以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发表质证意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无证据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发表。

首先由本案的原告出示证据。

原告诉讼代理人:我方有三组证据要向法庭提交。

其中,第一组证据包括证据1、证据2、证据3,用以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及原告与被告达成的工资薪酬的规定;第二组证据包括证据4、证据5、证据6、证据7、证据8,用以证明原告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为三级,被告应当按照的有关规定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第三组证据包括证据9,证明原告经济损失的具体内容。

下面我方将对各组证据进行具体说明。

证据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是2009年2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明:乙方(即张喜寿)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清花车间档车工工作。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2,证人王蓉证言。

证人王蓉清楚的说明“他们见面时甘厂长打电话跟我说要我告诉张喜寿每月工资将近1100元。

第二天(即2009年2月16号)张喜寿就开始到公司里上班,工种是清花车间档车工。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方:有异议。

对于证据2中的证人证言的采信度存在质疑,请求法官传唤证人王蓉到庭接受双方质证。

审判长:对原告出示的证据,被告无异议的本院予以确认,有异议的待后予以确认。

原告申请王蓉出庭作证,请证人王蓉到庭。

证人王蓉,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证人王蓉:王蓉,女,1968年10月18日出生,三兴棉纺厂有限公司职工,家住阳逻吴家田。

审判长:证人王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必须对你所知道的事实情况如实提供证言和回答问题,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证人王蓉:听清楚了。

审判长:现在请原告代理人进行发问。

原告代理人:你们厂的名称是什么

证人王蓉:三兴棉纺有限公司。

原告代理人:你和原告是什么关系

证人王蓉:同事关系原告诉讼代理人:张喜寿是怎样到你们公司上班的

证人王蓉:今年春节前,我公司全面负责的甘红球厂长对我说要我介绍熟练的档车工到公司上班,说公司缺人。

2009年2月15日我把张喜寿带到公司里与甘厂长见面,因为张喜寿原来做了四年的档车工。

见面后,甘厂长召集档车工开会,张喜寿也参加了会议。

他们见面前甘厂长打电话跟我说要我告诉张喜寿每月工资将近1100元。

第二天(即2009年2月16号)张喜寿就开始到公司里上班,工种是清花车间档车工。

受伤时张喜寿在公司里上了十几天班。

原告代理人:好的,法官,我已询问完。

审判长:现在请被告诉讼代理人进行发问被告诉讼代理人:我想问一下,你和原告除了工作外,平时关系怎样

证人王蓉:平时就是同事关系,但私下关系也还可以被告诉讼代理人:就你了解原告是一个怎样的人

证人王蓉:平时不怎么说话,但工作很老实被告诉讼代理人:那你们俩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呢

证人王蓉:主要是清花车间档车工种被告诉讼代理人:好,我已询问完审判长:原被告双方还有什么需要向证人发问的吗

原被告:没有审判长:证人可以退庭。

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3张喜寿病例,上面显示:“出院诊断:1、左上肢碾压伤:①左上肢毁损伤②失血性休克 2、左颈部软组织挫伤。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4上写明:“根据调查并依据国务院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张喜寿于2009年3月3日在工作中因机械事故所受到的伤害属工作原因所致,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现认定为因工受伤。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5《武汉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书上写明:“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的国家标准,经我委审定,被鉴定人工伤(职业病)的致残等级程度为叁级。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6《伤残人员辅助器具装配评估意见书》,对原告的诊断结果表明原告可以配置国家普及适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应手(五指抓握)假肢。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7《关于对张喜寿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根据和《武汉市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张喜寿的伤残程度为三级,可以配置国产普及型假肢。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8 劳动能力鉴定费、假肢鉴定费、劳动能力检查费、交通费发票。

共计金额1050元。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有异议。

交通费中到做检查的费用不属于工伤伤残中包含的费用。

审判长:原告还有没有其他的证据

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有无证据要向法院提供

被告诉讼代理人:有。

中第34条明确规定: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审判长:请法警将被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原告对被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原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被告继续举证。

被告诉讼代理人:证据2原告的工资单显示其每月工资应为800元每月。

审判长:请法警将被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原告对被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原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还有没有其他证据

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出示由本庭依职调查的证据。

经原告张喜寿申请,2009年7月9日,经本庭委托,武汉市对原告工伤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现在宣读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人姓名:张喜寿,性别:男,年龄:25,身份证号码:420117198411107572 家庭住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吴家田146号 用人单位名称:武汉市三兴纺织有限公司 单位地点:新洲区阳逻工业园 根据你(单位)于2009年6月25日向我委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对你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后提出的诊断意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的国家标准,经我委审定,被鉴定人工伤(职业病)的致残等级程度为叁级。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结论通知书后15天内向本省劳动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

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09年7月9日。

请法警将证据交给原告和被告。

审判长:原告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经过法庭质证,本庭对以下证据予以认定:原告出示的三组证据,被告出示的证据1、2。

原被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

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经过法庭调查,本庭对以下事实给予认定:2009年2月16日武汉市三兴纺织有限公司聘用张喜寿到其单位上班,从事清花车间档车工作,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100元,未办理工作保险。

2009年3月3日13:00时左右,张喜寿在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清花车间上班过程中,左臂不幸被机器绞断,张喜寿立即被送往武汉市普爱医院治疗,住院21天,于2009年3月24日出院,出院诊断为:1、左上肢损毁,失血性休克;2、左颈部软组织挫伤。

医院建议继续对症治疗,佩戴义肢。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的国家标准审定,被鉴定人工伤(职业病)的致残等级程度为叁级。

《伤残人员辅助器具装配评估意见书》,对张喜寿的诊断结果表明张喜寿可以配置国家普及适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应手(五指抓握)假肢。

在张喜寿被送往医院后,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支付了其医疗费,并以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了张喜寿三个月的工资。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根据双方向法庭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基于对事实的认定,本庭认为本案的争论焦点为:1、是否应该保留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被告是否应该赔偿原告所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金额及赔偿的具体内容。

原被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3、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综合性发言。

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不得重复发表意见,包括不再重复事实、不再重复证据以及质证意见。

4、审判长:下面由原告被告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是否应该保留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发表辩论意见。

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我方发表以下三点辩论意见:第一,张喜寿是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的正式职工,这在上述的证据1和证据2已经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公司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公司应该承担其生活保障基本需求。

第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有的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统筹,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费用也都要由企业遵照中的有关规定支付。

”根据以上分析,被告武汉三兴纺织公司必须参加工伤保险,遵照给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由于道路、航运、航空、铁路等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或者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或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伤害赔偿。

获得的伤害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由经办机构或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因此,被告武汉三兴纺织公司应该保留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我方针对原告方提出的辩论意见发表以下观点:第一,张喜寿已经认定为三级伤残,不能同正常职工一样在公司车间工作。

如果继续保持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继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会导致公司的利益受损。

第二,我方坚持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第34条规定,让张喜寿退出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审判长:被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5、审判长:下面由原被告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被告是否应该赔偿原告所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金额及赔偿的具体内容”发表辩论意见。

首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我方主要有以下辩论意见:第一:根据证据2、证据3、证据5,已经可以证明原告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损伤,已经鉴定为三级伤残。

其是在为被告武汉三兴纺织公司工作时受伤,理应由公司承担所有治疗费用,包括配制义肢的费用。

第二:根据原告村委会的调查笔录,原告的父亲中风在床,母亲和两个姐姐都是弱智,属于无劳动能力者,出事前原告的工资是家里的唯一来源,家里十分贫困。

原告因公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公司应该提供应有的经济保障。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我方坚持原告费用中到武汉市第一医院做检查的费用不属于工伤伤残中包含的费用。

审判长:被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重复的不用再说。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审判长:围绕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双方无新的辩论,法庭辩论阶段结束。

现在由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简单明确的表明对于本案的处理意见和各自是否坚持诉讼主张的意愿。

首先,请原告方作最后陈述。

原告:自从我2009年2月16日在公司车间上班出事后,家里为了给我治病已经负债累累。

虽然公司垫付了医疗费,但是配制义肢的费用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高昂。

公司在我出院后的冷漠态度,对我也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

我的父亲今年60岁,中风瘫痪在床。

母亲和两个姐姐都是弱智,我家现居住在吴家田146号一栋三件两层的楼房里,地势低矮,房屋潮湿,年久失修。

为了我今后成家和一家人的生活保障。

我要求用算断的工伤保险金敬爱那个房屋改建成一栋四间七层的楼房。

房屋租金的收入应该基本可以保障全家生活来源。

所以这笔钱关系到我一家人的生存和我的将来生活。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庭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做出合理判决。

被告:我认为原告要求我公司赔偿的487056.22元实属不和情理,如此巨大的索要对于我们这个小公司来说是不小的数字

原告在工作中出现事故,我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

如果继续提供其要求数额的保障金,企业利益将受到损害。

而且原告工作中出现事故,也由一部分责任是由于其操作失误导致的,怎么能让公司全部承担后果呢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

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审判长: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合议庭需要对本案休庭十五分钟进行评议。

审判长:下面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退庭。

(合议庭下) (十五分钟后) 书记员:休庭时间到,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坐定后):坐下。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原告张喜寿在武汉三兴纺织公司上班期间出现事故,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原告应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致残被鉴定为壹至肆级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原告是叁级伤残,因此,被告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新算断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本庭不予支持。

原告因左上肢毁损,为了生活需要,经武汉市几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配置国产普及型假肢,因此,本庭支持原告配置国产普及型假肢,因被告未为原告办理工伤保险,因此上述各项费用均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现在进行宣判:书记员:(全体起立)一、被告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950元、劳动能力检查费228.22元、交通费550元。

二、原告退出工作岗位,被告从2009年6月起按月支付原告640元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在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被告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2009年3月起为原告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双方缴纳各自应缴费用。

四、被告派人与原告一起到湖北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为原告配制国产普及型假肢,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支付。

如果需要更换假肢,相关费用仍由被告支付。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申请。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xx,审判员:XXX 2010年1月5日

会计论文参考文献

一、 1 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 邓红平 华中科技大学 2010-10-01 博士 2 网络环境下数据库技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崔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6-05-01 硕士 3 论网络会计的影响和应用 周述梅 西南财经大学 2009-01-01 硕士 4 网络经济时代会计问题研究 常辉 山西财经大学 2010-05-30 硕士 5 网络技术对会计发展影响的研究 李秀丽 东北农业大学 2003-06-01 硕士 6 试论网络公司及其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雷光勇; 黄斌 会计研究 1999-01-15 期刊 7 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假设的影响及对策 许小满; 王乐园 经济师 2008-07-05 期刊 8 浅议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影响 李丽君 商业经济 2007-01-20 期刊 9 网络时代会计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陈泰锋; 何光明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2000-12-25 期刊 10 简论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及发展 董战辉 人力资源管理 2010-04-08 期刊 11 论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宋世坤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1-11-28 期刊 12 网络会计对当前会计的影响及面临的问题 姜明 商业经济 2008-11-10 期刊 13 试论网络会计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 吴克平 科技经济市场 2009-07-15 期刊 14 浅析网络会计的特征和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胡婷婷 新西部(下半月) 2007-05-25 期刊 15 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影响 李明华; 何生棠 财会通讯 2003-08-15 期刊 16 浅谈网络对传统会计假设的影响 田荣梅 现代经济信息 2010-06-23 期刊 17 网络会计及其对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 万李 煤矿机械 2003-05-25 期刊 18 谈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王利花 新疆财经 2006-10-25 期刊 19 网络会计对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影响 王云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6-15 期刊 20 网络环境对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影响分析 朱一妮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09-25 期刊 21 网络时代对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的影响 王霞 财经界 2010-05-01 期刊 22 网络会计初探 秦冬梅 西南农业大学 2001-04-01 硕士 23 网络技术对会计基本理论与实务的影响 曹惠民; 柴庆孚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6-01-01 期刊 24 论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及对策 刘红侠 现代商业 2010-06-25 期刊 25 浅析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及网络会计的产生 张锋; 董德民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2-07-30 期刊 26 网络财务对会计领域的影响 马俊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09-30 期刊 27 我国网络会计的特点及其对传统财务会计实务的影响分析 袁伟 山东纺织经济 2009-05-20 期刊 28 网络经济对会计发展的十大影响 程翠凤 经济师 2001-11-15 期刊 29 网络环境对传统会计模式影响的探讨 王允平; 杨庆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4-07-20 期刊 30 网络环境下会计假设探析 岳茂林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 2009-07-15 期刊 31 网络环境对会计假设的影响及发展对策 杜耀昌 现代商业 2010-03-25 期刊 32 网络财务对传统财务会计的影响 赵改玲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5-10-30 期刊 33 网络会计发展探析 谈来英 商场现代化 2011-03-10 期刊 34 网络新环境下对传统会计假设的重新认识 丁健新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8-15 期刊 35 浅谈网络财务对传统财务会计的影响 孙煜 新西部(下半月) 2007-12-30 期刊 36 浅谈网络会计 马瑞娟; 张书剑 中国集体经济 2011-02-05 期刊 37 浅谈网络会计 宋清梅 科学之友(B版) 2008-01-10 期刊 38 试析现代信息技术对会计理论及实务的影响 李复臣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6-15 期刊 39 网络环境对传统会计的影响及分析 赵素存 光盘技术 2008-08-08 期刊 40 简论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秦丹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1-05-28 期刊 41 网络对传统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影响 詹长征 巢湖学院学报 2007-05-25 期刊 42 计算机网络对会计工作的影响探讨 易美华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03-15 期刊 43 论网络会计对会计假设的影响 徐丽波 信息技术 2011-09-25 期刊 44 试论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及发展 武财 会计之友(中旬刊) 2007-06-25 期刊 45 网络经济发展视角下的财务会计 王煜 中国集体经济 2010-02-05 期刊 46 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杨守杰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5-09-30 期刊 47 网络经济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孟文艳; 白英华 黑龙江电力 2005-06-30 期刊 48 浅谈网络对会计的影响 李国强 山西科技 2005-05-25 期刊 二、1 网络会计信息安全的研究 李晋辉 山西财经大学 2012-03-01 硕士 2 基于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发展研究 陈嘉莉 企业经济 2012-06-25 期刊 3 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研究 杨晓红 信息技术与信息化 2012-02-15 期刊 4 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及会计的发展趋势 吴腾烽 商业会计 2012-02-20 期刊 5 谈网络会计的利弊及发展对策 刘东山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2-09-24 14:28 期刊 6 网络信息时代会计专业期刊品牌塑造与发展研究 李笑雪 孝感学院学报 2012-12-04 14:13 期刊 7 浅议网络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森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2-06-25 期刊 8 网络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研究 王伟 现代经济信息 2012-07-08 期刊 9 网络会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 高想清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06-25 期刊 10 会计专业网络精品课程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刘波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 2012-02-28 期刊 11 会计专业网络课程设计 华耀军 时代金融 2012-02-15 期刊 12 论网络对企业会计电算化的影响 赵婧 现代商贸工业 2012-02-15 期刊 13 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及防范 李晓宏 当代经济 2012-08-08 期刊 14 网络环境条件下会计档案管理初探 李业巍 办公室业务 2012-12-05 期刊 15 对企业网络会计信息安全的探讨 赵勇 商场现代化 2012-01-10 期刊 16 现代网络环境下高校会计考核与评价体系变革探究——以南京审计学院“会计网上作业与考核系统”为例 许汉友; 杨政 会计之友 2012-01-05 期刊 17 基于网络环境下会计实践教学平台的构建与应用研究——以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董春华; 张光照 职教论坛 2012-11-25 期刊 18 对信息时代下网络会计的探讨 牛瑞琴 商场现代化 2012-08-01 期刊 19 网络环境下的《基础会计》的教学方法研究 毛远林 科技信息 2012-10-15 期刊 20 论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实务的影响 侯泊寒 企业导报 2012-08-30 期刊 21 浅谈企业如何加强网络会计下内部控制 吕宁 商场现代化 2012-09-20 期刊 22 在网络环境下会计内部控制框架构建探讨 孙敏 现代商业 2012-09-28 期刊 23 网络会计发展的几点建议 陶桂霞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03-18 期刊 24 网络环境下会计核算流程的探讨 吕小凤; 王伟国 山东纺织经济 2012-11-20 期刊 25 浅谈网络时代会计的发展方向 杨阳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2-07-15 期刊 26 网络会计下的内部控制研究 冯雅妮 商业文化(上半月) 2012-05-15 期刊 27 基于网络环境下企业会计电算化的信息系统安全及对策 李先梅 信息系统工程 2012-01-20 期刊 28 信息时代对网络会计的探讨 江华 商 2012-02-25 期刊 29 浅议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的风险控制 朱晖 现代经济信息 2012-03-08 期刊 30 网络环境下的会计系统——网络会计 肖云霞 科技信息 2012-05-05 期刊 31 试论传统会计在网络会计时代面临的挑战及发展 王瑛 现代经济信息 2012-08-23 期刊 32 浅谈网络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 徐晓萍 财经界(学术版) 2012-08-25 期刊 33 网络时代的会计 李天海 全国商情(理论研究) 2012-04-18 期刊 34 网络会计安全问题及研究对策 马香兰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2-10-15 期刊 35 传统会计模式与网络会计模式会计目标的比较及评价 张桂欣 商场现代化 2012-03-10 期刊 36 浅析网络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赵丽娟 财经界(学术版) 2012-10-25 期刊 37 网络会计研究 孙海波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2-02-28 期刊 38 论网络经济时代的财务会计发展问题 李岩 财经界(学术版) 2012-11-25 期刊 39 网络会计特点的分析 李彦锐 绿色财会 2012-06-10 期刊 40 网络经济时代事项会计假设的新思考 万晓文; 赵静 新会计 2012-05-28 期刊 41 网络环境下财务会计模式探讨 宋琪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08-15 期刊 42 网络环境下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思考 马英娟; 郭莲 改革与战略 2012-04-20 期刊 43 信息时代网络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陶娜 财经界(学术版) 2012-09-25 期刊 44 会计专业网络课程设计 华耀军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05-16 期刊 45 网络时代多元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 孙铁民 东方企业文化 2012-10-08 期刊 46 网络会计研究 唐翼锋 经济师 2012-07-05 期刊 47 浅论网络会计是会计电算化的必然趋势 蔡范丰 财经界(学术版) 2012-09-25 期刊 48 浅议网络环境下的电算化会计系统内部控制 熊菁璇 财经界(学术版) 2012-02-25 期刊 49 基于网络技术的会计舞弊防范与治理研究 王淑玲 财会通讯 2012-01-25 期刊 50 网络信息技术在会计教学中的应用 于明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2-06-25 期刊

改革开放40年100位先进人物

国防科技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于敏基础教育改革的优秀教师代表 于漪农村改革的先行者小岗村“大包干”带头人率先到内地投资的澳门著名企业家和社会活动家 马万祺数字经济的创新者 马云“互联网+”行动的探索者 马化腾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优秀人民调解员 马善祥“863”计划的主要倡导者 王大珩海洋维权的模范 王书茂推动汉字信息化的“王码五笔字型”发明者 王永民科学治沙的探路人 王有德打造寿光蔬菜品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典型代表 王伯祥科技兴油保稳产的大庆“新铁人” 王启民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者 王选支持国家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香港工商界优秀代表 王宽诚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 王家福全面从严治党中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 王瑛保卫改革开放和平环境的战斗英雄 韦昌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探索者 韦焕能知识型企业职工的优秀代表 巨晓林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 孔繁森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 厉以宁载人深潜事业的实践者 叶聪初心不改的农村的先进模范代表 申纪兰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史久镛三峡移民安置的实践探索者 冉绍之港口装卸自动化的创新者 包起帆西藏牧区改革的“排头兵” 尼玛顿珠扎根牧区、带领牧民脱贫致富的优秀基层干部 廷·巴特尔国企改革“邯钢经验”的创造者 刘汉章民营企业家的优秀代表 刘永好远洋运输体制改革的推动者 许立荣践行“工匠精神”的优秀代表 许振超我国首位奥运冠军 许海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许崇德“复兴号”高速列车研制的主持者 孙永才航天科技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孙家栋农村改革的重要推动者 杜润生民营汽车工业开放发展的优秀代表 李书福电子产业打开国际市场的开拓者 李东生讴歌改革开放的歌唱家 李谷一开创山区扶贫新路的“太行山愚公” 李保国海归创业报国推动科技创新的优秀代表 李彦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表演艺术家 李雪健不忘初心、奉献一生的退休干部楷模 杨善洲城市集体企业改革的先行者 步鑫生华西村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吴仁宝人居环境科学的创建者 吴良镛乡镇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 吴金印厦门航空事业的开拓者 吴荣南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优秀民警代表 邱娥国乡镇企业改组上市的先行者 何享健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执行者 何载深度贫困地区带领村民脱贫攻坚的优秀代表 余留芬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邹碧华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 库尔班·尼亚孜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的积极实践者 张月姣注重企业管理创新的优秀企业家 张瑞敏创新型一线劳动者的优秀代表 张黎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 张飚中外合作“平朔模式”的创造者 陈日新“一带一路”卫生领域合作推动者 陈冯富珍激励青年勇攀科学高峰的典范 陈景润社区党建和治理创新的探索者 茅永红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探索者 夫可可西里和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先驱 杰桑·索南达杰用生命践行航空报国的优秀代表 罗阳农村基层党建“莱西经验”的实践创新者 周明金小商品市场“汉正街”模式的主要开创者 郑举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的推动者 郑德荣塑造传承“女排精神”的优秀代表 郎平改革开放中涌现的优秀农民工代表 胡小燕真理标准大讨论的代表人物 胡福明“中国天眼”的主要发起者和奠基人 南仁东温州民营经济的优秀代表 南存辉科技产业化的先行者 柳传志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 钟南山资本市场发展的实践者 禹国刚谱写改革开放赞歌的音乐家 施光南体育领域交流开放的优秀代表 姚明“张家港精神”的塑造者 秦振华改革开放试验田“蛇口模式”的探索创立者 袁庚杂交水稻研究的开创者 袁隆平企业“军转民”实践的创新者 倪润峰“雷锋精神”的优秀传承者 郭明义中医药科技创新的优秀代表 屠呦呦“改革文学”作家的代表 蒋子龙空军实战化创新战法的优秀代表 蒋佳冀三巡苍穹的英雄航天员 景海鹏核武器事业的开拓者 程开甲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的先行者 鲁冠球倾力支持国家改革开放的香港著名企业家 曾宪梓助推思想解放、拨乱反正的电影艺术家 谢晋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催生培育者 谢高华鼓舞亿万农村青年投身改革开放的优秀作家 路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践行者 鲍新民文物有效保护的探索者 樊锦诗量子信息研究的创新者 潘建伟为国家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的香港著名企业家和社会活动家 霍英东航母战斗力建设的实践探索者 戴明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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