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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网络安全心得体会

时间:2017-08-30 21:32

维护网络安全的意义

网络安全是一个关系国家安全和主权、社会的稳定、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的重要问题。

其重要性,正随着全球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而变到越来越重要。

“家门就是国门”,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

从广义来说,凡是涉及到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的相关技术和理论都是网络安全的研究领域。

网络安全的具体含义会随着“角度”的变化而变化。

比如:从用户(个人、企业等)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利益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时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避免其他人或对手利用窃听、冒充、篡改、抵赖等手段侵犯用户的利益和隐私, 访问和破坏。

从网络运行和管理者角度说,他们希望对本地网络信息的访问、读写等操作受到保护和控制,避免出现“陷门”、病毒、非法存取、拒绝服务和网络资源非法占用和非法控制等威胁,制止和防御网络黑客的攻击。

对安全保密部门来说,他们希望对非法的、有害的或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进行过滤和防堵,避免机要信息泄露,避免对社会产生危害,对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从社会教育和意识形态角度来讲,网络上不健康的内容,会对社会的稳定和人类的发展造成阻碍,必须对其进行控制。

执业资格是什么怎么填

什“职业”

什么是“执业资格”

我想,不少人像我一样,概念十分的。

当看到,国家发改委和人事部决定开展招标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资格制度”,而进行“水平考试”的时候,也许更加不明白。

为此,我特地搜索了一些网站,包括:百度;谷歌;雅虎;清华在线;有关职业资格培训网站和建设部的有关网站,初步弄明白了有关的概念和含义。

现向大家汇报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第一,基本概念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第二,中国特色的职业资格制度我们现在所说的职业资格,还遗留有过去计划经济的特点。

以前,职业资格原先叫工人技术等级是旧体制下的工人序列,归劳动部管理,而职称全称是专业技术资格属于旧体制下的干部序列,归人事部管理,执业资格是国家对特殊行业规定资格准入的凭证,即无此证书不能从事这一行业,这种资格归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比如医师执业资格归卫生部、药师执业资格归药监局、会计师执业资格归财政部等等,技师是职业资格不是执业资格。

由于现在国家人事部和劳动部已经合并,成为新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新的“职业资格”已经开始回归其本意。

第三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而所谓“职称”,即专业技术资格,则分成3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所谓“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是国家正式的职称系列。

但是,对于其他科研教学行业,职称的等级与内容多一些。

比如:学校中的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科研单位的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医院的主治大夫;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等等。

第四:中国目前有多少“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一度,中国的职业资格管理比较混乱,一些部门的地方纷纷出台自己的管理措施,导致不管什么行业什么工作,都要求“持证上岗”,连在大街上修理自新车的,打扫卫生的,以也要人家持证上岗。

国务院国办发〔2007〕73号(2007年12约31日)发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职业资格的清理规范工作由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公安、监察、教育、民政、财政、工商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在到底有多少“执业资格”

我没有看到权威的统计情况。

一个网友回答说:【造价工程师软件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土木工程师照明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化学工程师 金融数据库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师 系统工程师建筑工程师环境工程师硬件工电子工程师程师 PE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安全工程师销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 3G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弱电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环评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监理考试工程师交通部监理工程师电脑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机电工程师品质工程师系统集成工程师 招聘监理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包装工程师售前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 计算机工程师 caxa制造工程师园林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网络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师等等还有好多呢手累了不打了】对于我们做具体工作的人员来说,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

以建设部主管的执业资格来说,主要是以下几种:建筑师勘察设计师城市规划师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结构工程师。

第五:举例说明由于本人理解的水平有限,此番举例可能不很准确,请大家提出批评指正。

假设,有三个同学:张三;李四和王五,同年同班从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建系“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这样,他们的“学历”都是大学本科毕业;学位都是“学士”;“专业”都是土木工程。

以后,各自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表现都很突出。

几年后,都获得了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这叫做一种“职业资格”。

张三,在上海建筑设计院下属的咨询公司,担任部门经理,主要负责工程量清单编制和造价以及“标底”的计算等等。

他需要通过建设部的“造价师”考试,获得“注册造价师”的执业资格,才能实施他的工作。

李四来到了四川的一家大型建筑公司。

他主要担任“项目经理”,出色的完成过不少大型项目。

他应该参加建设部“建造师”的考试,获得“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今后,建设部的规定,用“建造师”取代“项目经理”的时候,他才能继续发挥作用。

王五到了北京的一家“中字号”招标公司,担任工程招标部的经理。

之前,他在一家大型建筑公司干过多年。

他是否具有造价师或者监理师的资格并不重要。

按照发改委和人事部的文件,他应该参加招标师的水平考试。

获得招标师水平考试通过的证书后,今后根据发改委的安排,如果需要再申请和办理(不需要再考试)注册招标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100字

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论我是骑自行车,还是行走,我们一定坚持按照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我还体会到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真正意义。

行人行走常识:1、年纪太小的,要由大人领着过马路。

2、“一慢,二看,三通过”。

商务实训心得体会3篇

商训心得体会3篇  商务是培养和锻炼商务英语学生实战能力的主要方式,下面是商务实训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商务实训心得体会  伴随着商品经济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在人们购物消费只要拿起鼠标轻轻一点足不就能完成网上购物,挑选自己喜欢的商品,而且价格比市面较便宜。

  一个星期的实训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度过,里面包含着很多的艰辛,同时也身受着收获。

一个星期可以说是很短也可以说是很长,短的是时间跑的飞快,还没让人感觉出其中的味道出来;而慢的确是那种在实训中困惑与艰辛的体验,让自己明白了自己的一些不够与不足,当然那些实训中出现的问题后来都成了一份份收获与成功的喜悦。

  一个星期的实训让我得以明白电子商务的本质,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进行买卖交易。

而是通过网络,通过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买卖)。

  还有就是了解到了电子商务交易的模式,还有进入了一些网站,如淘宝网、阿里巴巴的等知名网站。

让我学会了如何在进行网店定位,进行网店定位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定位,(1)背景需求分析,(2)个人优势分析,(3)货物来源分析,(4)消费群体分析,如何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找供货商,怎样从一星成为五星等。

  虽然这次实训比较的

电子商务的工作流程

楼主你好!请参考:电子商务的流程1.企业将商品信息通过网络展示给客户,客户通过游览器访问网站,选择需要购买的商品,并填写订单。

2.厂方通过订单确认客户,告之收费方法,同时通知自己的应用系统组织货源程序。

3.客户通过电子结算与金融部门交互执行资金转移。

4.金融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通知买卖双方资金转移的结果。

5.厂方组织货物,并送达到客户手中。

从上述电子商务的实际流程中,电子商务是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为一身,是整个的贸易交易过程。

(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邻接权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你有帮助,祝你天天快乐

云计算与大数据专业主要是学习什么的

移动电务就用手机、PDA上电脑等无线终端进行的B2B、B2C或C2C的电子商务。

它特网、移动通信技术、短距离通信技术及其它信息处理技术完美的结合,使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随时随地、线上线下的购物与交易、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交易活动、商务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等。

移动电子商务的特点1、方便  移动终端既是一个移动通信工具,又是一个移动POS机,一个移动的银行ATM机。

用户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和办理银行业务,包括支付。

2、安全  使用手机银行业务的客户可更换为大容量的SIM卡,使用银行可靠的密钥,对信息进行加密,传输过程全部使用密文,确保了安全可靠。

3、迅速灵活  用户可根据需要灵活选择访问和支付方法,并设置个性化的信息格式。

  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趋势1、企业应用将成为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热点  做互联网行业的都深有体会,面向B用户(企业用户)的服务和应用是可以快速赚钱的业务,但一般来说成长性不会特别大,不会呈几何级数;而面向C用户(个人用户)的服务和应用则正好相反,虽然不能很快赚到钱,但只要业务对路,再加上点狗屎运,则很有可能做成一个大生意,甚至是伟大的生意。

  同理,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必须是基于企业应用的成熟。

企业应用的稳定性强、消费力大,这些特点个人用户无法与之比拟。

而移动电子商务的业务范畴中,有许多业务类型可以让企业用户在收入和提高工作效率上得到很大帮助。

企业应用的快速发展,将会成为推动移动电子商务的最主要力量之一。

2、获取信息将成为移动电子商务的主要应用  互联网公司的通常做法是在主营业务的周围,会有一系列的辅助应用,为了骗取更多的流量,或者为主营业务带去更多的机会。

  在移动电子商务中,虽然主要目的是交易,但是实际上在业务使用过程当中,信息的获取对于带动交易的发生或是间接引起交易是有非常大的作用的,比如,用户可以利用手机,通过信息、邮件、标签读取等方式,获取股票行情、天气、旅行路线、电影、航班、音乐、游戏等等各种内容业务的信息,而在这些信息的引导下,有助于诱导客户进行电子商务的业务交易活动。

因此,获取信息将成为各大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商初期考虑的重点。

3、安全问题仍将是移动电子商务中的机会  由于移动电子商务依赖于安全性较差的无线通信网络,因此安全性是移动电子商务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和基于PC终端的电子商务相比,移动电子商务终端运算能力和存储容量更加不足,如何保证电子交易过程的安全,成了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关安全性的标准制定和相应法律出台也将成为趋势。

同时,相关的供应商和服务商也就大行其道。

4、移动终端的机会  移动终端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移动电子商务中的信息获取、交易等问题都和终端切切相关。

终端的发展机会在于,不仅要带动移动电子商务上的新风尚,还对价值链上的各方合作是否顺利,对业务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随着终端技术的发展,终端的功能越来越多,而且考虑人性化设计的方面也越来越全面,比如显示屏比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一些网上交易涉及到商品图片信息显示的,可以实现更加接近传统PC互联网上的界面显示。

又如智能终端的逐渐普及或成为主流终端,如此一来,手机更升级成为小型PC,虽然两者不会完全一致,也不会被替代,但是手机可以实现的功能越来越多,对于一些移动电子商务业务的进行,也更加便利而又不失随身携带的特点。

以后终端产品融合趋势会愈加明显,你很难清楚界定手上这个机器是手机还是电子书还是MP4,在你手上它就是一个有应用价值的终端,就看消费者的需求方向。

  顺便插一句,中国移动公司不知是怎么考虑的,仅仅关于电子书领域,浙江的移动阅读基地在推3G终端电子书,卓望也在推文房,有点莫名其妙。

5、移动电子商务将与无线广告捆绑前进  移动电子商务与无线广告,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有些割裂,其实这是两条腿走路的事情,二者是相辅相承的,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另外一方的发展。

二者的完美结合,就是无线营销的康庄大道。

移动电子商务的特点方便  移动终端既是一个移动通信工具,又是一个移动POS机,一个移动的银行ATM机。

用户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和办理银行业务,包括支付。

安全  使用手机银行业务的客户可更换为大容量的SIM卡,使用银行可靠的密钥,对信息进行加密,传输过程全部使用密文,确保了安全可靠。

迅速灵活  用户可根据需要灵活选择访问和支付方法,并设置个性化的信息格式。

  电子商务服务选择越多,提供的服务形式越简单,将会看到移动电子商务越快发展起来。

但是,移动电子商务要想像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一样“飞入寻常百姓家”,可能还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

军人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密守则》1、不该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制定的,《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

《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依据近年来军委、总部制定的保密政策规定,吸收部队的实践经验,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衔接,充实完善了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

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

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

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

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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