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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证件及物品检查心得体会

时间:2018-04-24 14:02

人民警察如何正确行使盘查权

理论 你把民航安全员的五级安全员内容看好验证 人身检查 开包检查 这些也是很简单的 多做几次就好了验证 2分钟验40张最多错4张 然后回答问题 很简单人身 就是从一个人身上 3分钟 按相应的检查顺序 查出违禁品 然后回答问题开包 就是给4分钟查(多件)放在相应的筐里 然后也是回答问题 理论 你把民航安全员的五级安全员内容看好验证 人身检查 开包检查 这些也是很简单的 多做几次就好了验证 2分钟验40张最多错4张 然后回答问题 很简单人身 就是从一个人身上 3分钟 按相应的检查顺序 查出违禁品 然后回答问题开包 就是给4分钟查(多件)放在相应的筐里 然后也是回答问题 是国家统一考试,和是一样的,有政府统办,考试地点不定,到考试时间,就会知道。

如果你是在学校是由学校安排,不清楚的的到考试时间政府的考试信息上会有的

刑事侦查有哪些侦查措施和侦查手段

刑事侦查措施和手段如下: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

  (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六)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七)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进行。

  (八)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九)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盖章),并摁指印。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  (一)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

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公安机关应当予以保密。

  (三)询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勘验、检查  (一)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

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二)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三)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依法对其人身进行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应当由女侦查人员或医师进行。

  (四)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五)为查明案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侦查实验。

但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害、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四、搜 查  (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二)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三)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的情况应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五、扣押物证、书证  (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手抄报内容

为使我校广大师生认清和田“7.18”、喀什“7.30”、“7.31”事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险恶用心罪恶本质,进一步统一各族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各族师生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州委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上来,根据州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州教育系统开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克教电 [2011]4号)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开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境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行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与国内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相互勾联,通过各种手段加紧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

特别近期,他们策划组织了和田“7.18”、喀什“7.30”、“7.31”等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给各族人民感情造成极大伤害。

境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三股势力”始终把学校作为渗透的重点,把争夺下一代作为积蓄力量、与我进行长期较量的一个战略性步骤,千方百计在教室和青少年学生中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分裂宣传和宗教渗透,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只需和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事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现实的紧迫任务。

深入开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在学校开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是我们对敌对势力争夺接班人、争夺阵地、争夺未来,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重大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 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 1、各班级(四、五、六年级)根据本班级情况,合理组织安排学习。

要安排学校领导、辅导员及班主任担任主讲老师,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讲解。

2、学习讨论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进行。

3、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学习,每位学生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4、每个班要求学生准备一个学习记录本,班主任要对学习内容进行检查。

5、学习结束后,要求每位学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三、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具体部署 (一)时间安排 学校党员干部、教师、四、五、六年级学生要集中学习一周。

(二)学习材料 相关学习材料: 1、《“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学习资料汇编》。

2、青少年法制教育影像制品——《青春防线》光碟。

3、《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

4、新疆“三史”教育 5、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问答 (三)活动方式 1、召开全校动员大会。

学校在集中学习前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动员大会,讲明此次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步骤方法等,提高教职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举办专题讲座、辅导。

学校组织领导干部、党团员、班主任、辅导员、思品教师等有经验的专业课教师,成立校内宣讲团,面向全校开展宣讲。

3、教职员工集中学习教育方式。

以教研组为单位集中学习有关材料;召开座谈会,交流认识、感想,表明立场态度,查找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每位教职员工在学习结束后都要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并安排专门时间交流,巩固学习成果。

4、学生集中学习教育方式。

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初中、高中学生参加此次专题教育活动。

小学低年级学生可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等题材的电影、观看《青春防线》,讲故事、学唱爱国儿歌、开展民汉小朋友手拉手活动等。

在集中学习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分主题召开学习座谈讨论会,每一位学生都要围绕主题谈认识、谈看法、谈体会。

每一个班级的学习讨论由班主任、辅导员跟班组织,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宣讲团成员也要参与到班级学习讨论中,直接面对面的做工作。

5、丰富集中教育载体。

在学习方法上,要改变简单的念文件、读报纸的传统方式,要在集中学习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氛围营造 各学校要因地制宜,采取悬挂条幅,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手抄报,印发宣传材料、倡议书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专题教育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五)活动总结 学校在集中学习教育期间和结束后及时总结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整理出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州教育局思政科。

可以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怎么写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包括: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具备应当具备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条 下列食品应当退出市场:  (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二)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的;  (三)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特殊营养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五)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八)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条 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清点已售出的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对仅是标示违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货方改正;对不能食用的食品,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门应监督销毁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场;对已经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应当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上级机关通报的、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或者生产者、销售者自报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退市食品,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将该商品清除市场(或者:应当及时告知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将该食品退出市场;告知后经营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条 对监督检查和上级机关监测中发现以及其他部门公布应当退出市场的食品,经营者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免于处罚;对于在工商部门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已经被确认为质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须提供合法检验机构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者有效的复制件后方可入市销售,否则发现地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封存该食品,责令其限期提供《检验报告》;在期限内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同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查处食品案件情况、流通环节食品退市情况等信息,录入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进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指导;对退市食品及其经营者,适时回访,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第十条 严格执行信誉卡制度。

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给消费者出具销售信誉卡,并在信誉卡上填 写销售时间、经营者姓名、摊位号、商品相关消息等。

消费者遇到消费安全问题,凭信誉卡,消费者和执法部门可从销售追溯到运输、生产环节,实现全程追溯,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

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运输制度  1、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生鲜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冷链销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进货要采用专用的冷冻设备,使食品在运输途中保证所需冷冻温度,全程冷冻运输。

  第三条 货物到达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装进专用冷柜,保证食物的冷冻条件不变。

  第四条 冷藏冷冻食品要有专用冷柜存放,专人看管,及时查验货物,严格按照食品说明温度存放。

  第五条 及时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清洁,使其制冷运转正常。

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

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第六条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制度,保证所销售食品账物相符。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

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女生独自出游要注意什么

如何保证安全

1、目的地选择。

第一次出门可以选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地方,象云南、北京等。

可以方便地找到车和住宿,有经验后去哪都行。

2、做好计划。

提前收集目的地信息,甚至可以在条件还不成熟时就开始收集,资料越多,心中越有底,准备工作越好做。

比较理想的是在哪搭车,搭什么车,多少钱,住哪,多少钱,条件怎样,不但知道,还通过网络或电话联系好,预订了,还有备用的电话号码放在口袋里,以备万一。

信息越多,信心越足。

(资料可打印放在包中,等车或乘车时当杂志看,可增加对目的地的知识,达到旅游的更高境界。

)3、不须太小心。

路上会遇到很多人,其实大部分都挺好的,可以结识新朋友。

不要讳疾忌医,一句话都不敢跟别人说,男的也有好人,女的也有坏人。

不过女孩子出门还是要留一手,切莫全抛一片心,随身可携带军刀一把,作用大着呢。

就算没有包装袋要开,没有东西要切,也不需要做一根登山手杖,遇上坏人时也许也派不上用场,但拿根稻草杆赶狼也总比空手安心些。

4、钱要收好。

切忌全放在背包中的钱包内,既要防偷也要防抢。

大部分的钱和备用的卡、非当天的回程车票请贴身存放。

零钱可放在钱包内,少量的大面额现金分几处存放,要既方便取用,又不要容易被人发现,万一被盗损失也希望能减至最少,可带腰包一个,相机、手机、钱包、身份证、饮用水随身携带,包括上厕所时。

切记,切记。

5、不要随意吃别人的东西。

小心别人在饮料中,食品上放了药。

6、不要带太多东西。

女孩力小,行李要少。

购物莫贪,到另一个地方之前,如果行李增加较多,可连同不方便洗的脏衣服打包邮寄回家。

旅游需要哪些必备装备

一 贯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策和各项规定,搞好安全生产,督促检全技术措施。

二 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地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的安 全组织机构。

三 参与酒店安全组织设计的编制,学习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领会安全管理的精神,提供切实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

四 搞好酒店安全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确保安全经营,保障职工人身、财物的安全。

五 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搞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六 每日进行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做好日检台帐记录,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七 易燃易爆物品及区域做好重点防范,每日交班时都要重点检查.八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九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十 负责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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