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人大干部心得体会四个结合

人大干部心得体会四个结合

时间:2017-05-25 15:46

人大工作者,心得体会

干部职工学习两会心得体会  XX年3月是我国一个极不寻常的月份。

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承载着百姓的寄托和希望,肩负着历史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带着各自的议案,从全国各地奔赴北京,齐聚一堂。

共商国事,为祖国发展献计谋,为普天苍生请民愿。

会议期间提出了新一届领导人的选举和大部制的改革,  我聆听了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讲话,深受教育,感受良多,他们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对近30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进行了高屋建瓴、大气磅礴、精辟深刻的科学总结。

温总理的报告文字精炼,文风朴实,内容翔实,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我国各族人民克难奋进,团结拼搏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描绘了今后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

五年来,我国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这五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

报告对于我们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奋力前行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今年两会,可谓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转折点,从精简政府机构到关注各种民生问题无一不涉及日常生活,无一不关乎人们的健康和发展,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意味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意味着“两会”作为社会讲坛的性质正越来越清晰,意味着党和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宗

党外人士学习心得体会

党外人士学习心得体会篇一:第四期党外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区人大办曾海兵20XX年5月7至20XX年6月1日,我参加了岳阳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我深感荣幸。

本次培训班安排了理论素养,综合素质培养与能力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四个单元23个专题。

通过一个月系统学习,我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等政治思想理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我市的市情民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使我在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一、主要收获(一)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

本期党外干部培训班,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和老师的高度重视,课程安排紧凑。

通过一个月学习,使大家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了解了市情。

在这次培训班上,老师们讲授的各门讲座,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又很切合现实,我们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新知识,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使我们坚定了政治信念,加强了政治理论素养,培养了政治鉴别力和思想洞察力,增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了参政议政水平。

为我们党外干部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二、后段打算一个月的学习已经结束,但我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学习的终结,而是新的学习工作的开始,我将把这次培训所学的知识更好的运用到今后的工作

2018人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第八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违反本规定事前不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的,一律按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论处;收受单位公款或管理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的,一律按受贿论处;借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给领导干部送贵重礼品、大额礼金的,一律按行贿论处;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予以收缴。

  第九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不构成违纪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党政纪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违反本规定行为屡禁不止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根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干部包括地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地区、县(市)直属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党组织属地管理的驻阿单位;乡(镇、街道)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条 干部要带头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行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对婚丧嫁娶等事宜新事新办、简事简办,坚决与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作斗争,党员干部更要做好表率。

  第三条 干部原则上一律不得操办除本人、父母(包含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礼或葬礼(乃孜尔)。

  第四条 婚礼提倡喜庆节俭,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300人,车辆不超过8辆。

葬礼(乃孜尔7天、40天、一周年)提倡文明简朴,车辆从严控制。

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只宴请亲属,同事、同学及好友可到场帮忙,不随礼。

  第五条 干部在新居落成、乔迁,子女满月、百天、割礼、戴耳环、升学、参军,老人过寿等喜庆事宜方面,只限在直系亲属范围内宴请,不发请柬。

  第六条 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禁止动用公车,禁止收受任何单位的礼品、礼金(花圈、挽联除外),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禁止个人以单位名义参加宴请和送礼,严禁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个人礼品、礼金。

  第七条 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禁止搞有损社会公德的装扮、打闹、游街等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第八条 严禁宗教干涉干预婚礼、丧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婚礼严禁念尼卡,葬礼严禁跨区域、请多名宗教人士念经,党员干部更要带头抵制宗教干涉干预。

  第九条 婚嫁事宜事前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嫁事宜提前10天填写婚嫁事宜报告单,向所在单位和纪检机关书面报告(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使用车辆等内容)。

丧葬事宜事后报告,丧葬事宜发生后15天内,填写丧葬事宜报告单(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收取礼金、使用车辆等情况)。

  第十条 报告申报管理权限。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向地区纪委党风室申报;地直各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向主管单位纪委(纪检组)申报。

县(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向县(市)纪委党风室申报;县(市)科员及以下干部向主管单位纪委(纪检组)申报。

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向乡(镇、街道)纪委申报;企事业单位干部也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申报。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后处理,予以公开曝光。

凡单位干部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本年度不得兑现精神文明奖励,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个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婚丧嫁娶等事宜负领导责任,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移风易俗、婚丧事宜从简;要加大对本部门(单位)干部的管理,对涉及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干部,提前打招呼提醒谈话,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十三条 地区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组织系统举报电话12380,以及信访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在收到实名举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核,对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相关规定中有关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