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一是要营好的氛围。
采取学习、、讲座等形加深职工群众对落实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觉履行监督职权,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
同时要切实维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把对领导干部的多种监督落 到实处。
要采取公开举报电话,设臵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制度,开通干部监督热线、专人暗中察访和填发通知书责令说明真相等方式,妥善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三是要强化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剖析已经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常常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党纪政纪条规约束之外,拒绝或逃避外部监督。
为什么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修订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实现新时期党的历史使命的迫切需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同时,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
任务越艰巨,挑战越严峻,越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
修订条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有利于破解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难题,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巩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
从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党内监督还存在不少漏洞。
比如,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监督有盲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乏硬性规定,有的没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监督一把手有效管用的办法措施不多,有的一把手成了脱离监督甚至监督不了的“特殊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刚性约束不足,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等。
《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其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
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焕发出来,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如何加强党的领导
一、党的建设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传统的领导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新要求。
我们党有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的丰富经验,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也有一套有效的领导方式。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由原来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计划指标转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内部由过去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变成了董事会领导下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投资、管理和劳工三方关系等等。
这些重大变化,必然要求转变。
二是建立过程中带来的经济结构、社会阶层、利益格局、权力分配、人员流动等变化和影响,使党的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随着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很快,形成了不同经济地位、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多层次社会阶层,出现了经济成分和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
一方面,国有企业随着“改组、改制、改造”的深化,亏损企业一部分工人下岗、分流;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在迅速增加。
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出现了党建工作的“盲区”。
某些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员,多数也是普通劳工,流动性很大,这给党员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是市场经济原则给党性原则和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带来新的变化和考验。
市场经济承认个人利益的合法性,认为正当的个人利益是促进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动力。
但共产党人在承认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强调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先人后己、无私奉献,强调为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必要时能够牺牲个人利益。
这两种价值观显然有不一样的地方。
一些党员干部在市场经济面前放弃了和信念,有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贪图物质享受,沉溺于纸醉金迷,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不惜以身试法。
四是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党建工作面临新的问题。
一方面,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农村股份合作制等新型组织形式的出现,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带来深刻变化。
一些地方主要是通过和经济手段来管理村务,党组织实际上处在从属地位。
另一方面,在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由于没有过硬的领导班子和致富带头人,使得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有的处在瘫痪状态,甚至被宗教组织或其他地方恶势力所取代。
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与任务,及时改进自己的领导观念、领导方法和活动方式,提高执政水平。
二、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执政水平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能够有机结合的。
我们要纠正计划与市场对立起来的认识,树立二者都是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改变主要靠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树立运用市场导向和市场机制进行经济建设的观点;改变地方保护、部门封锁和条块分割的做法,树立改革开放、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观点;改变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怕担风险的观念,树立敢闯敢试、开拓进取、善于探索的观点,等等。
一方面,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要求充分享有自主性,减少行政干预和决策层次,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改变过去那种压指标、分任务,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以至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领导方式。
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领导方法和方式,使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由微观转向宏观,把主要精力用在制定政策方针、引导发展规划、搞好协调和提供服务等方面。
另一方面,如何将市场经济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是党驾驭市场经济、转变领导方式的根本性任务。
要、建设国家,首先要把国家的经济制度、经济活动和经济运行机制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的法制经济体系,从制度和法律保障上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保证党对经济工作发挥总揽全局、安排人事、协调关系的核心领导作用。
基层党组织建设也要转变领导方式。
对企业党组织来说,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二是规范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容。
党委坚持议大事、管干部,对企业重大问题把关定向,不对生产经营中的具体事务进行指挥干预。
三是明确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范围。
四是组织保证,党委必须依法进入决策层。
五是有党员的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或者将其党员纳入归口管理,消灭党建工作的“盲区”。
六是对流动党员建立形式多样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方式,如一些地方探索出来的“归口管理”、“社区管理”、“挂靠管理”等。
七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五个好”标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即选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一个好书记,培养一支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好的党员队伍,选准一条发展致富的好路子,建立健全好的经营体制,以及好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等。
三、针对自身问题坚持不懈抓党建 加强对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腐败与反腐败的考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峻得多。
所有党员干部的思想方法、行为准则和道德品质等,都必须在改革开放面前接受考验。
党员干部要经受住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享乐观、亲朋关等考验,首先必须守住自己的思想防线。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党,在于加强党的领导。
党在新世纪面临的新情况和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需要我们坚持不断地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尤其是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用“三个代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从严治党,务必健全法制。
从严治党必须做到:一是根据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和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健全各级党委的工作制度、决策制度和反馈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杜绝目前干部人事制度中的腐败现象;三是建立健全党内有效的监督制度;四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和轮换制度,真正做到能上能下;五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核、评审、奖惩、升迁、流动制度,做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六是建立健全党员进出和管理制度,改变目前“易进难出”的状况;七是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八是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制度、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约和防范腐败的规章制度。
五、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权力没有制约或制约不力,是滋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志当年讲跳出历史兴亡“周期率”的唯一办法,就是“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
当务之急是要找到有效监督的新路子。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必须增加监督的渠道,如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等等。
要害是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要确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建立人民通过有效途径监督党和政府的机制。
必须拓宽监督的内容,如决策监督、工作监督、职权监督等等。
要害是职权监督,要通过有效途径制约权力滥用,对违纪者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
必须实现监督手段和途径的多样化,如自上而下的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舆论监督等等。
要害是建立起有力有效的监督。
监督的对象也很多,有行业监督、岗位监督、部门监督等等,重点是对领导机关、执法者和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因为党和政府的形象就是从这些部门及其领导人身上体现出来的。
六、抓好党的建设是经济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关键所在。
各级党员干部要注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理论研讨、专家讲座、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全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保持经济社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始终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夯实基础,在加强自身建设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在开展发展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世情、国情、党情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
选好配领导班子配备力度,选好配强党政一把手;不断深入推进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在各级班子、各个班子中形成了竞相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根本,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了各具鲜明特色、城乡统筹发展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不断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
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形成了各尽所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党始终成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营造风清气正、实干创业的政治环境。
我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组织开展了“利民行动”和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交通、住房、饮水等民生难题,许多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各级党组织赢得了老百姓的真心拥护。
同时引导各级班子和党员干部转变职能和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落实,形成了知难而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工作态势。
七、经济发展离不开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
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中推进党的建设。
注重把握新形势下经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改进领导经济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形势研判、目标确立、政策制定、措施落实等工作,领导经济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通过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使党始终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
只有不断通过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通过强有力的党的建设,才能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朝着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目标努力奋斗。
防止职务犯罪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现代政党都是有纪律和规矩要求的,没有纪律规范不能成其为政党,没有规矩约束就更不能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
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则,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任务的重要保证。
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
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
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
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事。
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光有成文的规矩不够,还得有不成文的规矩。
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
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守纪律讲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涉及党内生活方方面面,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
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事。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风成于上,俗化于下。
中国的事情,向来是上行则下效。
在我们党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
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
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对党忠诚、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
党的观念、组织观念淡薄,对纪律熟视无睹,不按规矩事,终将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
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
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彻底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
遇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必须挺身而出、进行坚决斗争。
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党组织疏于教育、怠于管理、惮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处理不严肃,就可能导致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教训极为深刻,必须引以为鉴。
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担负起来,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强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管理监督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要自觉对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表现,逐条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常态。
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
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有效震慑。
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
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
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
部分乡、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
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股室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
同时,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
村级即使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
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
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
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机构不健全,人力不足。
当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还分管(联系)计生、安全等工作,同时多数乡镇实行包村工作制,乡镇纪委书记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放在了包村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
目前,由于人员身份、年龄等限制,部分乡镇仍未配齐专职纪委副书记,即使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的乡镇,由于同时兼任乡党政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仍投入到乡党政办,不能专职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
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
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四)能力不够强,业务不精。
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够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连乡镇纪委基本职能都不清楚。
目前我县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本届换届或届中新任的,大多数都是新手,尤其是乡纪委专职副书记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务,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
而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停滞不前,理论水平弱,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三、的建议和思考(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
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
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
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
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
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
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探索推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各室业务骨干下基层协助纪委工作形成制度,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
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建议以县级纪委为主,尝试改变以前检查考评纪委工作同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合并的做法,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又列单项由纪委专业室进行考核,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
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
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
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
二要落实制度。
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
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
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
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
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
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
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