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加强农业银行合规文化建设
第一、全员树立合规管理和合规文化的经营理念。
要让全体员工意识到合规管理和合规文化建设是经营管理的一件大事,不是监管者要我做,而应是我们自己要做,而且要自觉地做。
因为合规与银行的成本控制、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银行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有效的合规文化将能够消除合规风险于无形。
合规管理和合规文化建设是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和防范案件发生,全面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完善制度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风险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农信社新一轮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必须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全社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在全行上下推行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倡导诚实、守信、正直的道德价值标准或行为操守准则和企业文化。
第二、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机制。
一定要充分认识设立合规部门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人少、任务重和时间紧等困难,设置独立的、强势的合规部门,并高度重视合规部门的建设。
合规专业人员既要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又要具有较强的个人素质,要选派那些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合规经营管理队伍中,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
合规管理组织机制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合规部门在本社的枢纽地位,界定好合规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业务部门实施有效自我合规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合规部门在事前与事中实施专业化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合规部门作为银行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规则连接的主要渠道,将监管规则、风险提示以及监管意见等分解给各业务部门或其他后台支持部门,各个业务部门主动寻求合规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主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风险点,并配合合规部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合规部门要通过提供建设性意见,帮助业务部门管理好合规风险,为银行业务与产品创新提供合规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业务创新带来的法律风险。
第三、制订一套具有较强执行力的好制度。
长期以来,内部缺乏一个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存在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问题,缺乏可操作性,制度执行时存在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现象。
合规经营呼唤科学合理的、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需要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扭转长期职责不清、责任落实难的状况。
在识别、量化、评估、化解等方面,都要对过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进行及时必要和科学合理的改进,规章制度不应该是多年一成不变的,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有针对性,要具体化,操作性要强。
在业务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上,要明确内部制度梳理、整合和修订的规范要求,新的制度要有必要的合规预估,在源头上解决合规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
必须改变一直以来沿用行政机构规章制度的制定方式,不能再笼统地规定业务经营的相关操作标准,要按照金融企业的稳健做法,制定可供各个岗位人员使用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规章制度一定要覆盖到所有客户、产品和服务,一定要涵盖所有从业人员的行为操守和道德规范。
通过制度层面不断修订与完善的方式,形成事事都有明确合规守法的工作标准、处处都有严格的合规经营纪律约束,使依法合规经营成为全行员工的自觉行为。
第四、强化员工的合规培训。
高层管理者、合规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是合规文化建设中的三个层次。
作为联社基层经营单位,应通过组织开发持续有效的合规风险培训和教育项目,将银行所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准则、合规政策、合规意识和合规职责等字面要求及其精神实质,贯穿于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中。
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开展针对合规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培训要注重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实用性和多样性。
对合规管理人员要加强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情操的培养,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应有的专业素养;对其他员工负责提供关于操作执行中相关的法律、监管规定、行业准则的培训,包括新入社人员的合规培训和测试;要针对适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开展相应的培训和教育;要加强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大力宣传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同时剖析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典型案件和违规违纪责任人,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
通过多层次地合规培训,逐步在全辖形成合规文化的氛围,确保内外部的相关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第五、加强对合规经营的检查监管。
从持续发展的角度看,银行合规经营必须实现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有效结合。
一方面,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利用社会力量来监督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进一步推进自律建设。
在履行检查和自律监管职能时,各部门职责分工要明确,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由监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案件线索的核查、处理;业务部门负责对经营机构操作风险检查、信贷法人客户业务专项检查、个人贷款操作风险专项治理活动及本部门负责的各项业务整改措施的落实,强化制度梳理和完善;人事部门负责检查重要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情况,落实 强制休假制度;保卫部门负责对诈骗、盗窃、抢劫等案件的查处,开展枪支管理、押运、守库和营业机构录像监控等管理制度的专项检查。
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整治。
一是要治理重点业务。
对虚假汽车贷款、虚假住房按揭贷款、虚假抵押贷款、虚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和挪用信贷资金、制造假手续假印章等手段窃支单位和个人存款、利用系统内往来和同业往来账户盗窃资金,以及其他中间等新业务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二是要治理重点环节。
对授权授信、柜员安全认证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和尾数箱、查询对账、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休假、录像检查和枪支弹药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治理。
三是要治理重点部门。
对信贷管理、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财务会计、保卫、法律事务、人事等部门进行重点治理。
第六、建立有效的合规经营激励约束机制。
以往,由于对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视不足,激励约束机制相对比较欠缺,褒奖力度较小,惩罚措施较轻。
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损失或案件,对违规人员往往只采取教育和限期整改等措施,很少进行严厉处分,对于造成损失或酿成案件的人员,处罚也不够严厉,惩戒作用有限。
合规文化要求,银行内部必须具有清晰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所有员工理所当然要为其从事的职业和所在岗位的工作负责任的氛围,充分体现银行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一是要建立并落实合规经营的定期评估机制和重大违规行为的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合规事件应报未报或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的,根据有关情节、不良影响程度等,按照国家或联社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责任人主动报告违规行为或减少风险隐患的,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是要建立合规问责制,落实合规责任。
对合规工作做得好或对举报、抵制违规有贡献者要给予保护、表扬或奖励;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对存在或隐瞒违规问题、造成资金损失和经济案件的,严格追究各级管理者的责任。
三是要建立检查人员的再监督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合规部门人员、监管人员在日常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中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处罚的未处罚,该提出整改意见未提出的,要追究连带责任,一并予以从严处罚。
邮储银行五十个严禁内容是什么
(一)信贷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信贷人员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机构客户的经营活动,或与本机构客户产生经营活动上的资金、生意往来。
2、严禁信贷人员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或利用家庭余款,充当资金掮客,为介绍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各类业务收取中介费、回扣等好处。
3、严禁信贷人员在贷款评级授信和贷款“三查”过程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接受借款人安排的各类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借款人的礼品、礼金。
4、严禁信贷人员违规代替借款人办理贷款申请、替客户签名、取现,或为他人担保贷款。
5、严禁信贷人员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自批自用贷款、越权贷款,怠慢、顶撞、刁难客户,故意推脱、拖延或无故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以及向客户承诺未经审批的贷款。
6、严禁信贷人员利用借贷关系违规向借款人捆绑推销、营销其他产品或商品,及要求借款人为亲友安排工作、介绍工程和承揽业务。
7、严禁信贷人员向借款人转嫁考核扣款,及要求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
8、严禁信贷人员及家庭成员利用职务升迁、调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向借款人敛财。
9、严禁信贷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向网点提供客户虚假资料,及与不良贷款户合谋骗取贷款、逃脱债务。
10、严禁信贷人员替客户垫资还款,以及其他有意掩盖资产质量的行为。
(二)综合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在未审核凭单、核实账户的情况下授权、签章。
2、严禁使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码等进行业务操作。
3、严禁将综合柜员令牌、密码交他人授权。
4、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
5、严禁不按规定保管、交接、使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
6、严禁不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与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轧帐盘核。
7、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
8、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
9、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10、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三)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1、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上级派驻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2、严禁使用其他柜员令牌、密码办理业务。
3、严禁个人名章、令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
5、严禁不按规定的频次履行检查职责。
6、严禁违规揽存。
7、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8、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
9、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10、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四)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令牌\\\/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令牌和密码。
2、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3、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5、严禁在非营业时间办理各项柜台业务,或以各种理由单独滞留或进入营业场所。
6、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7、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折等凭证。
8、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9、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
10、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
(五)外部营销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接触邮政储蓄专用日戳或业务公章,严禁接触邮政企业的行政公章或其他公章。
2、严禁接触现金,严禁接触邮政储蓄空白存折、存单、绿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收取客户已经填写的邮政储蓄业务申请书。
3、严禁在柜台外为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等实际交易性业务。
4、严禁进行任何柜台内业务操作,或兼任柜员、综合柜员、支局长权限的工作。
5、严禁在任一邮政储蓄营业窗口为客户代办存取款、转账、存单质押贷款等邮政金融业务,以及代理各项业务的任何环节如代理存款的转存、挂失、提前支取等。
6、严禁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密码、证件和贵重物品。
7、严禁代替客户签字。
8、严禁泄露个人客户信息、或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个人客户信息,或将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带离邮政储蓄机构。
9、严禁经商和投资办企业。
10、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
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的思考
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一种特别的金融机构,也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
20年来,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几经变革,但全部门业绩未见好转,金融界对此多有争议。
最近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再次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焦点.目前很多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欠佳,亏损较为严重,这在一个方面反映出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相对比较混乱,费用难以控制,经营成本相对较大,究其根源是多方面的:一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二是相关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落实执行;三是稽核检查不够到位;四是会计职能不能很好地发挥等。
如何有效地从严财务管理,为农村信用社的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必须坚持以下六条原则。
一、民主评议的原则农村信用社是由职工、农民及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因而“民主”是组织的核心和根本。
只有坚持民主的管理原则,农村信用社才能生存和发展,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在民主的原则下,农村信用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统称“三会”),用以规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行为。
财务支出在职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然后按“四公开”的原则张榜公布,接受广大社员的监督检查,这种方法最简单、最直接、最明了,便于掌握,易于操作。
而民主评议则是有效杜绝胡花乱支、减少财务支出的一剂良药,定能促使农村信用社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创造以最低成本争取最大利润的奇迹。
二、集体审批的原则集体审批是指农村信用社理事会在讨论财务支出的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废除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的一条财务管理原则。
在农村信用社,理事长是法人代表,主任受聘于理事会,并按现行法律法规具体开展各项工作。
但目前存在的问题在于多数基层农村信用社由于业务量较小,定编的人员较少,因而在人员的配置上理事长和主任无条件分设,只能一人兼任。
由此造成主任权力过大、制约弱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甚至于出现了有些主任滥用职权、无法无天的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了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在这种情况下坚持集体审批的原则是铲除滋生腐败温床的一把利器。
其一是形成制约关系,主任和职工不仅仅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同时还有监督与被监督、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
这种关系有利于团结合作、协调配合;有利于增强干群关系、化解干群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业务的发展。
其二是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
三、公开公示的原则农村信用社的“四公开”之一便是财务公开,其主要目的是接受入股社员的监督。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四公开”一直流于形式,有的信用财务支出挂在墙上只是装装门面而已,有的信用社干脆不公开,背离了合作原则。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原来官办习气的延续,导致入股社员对农村信用社失去了信任,形成一方面许多农村信用社因失去监督而产生内部管理混乱,另一方面入股社员因对信用社失去信任而不愿继续入股,有的甚至要求农村信用社退股。
严格遵守公开公示的原则是有效制止这些不良现象的必要手段,是落实合作制的根本保证。
作为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县信用联社应该要求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公布各项财务支出,对不按规定公开财务支出,或公开的财务支出出现虚假问题,县信用联社应该作出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以取信于民,只有这样才能把公开公示的原则落到实处。
四、稽核检查的原则稽核检查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既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又须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和长期的实践经验,还须有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也是稽核人员最起码的要求。
但介于农村信用社人员素质相对较低,高素质人才无法补济,造成稽核部门人员匮乏的局面长期得不到解决。
客观现实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信用联社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稽核检查工作;二是从高校引进高素质人才或者选拔现有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存量人员素质;三是为稽核部门补充人员,以保证稽核工作的稳步开展。
只有这样从根本上解决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保驾护航。
五、上级会审的原则因为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多级法人的管理制度,虽然县信用联社行使对基层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但因农村信用社的行业体制至今仍未理顺,还处于深化改革的过程,因此难免在管理中出现漏洞。
在改革逐步深入但仍未完善的期间,县信用联社应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承担起对基层农村信用社的财务指导和管理,尤其是对大额费用支出要实行基层农村信用社上报、县信用联社会审的办法,从严从紧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或者县信用联社在汇总全县需求的基础上,采用统一招标的办法购置所需,这样做既可以有效控制胡支乱花,又可在必须支出的前提下做到少支,达到精打细算、勤俭办社的目的。
六、派驻会计的原则目前,多数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会计属基层农村信用社管理,县信用联社在考核时把会计纳入农村信用社统一考核。
这种考核制度的一个最大缺点就是会计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为完成考核任务而给报表掺假,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核算失真。
为此,应该将基层农村信用社的会计人员统一纳入县信用联社的管理范围,变原本单纯的“记账型”会计为“管理型”会计,采取派驻的原则,单独任用,单独考核。
同时会计人员参与信用社的经营管理,为信用社的发展献计献策。
县信用联社对农村信用社的考核应侧重于各项业务,而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应侧重于任职资格和实际工作能力。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会计人员不会因为农村信用社的考核指标完不成而在报表中掺杂水分,使会计核算失真,不能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单独考核又能使会计人员独立行使会计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农村信用社;三是给违规的财务支出又加了一道“安全门”,使农村信用社能够健康发展。
如何做好大额贷款风险防控
一、信贷风险管在的问题:1.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贷款发放未严格执行信贷发放操作程序,贷款发放不严。
一般借款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级贷款意向,再向下逐级办理,致使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错误认为既然上级已经有贷款意向,我们遵照办理。
这种逆程序操作使相当一部分信贷管理人员淡薄了风险意识,甚至会出现第一手调查材料就存在虚假、谎报、瞒报等不真实反映的瑕疵行为。
2.担保抵押流于形式当前农村信用社除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外,一般为防范信贷风险,采用担保和抵押贷款。
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偏高或对有权部门评估的权利价值认可比例过高。
目前部份评估公司由于受利益趋势,在对客户资产评估时,未按其市场实际价值评估,而是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评估,评估价严重失实。
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够处置抵押物时,其变现价值不足抵偿贷款本息,有的甚至还要付出昂贵的资产保全和执行费用;3.贷款管理不严、内控制度乏力一是贷前调查不够深入,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分析不准,重视不够,只片面注重第二还款来源(即借款抵押物的变现处理)。
二是疏于贷后管理,重放轻收轻管理思想严重。
农村信用社由于贷款笔数多,金额少,信贷员未实行客户经理制,有些大额贷款发放后根本无人问津,对借款人的经营、资金使用情况不了解,一旦贷款形成风险,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预防。
三是信用社各岗位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比如审查人员在行使审查职权上就缺乏独立性、权威性。
4.不良资产的处置滞后,贷款责任追究不力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由于平时预警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待处理时比较棘手,收贷费用成本过高,尽管资产保全部门通过多渠道努力盘活清收,由于农村资产流通性差,执行困难,结果多是本息难以清偿。
由于对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未进行责任划分和认定,致使对违规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未执行处罚处理,有的只是简单的经济处罚,未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治理,有的根本没有实行责任追究,致使责任不清,加之信贷管理人员调动频繁,接任者不理旧帐,责任追究形同虚设。
二、信贷风险防范的建议:1.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理念信贷风险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信贷人员在贷款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每个季度定期组织各种信贷培训提高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金融法规制度的学习、岗位技能训练和业务学习。
信用社贷款新老业务规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素质良好的信贷人员可以弥补管理制度的不足。
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制定严格的科学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掌握信贷风险状况。
要制定信贷业务培训计划和考核奖惩措施,把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2.坚持市场定位、立足服务“三农”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向上要始终坚持以“三农”为主,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支农服务水平,占领和巩固农村阵地。
在继续支持小额农户贷款的同时,加大对个私大户、专业大户等龙头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扶大,扶强。
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千万家、一头连着广阔的市场,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更是农信社贷款收入的“主阵地”。
做好这一块工作,对农信社今后发展、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内在的抗风险能力都有战略性的意义。
3.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一是全面实行信贷项目责任制办法,分信贷经营主责任人和信贷经营岗位责任人对每笔贷款的发放及收回整个环节进行责任划分,该责任不受本人调离岗位的影响,为终身责任制,如果形成信贷风险按此责任划分后实行责任追究。
根据审贷分离的原则,对贷款运作的不同环节,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职能分解为贷款调查岗、贷款审查岗、贷款审批岗、贷款监督岗、贷款检查岗。
根据岗位的职责与权利,合理确定每个岗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对岗位不健全的贷款决策行为,由合并岗位承担,造成损失的,可由信用社主任、贷款责任人、信贷员、审查员共同赔偿损失。
对委派审查员的信贷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认真执行委派审查员信贷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委派审查员素质,量化考核委派审查员的信贷管理工作。
包括贷款户必要的资料审查与监督,贷款方式、期限和利率的审查与监督,贷款程序的审查监督,贷款责任落实的审查监督,信贷档案资料的归档保管。
4.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制度,加强跟踪监管针对农信社所辖范围面广人杂,对贷款户信息资料不全的缺陷,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状况、村民家庭收入和信用度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建档。
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循序渐进、便于操作的信贷收放的方案。
同时,为有效地化解贷款风险,搞好跟踪监督是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合理运用的重要步骤。
在内容上,应跟踪监管信贷资金的使用流向情况,主动掌握客户资金和生产经营状况,深入到客户中去了解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地分析其还款能力,并逐步实现由经济手段为主到以法制手段为主的转变。
5.真实反映贷款占用形态,提高风险识别预测水平,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一是继续完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对政策风险进行明确的区分,使分类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信贷风险的状况和成因,为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二是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它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
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6.加大对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和责任追究力对已经出现预警信号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基本情况移交资产保全部门,资产保全部门按借款合同要及时进行资产保全或法律诉讼程序依法收贷。
风险管理部门要按照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中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分清责任,对属于市场风险或违规操作进行定性,确定信贷主经营责任人与信贷岗位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再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责任赔偿和行政处理,直至该笔不良资产执行终结完毕。
同时对已经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进行新老划断,采取责任清收和行政、法律手段出台相关清收措施进行考核,逐步化解和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提高资产质量。
建立存量贷款清收盘活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