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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礼仪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5-10-08 17:30

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秋高气爽的时节,充实而厚重。

就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我参加了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的,**省2018年度第*次实习律师集中培训。

  通过这次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有职业道德方面的;有业务操作方面的;有社交礼仪方面的,还有风险把控方面的。

这在我们即将踏入律师行业的实习人员心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我们以后的执业活动,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首先要说的是政治素养。

与会的每一位老师,都强调律师要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

主要是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这让我感触很深、产生共鸣。

我是一名拥有8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我为我们的党而自豪;以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而骄傲。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中国;开创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引领中国人民重新步入了世界民族之林,并不断勇攀高峰。

这是民心所向、社会主流。

我们应该倾之所有,为之奉献。

  而且,律师作为一名法律人,有着特殊的社会属性。

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法律的正确实施,代表着公平正义。

因此,我们更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

  再者,老师们还讲到了职业道德。

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

法律不外乎人情,道德是最低层次的法律、法律是高标准的道德。

两者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日记30篇怎么写

第一天的工作,庭长分派给我们两位实习生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

这是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也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

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审查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调解书或者裁定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

由于老城法庭的案件比较多,因而工作量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实习的第一天就在埋头苦干,时间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

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

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老城法庭是澄迈县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期望着能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

都说在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实习,学到的东西比较多,一点也不假,在农村地区,民事案件涉及的金额一般都不是很大,但这些案件却相对复杂。

农村人维持交际的很多东西是不能拿到纸面上的,有许多信任和道德观念而成的习惯作为基础,一旦这些习惯延续下来,但信任和道德破坏了,那么这些问题是很难拿出来被证明的。

生活事实更难恢复,法律事实更难认定。

这样的结果就是案件的高难度性和复杂性,并且其中纠缠了多种人际关系因素,盘根错节,难以理清,这实在难为法官了。

而曾庭长是一位十分有耐心的法官,他告诉我们在法院最常见的不是开庭,而是当事人和法官在一起聊。

法官要苦口婆心,说话要有理有据,让他们不断反思,最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是那么容易“驯服”的,很多该说的都说,该谈的都谈了,他们就不愿意配合,期望尽早拿到法院的判决书。

还有一些当事人之间积怨已深,打官司就是为了争口气,他们当然不可能同意调解。

这就要看法官的调解技巧了。

调解的方法技巧确实是一门学问,听说老城法庭的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很高,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看来我也能够借此机会多跟庭长和其他的法官们多多学习一些调解的技巧了。

第一天收获还是不少的,希望往后的日子能够继续加油,让这次毕业实习成为我本科学习生涯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2014年5月9日星期一 提审今天是来到检察院的第三天,在大家看来繁琐的整卷工作是那么的无味,可我还在那有条不紊的干着,和我相处时间久的人都会知道,我这人不喜欢抱怨,一旦自己着手做了,不论是难是易都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完成它,也许你觉得我傻,可我就是这样的人。

科室里的人大约看出了我的脾气说要让我放松一下,决定带我去提审。

虽不是第一次实习,也不是第一次去提审,但是心里却有着说不出的兴奋劲儿。

还是像往常一样,提审前先仔细的阅读卷宗,拿到卷宗,看到封面上写着某某故意伤害,让我联想到也许是因为打架而被刑事拘留,可仔细阅读了卷宗却不然,明明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怎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报请逮捕呢,于是我仔仔细细的抠着每一个细节,最终我发现在卷宗的最后附着公路管理部门的道路封闭通知,而恰巧这起交通肇事案就发生在这段封闭道路上。

于是我仔仔细细的询问办案人员这样定罪原因是否是自己认为的那样,结果是肯定的,可这样的案例在学习中却很容易被误导为交通肇事,虽然这两个罪名的惩罚程度相当,但这全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这么好的案例也许只能在实习中发现。

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感想

前台文员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等工作。

不同公司、单位,前台文员有不同工作安排。

  一、律师事务所前台文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及时、准确接听转接电话,记录留言并及时转达;  2、接待来访客人并及时准确通知被访人员;  3、收发公司邮件、报刊、传真和物品,并做好登记管理以及转递工作;  4、负责快件收发、机票及火车票的准确预定;  5、负责前台区域的环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转包括复印机、空调及打卡机等;  6、协助公司员工的复印、传真等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律师事务所前台文员岗位要求如下:  1、形象好,气质佳,年龄22~30岁,身高1.65米以上,女性优先;  2、大专及以上学历,1年相关工作经验,文秘、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较强的服务意识,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4、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负有责任心,性格活泼开朗,具有亲和力;  5、普通话准确流利;  6、具备一定商务礼仪知识。

怎么做好房产经纪人

房地产经纪人是一个表面风光,实际辛苦的职业,个中的滋味只有亲身从事了这种职业之后才能了解。

从事这个行业非常辛苦,早出晚归,几乎整天候命,之后就打爆别人的电话,这是个最能体现个人能力、个人魅力、个人价值的工作。

因为每一宗交易都会遭遇到两个完全不同的客户(房主和买主),所以每宗业务都是与众多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每天绝对精彩。

每个资深的经纪人几乎都是一肚子苦水。

他们往往抱怨,“不是我们不愿意透明,实在是大家太缺乏信任了。

”从事中介行业的都非常倾慕香港的模式,每个房子的每一笔权属交易都清清楚楚,律师的责任义务也明确,相对经纪而言信任度就提高了。

总的来说,这个社会是非常公平的,行业整体缺乏诚信,便会导致对从业人员的缺乏信任感,因此只有不断地“透明”才有可能逐渐产生信任。

谁不想把业绩做好

谁不想每月成交落单顺利,获得良好的佣金收益

但是事实上,在整个销售过程中更多的是挫败,是跑单,是劳而无获。

每天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到家中,第二天起来,还是要面对更大的业绩压力。

经纪人一单的成交周期在20天到1个月,有时他们会跟踪客户一年,服务周期也要一跟到底,最后客户签订物业交接单后才算完事。

工作量和心理压力都很大。

对人的身心健康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  如何成为一个成功出色的房地产经纪人呢

?  我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压能力。

房地产经纪人肩上抗着巨大的销售指标,那些新手面对开不到单的窘境。

看着别人风光地落单,获得丰厚地回报。

那些飘在外地的房地产经纪人面对生活的压力,身后有主管经理一次接一次的催促,实际面临的却是客户的冷漠与拒绝。

面对困难,相当一部分人感到迷茫和沮丧,或放弃,或消极工作,结果自然是离成功的目标越来越远。

因此,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心态,面对压力、承受挑战是每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尤其是刚走出校门迈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应具备的能力。

世界上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哪一行的成功能轻易达到

如果每个单子都顺顺利利,从来没有拒绝

如果是这样,大家都去当房地产经纪人好了。

可以常常想象一下自己的优秀业绩,过去开心的事情,朋友家人的期望。

我是一个房地产经纪人,我以我的专业来给别人提供服务。

那些拒绝我的人可能失去了一个大好机会。

他们损失的其实更多。

还可以想象以下更坏更糟的情况,或者其他一些熟悉人的悲惨遭遇,相比较而言,自己还算是成功的。

逐步建立起自己的信心。

?  2、分析能力。

房地产经纪人要具备对市场机会的敏锐分析能力,学会发现市场机会,如现在在国六条的政策冲击下,市场交易开始萎缩。

那么,这时候可以开拓新的市场,如商业地产。

在与竞争的战斗中脱颖而出。

分析一下市场需求,金牌经纪人的成功要素。

那些是我应该借鉴和分析的。

不断找到市场的空白或者是新的业绩增长点,让自己出于不败之地。

?  3、沟通能力。

一个成功的房产经纪人,一定是一个良好的沟通者。

房产中介人员,其工作内容还是和人打交道。

如何和客户,房主,同事之间实现良好的沟通,是成功的关键。

把自己的观念、信念、方案、方法推销给上级、下级和客户房主是房地产经纪人最重要的能力之一。

而良好的沟通能力是赢得他人支持的最好方法。

实践告诉我们,销售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因沟通不畅造成的。

沟通,主要是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别人,同时聆听别人的想法,每个人都有被尊重的愿望,你要重视别人,仔细倾听别人的每句话,自己的意思要表达的非常清楚,能明晰地知道别人的想法和内心感受,微笑、热情,真诚,让别人有倾诉的愿望。

?  ?  学习:从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汲取营养,向业绩高手学习,学习他们身上好的要素,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确保房地产经纪人持续地获得成功。

对于房地产经纪人来说,销售生涯就像一场战斗,是一场不间断的、让人无喘息余地的追逐。

再一次次胜利中间夹杂着许多失败,在喜悦、期待、得意与兴奋之中往往夹杂着恐惧、拒绝和失望。

虽然总是面临许多障碍与压力,但是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总能凭着出色的学习能力,最大程度地把握到社会与客户的发展变化,以知识为后盾,充分地做好前进准备,步步为营,百折不挠,最终登上成功的巅峰。

?  很多房地产经纪人存在营销知识匮乏、营销技能低下等问题,在策划与设计、市场调查方法、营销推广手段、合同制定,法律法规,房地产专业知识,金融,建筑学等诸多方面一片空白,操作起来杂乱无章,甚至根本就会做这些事,只知靠送礼、宴请、降低佣金,暗想操作等给“回扣”来推销商品,其专业知识的贫乏令人吃惊。

有些房地产经纪人在财务方面虽然会计算购进、销售、毛利、部分,变成本价格,但对费用水平、资金周转、进销成本、资金利税率投资价值分析,等基本概念,缺乏基本的了解,甚至看不懂一般的财务报表。

这样的经纪人员如果不努力学习,怎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进行营销决策呢

更不可能通过会计核算来调整销售行为了。

经纪人员的专业知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对公司要有全面的了解。

房产买卖的流程与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公司的发展方向等。

掌握房地产产业与常用术语。

经纪人员应对当地的房产发展方向有所认知。

同时还能准确把握当地的房产动态和竞争对手的优劣势极可靠卖点等信息;另外还必须掌握房地产营销知识、银行按揭知识、物业管理知识、工程建筑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及一些专业术语如绿化率、建筑密度、使用面积等。

掌握顾客的购买心理和特性。

要了解顾客在购买过程中存在的求实、求新、求美、求名、求利的心理以及偏好、自尊、仿效、隐秘、疑虑、安全等心理。

了解市场营销相关内容。

经纪人员应该学习房地产的产品策略、营销价格策略、营销渠道策略、促销组合策略等知识了解房地产的市场营销常识。

心理素质要求较强的应变能力,为人真诚自信,乐观大方,有坚韧不拔之毅力,能承受各种困难的打击,责任感强,自制力强。

?  ?  知识:经纪人的首要任务是销售,如果没有销售,业绩就没有有希望,企业也没有希望。

同时,销售代表的工作还有势在拓展,只有销售也是没有希望的,因为你销售出去的是房子和服务,而只有不断拓展市场,以诚信待客户,才能够建立起长期的市场地位,赢得长期的市场份额,为企业的销售渠道建立了重要的无形资产,为自己赢得了稳定的业绩。

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不仅仅是带客户看看房子、谈谈价格、签约和收取佣金,应该掌握更多的房地产相关知识:金融、保险、投资理财、法律、物业管理、装修装饰等等,给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资理财知识,成为客户信赖的理财专家。

?  细节:从客户角度考虑,绝大多数客户不可能一次就看中,你如果一次就能提供更多的选择,尤其是在天气不好的时候,他们会滔滔不色地跟你聊个没完,感激不尽。

毕竟,你为他们考虑了下一步。

有时当我知道他们要去的下一个物业的情况时,我还会直接建议他们去还是不去。

因为有一些有缺陷或不符合他们要求的房屋,他们去了也是浪费时间。

自己直接告诉他们,免去他们的奔波,无形中,你的服务又进了一步。

一百个客户来看房,能有一个人当场给单吗

?  ?  是的,有时会有的,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

客户与经纪人如果以前不认识,没有任何的信任关系,客户会犹豫,再犹豫;考虑再考虑。

但是,做为经纪的你,会不会因为一百个客户来让你带他去看房,结果没有一个人给经纪人心灰意冷或怠慢客户呢

如果这样,你还是趁早放弃这个行业。

有人说:你的心态真好,从来不嫌烦,要是我,早不理他们了,谁有那个耐心

其实,自己仔细想一想,你就会知道:以一百个客户为例,这一百个客户你如果细心照料的话,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你的忠诚的客户。

你如果因为现在他们没能给出任何单就怠慢他们的话,你将一无所获。

而你如果反其道而行之的话,你可能会赢得不只这一百个客户。

因为他们有朋友,有亲属,有朋友的朋友,有亲属的亲属。

他们今天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立即做决定,并不代表他们将来不能。

何况不能立刻落单并不一定是他们的错。

一般人陪客户看房时,可能只是单纯地给客户一些这个房子的资料,再登记一下客户的资料。

而真正的金牌经纪人陪客户看房时,只要有时间,总是尽可能提早到达并准备至少四五个不同价位的房子的资料,让客户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  新西兰著名的房地产经纪人JASONE每次接待客户的时候,准备了自1996年以来过去近十年惠零顿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图,每次在确定看房的时间之前,JASONE,总提前问房主:每天几点钟你这里阳光最好

一定会尽可能地选择在这个时间段里来看房。

在冬天里,如果能提前到达并把暖气打开,让屋里温暖如春,JASONE说我自己的心里就会先暖和起来。

有空的话,还会建议卖主把窗帘打开,百叶窗全部拉起(如果可能的话),让屋里更亮。

我还经常去剪一些玫瑰或其他鲜花,插在临时找来的花瓶中,让他们不论是买主还是卖主,先来个惊喜

你做到了吗

这些细节

?  ?  创新:一个优秀的经纪人首先应该成为一个房地产行业的专家,要精通房地产中介业务,必须接受过系统、专业化、严格的训练。

这是成功的前提,也是首要因素。

大到从房地产基础知识、业务流程、沟通技巧、谈判技巧、时间管理、心理素质训练、专业礼仪培训、合同签署、贷款过户知识、小到举手投足、一言一行、每一个细节都要注意,这是成为一名优秀经纪人必备的各种基本技能。

从成百上千的经纪人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

自己的每次拜访、搞社区活动,如何让别人一下子记住你,要模仿,但不能复制,这就是要专业、要创新。

?  客户是朋友:交朋友比找客人更重要,许多地产经纪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没有客源,与客户接触时,要抱着交朋友的心态,而不要将心思仅仅放在争取他成为你的客户。

客户为什么会从那么多地产经纪中选择你

很多时候他们只是靠和经纪接触时的感受来做出的决定。

做优秀地产经纪的优势就在于要喜欢与人聊天,喜欢了解人们内心的需求。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你的客户,但只要你付出诚意,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你的朋友。

只要真诚地交朋友,当你周围有几十个忠实的家庭,这时候你就不需要做广告就能在地产界生存。

对于客户来讲,你对待他们的态度决定了他们是不是要和你做生意。

客户是一个一个积累的,如果总是觉得走了一个还有另外一个,那么终有一天会变成没生意。

?  专业:房产投资和其它投资一样,是一项有计划、有目标、客观理智的行动。

投资人不仅要对市场有全面的了解和研究,还要对买卖行动作出计划安排。

单子能否谈得成功,很多时候取决于经纪的交谈和应对技巧、对谈判过程的控制与把握。

这间房是否值得买

应该何还价

这一切都需要拥有大量背景知识和经验的地产经纪的帮助,才能帮助客户对纷繁复杂的地产市场作出准确判断?  ?  耐心:一些经纪抱怨带客人看了几十套房,客人都不买,可某个经纪带客人只看了三套房,客人就买了。

这时候不应该一味地责备客人,其实最需要反思的是经纪自己,客人有权利去选择自己中意的房子,为什么你不能尽快帮客人找到他需要的房子

虽然地产经纪是靠佣金生存的,一个优秀的地产经纪绝对不能只关心佣金,还要真正考虑买卖双方的利益。

只有这样才能以平常心对待客人。

客人挑经纪,经纪也可以挑客人,很多时候生意做不成,对经纪也不一定就是损失。

生意是一时,朋友却可以是一世。

??  作为一个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应当具备那些心态呢

?  一、真诚 态度是决定一个人做事能否成功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个房地产经纪人,?  必须抱着一颗真诚的心,诚恳的对待客户,对待同事,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尊重你,把你当做朋友。

业务代表是企业的形象,企业素质的体,是连接企业与社会,与买方客户,与房主的枢纽,因此,业务代表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业绩销量。

?  二、自信心 自信心是一种力量,首先,要对自己有信心,每天工作开始的时候,都要鼓励自己,我是最优秀的

我是最棒的

信心会使你更有活力。

同时,要相信公司,相信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是最优秀的服务,要相信自己所销售的房源也是非常有市场的,相信公司为你提供了能够实现自己价值的机会。

要能够看到公司和自己形象和服务的优势,并把这些熟记于心,要和对手竞争,就要有自己的优势,就要用一种必胜的信念去面客户和消费者。

作为地产经纪人,你不仅仅是在销售房子,你也是在销售自己,客户接受了你,才会接受你的商品。

?  三、?做个有心人 “处处留心皆学问”,要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要善于总结销售经验。

每天都要对自己的工作检讨一遍,看看那些地方做的好,为什么

做的不好,为什么

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

才能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促使自己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只有提升能力,才可抓住机会。

机遇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只要你是有心人,就一定能成为行业的佼佼者。

台湾企业家王永庆刚开始经营自己的米店时,就记录客户每次买米的时间,记住家里有几口人,这样,他算出人家为能吃几天,快到吃完时,就给客户送过去。

正是王永庆的这种细心,才使自己的事业发展壮大。

作为一个销售代表,客户的每一点变化,都要去了解,努力把握每一个细节,做个有心人,不断的提高自己,去开创更精彩的人生。

?  四、韧性 销售工作实际是很辛苦的,这就要求业务代表要具有吃苦、坚持不懈的韧性。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销售工作的一半是用脚跑出来的,要不断的去拜访客户,去协调客户,甚至跟踪消费者提供服务,销售工作绝不是一帆风顺,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要有解决的耐心,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美国明星史泰龙在没有成名前,为了能够演电影,在好莱坞各个电影公司一家一家的去推荐自己,在他碰了一千五百次壁之后,终于有一家电影公司愿意用他。

从此,他走上影坛,靠自己坚忍不拔的韧性,演绎了众多的硬汉形象,成为好莱坞最著名的影星之一。

?  五、专业 客户为什么找你买房子

房主为什么找你卖房子

因为你专业,你对房地产领域的所有相关知识都了如指掌,能给他们一个专业服务业。

房主可以以合适的价格卖掉房子,客户可以以合适的价格买到房子,还有未来的增值和想象空间、在你这里,可以得到所需要的所有专业服务。

如果问你这个也不懂,那个也不懂,那么客户找你干什么

凭什么要付你佣金

贝蒂,哈德曼是亚特兰大的房地产经纪人。

由于任何一顶待售的房地产可以有好几个经纪人,所以哈德曼如果想出人头地的话,只有凭着丰富的房地产知识和服务客户的热诚,。

哈德曼强调:“我始终掌握着市场的趋势,市场上有哪些待售的房地产,我了若指掌。

在带领客户察看房地产以前,我一定把房地产的有关资料准备齐全并研究清楚。

”哈德曼强调,今天的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对“贷款”有所了解,。

“知道什么样的房地产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贷款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所以,房地产经纪人还要随时注意金融市场的变化,才能为客户提供适当的融资建议

青年志愿者工作总结及心得体会

面试时的礼仪在很多时候都主宰着面试结果,很多求职者面试不过关都败在礼仪这一关。

礼仪不单是简单的礼貌问题,还体现着一个人的素养,以下是192job中国汽车人才网职场顾问总结出面试时的礼仪应该注意的七项基本事项。

1、面试时的礼仪第一个要点就是要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提前到达面试地点,既表示了诚意,又可调整自已的心态。

2、出入场要有礼貌,应试者应先敲门,在得到允许后才可以进入面试现场。

应向用人单位问好致意,并做自我介绍,此时可以顺手递一份自荐材料,然后在用人单位许可后可入座。

坐姿要端正,不要有小动作,离去时应说“再见”,这些都是基本面试时的礼仪要求。

3、在交谈过程中要认真聆听,不要左顾右盼,不要随意走动,不要未经允许能便翻阅用人单位的资科,有手机的要关掉,不要因为自己的不注意而影响面试时间和效果。

举止要文雅大方,谈吐谦虚谨慎,态度积极热情。

既能体现出你的个人修养,也会因为这些面试时的礼仪而加分。

4、面试时的礼仪一个方面就是要求求职者装扮要大方得体,运动装,冰鞋、背囊之类的都绝不活宜。

匆穿新衣,勿浓妆艳抹,不要标奇立异。

整洁最重要,头发和指甲要干净、衣服要整齐、皮鞋要漂亮。

5、握手应有技巧:注意姿势、伸手的顺序、握手的力度。

6、恰当运用肢体语言,一犟一笑,一举千一投足,这就是你的肢体语言。

在面试时的礼仪中,用词内容占7%,肢休语言占55%,剩下的38%来自语音语调。

因此,在面试中谨记

个人律师事务所章程

给你个参考吧。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章程 (本所合伙人会议于2000年3月30日通过, 同年6月9日修正,2001年11月26日第二次修正, 同年12月21日第三次修正,2005年11月20日第四次修正) 为了完善本所的管理制度,规范本所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本所成员的合法权益,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律师协会行业规范的规定及合伙发起人签署的《关于合伙设立“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的协议书》的约定,制订本所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所的中文名称为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本所的英文名称为JIANGSU TIANWAN LAW FIRM。

本所的登记住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29号。

第二条 本所系由顾壹心(执业证号为100785111015,身份证号为320705196001202010)、汪枫(执业证号为100797111035,身份证号为320705621028001)、高永荣(执业证号为100794111027,身份证号为320703640512101)及李芬(执业证号为100794111042,身份证号为320705641031006)发起并按约定出资设立的向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律师执业机构。

本所开办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由全体合伙律师等额缴纳。

第三条 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实行自愿组合、自主经营、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本所的财产依约归合伙律师共同共有,合伙律师除以其在本所中拥有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条 本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并颁发执业许可证后成立,在依法开展业务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所的一切业务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与指导。

第二章 宗旨及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所的一切活动以扶正为宗旨,以服务为天职。

本所在从业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创一流的社会声誉,树一流的律师形象,力争把本所创办成具有相当规模、相应的专业分工,能适应国内、国际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第六条 本所的业务范围为: 6.1解答法律咨询; 6.2担任企业、机关、社团、非法人组织、个人等特定主体及项目投资、项目开发等法律行为的法律顾问; 6.3参与商务谈判,起草、审查各类合同、章程、信函等法律文书; 6.4为签约、举债、出贷、抵押、担保、搜证、赠予、遗嘱、提存履约、分家析产等法律行为及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生老病死等法律事件进行见证; 6.5代办工商、税务、海关、房产、地产、租赁、船舶、车辆、政府批文等各种法律手续; 6.6为公司、企业的设立、改制、上市、重组、租赁、承包、托管、转让、歇业、清算、破产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6.7资信调查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6.8担任代理人,参与民商事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6.9担任刑事、行政案件的辩护人或代理人; 6.10其他律师业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权力机构 第七条 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参加。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8.1 决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8.2 决定本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副主席及主任、副主任人选; 8.3 批准本所主任提出的年度预决算方案,决定本所的分配方案; 8.4 决定或批准合伙律师退出合伙; 8.5 决定将合伙律师除名或吸收新的合伙律师; 8.6 修改合伙协议或章程; 8.7 决定本所的变更、合并、分立和解散; 8.8 处分本所的公共资产; 8.9 改变本所的登记资料; 8.10 以本所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8.11 批准本所主任提出的副主任人选; 8.12 批准本所主任提出的各分所、部、室正副主任、部长人选; 8.13 决定对公共雇员的聘用、解雇、报酬、奖励、处分和处罚; 8.14 重大公益性支出的决定; 8.15 批准本所主任提出的规章制度; 8.16 批准本所主任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8.17 罢免本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及主任; 8.18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合伙人会议认为有必要由其决定的其它事宜。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主席系合伙人会议的召集人,同时也是本所的合伙事业执行人,对外代表本所,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叁年,连选得连任。

合伙人会议主席的主要职权为: 9.1 管理本所行政章; 9.2 根据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对外签署文件; 9.3 根据合伙人会议的决议颁发各种规章制度; 9.4 根据合伙人会议的决议任免主任、副主任、总监事及监事; 9.5 监督和督促行政机构执行合伙人会议决定; 9.6 负责合伙人会议交办的其它包括与本所整体形象、职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及本所业务领域的拓展在内的事务。

本所设首席合伙人一名,由合伙人会议在本所德高望重的资深合伙人中普选产生,首席合伙人为本所的荣誉职务,负责主席候选人的提名和主持主席、主任的就职仪式及本所的其他礼仪活动。

合伙人会议另设副主席若干名,由主席提名,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合伙人会议时,按顺序由可以履行职责的副主席主持。

本所合伙人会议主席、主任、总监事和中共党支部书记为本所的管理合伙人,研究和决定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在本所员工或其直系近亲属伤、病、亡时,按规定决定对该员工及或其亲属的补助及按业务需要决定某一合伙人或本所职员的国内培训。

第十条 合伙人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主持,实行一人一票制;经主席或三分之一或其以上合伙律师提议,可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

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第8条第8.4、8.5、8.6、8.7、8.8、8.9、8.10、8.14款规定需合伙律师(被除名者除外)一致通过;第8条第8.1、8.3、8.17款规定以三分之二绝对多数通过;其他决议除非相关条款另有规定,否则均以二分之一相对多数通过。

第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决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需要报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则从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节 行政机构 第十二条 本所设主任一名,由合伙人会议主席提名,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叁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主任是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人,负责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合伙人会议负责。

第十三条 主任的主要职权为: 13.1 领导本所的业务活动; 13.2 草拟本所的规章制度; 13.3 提出或决定副主任及部门负责人人选; 13.4 制作本所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13.5 领导本所财务工作; 13.6 行使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四条 本所将根据需要设副主任若干名,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合伙人会议批准;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时,代理行使主任职责。

第十五条 本所将根据需要设行政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合伙律师办公室若干及分所若干。

行政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及各分所正副主任、部长由本所主任提名并根据合伙人会议的决议任命,向主任负责。

第十六条 主任以召集主任例会为决策方式,主任例会由主任、副主任及行政事务部部长出席,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究主任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需要集体决策的一切事务。

必要时,可邀请其它各部的负责人参加。

包括本所管理合伙人在内的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做到: (一)严格执行合伙协议、章程及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二)以本所利益为重,在承担合伙人一般义务的同时应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着力于本所业务的不断开拓和对外树立本所良好的形象; (三)与全体合伙人保持平等伙伴关系,经常征求其他合伙人的意见,对有损本所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应坚决地予以抵制,对责任人应依照规定公正处理; (四)公正、合理地分配每年的剩余可分配利润和行使对基金使用的决策权; (五)公正、合理、节俭地使用每年财务预算通过的费用; (六)不以管理合伙人的地位牟取个人私利; (七)本所章程、合伙协议和本所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 各合伙律师办公室由该合伙律师及其领导的受聘律师、律师助理组成,以该合伙律师命名。

必要时,经合伙人会议决定,也可以专业性质命名。

第十八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节 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监事会为本所的监督机构,根据需要由总监事一名及监事若干组成。

在本所合伙律师少于五人时,监事会的职责暂由合伙人会议代理行使;本所合伙律师为五人时,设一名监事行使监事会的职责;本所合伙律师超过五人时,应当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的人数可由合伙人会议决定,但须为单数。

第二十条 监事会成员由合伙人会议主席提名,其中总监事和监事在合伙律师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但必须有一名监事在本所非合伙律师中由合伙人会议批准产生。

本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及财会人员不得兼任总监事和监事。

第二十一条 总监事和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得连任。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21.1 检查本所的财务; 21.2 对合伙人会议主席、主任执行本所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所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21.3 当合伙人会议主席和主任的行为损害本所的利益时,要求主席和主任予以纠正; 21.4 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21.5 负责本所的投诉查处工作; 21.6 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事项。

第四节 党、团及工会组织 第二十二条 本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工会章程》设立党团支部和工会,其书记、主席根据各自的章程产生。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主管本所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协助主任做好本所的行政管理工作;团支部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本所的政治思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会依其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开展活动,党、团及工会活动在通常情况下均须在职员的业余时间进行。

第四章 合伙律师 第二十五条 合伙律师为本所的所有权人,他们的权利主要为: 25.1 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5.2 本所管理合伙人及其它管理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5.3 修改合伙协议、章程及规章制度的提案权; 25.4 对本所财务活动、执业活动、管理活动及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的监督权; 25.5 依约退出合伙的权利; 25.6 依约享有对本所的股权和收益、解体后剩余资产的分配权; 25.7 合伙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六条 合伙律师承担下列义务: 26.1 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26.2 遵守本所的章程、合伙协议及其它规章制度; 26.3 依约向本所出资的义务; 26.4 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26.5 依约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26.6 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26.7 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清偿责任; 26. 8 合伙协议及本所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七条 禁止合伙律师实施下列行为: 27.1 禁止合伙律师在退出合伙之前又加入、挂靠其他律师机构; 27.2 禁止合伙律师私自收案、收费或以其他形式挪用、私分、侵占本所的业务收费款项; 27.3 禁止合伙律师以律师名义或以本所名义办理其他业务; 27.4 禁止合伙律师从事有损本所形象和声誉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律师,其具体条件为: 28.1 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28.2 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28.3 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28.4 承认本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28.5 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 28.6 同意认缴并实际缴纳入伙金。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律师签订书面协议,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合伙律师有权按规定退出合伙。

合伙律师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律师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伙律师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31.1 退伙时按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 31.2 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1.3 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31.4 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31.5 合伙律师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三十二条 合伙律师严重违反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合伙人会议通过并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被处理的合伙律师不得参加表决,并不计入应表决的人数之中。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如某一位合伙律师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律师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律师提议、过半数合伙律师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律师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律师以外的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的合伙律师表示不信任该合伙律师时,合伙人会议即应作出劝其退伙的决定。

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律师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律师申辩。

上述90%不为整数时,应四舍五入。

第三十四条 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十五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

如超过十五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可直接将其除名。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第三十五条 除本章程第34条的规定应执行第31条外,被合伙人会议决定除名的合伙律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35.1 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结算; 35.2 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5.3 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时间或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35.4 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三十六条 本所的合伙律师分为购买固定资产的合伙人和不购买固定资产的合伙人。

第五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三十七条 本所的财会工作受连云港市司法局及财税、审计、物价部门的监督,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岗位责任制,严肃财经纪律、制度和本所规章,按规定提取包括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在内的各项基金,投保律师执业责任险。

第三十八条 本所聘请合格的财会人员分别担任总帐会计和出纳会计,会计有责任协助主任制作各种财务报表及预决算方案。

财务印章由总帐会计及出纳会计分别保管,除小额现金支出外,其他支出须加盖各自所保管的印章后方可出帐。

第三十九条 本所实行成本统一支付制,该成本包括: 39.1 公共办公区域的的通讯费用; 39.2 公共办公区域的房租、水电、物管等费用; 39.3 公共办公费用; 39.4 行辅人员工资性和非工资性支出; 39.5 广告宣传及公关费用; 39.6 管理合伙人指派的培训费支出; 39.7 包括律师协会会费在内的税费支出; 39.8 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本所参加的各种社团组织召集的各种会议性支出; 39.9 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39.10 固定资产折旧费; 39.11 律师责任保险费用; 39.12 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支出; 39.13 法律政策允许的或合伙人会议认可的其他开支。

本所主任应在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提出本所下年度预算方案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执行预算方案中,在不超过预算10%的幅度内管理合伙人有权调整,超过10%则应交合伙人会议审议。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日内,主任应向合伙人会议作决算报告。

第四十条 本所的公益性支出须经主任、总监事及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共同签字方可报销;合伙律师的个别性支出由该合伙律师签字后经本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签字核销。

第四十一条 本所合伙律师按照个人创收归己、公共收入均享、公共成本均摊的原则分配利润、承担亏损。

合伙人会议主席的职务津贴为全体合伙人创收总额的2%,由各合伙律师按其业务总收入在本所合伙人业务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分摊。

该项津贴的具体金额将由合伙人会议在决算时根据主席的工作表现决定。

第四十二条 本所承办法律事务,必须由本所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向当事人收取服务费用和办案费用,并如实入帐。

合伙律师及聘用律师个人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和办案费用。

第四十三条 本所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律师的共同财产由本所统一管理,未经合伙人会议决定,不得分割、挪用、处置。

第四十四条 本所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章 税 费 第四十五条 本所依国家有关法规及律师协会的章程缴纳各种税款、管理费、会费和注册费。

第四十六条 本所职员依照有关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 雇 员 第四十七条 本所雇员包括受聘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和行辅人员,雇员聘用及管理办法由合伙人会议另行制定。

第四十八条 雇员均有权申请加入党、团及工会组织。

第四十九条 本所将依照有关规定从已经取得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聘请兼职律师,兼职律师及其他雇员的聘用期限、工作职责、工资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及其它权利和义务等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聘请合同来确定。

第五十条 本所将按照规定给实习律师指定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担任其指导,帮助其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教育内容;实习结束后,本所将对其作出客观的鉴定。

第五十一条 本所将按照国家规定为本所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五十二条 本所有权对违反本所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的雇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或罚款的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雇。

第八章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四条 律师的权利: 54.1 律师有权获得本所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 54.2 律师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及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54.3 律师有权参加本所的民主管理; 54.4 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则规定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律师的义务: 55.1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55.2 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5.3 律师应当接受本所的管理,遵守本所的规章制度; 55.4 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55.5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55.6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规则规定的义务。

第九章 终止及清算 第五十六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终止: 56.1 本所合伙人已不足3人,且在3个月内未能补齐; 56.2 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3个月内未能补足; 56.3 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56.4 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 56.5 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 56.7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五十七条 本所终止时,应在终止决定作出后的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清算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参加下由全体或合伙人会议同意的部份合伙律师组成,并在其成立后的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

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清算费用应从本所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 清算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58.1 召集债权人会议; 58.2 接管并清理本所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 58.3 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方法; 58.4 制定清算方案; 58.5 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 58.6 分配剩余财产; 58.7 代表本所起诉和应诉; 58.8 处理未了结的其它事务。

第五十九条 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全体合伙律师按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全体合伙律师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摊。

清算委员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方案,应当提交合伙人会议通过。

第六十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委员会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合伙人会议主席签名并盖章后,在15日内连同本所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律师执业证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十一条 本所的登记事项可因合伙人会议的决定而变更,变更时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它律师事务所之间、本所之合伙律师之间、本所及其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与当事人之间、本所与雇员之间发生争议,如果自行协商无法解决,应当首先申请江苏省或连云港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协调解决。

本所及本所全体人员将服从上述机关和团体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由本所发起律师一致通过并签名,并自本所批准成立时生效,修改时则应由合伙人会议作出决定。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时,依该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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