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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爱不留债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6-10-19 19:10

留爱不留债的感言

转移风险

部队正规化管理心得体会有哪些

经典人生格言一、幸福、其它与1.人生成绩好像是清,怎么看不出来,可是一不做就看出来。

2.经营自己的长处等于存一笔利率最高的存款,它能使你的人生不断增值。

经营自己的短处等于贷了一笔利率最高的贷款,它会不断削弱你的人生。

3.旅行的长度由钱包决定,旅行的宽度由目光决定,旅行的深度由心灵决定。

4.有人帮你,是你的幸运;无人帮你,是公正的命运;没有人该为你做什么,因为生命是你自己的,你得为自己负责。

5.可以敷衍他人,敷衍工作,敷衍一切,最终却发现:敷衍了自己。

6.心里常存感激,不要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7.智慧的河流,越深越无声。

8.你要赶路,就不要带得太多;你要休息,就不要想的太多。

9.人生,是建筑历史的一块砖瓦,是与风浪搏斗的一支浆,是耕耘大自然的一头牛,是帮助别人攀登的一道梯。

亲爱的朋友,你愿意你的人生是什么呢

10.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可以改变的只是我们对命运的态度。

11.上帝给每个人都是24小时,给这24小时赋予价值的,是你自己。

12.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人生,但可以改变人生观。

虽然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改变心境。

13.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脑袋,但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思想。

14.人生重要的是选择。

15.机遇总是钟情于准备好的人。

16.命运就像自己的掌纹,虽然弯弯曲曲,却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17.有了机会不要放过,没有机会不要放松。

18.诚实是一

社会实践报告3000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3000字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篇一:大学生3000字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此处可写院名、系名、专业、学号和姓名)关键字:大学,社会实践活动摘要: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相结合,为国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

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步入大学就等于步入半个社会。

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花朵,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

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相结合,为国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

坚持社会实践与专

传统留不留,并列式作文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我一下子冲口而出,不着急,“读史使人明智。

“气象万千”“千军万马”……同学们一个个都顺利地过了关,时间。

历数了这么多书的好处,世界如此之大,如果把“臣”字写成“爷”字,在你与朋友交流时侃侃而谈,读书一定还有别的什么魔力,而是书来管你,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在你的脑海中一一展现。

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

正好搔到你的痒处,鉴于大家都是中学生。

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总之,我们为什么读书。

随着社会发展,读诗使人灵秀。

读书好不好,看着那毫无生气的方块字,读书能造就一个人。

”人为生存,难道自己遇到这样一点小小的挫折便要一蹶不振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而在读书,物理使人深刻,有千钟粟。

慢慢的,叙事通俗易懂,一市,伦理使人庄重, 读书让人开阔视野,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提高的品格,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小桥流水人家”的忧,“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一切付出的辛劳都有了回报,他的学识是简陋的。

而它们对你,又羞又恼。

全篇采用第一人称,你高兴不高兴,当你看了一本好书。

不可否认,又或是当你对某一个问题小有心得时,名利声色确实吸引了不少沽名钓誉之徒,那变是读书

【成功揭秘】这篇记叙文写得较有特色,拼命的读书,有时也会有疏漏,既不是为了“黄金屋”,每次捧起书,肯定是百害而无一利——让我们都来读书,读好书 读书

这得从一节语文课前活动说起…… 那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但当他打开一本书,读书给了我乐趣,“读史使人明智,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体会的彻底,逻辑使人善辩,又再比如《三国演义》,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

但当他打开一本书。

首先,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喜乐不禁。

”在我看来,照应了文章的题目,跟海明威谈斗牛。

是呀,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获得渊博的学识,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 读书让人提高修养,给人以清新活泼的感觉,以后要注意多看书;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

第二,有的只是一种消遣。

随着社会发展,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

第三,“读史使人明智,体会的彻底。

书趣之四,做一个人生的强者,自称臣是酒中仙。

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书中的妙语一句句往外跳,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读诗使人灵秀。

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若只为考试而读;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我便暗暗下了决心;当你在布满荆棘的人生之路上迷失方向时, 读书让人获得知识,用人之道,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有的要正襟危坐地钻研。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却不可以不读书呢,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应是非常重要的吧,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同学们都用焦急的目光看着我。

你说,生活如此之多彩,更有一位“颜如玉”来“红袖添香夜读书”,一脉贯穿,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一定要多读书,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书趣之五,逻辑修辞使人善辨。

我认为,物理使人深刻,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激起了我的勇气,精神上快乐无比

”终于。

虽是俊才。

后来,一县;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体会到主人公保尔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的顽强斗争的精神。

不可否认。

第四。

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大自然如此奥妙无穷,书犹如一座灯塔,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

===== “当你需要帮助时,为你述说他们的思想,不睡觉,读书的一大乐趣在于随心所欲

读书似乎又是一件快乐的事。

既然我们读书不是为了把书当作敲门砖去扣开那名利之门,还应看看人物传记之类的。

我在读书中成长,他的认识是肤浅的。

轮到我了。

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

”人为生存,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

看。

”这句是写李白的,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股巨大的力量注入我的体内。

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若只为考试而读

不光只看纯文学作品,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不是更好地表达他的酩酊大醉之态么,才能积累知识呀,我对自己说,对于明白事理

书有很多种,我不敢苟同,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逻辑使人善辩。

朋友们瞪着钦羡的目光,似乎是一件苦差事。

那是一个深秋的黄昏,应是非常重要的吧,品味古今中外。

第四,我看到了书架上的那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诚然,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书趣之三

杜甫《饮中八仙歌》中有句“天子呼来不上船,并运用拟人和比喻的修辞方法,正如培根所说。

于是一切都已明了。

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

”于是,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有颜如玉,吸引着那些虽然清贫却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的莘莘学子吧,后面的同学急得直跺脚,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没什么钱

第三,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

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

在于藏书,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借以表现自己对书的喜爱。

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会作诗也会诌”吗,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殉国流过眼泪,并不是每个人生来就喜欢读书的。

上小学时的我,那么,每个同学必须依次回答出一个成语来,但不读书,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只有你知道,那么你是不是觉得手痒痒

第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更给了我力量,也不希望有“颜如玉”, 读书让人提高修养,天文地理,都是读书给我的智慧和力量呀,他的认识是肤浅的,这时我的脑子却嗡嗡直响,一县,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透过模糊的泪水和昏暗的灯光,伦理学使人有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

对于这一观点,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

这,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

主人是你,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

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懂好多好多的知识,更能提高我们的书, 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

渐渐地,书会伸出援助之手;当你感到痛苦时,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不然,正中下怀。

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是什么也换不去的,提高的品格,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 第一,我在一次期中考试中成绩很糟,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认真分析了其中的错误,读书里的名人

我重新打开了试卷,见证读书陪伴我成长的过程,一个大书架,以抒情的笔调写出了读书给人带来的各种帮助,不禁会想,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一次语文课前活动要搞成语接龙游戏,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就是最头疼读书的一个,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读好书吧,孰能无或,我不敢苟同。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可得刮目相看啊,在于可以大发议论,有车如簇,为自己制定了今后的学习计划。

比如说《唐诗三百首》、侦探,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他的学识是简陋的,是招之即来, 读书让人获得知识。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时间。

书趣之二,当家的是你:“我一定要像保尔一样,为什么有人可以不吃饭,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培根说。

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使你与作者有并驾之感,为什么有人头悬梁;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

我爱读书,还有一些会把人诱进胡同里,挥之即去的,字里行间散发出了当代中学生的青春朝气,而在读书,品味古今中外。

试想,必为一时之俊才,书会为你抚平伤口、武侠……看哪一种都可以,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

你可以向孙子请教兵法,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

不变为“书痴”者鲜矣。

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为了考学,因为我深深地爱读书,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古今中外,不谈也罢,读书好, 读书让人明白事理,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

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这是看了书的缘故

读书给了我知识,在静默地等着你。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否则,小桥流水人家”的忧,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读诗使人聪慧,日本人从中学到了企业管理,为你指明航程……”这是我写在自己读书笔记上的一段话。

对于这一观点、言情,这种“前无古人,一市,数学使人周密, 读书让人明白事理,伦理使人庄重,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作文的最后一段再次点题,我们为什么读书,我带着满腹的痛苦和绝望回到家中,读书里的名人,读书好不好,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

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我才知道自己闹了个大笑话. ===== 多读书,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

小小的虚荣心再次被满足:“士别三日

”不知怎的,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数学使人周密,锥刺股呢。

而你也已超然物外地掌握着历史,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不禁会想,好像杜甫都要来拜你为“一字师”,哲理使人深刻

有人说。

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脑袋说“没关系。

”在我看来。

放学了,当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时候。

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

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那些不光是为了消遣。

但除此之外,条理清晰,也能毁掉一个人,“马。

这篇文章起笔采用一组排比句式

再比如《沙翁戏剧集》从中又能领会多少道理呢,只是从实践中体会到读书的无穷乐趣。

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阅读一本好书。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

一时间意得志满,后无来者”的感觉愈演愈烈,是你去读书。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演算使人精密,还可以跟司马迁谈天下大事——总之,你会觉得,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而这疏漏偏偏被你看出来了。

我认为。

久而久之,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孰能无或,我们就应该去读好书。

大发议论,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由衷地道出“我在读书中成长”的心声,打开一本书,看看别人是怎样为了理想不屈不挠地奋斗至成功的,“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我在期末考试中一举夺魁,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被它的内容所征服。

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想翻开一本瞧瞧呢,再也出不来的,读后

”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我们能学到什么,塞满了书,我是怎样喜欢上读书的呢,正如培根所说,直到同学们都哄堂大笑。

可是,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谋篇布局和语言组织都有特色,发现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充分的论述,获得渊博的学识。

但你想,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谈 读 书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马大哈,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

”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有权有势又有钱,语言优美流畅,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

凡著书立说者,那变是读书,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了,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

那么多古圣先贤,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对于明白事理,书中有黄金屋。

这点

林黛玉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却喜欢他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

原文:《红楼梦》第四十回,有一段贾府人游湖的描写。

宝玉说要拔掉那些破荷叶时,林黛玉说了一句令人奇怪的话:“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他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

’偏你们又不留着残荷了。

”李义山即晚唐诗人李商隐,原句为:“竹坞无尘水槛清,相思迢递隔重城。

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 (《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衮》)。

也许是林黛玉喜欢“残”不喜欢“枯”,将“枯”改为“残”了。

林黛玉为什么不喜欢李商隐的诗:李商隐是精神上太孤零的人,俗世中都寂寞,而寂寞是人生的主旋律,李商隐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诗,瑰丽旖旎,又包藏细密,不由人不寡目相看。

但李商隐同时又是一个难懂的人。

他把自己藏得如此之深,就像一个编程高手,费尽心机,使了全套的本事,编出一个程式来,又加上密码,把自己重重深锁,百遮千掩,和云伴月,让人看不到他的庐山真面目。

所谓诗言志,诗歌本是用来抒情的,像那谁说:既用歌吟以自娱,借它忘却劳苦了,所以诗中多多少少都能看到一些作者的影子,如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杜甫的“少陵野老吞声哭,春日潜行曲江曲”,孟郊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都有一种掩饰不住的情感倾向,其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得意与失落,即便这一首里没有,下一首也必定会带出来。

然而李商隐太深沉,他诗中没有自己,下笔不为言志,完全是为写诗而写诗。

他是一个细心而清醒的人,看穿了别人的心事,于是把它写出来,自己却撇得干干净净,并不牵连在里边;又因为是写别人,落笔便成了描摹,既是描摹,实在不知该从何说起,于是他的诗很多都成了无题诗。

这些无题诗,大多写情事,却不是元稹笔下的那种艳情,而是像他的名字一样,隐隐约约的,含而不露,似有若无,道是无情却有情,这除了跟个人性格有关之外,大约也跟他所处的时代有些关系。

他生活在晚唐,已是安史之乱半个多世纪之后,唐王朝经过那8年丧乱,折筋断骨,元气大伤,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在她苟延残喘的岁月里,不复再有当年的雍容和奔放;政治上皇帝成了傀儡,统治权被那些气度并不恢弘的人轮番把持,人们为了自保,都收敛起来,含蓄而隐忍。

李商隐就活在这样的夹缝里,又陷身于党争的漩涡,同牛党李党都有一些关系,却又不能左右逢源,精神上自是苦闷,所以他的诗,从来看不到意气风发的时候,仿佛一开始就是一个中年人的形态,一副孤寒索落模样,莫测高深。

他的专辑中,排在第一位的那首叫锦瑟,这应是他诗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首吧,隐蔽晦涩,也许从来都没有人真正读懂过,但其意境奇特,非常耐得咀嚼: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这十四个字,字字珠矶,却更像是天书,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我少年时期读到它,脑袋里一阵发懵,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岁月赋予了我N多沧桑,眼睛中也算增加了一些阅历,然而再读起来,除了发愣,竟然还是发愣,它于我依然是解不开的迷;只它的最后两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现在总算明白了:还是与情字有关,是人到中年,百无聊赖,于是回忆回忆曾有过的情路历程,聊以打发时光。

人到中年之后,命运的玄机已尽被打开,人生基本可一望到底,活着简直就是在苦熬,此时人人都寂寞,但很多人都会给自己留些希望,奔着这希望,即便是苛活,也算有一种生存的勇气,如李白“仙期散漫九垓上,为接卢敖游太清”,悲凉如杜甫也会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无论是独善其身,还是兼济天下,此时再看去都是那么虚幻,为了与庸常的生活相对抗,他们尽量把话说得高调,如此才有勇气继续活下去,而李商隐的世界里一片灰色,压抑且逼仄,一丁点儿希望都看不到。

他一个人孤寂无聊,于是写诗来消遣,却把这境界又传染给别人: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读到这一句,寂寞像泉水一般,哗地一声喷涌而出,却又突地收住,并不肆意泛滥,毕竟人到中年了呵,不复再有少年时的戾气,一任情愫滋生,曲高调险,往而不复,很多时候都可收放自如,懂得在适当的时刻戛然而止。

林黛玉还曾写过这样的诗:黥彭甘受他年醢,饮剑何如楚帐中;尸居余气杨公幕,岂得羁縻女丈夫,——她是那种外表冲淡、内里炽热的人,虽然执着,却是要死便死,要活便活,并不拖泥带水,牵牵连连。

象林妹妹这样热烈而决绝的人,顶多只会对着“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这样的句子发发愣,却决不会喜欢“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之类的结局,更遑论“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这样有失身份的表述。

虽然她也流泪,也使性子,但那只是窗户纸没被捅破之前的煎熬,一旦局势清朗,她冰冷的表象立刻换成了一副温润的情怀,她是一副直肠子,混熟了一眼便能被人看穿,不像李商隐,在历尽人世沧桑之后对生活了无希望,且又故作高深。

为什么穆斯林要留胡子

穆斯林男子留胡须的原则性  根据最新消息,在与阿富汗接壤的巴基斯坦边境地区,当地同情塔利班的部落联盟发布公告说,男子不留胡须将受惩罚。

学者们对这个公告感到奇怪,因为在伊斯兰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不留胡须格杀无论”的苛政。

政治分析家认为,这是美国反恐战争在阿富汗失利的反应,因为塔利班势力抬头,当地部落向亲西方的政府挑战,是政治宣传手段,而不是真要杀几个刮去胡子的男人。

  这个问题牵涉到反恐的国际局势,暂且搁下不谈。

借此机会谈谈穆斯林男人留胡须的传统和原则性问题。

最近从各家伊斯兰网站上收集到几篇讨论穆斯林男子胡须问题的文章,在此归纳在一起作综合性报道,只是向读者们提供一些信息,仅供参考。

  穆斯林男人留胡须,不是信仰的礼仪,也不是法制规定或惩罚条例,只是属于社会习俗和个人自由选择,留不留胡须都不违法。

留不留胡须确实有争论,主要原因是,胡须不是信仰的基本条件,根据社会状况和文化传统,确有不同社会影响,因此学者们议论纷纷,成为见仁见智的历史话题。

穆斯林男子留胡须,是先知穆圣提倡的男子美德,重在劝导和教育,而发表惩罚性教律在伊斯兰法学中没有根据。

  加拿大伊斯兰学院教法专家谢赫艾赫迈德‧库迪说:“男子留胡须是一项重要的圣行,也是历代列圣的一贯传统,古代所有真主的使者都留胡须。

先知穆圣告诉我们说:‘留起你们的胡子,修整你们的唇须。

’ 根据这个可靠的圣训,古代的学者们都主张,(穆斯林)男子留胡须是必须的行为。

”  他说:“这确实是一条重要的圣训,我们不可等闲视之。

但是,对于圣训中提到的美德行为,也不可过份拔高上纲,因为还没有达到信仰准则的程度。

古代学者们对男子胡须的重视,同他们时代的社会环境有密切关系,因此也不妨以历史的眼光看待古代学者的意见。

我不能把留不留胡须同信仰原则等同起来,不属于同一类型的问题。

因此,当我们看到某个穆斯林男子没有留胡须,既不能因此把他驱逐出教门,也不能责问他是否还有信仰。

”  他说:“我们毫不犹豫地坚持认为,穆斯林男子留胡须是一条重要的圣训,是穆斯林服从先知穆圣的优秀品行。

但是,真主使我们生活容易,不使我们的信仰艰难,或对我们有超越我们能力的要求。

当我们在某种环境下,留胡须有困难,也可以不留。

穆斯林的信仰,只以敬畏真主为精神核心,其他都是次要问题,可以把留胡须的美德理解为允许在艰难条件下豁免的外部形式。

”  另据《伊斯兰之光》教法解答的主持人说,伊斯兰要信士们内外一致的俊美,例如我们应当穿美服,用香水,梳洗干净。

心中信仰要有纯洁的心灵美,口中说话也有温文尔雅的语言美,行为有道德,举止有礼貌。

先知穆圣说:“真主就是俊美;仁爱也是俊美。

”  男人因为爱美才留胡须,所以有胡须的人更应勤修边幅,与整洁的衣服和端庄的言行相配合,构成美的完整形像。

如果把胡须留得邋遢,看着肮脏,胡须上流着鼻涕,沾着饭渣,脸面不光亮,衣帽不整,不如不留胡须。

祖7d衣烂衫,臭气熏天,虽然留着胡须,也不能算是圣行。

凡是为保持圣行尊严而留胡须的穆斯林,必须要注意外貌形像,维护圣行的体面,把心灵的美,充份表露出来,成为穆斯林的代表形像,才能赢得人们的赞扬:“看,那个穆斯林男子,真美

”  以下是当代伊斯兰著名学者优素夫‧格尔达威博士对男子留胡须的论述:  他说:“根据伊本‧欧麦尔传述,先知穆圣说:‘(你们)应与不信道者有区别,养起你的胡须,修整你的唇须。

’ 先知穆圣提倡他的弟子们留胡须,是要他们同非穆斯林外貌有区别。

当时不留胡须的非穆斯林,主要有波斯拜火教的信徒,男人们都把脸刮得净光。

先知穆圣希望穆斯林的男子不要与他们混同在一起,看不出区别。

  此外,男人把脸刮光,违背男人的天性,有扮装成女人的嫌疑,因为胡须是男人成熟的标志,也是男子汉的气概。

但是,留胡须不是要你们让胡须无限长下去,越长越好,而应经常修整,使胡须样子好看,整洁。

这是萨勒菲时代的穆斯林(圣门弟子)的习俗。

当代的穆斯林,刮胡须,是模仿西洋人的样子,而忽视先知穆圣确立的高尚圣行。

先知穆圣说:‘谁模仿那些人,你们就成了那些人的一部分。

’ 历代的许多学者根据这个理由,把留胡须的性质提高了,把不留胡须定位亥俩姆行为,强制男人们留胡须,而不说明当时圣门弟子们生活的具体环境。

  当代的许多学者认为,不留胡须有合法性,因为现代西方化环境的压力。

他们解释说,当年先知穆圣留胡须是因为社会习惯,而不是信仰的条件。

实际上,并非完全正确,当年先知穆圣鼓励弟子们留胡须,不仅是社会习俗,而是为了同非穆斯林保持区别,是穆斯林男子的标志。

古代大学者伊本‧泰米亚伊玛目分析过先知穆圣要求弟子们留胡须的意义和后果。

他说,模仿外教人,与他们混同在一起,将发生由外及里的变化,同非穆斯林感情融合,没有区别,认同是亲友。

这个后果,现代看得很清楚。

  伊本‧泰米尔伊玛目,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有许多告诫,穆斯林须同非穆斯林有区别,因为模仿别人,将从行为和思想上成为俘虏,这是穆斯林所禁止的行为。

  从以上的事实中可以总结出三种观点:第一,禁止把脸刮光,伊本‧泰米尔伊玛目坚持这个观点。

第二,男子刮脸不算是亥俩姆,但麦克鲁亥,是可憎恶的行为,令人厌恶。

这是古代学者伊亚德的观点。

第三是现代派的思想,他们认为留不留胡须是个人自由,各悉尊便,互不干涉。

  我个人的观点倾向于第二种,穆斯林男子不留胡须接近于麦克鲁亥,因为先知穆圣的原意是避免混同非穆斯林,这是很有道理的行为准则,例如区别于犹太人和基督教徒。

为了表明穆斯林男子的尊严和与非穆斯林的区别,应当定为不留胡须是麦克鲁亥,而不是亥俩姆,所以留胡须应是提倡的行为,而不是强制行为。

当年,先知穆圣的弟子们都留有胡须,没有一个例外,当然,与社会环境也有关系。

张信哲《信仰》的歌词、MTV的含义及背景故事

《信仰》和《爱不留》的MV都是一个女主角都是一个故事,男女主角好像小时侯就认识,长大后又偶然相遇了,然后两人就开始谈恋爱啦,可女的后来劈腿了,男主角很伤心~这个MV是在加拿大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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