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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时间:2016-08-09 08:57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首先,学习要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不要对它进行。

有些同学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就对中国法制史有非常强烈的抵触心理。

他会问学习这门课程有什么用呢

它与现实有这么远,学习它的价值所在等。

当怀有抵触心理学习这门课程,这样学习起来会觉得非常枯燥乏味。

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讲述的内容虽然是过去的、古代的,与今天的部门法或现在的现行法律的确相差很远,有一点需要我们稍做思考:我们今天的法律从何而来,它的历史渊源又是什么

现今的法制建设是否受到历史的影响,受到影响大还是小

也许很多同学都会说,现今的很多习惯、思想、行为都是古代的或者说都受传统深刻的影响,我们并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的一些东西。

也是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我们面对今天的社会发现很多的问题,要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肯定要排除很多障碍,这些障碍很多来自于传统习惯,要排除他们,我们肯定要回头看一看它存在的根源。

探其之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这就是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

一定要怀着开放的心情去接受这门课程。

如果你把你的心紧闭,根本不容这门课程的话,肯定学不好。

如果你把心打开去容纳它,不管有用没用、好学还是不好学,你去接纳它,我想它会成为你知识体系的重要部分。

  第二就是要将中国的历史的发展脉络分清楚。

中国历史有它发展的规律性,学习中国法制史首先要掌握的就是历史发展规律。

中国历史发展规律就是从人类的第一个奴隶制社会开始,经历了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四个历史社会。

这四个不同性质的社会形式的经济基础是不一样的,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受经济基础制约的。

所以说四个不同的人类社会决定了法律的性质、法律的内容是不同的。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时候就不能全盘地、毫无划分的去全面接受,而是要把这些内容分成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阶段去理清它的发展脉络。

如奴隶制社会与封建制法律制度是不同的。

奴隶制社会刚从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生产力非常低,生产关系非常简单,这样就决定了上层建筑的简单、原始、野蛮,法律也就被这样比较低的经济基础决定了。

奴隶制社会的法律也是非常简单、野蛮和原始。

奴隶制社会虽包括夏、商、西周、春秋四个时期,虽然每个时期都比前一时期有了进步,但总体进步是不大的。

到了封建制社会,经济基础改变了,私有的土地出现了,地主和农民的矛盾出现了,经济基础较奴隶制社会有了很大的进步,经济关系也非常复杂了,这个时期法律的性质和内容也随之改变。

因为法律要服务于经济基础,所以法律也随着经济基础变得复杂起来。

封建制社会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它的社会形态的时间是最长的。

即在中国的社会历史中,它的社会结构是比较稳定的,对我们今天的影响非常深刻。

封建制社会基本上构成了中国历史的二分之一。

所以说在封建社会里不同的朝代较前一朝代都有很大的发展和变化,但他们又有共同性:维护地主阶级对土地的所有权。

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社会性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外国列强也打开了中国封建制的大门,这个时期中国人有一点茫然不知所措,任外国列强所摆布,这个时期中国的法律既有封建性质的,也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性质的。

在这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态下存续了晚清、中华民国和太平天国不同的政权。

这个时期还尚存的时候,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进行了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制度,这种全新的法律制度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和爱戴,所以它虽然与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并存,但最终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胜利, 49 年之后我们建立了新中国。

这就是按照不同的社会状态掌握中国法制史。

  第三点方法是掌握每一个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的特点,知道它所包含的朝代有哪些。

我们首先要知道,人类社会包括奴隶制、封建制、半殖民地半封建制、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四个人类社会,它们包含了哪些朝代我们要知道。

这个问题告诉我们说学好这门课程你的历史要学得不错。

奴隶制社会包括夏、商、西周、春秋四个历史时期。

封建制社会包括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清末。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包括晚清、中华民国、太平天国。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包括三个不同的政权时期,教材中分为工农民主、抗日民主、新民主主义时期。

不同的人类社会所含的朝代不同,各朝代的法律制度不同,同一性质的法律制度勾画出了同一社会性质的法律性质的基本的面貌。

这是第三点学习方法知道各朝代的历史沿袭方法。

  第四个学习方法就是要了解各个朝代在中国历史上所处的历史地位。

比如说,要知道第一个奴隶制社会是夏朝,它是从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的。

第二个奴隶制社会是商朝,我们要你知道商朝虽然作为第二个奴隶制社会,它也是直接从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的。

比如西周要知道周公,中国的典章化、制度化始于周公,要知道周公制礼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大家要知道。

春秋时期要知道春秋是一转折时期,这个时期出现了新兴地主,新兴地主要与奴隶主分庭抗争,在思想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有人说春秋时期相当于西方的文艺复兴时期。

思想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制度上的变化。

战国要知道战国是第一个封建制时期,也就是说中国从战国时期开始进入封建制社会。

虽然战国是七国争雄的时代,对于秦朝来说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是我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确立了皇帝制度,实行了郡县制,统一货币、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

汉朝在中国历史上是秦朝之后的又一比较重要的历史时期。

我们要知道汉高祖刘邦的约法三章,汉文帝、汉景帝的刑制改革,还要知道从汉武帝开始启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从统一走向了分裂,这一时期我国的律学达到了顶峰。

虽然是分裂的局面,但中国法律制度在分裂时局中发生了重大的反应,整理、删除、融合、修改、删除制订一系列的行为,使得它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制度中的重大的转折点。

到了隋唐时期就达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鼎盛时期。

关于唐朝大家不陌生,唐朝在整个的事件,尤其是在亚周国家可以说坐了第一把交椅,是当时最大的国家。

中华法系虽然今天已经消失了,但在古代它是以唐律为首的法律,称之为中华法系。

唐律充分体现了封建性。

宋元时期封建制社会走向下坡路,关于宋朝大家要知道它是农民起义最多的一个朝代,这一点与法律制度有关。

元朝我们知道它是蒙古族建立的一个国家,人物有成吉思汉、忽必略。

它成为横跨亚洲、欧洲最大的国家。

明朝大家要知道朱元樟,提出了重典治国的方略,所以说明朝的法律制度相对来说是比较严厉的,前清沿袭明朝的法律。

清朝也是少数民族满族人建立的国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的时间是比较长的。

清朝因为所处于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在前期属于封建性质的,晚清属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

晚清要知道它受到西方列强的奴役,它的很多的法律制度受到西方列强的深刻的影响。

至于中华民国资产阶级开始建立了他们的政权,孙中山大家要知道,他是中华民国的首席功臣。

至于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就不必谈了,也是构成我们人类社会的一部分。

  第五个学习方法是要求我们运用对比的学习方法。

这个方法在学习这门课程中还是比较好用的。

这个对比的对象可以是不同朝代的法律制度,可以是古今的对比,也可以是中外的对比。

它的对比的对象(范围)是比较大的,这样对比起来我想大家学习起来相对来说印象会非常深刻。

比如说,朝代与朝代之间的对比,宋和唐是两个相邻的朝代,但是我们在学习唐、宋两个朝代时会发现宋朝制订了很多单刑法律,而这些单刑法律用刑都非常残酷。

为什么宋和唐虽然是相邻朝代,宋朝会发生这样重大的变化呢

宋朝法律制度除了沿袭唐朝以外,还制订了很多单刑法律,其目的在于镇压当时的农民起义,挽救逐渐颓废的封建社会。

第二方面:古今对比:我们还是举例来说明。

在中国的历史上,法律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是礼,这种东西在中国古代是作为法律来使用的,由国家制订和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所以在中国古代礼就是法律,而礼的核心是等级关系,亲亲和尊尊。

这种等级关系是明门写进法律当中的,这反映了中国古代认为人生而不平等,存在等级关系是符合伦理常规的。

我们在看今天,今天的法律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正义,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杜绝特权的存在,这就是历史的发展。

你会说礼在中国今天仍然有一定的影响,这个影响我们并不否认,但法律明门规定人生而是平等的,这是古今对比的方法,我们发现社会的进步。

第三方面:中外对比:在夏朝讲到赎刑,这种赎刑指的是用金钱抵罪,当然那时没有现在一般的等价物,贵重物品就是器等,在中国古代第一个奴隶制社会,中国的法律就可以犯罪用钱来赎的制度,它其实是跟钱、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而在西方,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曾提到,法制是要求人人遵守的良好的法律,那个时期也同样是作为西方人类社会的起源就已经提出法律是平等的,应该是没有特权的,这就是古今对比得出来的,构成了中国的法律传统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

通过古今对比我们就能够很冷静的看待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

在学习中国法制史时要采用对比的方法学习归纳和思考。

其实学习这门课程必不要求死记硬背,它实际上的目的是要通过了解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来思考一些问题,如果脑子里没有储备相当多的知识的话,你很难深刻的思考一些问题。

  第六个学习方法是在学习过程中,要思考一些问题,要讨论一些问题,要交流一些问题。

比如说学完这门课程之后,你应该思考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如何走

我们怎样才能达到一个法制的社会

我们今天所取得的成绩是不是真的很难能可贵

我们如何面对今天所出现的一些不好的问题,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讨论一些问题就是与同学和老师结成小组也好,课堂讨论也好,要讨论一些问题。

比如说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何在

虽然我们认为秦始皇是暴君,你在学完中国法制史时看看是不是秦朝的法律制度是不是也值得肯定。

汉朝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中国后世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它是停留在制度上还是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思想和文化的。

再比如,朱元樟为什么提出重典治国;清末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大门,那么清末除了腐朽之外,对中国近代化的法制有没有做出贡献。

太平天国就法律制度而言,为什么是不彻底的,前后不一致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太天天国从法律角度看它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除了讨论以外,还可以交流一些问题,比如交流学习方法、学习心得的体会、平时作业如何做等,与同学 和 老师形成一种学习上的互动。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讲座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要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不要对它进行。

有些同学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就对中国法制史有非常强烈的抵触心理。

他会问学习这门课程有什么用呢

它与现实有这么远,学习它的价值所在等。

当怀有抵触心理学习这门课程,这样学习起来会觉得非常枯燥乏味。

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讲述的内容虽然是过去的、古代的,与今天的部门法或现在的现行法律的确相差很远,有一点需要我们稍做思考:我们今天的法律从何而来,它的历史渊源又是什么

现今的法制建设是否受到历史的影响,受到影响大还是小

也许很多同学都会说,现今的很多习惯、思想、行为都是古代的或者说都受传统深刻的影响,我们并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的一些东西。

也是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我们面对今天的社会发现很多的问题,要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肯定要排除很多障碍,这些障碍很多来自于传统习惯,要排除他们,我们肯定要回头看一看它存在的根源。

探其之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这就是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

一定要怀着开放的心情去接受这门课程。

如果你把你的心紧闭,根本不容这门课程的话,肯定学不好。

如果你把心打开去容纳它,不管有用没用、好学还是不好学,你去接纳它,我想它会成为你知识体系的重要部分。

  第二就是要将中国的历史的发展脉络分清楚。

中国历史有它发展的规律性,学习中国法制史首先要掌握的就是历史发展规律。

中国历史发展规律就是从人类的第一个奴隶制社会开始,经历了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四个历史社会。

这四个不同性质的社会形式的经济基础是不一样的,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受经济基础制约的。

所以说四个不同的人类社会决定了法律的性质、法律的内容是不同的。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时候就不能全盘地、毫无划分的去全面接受,而是要把这些内容分成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阶段去理清它的发展脉络。

如奴隶制社会与封建制法律制度是不同的。

奴隶制社会刚从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生产力非常低,生产关系非常简单,这样就决定了上层建筑的简单、原始、野蛮,法律也就被这样比较低的经济基础决定了。

奴隶制社会的法律也是非常简单、野蛮和原始。

奴隶制社会虽包括夏、商、西周、春秋四个时期,虽然每个时期都比前一时期有了进步,但总体进步是不大的。

到了封建制社会,经济基础改变了,私有的土地出现了,地主和农民的矛盾出现了,经济基础较奴隶制社会有了很大的进步,经济关系也非常复杂了,这个时期法律的性质和内容也随之改变。

因为法律要服务于经济基础,所以法律也随着经济基础变得复杂起来。

封建制社会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它的社会形态的时间是最长的。

即在中国的社会历史中,它的社会结构是比较稳定的,对我们今天的影响非常深刻。

封建制社会基本上构成了中国历史的二分之一。

所以说在封建社会里不同的朝代较前一朝代都有很大的发展和变化,但他们又有共同性:维护地主阶级对土地的所有权。

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社会性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外国列强也打开了中国封建制的大门,这个时期中国人有一点茫然不知所措,任外国列强所摆布,这个时期中国的法律既有封建性质的,也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性质的。

在这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态下存续了晚清、中华民国和太平天国不同的政权。

这个时期还尚存的时候,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进行了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制度,这种全新的法律制度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和爱戴,所以它虽然与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并存,但最终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胜利, 49 年之后我们建立了新中国。

这就是按照不同的社会状态掌握中国法制史。

  第三点方法是掌握每一个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的特点,知道它所包含的朝代有哪些。

我们首先要知道,人类社会包括奴隶制、封建制、半殖民地半封建制、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四个人类社会,它们包含了哪些朝代我们要知道。

这个问题告诉我们说学好这门课程你的历史要学得不错。

奴隶制社会包括夏、商、西周、春秋四个历史时期。

封建制社会包括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清末。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包括晚清、中华民国、太平天国。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包括三个不同的政权时期,教材中分为工农民主、抗日民主、新民主主义时期。

不同的人类社会所含的朝代不同,各朝代的法律制度不同,同一性质的法律制度勾画出了同一社会性质的法律性质的基本的面貌。

这是第三点学习方法知道各朝代的历史沿袭方法。

  第四个学习方法就是要了解各个朝代在中国历史上所处的历史地位。

比如说,要知道第一个奴隶制社会是夏朝,它是从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的。

第二个奴隶制社会是商朝,我们要你知道商朝虽然作为第二个奴隶制社会,它也是直接从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的。

比如西周要知道周公,中国的典章化、制度化始于周公,要知道周公制礼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大家要知道。

春秋时期要知道春秋是一转折时期,这个时期出现了新兴地主,新兴地主要与奴隶主分庭抗争,在思想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有人说春秋时期相当于西方的文艺复兴时期。

思想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制度上的变化。

战国要知道战国是第一个封建制时期,也就是说中国从战国时期开始进入封建制社会。

虽然战国是七国争雄的时代,对于秦朝来说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是我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确立了皇帝制度,实行了郡县制,统一货币、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

汉朝在中国历史上是秦朝之后的又一比较重要的历史时期。

我们要知道汉高祖刘邦的约法三章,汉文帝、汉景帝的刑制改革,还要知道从汉武帝开始启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从统一走向了分裂,这一时期我国的律学达到了顶峰。

虽然是分裂的局面,但中国法律制度在分裂时局中发生了重大的反应,整理、删除、融合、修改、删除制订一系列的行为,使得它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制度中的重大的转折点。

到了隋唐时期就达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鼎盛时期。

关于唐朝大家不陌生,唐朝在整个的事件,尤其是在亚周国家可以说坐了第一把交椅,是当时最大的国家。

中华法系虽然今天已经消失了,但在古代它是以唐律为首的法律,称之为中华法系。

唐律充分体现了封建性。

宋元时期封建制社会走向下坡路,关于宋朝大家要知道它是农民起义最多的一个朝代,这一点与法律制度有关。

元朝我们知道它是蒙古族建立的一个国家,人物有成吉思汉、忽必略。

它成为横跨亚洲、欧洲最大的国家。

明朝大家要知道朱元樟,提出了重典治国的方略,所以说明朝的法律制度相对来说是比较严厉的,前清沿袭明朝的法律。

清朝也是少数民族满族人建立的国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的时间是比较长的。

清朝因为所处于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在前期属于封建性质的,晚清属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

晚清要知道它受到西方列强的奴役,它的很多的法律制度受到西方列强的深刻的影响。

至于中华民国资产阶级开始建立了他们的政权,孙中山大家要知道,他是中华民国的首席功臣。

至于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就不必谈了,也是构成我们人类社会的一部分。

  第五个学习方法是要求我们运用对比的学习方法。

这个方法在学习这门课程中还是比较好用的。

这个对比的对象可以是不同朝代的法律制度,可以是古今的对比,也可以是中外的对比。

它的对比的对象(范围)是比较大的,这样对比起来我想大家学习起来相对来说印象会非常深刻。

比如说,朝代与朝代之间的对比,宋和唐是两个相邻的朝代,但是我们在学习唐、宋两个朝代时会发现宋朝制订了很多单刑法律,而这些单刑法律用刑都非常残酷。

为什么宋和唐虽然是相邻朝代,宋朝会发生这样重大的变化呢

宋朝法律制度除了沿袭唐朝以外,还制订了很多单刑法律,其目的在于镇压当时的农民起义,挽救逐渐颓废的封建社会。

第二方面:古今对比:我们还是举例来说明。

在中国的历史上,法律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是礼,这种东西在中国古代是作为法律来使用的,由国家制订和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所以在中国古代礼就是法律,而礼的核心是等级关系,亲亲和尊尊。

这种等级关系是明门写进法律当中的,这反映了中国古代认为人生而不平等,存在等级关系是符合伦理常规的。

我们在看今天,今天的法律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正义,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杜绝特权的存在,这就是历史的发展。

你会说礼在中国今天仍然有一定的影响,这个影响我们并不否认,但法律明门规定人生而是平等的,这是古今对比的方法,我们发现社会的进步。

第三方面:中外对比:在夏朝讲到赎刑,这种赎刑指的是用金钱抵罪,当然那时没有现在一般的等价物,贵重物品就是器等,在中国古代第一个奴隶制社会,中国的法律就可以犯罪用钱来赎的制度,它其实是跟钱、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而在西方,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曾提到,法制是要求人人遵守的良好的法律,那个时期也同样是作为西方人类社会的起源就已经提出法律是平等的,应该是没有特权的,这就是古今对比得出来的,构成了中国的法律传统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

通过古今对比我们就能够很冷静的看待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

在学习中国法制史时要采用对比的方法学习归纳和思考。

其实学习这门课程必不要求死记硬背,它实际上的目的是要通过了解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来思考一些问题,如果脑子里没有储备相当多的知识的话,你很难深刻的思考一些问题。

  第六个学习方法是在学习过程中,要思考一些问题,要讨论一些问题,要交流一些问题。

比如说学完这门课程之后,你应该思考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如何走

我们怎样才能达到一个法制的社会

我们今天所取得的成绩是不是真的很难能可贵

我们如何面对今天所出现的一些不好的问题,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讨论一些问题就是与同学和老师结成小组也好,课堂讨论也好,要讨论一些问题。

比如说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何在

虽然我们认为秦始皇是暴君,你在学完中国法制史时看看是不是秦朝的法律制度是不是也值得肯定。

汉朝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中国后世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它是停留在制度上还是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思想和文化的。

再比如,朱元樟为什么提出重典治国;清末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大门,那么清末除了腐朽之外,对中国近代化的法制有没有做出贡献。

太平天国就法律制度而言,为什么是不彻底的,前后不一致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太天天国从法律角度看它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除了讨论以外,还可以交流一些问题,比如交流学习方法、学习心得的体会、平时作业如何做等,与同学 和 老师形成一种学习上的互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心得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心得  珍视中国制度中的“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对于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一些人喜欢用西方宪政等概念术语来解读和引导,例如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套改为“宪政”。

这种概念的混用,导致了对一些重大原则问题认识的干扰和误导。

排除这种干扰和误导,对树立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至关重要,对学术研究和中国理论体系建构也很重要。

  用西方的“名”(价值和概念等)将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套到西方话语体系中,是西方学术和意识形态同化战略的一部分。

我国古人对“名”格外慎重,有“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的讲法。

当然,西方学术对自己的“名”也很重视,不轻易接受外来的带有价值含义的概念。

要摆脱西方“名”对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的替代、覆盖和干扰,正名、顺言、成事工作就格外重要。

简单套用西方宪政等概念,不利于我们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理论创新,束缚住了我们的思维,丢了自己好的东西不说,生产的知识最后充其量是在为别人打工,是别人体系的一部分和附庸。

在中国制度已经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的时候,还有人总爱拿西方制度标准来套中国制度,认识上早已落伍了。

  关于西方宪政,经常与西式自由、民主、法治等概念纠缠在一起,同义反复很多,这就像古人司马谈论名家时所说的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讲座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

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

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

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

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法制进校园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

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

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

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

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法制报告会心得体会

下午,在学校图书馆前我们学校政教处组织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听过法官的报告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在我们学校内也有许多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例如,同学之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执,造成打架斗殴的事件。

个别同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等。

学校的领导根据这些现象都制定了相应的校规,对于那些违反校规的同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我们要遵循校规不违反,校内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人员有联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以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事。

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都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告诉我们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

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然后稍改一改 就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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