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检察院一般都有几个科室,分别是管什么的
检察院作为国家最的机关之一,充当重要的法律监督职别也是大家熟知的主要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公诉以及反贪、反渎职能。
检察院与法院的区别有很多,法院是国家专门审判机关,具有独立的审判职能,但它没有侦查权,上下级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检察院具有侦查权,上下级之间也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检察院一般分为。
控告申诉部门(控申科、控申处)、反贪污贿赂部门(反贪局)、反渎职侵权部门(反渎局)、审查逮捕部门(侦监科、侦监处)、审查起诉部门(公诉科、公诉处)、监所检察部门(监所科、监所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民行科、民行处)、政工科、办公室。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审查逮捕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部门 。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部门 。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除上述以外,8、9主要存在于市级检察院以上,基层检察院一般没有。
还有办公室、政治部,现在又增设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上面说的是基层,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有一些部门,如外事局、研究室、铁检厅等。
检察院有几个科室
具体是干什么的
详细的给分。
目前检察院有20多个部门,包括:办公室,负责本院院级的文字材料、上传下达、保密、统计、档案、机要等;反贪污贿赂局,下设综合科、侦查科,市级以上设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反渎职侵权局,下设综合科、侦查科,负责本辖区内的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工作;公诉科,负责本辖区内的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科,市级以上设侦查监督二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本辖区内所属检察院查办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案件)的批捕(决定逮捕)、延长羁押期限、综合治理等工作;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本辖区内的涉检上访的处理和案件举报、国家赔偿、申诉案件的初查等;监所检察科,负责本辖区内的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检察监督工作和相关案件查办工作;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本辖区内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抗诉工作;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本辖区内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检察技术科,负责本院或本辖区内的检察技术办案工作及网络管理等;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中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等工作;计划财务装备科,负责本院或本辖区内检察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各项资金核算以及装备建设工作;法警队,负责本院办案警务区的管理及提押、看管、送达、搜查、强制措施执行等工作;政治部(处),市级以上设综合科、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等,基层院不分设,负责本院和本辖区各检察院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干部工作以及宣传、表彰、教育培训工作等。
纪检组监察科,负责本院干警的纪律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等;老干部处,市级以上设立,基层院不单设,归属政治部门,负责本院的老干部工作;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本院或本辖区各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机关党委,市级以上设立,负责本机关的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