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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工作首要标准心得体会

时间:2014-09-04 01:15

心得体会-作风整顿心得体会(监狱干部)

古人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可见,作风关乎党的形象,民心关乎国家存亡。

最近,人民日报在《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一文中,列举了少数官员存在不思进取、漠视群众、弄虚作假、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16种突出的作风问题。

这些问题往往是在冠冕堂皇的名义下发生的,大大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当前中央在全国开展作风整顿,并提出了“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执政理念,目的就是通过党的自身建设,加强执政能力,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作风整顿的成效在于领导干部是否“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

通过反复阅读省委、厅局领导的讲话精神,感触颇深,我认为作风整顿关键是树立四种观念,提高履职能力。

  一、“世界观是总开关,一言一行总关情”。

领导干部要在为民中燃烧激情,树立民情观  “为民、开拓、务实、清廉”为民是首要。

因此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把为民造福作为从政的基本准则和不懈追求,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民心最宝贵,对群众要怀有深情,充满激情,以人心换人心,感情换感情。

有了爱民之心,群众就会支持你的工作,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政为民就是一句空话。

常言道,  三、

作风整顿心得体会(监狱干部)

作风整顿心得体会(监狱干部)  古人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可见,作风关乎党的形象,民心关乎国家存亡。

最近,人民日报在《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一文中,列举了少数官员存在不思进取、漠视群众、弄虚作假、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16种突出的作风问题。

这些问题往往是在冠冕堂皇的名义下发生的,大大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当前中央在全国开展作风整顿,并提出了“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执政理念,目的就是通过党的自身建设,加强执政能力,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作风整顿的成效在于领导干部是否“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

通过反复阅读省委、厅局领导的讲话精神,感触颇深,我认为作风整顿关键是树立四种观念,提高履职能力。

  一、“世界观是总开关,一言一行总关情”。

领导干部要在为民中燃烧激情,树立民情观  “为民、开拓、务实、清廉”为民是首要。

因此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把为民造福作为从政的基本准则和不懈追求,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民心最宝贵,对群众要怀有深情,充满激情,以人心换人心,感情换感情。

怎样开展好监狱分监区工作

冲破误区——考验我们的勇气。

与会者认为,传统监狱是一张以“围墙、电网”为背景的“标准相”,是以“收得下、管得住”为标准。

而现代监狱是以较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有综合性的管理手段相配套,用科学的行刑理念来管理,以“改造好”为衡量标准。

我们必须冲破三大误区:来自认识上困惑,即马路警察分段管理的习惯思维,“监内”管不了“监外”;来自标准本身的困惑,即“首要标准”并非单一指标,而是一个综合指标体系,如何衡量、评估、考核等等,需要通过若干相应的控制因素予以实现;来自机制上的困惑,即监狱机关如何整合资源,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如何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是目前所面临的严峻的治安形势对监狱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是站在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高度,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谋划、改进监管工作,找准了监狱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助于加大监狱改造工作的力度,是切实降低重新犯罪率,减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威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

  有所作为——考证我们的境界。

与会者认为,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因素固然很多:有归正人员应有的社会尊重问题、生存状况、就业状况、家庭婚姻状况等等,同时,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社会人群其犯罪诱因也有差异,甚至不同的改造场所也存在不同的改造效果。

因此,我们既要“眼睛朝内”,更多地审视自身工作;又要放眼社会,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工作标准。

从某种程度上说,监狱是一个特殊的企业,罪犯是特殊的产品。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

出现质量问题,有属于生产问题的,也有属于使用问题。

我们重点要检验“生产过程”中有无瑕疵,有无纰漏,如何改进完善,努力让“产品”更优、质量更高,交给社会更多的合格“产品”。

  整合资源——考量我们的智慧。

与会者还认为,坚持“首要标准”,要着力处理二大关系:正确处好监管安全与监管质量的关系。

安全是天,改造是本。

“稳定”始终是监狱工作的首要前提。

监管安全没有保证,提高改造质量,促进监狱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都是空话。

正确处理好“唯一标准”与“首要标准”的关系。

监管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一个复杂和系统工程,监管改造罪犯系统内部包括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产劳动、生活卫生等诸要素。

这些要素环环相扣,共同作用于罪犯,从而实现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一目标。

因此,应该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是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却不是唯一标准。

要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做好理念上的调整、制度上的完善、力量上的强化、资源上的整合,做到主要领导抓教育改造、主要资源用于教育改造、主要时间用在教育改造上,真正把改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实现监狱工作新局面。

监狱管理的首要理念

各项工作的理念和方式方法都必须创新与适合罪犯生活卫生工作因其他政策性强,受社会关注程度高,与罪犯关系紧密,而显得尤为重要,在具体实践中必须确立“物化的刑罚执行工作”理念,发挥维权职能。

监管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是什么

请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谈谈如何贯彻落实好“首要标准”。

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为彻底改变教育改造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工作局面,福海监狱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审时度势,下定决心冲破固有的思维定势,确立新的工作理念。

(一) “中心至上”的理念 。

监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事业。

监管安全始终是监狱需要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没有监管安全作保障,监狱就无法正常运转。

监狱工作必须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要把监管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因此,组织全体民警深入扎实的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的指示精神和深刻领会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对创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是十分重要的,清醒的分析多年来影响制约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原因。

冲破老观念、老经验的束缚,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成立了出监分监区、心理矫治中心,并进一步完善了女警教育中心、罪犯教研室等各项工作。

将教育改造工作从主抓监管的监狱领导工作职责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由监狱党委书记负总责,一名监狱领导专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体民警积极参与的教育改造工作的工作机制。

(二)“全员参与”的理念。

为了在全体民警中牢固树立大教育观意识,除配强配齐教育科领导(一正两副)及工作人员外,还结合农业单位工作实际,将教育改造工作下放到基层领导及民警身上,监区教导员和分监区指导员亲自抓罪犯的“三课”教育、文化建设、就业指导等,每位分监区民警都承担罪犯的教学任务,既锻炼他们的教书育人水平,也是更深层次的、全面的掌握罪犯思想动态,提高有针对性管理教育的有效途径。

形成了分监区向监区负责,监区向科室负责,科室向监狱负责的“三级”管理机制。

为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降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

(三)“改革创新”的理念。

福海监狱党委清楚的认识到要在全监上下牢固树立大教育观意识,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得到社会各界的援助,向管理、教育、劳动要质量,向心理矫治、女警谈话、个别教育要成果。

因此,监狱经过多方努力得到了阿勒泰地区关工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使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形势政策教育、就业指导等方面逐步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为扩大心理咨询师队伍,监狱鼓励支持民警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民警,除报销其学费外,还给予2000元的奖励,截止目前福海监狱获得三级资格证书8人,二级资格证书2人,还有28名正在取证期间。

同时,为纯化监狱职能作用,除抓好“三课”教育外,借监狱体制改革之机,将劳动与教育改造工作紧密相结合,科学制定劳动定额,将教育为本渗透到劳动改造的全过程,增强了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四)“敬业奉献”的理念。

监狱民警是教育改造工作的主体,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根本保证。

为培养一批业务精通、勤于思考、乐于奉献的民警队伍,切实为贯彻落实好“首要标准”服务,福海监狱党委把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做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

以年轻有活力民警为主要培训对象,以《教育改造实施纲要》和课堂化教育观摩学习为主线,提高民警的调查研究、科学安排、文明管理教育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尽快适应新形势、承担新任务;二是实行岗位练兵常态化。

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岗位技能比武、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培训、选拔岗位能手和业务标兵;三是完善教育改造工作考评机制。

按照“首要标准”要求,把教育改造工作做为考评监区、分监区领导、民警的重要指标。

统计新入监罪犯中二进宫以上罪犯的原服刑单位和管理民警(福海监狱某监区某民警),将统计结果与其原服刑监区领导和管理民警的考评挂钩,对监区分监区和管理、教育民警的工作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完善教育改造工作激励机制。

以教育改造工作绩效考评为依据,对在教育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领导和民警,给予政治、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发放教师补贴,调动民警参与教育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破除唯职级高低的用人机制,培训、选拔任用人才向有创新和敬业精神的民警倾斜。

2009年,7名年轻民警因工作勤奋、善于钻研、乐于奉献走上分监区领导岗位。

结合社会管理创新,谈一谈监狱,戒毒工作如何与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

劳教和戒毒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教和戒毒人员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如何适应社情所情警情教情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全新的思考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急需破解的实践课题。

一、劳教和戒毒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探索自十七大提出劳教戒毒工作“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以来,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刻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劳教和戒毒机关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确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与时俱进转变工作理念,大力改革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方法途径,较好地发挥了劳教机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用。

(一)摆脱监狱管理模式,大力创办劳教特色。

由于长期以来劳改劳教统属一个部门管理,适用同一种管理模式,在工作上基本是同一个要求,民警也是监狱劳教互通,因而长期以来劳动教养的本质属性并没有很好地得到体现。

2001年底,司法部重新提出了创办劳教特色工作,强调“要按照劳动教养的性质和特点,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和“三像”指示,切实解决以往那种用监管改造罪犯的模式管理教育劳教人员的问题,进一步体现劳教的自身特色“。

此后,全国各地在创办劳教特色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探索工作,取得了很多成果。

(二)适应劳教制度改革需要,大力推进劳教管理模式改革。

2004年12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劳教工作座谈会,提出进一步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管理工作改革的要求。

这是司法部在总结劳教办特色工作经验,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方向,推进劳教制度立法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管理模式,适应教育矫治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需要,为建立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提供实践依据和经验借鉴。

2005初,司法部确定了江苏、山东等四个省份为推进劳教管理模式改革试点省份,开始了管理模式改革探索工作。

我省作为管理模式改革的试点省份,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提出了许多新的理念和观点,探索实践了许多新的方法,解决了探索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难题。

如,在等级评定上,根据劳教人员罪错性质、入所时间、恶习程度、现实表现等,制定了管理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晋级条件,实行动态管理。

在环境营造上我们提出了封闭式管理体现军营化、半开放式管理体现校园化、开放式管理体现社区化的工作思路。

在封闭式环境营造上,我们通过设立警示性标志、限定活动区域、安装监控设施、严格行为规范训练、强化民警直接管理等途径,体现严格、规范、强制的特点。

(三)适应戒毒矫治人员特点,大力探索戒毒管理矫治模式。

随着戒毒矫治人员的急剧增加,戒毒这个全世界的难题逐步成为劳教机关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于吸毒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吸毒人员除了是违法者外,同时还是受害者,还是个病人,矫治吸毒人员不仅要矫治其吸毒的行为,更要矫正其吸毒的心理,解除心瘾才能戒除毒瘾。

为此,广大劳教人民警察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在司法部提出的“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的基本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出了多种适合戒毒特点、对提高戒毒效果有效的劳教戒毒模式,如,四川省探索的“三期九段戒治模式”,北京市劳教局探索的“四期三段”模式、重庆探索的“三段三期心理矫治法”、上海市探索的“四疗并举”、“三个港湾”模式。

(四)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大力创新所政管理方式方法。

近年来,我们针对劳教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矫治对象过度维权、所内死亡难处理、所外就医难等突出问题,大力改革所政管理形式,创新管理方法。

从促进场所和谐出发,建立和谐的警教关系,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有的劳教人员解教后举报民警执法违纪问题,我们建立了解教前谈话制度,超前做好防范工作。

针对劳教人员反映民警执法简单粗暴问题,我们建立了录音录像谈话室,要求民警在处理劳教问题时一律在录音录像谈话室进行,对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刻成光盘备查。

针对有的解教人员控告劳教期间身体受到伤害等问题,我们建立了入所、出所体检签名制度,对重点体貌特征照相备查。

针对民警自由裁量权过大,易造成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腐败问题的实际,我们建立了以分计期考核奖励制度,把评判权交给劳教人员自己,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公正。

我们还针对民警严重不足的实际,大力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向信息化要警力、要安全、要效率,努力推进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流程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二、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当前,劳教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和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劳教工作都寄予了新的期望和新的期待,适应新的形势变化,适应建设和谐社会大局,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加紧迫。

首先,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适应劳教制度改革发展变化形势,促进劳动教养工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劳动教养工作正处于制度变革期,中央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把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明确了改革的原则和加快立法的要求。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不仅是法律制度名称上的变化,更是法治理念、工作观念、工作模式、工作方式方法的全面创新,这不仅需要对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理论的研究,更需要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式等全方面的实践创新。

加大对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实践探索力度,推进劳动教养制度的管理创新,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只有深入推进劳教工作管理创新,着力解决制度变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更好地为劳动教养制度变革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借鉴。

其次,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履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提高戒毒矫治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

当前,劳教机关正处于职能转型期,随着强制隔离戒毒职能的赋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急剧增加,劳教机关由过去以劳动教养工作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为主。

强制隔离戒毒既不同于以往的劳教戒毒,也不同于以往的强制戒毒,而是一种全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戒毒工作模式。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定性上由过去的违法人员,转变为违法者、病人、受害者的多种角色,这一定性的深刻变化,必然带来管理理念、管理观念、管理模式、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的深刻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实践,深入推进戒毒管理工作的理念创新、实践创新,探索建立起一套符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特点,符合戒毒矫治工作需要的新的管理教育治疗模式。

第三,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的根本要求。

中央政法委从集中力量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提出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重点工作,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明确要求对有危害社会倾向和行为的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高危人群,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治疗、教育、管理,决不能漏管失控。

上述人员管理、治疗、教育都与劳教和戒毒工作紧密相关,都能找到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都是我们必须加强和做好的工作。

因此,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这既是党和政府给我们提出的根本要求,也为我们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为劳教和戒毒机关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第四,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适应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着力提升劳教和戒毒工作水平,确保劳教和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当前,劳教和戒毒工作正处于矛盾凸显期,影响场所安全稳定进而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大量存在,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

劳动教养法律制度不健全、立法严重滞后与公民法律意识增强,过度维权的矛盾十分突出;场所所政技防设施不完善与社会公众要求公开透明的愿望之间差距悬殊;劳教人员构成复杂所要求的矫治个性化要求与教育矫治手段单一的矛盾,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患疾病多与场所医疗条件差的矛盾突出;强制隔离戒毒生病多与所外就医难批准问题突出,直接影响到戒毒人员的身体健康。

这些问题,都集中反映出我们在管理上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尤其是对人、地、物、事等安全基本要素的管理,无论是在理念、机制上还是手段方式、抑或在制度建设上,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切实承担起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就必须把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作为提升劳教和戒毒教育矫治能力和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水平的重要抓手,大胆创新、大胆实践。

三、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劳教和戒毒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紧紧围绕当前劳教和戒毒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总结借鉴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创新观念,创新机制,突出难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深入解放思想,大力创新理念上取得新突破。

实践启示我们,劳教和戒毒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紧跟发展步伐,大胆解放思想,大胆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实践。

要敢于打破保守、僵化、不思进取的思维定式。

确立“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过去正确不等于现在正确,过去管用不等于现在管用”的与时俱进思想。

要敢于打破只有继承、没有扬弃的经验定式。

摒弃用老眼光看待新情况、用老办法应对新挑战、用老经验解决新问题的经验定式,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扬。

要敢于打破教条式地贯彻、机械式地照搬的习惯定式。

在社会管理创新上,不能教条地、机械地落实上级部署,必须结合实际,抓住重点,重点攻坚。

要勇于突破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却又根深蒂固的习惯阻力,从局部看可能有利,从全局看却极为不利的利益阻力,实际工作需要而且切实可行,但已有政策制度不予支持、不被允许的行政阻力。

(二)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突破。

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是劳教和戒毒机关的第一责任,是硬任务,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与基础。

要瞄准与时俱进的稳定、长效持续的稳定、和谐度不断提升的稳定要求,在工作实践中,以理性思考指导维稳实践,以维稳理念的创新促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

要进一步强化场所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是硬任务的理念,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首要任务、首要地位。

要进一步强化维稳工作主要领导负主责、唱主角的理念,坚持系统治理,力求全面稳定;坚持矛盾调和,力促动态稳定;坚持强基固本,力保持续稳定。

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主动作为的理念,切实解决矫治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难题,努力创新由被动保安全向主动创安全的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新途径。

要进一步创新安全防范的形式途径和方法,提高安全防范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要立足消除矫治对象的与社会对立、逆反、对象的情绪和心理,大力推进人文化关怀、人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不让矫治对象带着对社会、对他人、对家人的不满、怨恨,带着报复社会的心态离开劳教和戒毒场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贯彻首要标准、提高矫治质量上取得新突破。

教育矫治是劳教和戒毒机关的根本职能,是劳教和戒毒机关的主业。

要把降低解教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教育矫治工作质量的首要标准,深入推进教育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教育矫治质量,让解教解戒人员从容回归社会。

要大力推进教育矫治内容创新。

要针对矫治对象在所时间短,实际矫治期限有限的实际,从着眼矫治对象人格的改善出发,推进教育矫治内容创新,重点强化对矫治对象的感恩、责任、法制、诚信、生命意识的教育,促进矫治对象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要大力探索戒毒矫治新模式。

要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性质、特点及矫治需要,探索不同于劳教人员管理的新的管理模式,不同于过去劳教戒毒的戒毒矫治新模式。

要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患疾病者多的实际,大力加强场所医疗设施建设,改革医疗条件。

要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抵御毒品诱惑能力差的实际,扎实开展抗复吸训练,提高戒毒人员抗复吸心理素质。

要大力创新职业技能教育新模式。

要针对矫治对象创业意识淡薄,就业能力差和现行职业技能教育实用性差、技术含量低的实际,大力改革现行的干什么学什么的岗位技能培训模式,推行职业技能项目培训申请制,技能培训省际招生制,大力拓宽职业技能培训渠道,创新办学形式,提高办学效率,加强劳教所职业技能教育专业化、专门化建设,提高职业技能教育的实用价值、就业能力和技术含量。

要大力创新社会帮教工作。

要针对矫治对象社会支持系统严重缺失的实际,大力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创新。

要加强社会、家庭、就业港湾建设,促使矫治对象回归社会后有人关心帮助,有人管理照顾。

要大力加强试工试学基地、安置帮教基地、技能实习基地、戒毒康复基地建设,促使矫治对象回归社会后有学可上,有业可就,有事可做。

要大力加强衔接工程,心桥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矫治对象社会支持系统。

(四)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实施科技强警、运用信息技术上取得新突破。

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已成为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选择。

要牢固确立向科技要警力、要安全、要效率的理念,紧紧抓住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契机,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劳教和戒毒机关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劳教和戒毒机关管理效能。

要始终坚持用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去引领指导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要拓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眼界、能力和水平。

善于为信息化应用发现人才、聚集人才、培养人才,让信息化建设有强大的人才支撑,促进信息化人才健康成长。

要切实提高信息化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劳教民警应用信息化的动力。

要针对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关联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努力在应用上实现上下、全员步调一致。

要强化信息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

要把信息技术同场所安全防范、执法监督、信息处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和规范执法能力。

特别是要通过视频监控技术的全覆盖,提高防逃、防自杀、防所内复吸、防所内安全事故的能力,发挥视频监控技术在锁定目标、提供线索、固定证据、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功能。

要大力加强和推进录音录像谈话室的建设,努力提高民警执法效能,促进民警公正文明执法。

要大力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受理,网上答疑、网上会见、网上公开,网上审批,努力为矫治对象亲属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五)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规范执法建设、促进廉洁公正执法上取得新突破。

公正文明执法是劳教和戒毒工作的生命线,是履行劳教和戒毒机关职能,提高劳教和戒毒机关公信力,树立劳教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客观要求。

要把规范执法建设、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力改革,大力创新。

要大力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标准化是规范化的前提。

没有明确的执法标准,就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统一。

因此,迅速建立完善执法标准化体系,是加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要抓紧建立以执法岗位标准、执法业务标准、执法行为标准、执法裁量标准、执法保障标准这“五个标准”为内容的执法标准体系,通过明确每个执法岗位“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为民警规范执法提供明确的指引。

要建立完善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岗位技能,严格过程记载、质量监控、考核激励、责任追究,使执法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系统、闭合的链条,实现对劳教和戒毒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管理、过程性管理、系统性管理。

要大力推进执法方式的改革创新。

劳教和戒毒执法工作集政治性、法律性、矫治性和服务性于一体,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

要确立理性平和的执法新理念,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着力解决少数民警在执法中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方式粗暴等问题。

要推行“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体验式培训模式,努力使各个执法岗位的民警都成为自觉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正确用法的执法者。

要大力创新执法监督方式。

要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使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执法过程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系统建设,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

在外部监督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劳教和戒毒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

求一遍以(责任比能力更重要)为中心,关于监狱工作的文章。

为了落实“首要标准”,监狱就要回归其社会职能,意味着监狱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对企业进行经营剥离。

监狱干警的工作虽然有所减轻,但是更加专业化,管教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随着犯罪形势的不断变化,由此衍生出的监狱干警工作能力不能适应监管工作需要的为题极为突出。

这种情况下,论证责任>能力的命题,恐怕难度很大。

我倒是有监狱的一些论文,不知道怎么给你? 连QQ都木有?

监狱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有哪些

监狱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监狱劳教场所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狱持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司法部和省监狱管理局统一部署,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全狱开展“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

  一、排查整治活动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监狱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监狱规范化管理,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实现“四无”,即无罪犯脱逃、无重特大狱内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确保不发生群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媒体炒作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活动重点  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狱内案件(预谋案件)和各类事故教训,紧紧抓住监狱工作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  (一)安全警戒设施方面  1、排查监狱围墙、大门、隔离网墙等是否达标,监狱大门、围墙、会见室、禁闭室、警察值班室、劳动现场、学习生活现场、监舍走廊等所需要监控的部位是否已经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装置,是否有盲区,警察值班执勤部位是否已经安装触发式报警装置。

  2、排查监狱电网是否存在间隙过大现象,特别是电网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是否会断电、短路。

  3、排查监狱大门是否按要求分设行车通道和行人通道并安装相关警戒、安检设施。

监狱大门是否设置AB门且功能完备。

  4、排查是否按照《河南省监狱人民警察单警装备配备标准》要求,为执勤警察配备单警装备,执勤警察是否都配备了无线报警器。

  5、排查罪犯接触、使用的电脑是否接入互联网或者安装无线上网设备,防止罪犯通过网络与外界联系。

  6、排查防洪排涝设施是否通畅、坚固,防汛预案、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二)监管安全制度方面  1、排查监狱大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警察值班、安检、车辆检查、人员及物品检查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监狱AB门是否由监狱警察值守,是否按要求查验出入人员、车辆。

  2、排查警察直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警察将监管罪犯职权交于他人行使现象,是否存在警察使用罪犯代行管理职权、代办管理事务现象。

罪犯会见前谈话、会见监听、录音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排查狱内侦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监狱是否设立专门狱内侦查机构,配备专职侦查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狱侦技术装备,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使用耳目,是否落实对有功耳目的奖励,对狱内又犯罪活动线索是否能够及时掌握并迅速破案。

  4、排查违禁品清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监区是否坚持对罪犯实行日常搜身检查,是否对学习、劳动、生活现场定期进行清查,是否有罪犯私藏手机、毒品、现金、便服、绳索、假发、军警制服、具有无线通讯和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等违禁品。

  5、排查监区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清查对攀高物、绝缘物、麻醉品、生产原材料、锐器、钝器等可能作为脱逃工具、凶器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物品是否设立专库,由警察或工人直接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领用、回收、清点、登记制度。

  6、排查监区是否科学安排夜间值班备勤警力并集中住宿,夜间警察三人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监狱值班领导是否对各值班岗位进行巡查。

  7、排查罪犯出监就医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罪犯出监就医是否按照省局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批,诊疗场所是否配备监控、报警等设施。

承担住院罪犯监管任务的警察是否在岗履职,警力是否符合要求。

  8、排查监狱依法、严格、文明执法制度情况,在办理减刑、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刑满释放是否做到“无缝对接”,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移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在安排劳动工种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排查监区是否存在滥用戒具、打骂体罚虐待罪犯、唆使罪犯殴打虐待其他罪犯、干警职工是否非法收受罪犯及其亲属钱物等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现象。

  9、排查狱情分析研判制度和管教例会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做到监狱每月召开1-2次狱情分析会,每周召开一次管教例会,对分析研判出的问题是否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10、排查教育改造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警察是否落实个别教育规定,是否掌握分管的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情况等。

检查监狱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使罪犯在有得于身心健康、矫治恶习的氛围中得到改造。

  (三)重点人员管理方面  1、监区对顽危犯、被限制或没有机会减刑的罪犯是否严格落实重点包夹和管控措施,对职务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犯和首要分子以及在本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罪犯是否严格按照《“三类罪犯”管理教育办法》(XX狱监管[XXXX]XX号)进行排查认定、严格管控。

  2、对排查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罪犯是否落实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①入监前有军队、警察等特殊经历和特殊技能的;  ②具有暴力倾向、严重心理疾病和精神异常的;  ③顽固坚持犯罪立场,散布抗劳、抗改议论的;  ④曾有脱逃、行凶、袭警、自杀等倾向和行为的;  ⑤“三假”人员;  ⑥因家庭情况、改造环境、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受到各种处理(如加刑、禁闭或警告处分)后情绪反常的;  ⑦因对日常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不满而产生思想、行为变化的;  ⑧有意打听监狱周边地形、交通及监狱内监控报警情况的;  ⑨私藏违禁品、危险品的;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排查生产劳动项目管理隐患,检查监狱是否存在不适宜罪犯改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罪犯身心危害严重等生产项目。

  2、排查整治监狱是否存在组织罪犯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检查监狱是否落实了“5+1+1”制度,是否落实罪犯加班劳动逐级审批规定(白天加班由监狱长审批,夜间加班由监狱局局长审批)。

  3、排查整治劳动现场管理隐患,检查监狱是否组织罪犯在规定区域和指定岗位劳动并设置相应标识,劳动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排查整治职业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的隐患,重点检查对职业危害风险较大的岗位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为罪犯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他们按要求佩戴使用。

  5、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对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检查监狱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劳动结束时是否能够做到及时断电、清理现场,并做到“半小时回头看”。

  6、排查是否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包括监狱对外出租、承包车间、土地、生产项目等)。

  7、排查特殊劳动岗位罪犯是否持证上岗。

  (五)生活卫生工作方面  1、排查监狱是否严格落实罪犯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是否建立了生活费动态增长机制。

  2、排查监狱食品采购责任制、食品留样备检制、伙房罪犯持证上岗和定期体检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监狱是否严格落实罪犯卫生保健、防暑降温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防疫等相关制度,是否建立罪犯健康档案,患病罪犯是否得到及时治疗。

  4、排查对患有特殊疾病的罪犯是否采取了相应管理和治疗措施。

  (六)队伍管理方面  1、排查干警工对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是否有清醒认识,是否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现象,监狱是否在干警队伍中开展了警示教育。

  2、排查监狱、监区领导班子履职情况,了解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班子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对干警队伍是否能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排查监狱警力配备情况,检查监区一线警囚比例是否达到8%要求。

监狱是否将直接承担执法、管理和教育改造职能的科室设置在监管区内,监狱值班、备勤警力安排是否科学合理。

  4、排查警察职工是否在值班时脱岗、睡觉、值班执勤时间饮酒,带手机及其它违禁品进监狱等问题。

  5、排查警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了解在警察职工中是否存在矛盾问题,是否有非正常上访苗头,对重点人员是否落实了教育管理措施。

  6、排查信访制度落实情况,是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排查化解工作,是否落实领导承包制度,是否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是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七)应急管理及舆情处置方面  1、排查监狱是否制定完备的应对脱逃、暴力冲监、劫持人质、袭击干警、安全生产事故、火灾、重大疫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案是否通过开展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进行修订完善。

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救灾物资,米、面、油、蔬菜、衣被等罪犯生活物资)是否充足。

  2、排查干警工应急教育和实战训练情况,检查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保障建设情况,与武警、公安等部门建立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情况。

  3、排查监狱是否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工作机制和网络信息管理机制,对涉狱舆情能否快速反应、快速消除影响。

  三、排查整治活动要求  排查整治活动要按照《监狱法》和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司发通[2009]179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对管理、执法、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警戒设施、技术装备、队伍建设、班子建设等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活动要采取各单位自查和上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到边排查边整治,排查出什么问题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

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隐患不解决绝不放过。

  四、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活动为期100天,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到XXXX年XX月XX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干警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活动方案和要求,对排查内容进行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梳理分类,认真填写《河南省监狱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后),并深刻剖析造成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要做到整治内容、标准、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六落实”,能够立即整治的要立即落实;暂时不具备整治条件的,要明确整治期限、措施、责任人;需要长期整治的,要做出规划,分步实施。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单位要及时上报监狱活动办,监狱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记录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变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及负责督查的机关科室。

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制度缺陷的要修订、完善或建立相关制度,对没有排查安全隐患或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没有整治解决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单位要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排查到位,并得到彻底整治和消除,薄弱环节是否得到加强,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安全隐患长效机制是否得到完善等内容,并对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2年11月15日前报监狱活动办。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监狱成立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监狱长XXX任组长,政委XX任副组长,监狱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简称“活动办”),活动办设在办公室,监狱办公室、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劳动改造科、财务科、狱政设施科、安全生产科、政治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活动办成员。

有关责任科室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具体指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监狱长为活动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监狱长为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科长、监区长为科室和监区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活动各项具体任务分解到每名干警工,确保责任到人。

同时,要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奖优罚劣。

  (三)注重统筹兼顾。

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

监狱督查组将结合“迎接党的十八大,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活动对各单位排查整治活动进行督查。

对安全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分管的领导要包干督办,深入现场督导,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五)加强请示汇报。

各单位《XX监狱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分别于XX月XX日上报监狱活动办。

谈谈你对监狱危机管理的理解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首要任务是维护监管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变革期,我国监狱安全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监狱突发事件频发。

如何在此后的危机管理中建立和完善危机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危机意识,建立常设的专业危机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科学的危机管理机制等,成为我国监狱管理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服刑人员脱逃危机发生的原因 监狱部分领导和民警缺乏危机意识。

一是危机管理中存在侥幸、麻痹思想。

监狱的相对封闭性、监区的相对独立性、工作内容的重复性,使我们的民警产生了心理疲劳,有的人养成了惯性思维模式,安于现状,产生了侥幸心理。

对于服刑人员的活动缺乏防范意识,不能居安思危。

二是危机管理中存在依赖思想。

过分依赖现代化的物防、技防手段,弱化了人防制度。

部分监狱领导和民警认为监控可以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一举一动,制度可有可无,刷卡门、红外线装置可以在最后一道防线防止危机发生,于是产生了依赖思想。

三是危机管理中存在应付思想。

一些场所的个别领导没有把场所安全放到工作的首位,对场所安全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做表面文章,以至于隐患漏洞发现后长期得不到解决。

危机应急预案和演练是顺利处理危机的有效保障,然而在繁重的生产压力、管教任务下,这些往往只被停留在纸面上,是摆摆样子、应付领导、通过检查的形式。

我国监狱普遍缺少危机管理的常设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监狱普遍缺乏常设的专门危机管理机构,对危机管理的整个过程缺少统一的专业管理。

监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建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只是针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为了应急处置而建立的临时性组织,由监狱系统、驻监各部门管理者组成,各相关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组织成员也是由各部门的官员组成,缺少专业人员,决策水平、处置能力也受到影响。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临时机构和人员就随之解散。

我国监狱的危机预防机制不完善。

与发达国家监狱危机管理普遍重视危机前的预防不同,我国监狱危机管理往往 “重中间、轻两头”,工作的重点仍局限于事后的处理,而在事前防范、事中管理等方面力度不够。

由于没有常设机构指挥协调各部门的预警工作,加之在实践中许多行之有效的人防制度被弃用或形式化,缺少真实、全面的预警信息,缺少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危机发生,只能被动应对。

监狱危机管理的资源保障不足。

首先是警力资源不足。

警力资源数量匮乏在我国监狱是普遍现象,许多监狱远远达不到司法部关于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计划纲要中的标准。

从警力资源质量上看,我国监狱民警少有刑侦专业背景和危机管理知识,对突发事件发生前的“蛛丝马迹”缺乏应有的敏感嗅觉和研判能力,突发事件发生时不知所措。

加之工作时间长、精神压力大,缺乏进修的机会,知识结构得不到完善和更新,在实际工作中适应不了新形势下监狱危机管理的要求。

其次是物防技术有待改进。

我国监狱普遍装有技防设施,如视频监控设施。

视频监控通过摄像头监看、服务器对监视的画面进行录像,并对视频进行采集与处理。

它可以对监控现场进行不间断实时监视,通过存储媒体将监视内容记录下来以备随时查证,但监控功能单一,属于一种被动的事后监控,监管监控作用有限。

监控、监管的任务主要还是要依靠民警的眼睛完成,即便发生突发事件,也不易被察觉。

监狱信息发布机制落后。

我国至今还没有制订危机信息公开的法律,因此在监狱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程度、公开时间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程序也不规范。

加之缺少与媒体的良性沟通,造成了社会上的传言不断,监狱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被推到风口浪尖,加剧了社会的恐慌。

危机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

尽管监狱通过有效的日常管理,可以降低紧急事件的概率和可能性,但是,监狱中发生紧急事件或情况的可能性无法彻底消除。

我国监狱危机考核的“零脱逃”标准缺乏科学性,考核内容只注重结果,而不考核过程,这有时甚至会使危机管理偏离正确的方向,伤害民警的工作热情和感情。

服刑人员脱逃危机对我国监狱危机管理的启示 加强监狱领导和民警的危机意识。

要想对突发事件进行科学的管理,进而构建一个完整的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就必须首先树立起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

培养危机意识是所有突发事件管理得以有效实施的根本前提,监狱领导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危机管理,及时调整和更新自己的观念、思路和应对危机的策略。

监狱应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全体民警认清当前犯情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监管改造与反改造斗争的长期性、残酷性,寻踪而动,排除隐患,避免危机发生。

建立监狱危机管理的常设专业机构和人员队伍。

我国监狱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如美国监狱中往往建立专门的骚乱控制小组或应急反应小组,以便应付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况。

我国监狱系统可以建立从司法部监狱局到监狱的纵向二级危机管理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统一进行危机管理。

司法部危机管理机构应聘请相关危机管理的专家和监狱管理专家参与危机管理,使专家在危机决策中发挥专业作用,成为危机决策的智囊和核心。

提高我国监狱危机管理的决策水平。

监狱建立常设的危机管理机构,进行危机预警、危机处置、危机评估等工作,调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危机管理能力的民警参与危机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提高监狱对危机的预防、控制和善后能力。

还可根据危机的不同类型建立危机小组。

完善监狱危机管理的预警机制。

一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获取信息,及时研判,适时预警。

安全检查制度、人防制度等是我国监狱总结了多年的经验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传承下来的行之有效的危机管理制度。

在日常管理中,民警通过落实管理制度,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在监狱危机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析研判,适时预警。

二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实应急演练。

监狱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从实战出发,充分考虑突发事件的突发性、不可预知性、危害性等,要具有可操作性。

由被动应对转化为主动防御。

完善我国监狱危机管理的保障机制。

首先是加强警力资源保障。

警力资源具有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它是由警力资源数量和警力资源质量两个方面内容构成的。

一方面监狱要不断增加民警的数量,满足日常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招聘、培训、实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民警危机管理的能力。

同时在物质报酬、学习进修、升职晋级等方面向一线民警倾斜。

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是加强技防技术保障。

在国际国内新形势下,社会对监狱安全和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监管和改造工作面临着新挑战。

建立健全监狱信息发布机制。

一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向媒体和公众通报监狱的举措,可以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升监狱发言的主动地位。

二是遵循危机公关的原则。

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监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

坦诚原则:监狱对待危机的态度要诚恳,要勇于承担责任。

情感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监狱要对民警进行安慰、鼓励,对有发生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首先应表现出对民警及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注、关心,在民警和社会公众心目中建立起一种亲和形象。

口径一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监狱应由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表态,做到“用一个声音说话”,确保形成有效的对外沟通渠道。

三是拓宽新闻信息发布渠道。

危机发生后,除了采取主动召开新闻信息发布会和利用传统媒体发布信息这两个主要渠道外,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

或者建立专门的微博,主动、及时与公众沟通。

对负面言论,不是不予理睬,而是要有理有据予以反驳,使公众认清事实,这样才能化解危机。

四是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对危机信息的发布内容、发布程序等进行详尽的规范,为监狱危机信息发布提供法律保障。

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过程管理。

当前,我国在监狱危机管理过程中采用的是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是和危机发生与否相挂钩的。

但是客观规律决定了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因此,一方面要在危机管理中加强过程管理。

要加强管理过程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规范岗位职责,建立日常管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

要把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办事、完成阶段性目标作为奖惩的标准。

让责任紧跟岗位、利益紧跟行为,行为与目标结合,充分发挥奖惩机制的引导和鼓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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