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侦手段的军事技侦手段
技侦手段即技术侦查。
技术侦查的概念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凡是使用技术手段进行侦查的就是技术侦查。
按照此种观点,使用了技术手段而获得视听资料、勘验、检查均属于技术侦查,由此而获得的证据均属于技术证据。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技术侦查是指秘密侦查,是指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侦查。
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秘密监听行为。
例如,何家弘教授指出,“所谓‘秘密侦查’,即侦查机关采取隐瞒身份、目的、手段的方法,在侦查对象不知晓的情况下,发现犯罪线索,收集犯罪证据,乃至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活动。
由于秘密侦查往往要使用一些专门的科学技术手段,所以又称为‘技术侦查’”。
新刑法规定技侦手段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因为审批手续太繁琐,县级公安机关的办案部门写出报告,主管局长签署意见后在报市一级的公安机关领导审批。
派出所对于一些小案件根本不会逐级呈请使用技术侦查手段。
以后随着科技强警力度的加大,有可能会减少审批程序,或适当放权给县级公安机关使用。
什么是技侦手段,这种方式可以找人吗
技侦手段是用来破案的,不是用来找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