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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干部挂职锻炼心得体会

时间:2019-05-05 16:23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管理

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全国上下相继实行了纪委、监察局向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等重要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这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体制,将对突出监督职能,切实加强所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那么,,使之更好地发挥有效的作用呢

笔者认为理顺管理体制是基础,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关键,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协作、纪律五方面问题是根本途径。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行垂直管理的监督体系按照现行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很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上指导。

纪检监察机关向部门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同样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工资是部门发的,待遇是部门给的,说白了,吃穿还得靠部门。

鉴于上述局限,一个州(市)纪委书记与州(市)委书记是上下级关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州(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试想一下,这样的关系,这样的工作机构,能监督好党政一把手吗

能真正发挥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督作用吗

因此,要加强监督力度,第一,理顺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制是一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的是现今纪委书记不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这不但提升了纪委的职能,减少了层级关系,使得纪委书记有了更大的工作空间,也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检查监督的效率。

第二,纪检监察机关向部门派驻的机构干部队伍实行组织人事、工作经费垂管制,建立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联系、与派驻部门人、才、物完全分离的专门机构,加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威慑力,否则,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这一软一短的现实想必监督效果折扣不小。

二、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协作、纪律“五个不够”,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

长期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保持了较好的整体形象。

但是,客观地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五个不够”表现尤为突出。

(一)思想不够稳定。

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辛苦,“栽刺不栽花”、“吃力不讨好”,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

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

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别人能拿的自己不能拿等等这些宽严有别的国民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落差,导致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二)能力不够全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

而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的专业人才为数不多,执纪能力相对落后。

(三)作风不够过硬。

一是冲不破“人情网”。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

二是顶不住“说情风”。

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为违纪人员求情过关,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放弃原则,屈从让步。

三是碰不得“硬对手”。

对于某些“特权”违纪人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或害怕打击报复,或畏于权势,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

(四)协作不够到位。

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互不通气,难以形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整体合力,难免有些案件重复办理,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浪费,甚至在党纪、政纪和法纪交叉案件的处理上,有时出现移交不及时、不移交等情况,影响了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也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五)纪律不够严明。

有人认为只要进入了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

实际上,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资产阶级思潮的侵袭和腐蚀,同样存在腐败与反腐败、渗透与反渗透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注意职业形象,与涉案人员牵扯不清,到涉案单位吃吃喝喝。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遵守办案纪律,存在跑风漏气的现象。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执纪违纪,身陷牢狱等等这些都是律已不严的表现和后果。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五个不够”,必须标本兼治,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一是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突出教育的重点,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创新教育的形式,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

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

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确保教育的效果。

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

二是抓监督,规范言行举止。

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采取定期召开民主生话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给每个人相互提一条以上的意见作为制度来开展并长期固定下来。

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制度,对每一个人逐一点评,既点评工作,更要点评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

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纪委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要经常下到干部所联系的单位听取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多与干部办过案子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当事人对干部工作的反映,特别是有无执纪违纪的现象。

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专门设立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举报箱,主要领导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资格准入制度。

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

建立挂职锻炼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完善学习培训制度。

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新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建立末位淘汰制度,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

四是抓激励机制,创优工作环境。

高规格配置纪检监察机构,让干部有威信。

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宽松工作互不干涉,让干部有作为。

具体来说,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

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提高政治经济待遇,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高看一等,厚爱一层。

如何提高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二个坚持”。

1.坚持解放思想,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大推进。

解放思想是我们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

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

回顾党的奋斗历程,我们党在实践上的每一个重大发展,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突破,工作上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是坚持解放思想的结果。

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样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思想,始终坚持改革创新。

一是积极实践。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部门,务必在解放思想的进程中走在前面。

否则思想落伍、观念陈旧、思维禁锢,将难于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解放思想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更新观念,勇当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先锋。

二是破除障碍。

深刻认识党和人民对反腐倡廉的新要求新期盼,深刻审视反腐败斗争的新特点新变化,深刻分析反腐倡廉工作的优势与不足,深刻反思思想精神状态,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

努力破除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障碍,尤其要着力改变小进即满、浅尝辄止的小农思想,强化常思不足、永不懈怠的进取精神;改变急于求成、一蹴而就的急躁情绪,强化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的科学态度;改变非此即彼、单一静止的片面思维方式,强化多向思考、动态分析的开放思维能力;改变左右逢源的好人主义,树立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职业品质。

三是更新观念。

要形成正确“地位观”,防止以“管人者”自居,自视清高、高人一等的不良倾向,避免与“中心工作”脱节、与干部群众脱离的现象。

要形成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查处案件、惩治腐败是成绩,保护干部、预防腐败也是成绩的理念,做到想问题、做决策都有利于教育、关心、帮助和挽救干部,有利于科学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坚持重在预防,努力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做到以人为本。

2.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检查工作的思想方法、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工作作风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2004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大兴求真务实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同志紧密结合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坚持做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团结一心,踏实苦干。

实践充分证明,求真务实是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是我们党与时俱进推进反腐倡廉实践的必然要求。

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适应党和国家政权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求真务实精神,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就能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遏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

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因此,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纪检监察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以求真务实、奋力拼搏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二个加强”。

1.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

要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完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精通本职工作,努力争当行家理手。

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强化六种意识、提高六种能力”,即:强化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要求的意识,提高科学判断反腐倡廉形势的能力;强化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意识,提高把握反腐倡廉规律的能力;强化注重围绕科学发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识,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化统筹各项工作的意识,提高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综合效果的能力;强化调研意识,提高参谋服务能力;强化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提高以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和谐的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

一是建立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纪委要向组织部门推荐后备干部,并组织参加中青班的培训。

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按照德、能、勤、绩、廉,经过民主测评,实行公开竞争,真正把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推上去,使优秀人才跟得上,不掉队。

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

实践锻炼,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一条根本途径。

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一批青年干部到基层进行挂职锻炼,增强年轻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建立培养与管理负责制。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实行纪委领导负责制,每位纪委常委联系一名,负责平时的教育、培养。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纪委要疏通干部培训与管理结合的渠道,与组织部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分析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管理情况,分析干部需求动态,了解干部的信息,加强协调,疏通渠道,及时向党委提出推荐意见。

五是建立责任机制,实行量化工作考核机制。

每年都要将纪检监察任务分解到室、落实到人,做到任务、目

纪委在抓自身建设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注重在落实上下功夫;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民族团结、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

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开阔眼界;加强能力建设,改善知识结构,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转变作风,维护群众利益。

新一届纪委班子成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关注民生上,尽可能多抽出一些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体察民情,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加强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新一届纪委班子成员带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自觉站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第一线,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观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一面旗帜作用。

  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严格的纪律性,更强的法制观念,谦虚谨慎,严以律己,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

带头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讲自律,做到慎微、慎初、慎独,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形象。

如何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

  (二)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根据上级精神,向县委提出理顺干部管理体制、划分干部管理权限 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乡局级领导班子职数、职务设置方案,经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统筹协调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抓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三)提出关于乡镇(区)和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常委会决定做好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到位等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军转营职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轮换、考察管理及内调安置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抓好乡局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负责全县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实行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五)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乡局级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负责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工作进行监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七)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九)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十)负责党的建设的指导、监督及、教育与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和省、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组织部内设3个职能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部日常工作,督办检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和部务会的决议事项;负责文秘、机要、会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行政后勤和文印、收发、、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负责本部调查研究的综合协调和综合信息工作,承担中央、省、下达的有关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课题研究及本县专题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收集、综合全县组织工作情况编发,有关资料及专题材料; 负责审核、起草部主要领导的报告和以部名义上报、下发、外传的重要文稿、材料;负责本部内刊编辑。

  (二)组织组  负责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建设、农村党支部建设和整顿;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农村党支部书记任免前备案工作;负责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党员;负责指导社区(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非公企业单位、社团组织、机关、学校等党的建设;负责指导党员管理工作,牵头抓好党员教育的协调;负责党员因私出国审批 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指导乡镇(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负责了解、掌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搞好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作的指导和的工作;负责县党建学会的日常。

  (三)干部组  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查研究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管理和干部政策等问题,向部务会提出一个时期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乡局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综合分析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工作情况,搞好全县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呈报手续;负责综合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情况,并向书记碰头会、常委会汇报,作好研究干部的记录;负责承办县委管理干部任免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及到位工作;负责全县乡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工资升级的审批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管理县委管理的副 科级以上干部及参照管理干部的档案、干部信息工作和全县干部统计工作;负责营职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干部的选派、管理和外派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与衔接工作。

  负责抓好后备干部的选拔选拔、培养、管理 工作,适时提出成熟后备干部的使用建议;做好县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调整、补充、呈报工作,办理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和审批工作;负责乡镇(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向部务会提出其领导班子调整、管理的建议,做好乡镇长调整任免前向市委组织部呈报备案 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未进常委的组织部长、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和组织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县一中副职的考察、任免、呈报工作;负责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交流、挂职锻炼干部、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青年干部工作的牵头抓总;搞好调查研究,总结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县参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管理制度;会同人事部门制定下达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负责县直参照管理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任免前审核;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骨干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及方案审核、批复;负责办理县直单位以外和从企业调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科级干部的调动审批手续;负责参照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的录用(聘任、聘用)、调配、考核、培训、交流(轮岗)、回避、工资、福利、奖励、离退休、降级、降职、申诉控告等工作。

  负责与纪检(监察)和执法监督等部门的定期联系,收集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带倾向性、重大问题的信息;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纪委监督;负责干部监督制度的督办落实和对县委管理干部现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结论;负责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的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犯严重错误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党籍、党龄、出生时间、学历的认定或更改 ;办理到龄科级干部退(离)休和协助办理享受厅、处级退(离)休待遇的干部退(离)休手续;负责科级干部的信访调查工作。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履行指导、综合、协调、检查职责;负责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县级后备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机关科级干部培训的组织协调;负责承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调训领导干部的工作;指导县委党校建设;调查研究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知识分子的生活、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推荐、选拔、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拔尖人才;负责选配和管理科技副乡镇长;负责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向部务会提出企业干部人事等有关工作的建设和意见;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和管理工作,适时提出县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调整方案;负责抓好企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县属国有企业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补充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办理县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工资升级;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伊川挂职锻炼副县长都谁

洛阳市伊川县政府领导分工 李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付晓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工作分工协助李君同志处理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法制、财税、金融、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社会保险中心、财政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110联动办公室、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伊川调查队、人行、银监办。

联系县人大、政协、人武部、驻伊部队及老促会工作。

个人简历 付晓毅,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9月参加工作。

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洛阳大学文史系中文专业学习;1991年9月至2009年8月,先后在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路办事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汉屯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历任西工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副主任、正科级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汉屯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2009年8月至2012年2月,任伊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2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共伊川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2015年11月至今,任中共伊川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交通工作,联系农业和农村、扶贫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公路局。

个人简历王松钊,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10月出生,平顶山市郏县人。

1999年7月毕业于信阳师范学院中文系。

毕业后,在平顶山市叶县马庄回族乡工作,历任科员、乡党委委员、党委秘书;2003年8月—2008年10月,在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8年10月—2016年5月,历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信访处处长、研究室综合处处长;2016年5月至今,挂职伊川县,任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瑞鹏 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教育、文化、民政、医药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高中教育中心、伊川第一高中、实验高中、滨河高中、伊川第二高中、文广新局、广播电视总台、民政局、残联、县志办、档案局、卫计委、县医院、二院、中医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发展中心、质监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个人简历王瑞鹏,男, 1964年11月出生,河南邓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入党。

1982年1月至1983年12月,在伊川县棉花厂工作;1983年12月至1990年7月,在伊川县烟草局工作,期间参加河南农大农学系烟草专业学习,取得大专学历;1990年8月至1992年3月,任伊川县江左乡政府副乡长;1992年4月至1995年5月,任伊川县吕店乡乡党委副书记;1995年5月至1998年3月,任伊川县平等乡党委副书记;1998年3月至1999年7月,任伊川县平等乡党委副书记兼政协参事组组长;1999年8月至2004年3月,任伊川县平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4年4月至2005年8月任伊川县平等乡党委书记,期间参加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取得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伊川县常川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伊川县酒后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7年11月任副县级干部;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副县级干部、伊川县彭婆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8年5月至2011年4月,任副县级干部、伊川县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主任;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任副县级干部、伊川县滨河新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1年5月至9月,任伊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伊川县滨河新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9月至今,任伊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申伟民 副县长工作分工负责工业、招商、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中心、商务局、工商局、电业局、石油公司、二工局、环保局、安监局、煤炭局。

联系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个人简历申伟民,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南省伊川县彭婆镇人,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河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

1989年7月至2001年4月,先后在伊川县彭婆镇计生办、卫生院、伊川县乡镇企业管理委员会、伊川县工商局工作;2001年4月至2002年8月任伊川县杜康酒厂党委副书记;2002年8月至2004年3月任伊川县杜康酒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5年5月任伊川县葛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5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伊川县江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伊川县江左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伊川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2月至今,任伊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闫少飞 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科技、盐业、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险、邮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盐业局、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伊川管理部、建行、人险、财险、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

个人简历 闫少飞,男,汉族,河南宜阳县人,1973年11月生,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

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在洛阳财会学校财会专业学习;1993年12月取得自学考试会计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4月至1998年5月在洛阳龙门啤酒厂任工人、会计;1998年6月至2002年6月任洛阳市科委办公室科员;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洛阳市科委计划科副科长(期间,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洛阳市科技局外事科科长2008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洛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科长;2013年1月至今任伊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和农村、扶贫、司法、稳定、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新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扶贫办、烟办、烟草局、气象局、农开办、农机局、移民局、粮食局、供销社、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族宗教局、农行、农发行、农商银行、中行、工行。

个人简历姬素娟,女,汉族,伊川县鸣皋镇人,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1989年7月—1992年7月在洛阳第一师范学院学习;1992年7月—2000年9月在县直第二幼儿园工作;2000年9月—2004年11月任吕店乡副乡长;2004年11月—2005年11月任吕店乡副书记;2005年11月—2007年9月任吕店乡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9月—2011年9月任县妇联主席;2011年9月—2016年7月任鸦岭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6年7月任伊川县政府副县长。

借调多长时间可以转正,事业单位人员,调到行政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单位、借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借出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后若需继续借用,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借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不得在借入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4〕26号)和《关于印发〈干部挂职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黑组通字〔2004〕37号)规定,应由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抓好其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学习、培训、考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返岗;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岗,须经单位同意并履行请销假手续。

对挂职干部党纪处理由哪一级处理

由原单位的党委、纪委按原职务处理,因为挂职是临时职务,受严重警告处分以上的,挂任职务应当免去。

如何当好基层税务部门的纪检组长

纪检监察工作是地税部门执行党纪政纪,保证地税系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个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石,就如何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笔者提出几点认识。

  一、当前基层地税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问题  纪检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职业犯罪的智能化、高科技倾向日益明显,计算机犯罪很少留下传统意义上的痕迹,调查取证和责任人认定都很困难,这对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往往要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协助进行,影响了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纪检监察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

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掌握相关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工作程序、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审理知识等,很多纪检监察人员对这些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机会也较少,在发现问题后就不知如何处理。

  部分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有偏差。

由于受体制机制、人际关系的影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开展有畏难情绪,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缺乏主动监督意识。

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到位,部分基层县(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依旧停留在“干部着装”“迟到早退”等表层问题上,没有在促进税收职能到位的深层次方面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部分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职能没有全面的理解,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上,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能逐渐淡化。

在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中,一些地税监察机关重果不重因,重事后惩处轻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部分地税监察机关往往只重视“以权谋私”等问题的检查,弱化了对地税人员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方面的监督。

  二、基层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的建议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基层地税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分局挂职锻炼,开拓视野,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软件应用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

通过营造宽松环境、优先晋升等形式,支持和引导纪检干部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参与函授、自学考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完善学习培训制度。

配强纪检组长,配好监察干部。

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干部作风纪律、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追究、惩戒等工作,责任非常重大,选配的纪检组长不仅人品要过硬,而且素质也要过硬。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的长效机制,对现有的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都能得到培训。

  转变监督职能,明确监督职责。

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是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

“三转”就是要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定位自身的角色。

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思路更加顺畅、权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

同时,要理清监督范围,重点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四风”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局各单位、部门执行全局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是否存在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中所列举的受处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不使违纪问题发展成为违法问题,不使个别小问题演变成严重的大问题。

  改进监督方式,严格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从作为“配角”广泛参与向以我为“主角”抓好主业转变,真正以问题为导向自主立项开展监督;从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重点抓好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和完善制度;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针对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分层次的责任追究方式,对群众有反映但查无结果的,进行警示提醒;对履职不当的,及时进行训诫督导;对履职有过错的,责令纠正错误;对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

同时,针对责任追究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督促职责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好惩处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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