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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纪律审查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20-07-30 04:58

2018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学习心得体会(18篇)

2018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学习心得体会(18篇)篇一2018年xx月26日至28日,自己有幸参加了县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这次培训准备充分,培训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实用性很强,自己受益匪浅。

培训内容主要有:《十九大报告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和纪法衔接办法解读》《职务犯罪的几个问题》《纪律处分条例辅导》《反贪侦查策略》《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和文书》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三天的培训,自己有以下三点:一是思想认识在培训中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培训的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列举的典型案例对学通弄懂知识点帮助很大,便于纪检监察干部今后在工作中遇到相同的案件以及其他的案件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培训中,授课老师准备充分,通过自身经历、亲身感受所做的授课引人入胜。

使自己真正体会到了适应新形势、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的重要性,体会到了着力建设忠诚、担当、干净、实干的纪检干部队伍的重要性……授课的内容和诸多事例案件提醒我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负责、积极作为,做到对人民群众忠诚,做到做什么事情都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的红线。

二是业务知识在培训中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各位领导的授课,回答了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些疑问和难题,也提出了相关要求,让我全面的、系统的、深入的了解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和要求。

培训深入浅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赵记多次强调,“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这就要求,既要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也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做到“双安全”。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纪委委员,要认清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学会珍惜,锻造良好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来检验工作。

作为纪委委员,始终要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意识,要做好改造提升办案点、谈话室设施设备,消除安全死角,创造安全办案环境。

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安全督导,坚持案前提醒、案中监督、案后跟踪,严守审查调查安全纪律。

一、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纪委委员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县纪委及上级转发的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安全审查调查的意识,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时刻紧绷安全这跟弦,把安全审查意识贯穿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办案安全防范水平。

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案前注重预防,案中强化监督,案后多渠道总结提升,全面强化安全措施,让执纪调查审查安全工作成为一种常态和习惯。

二、开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

纪委从事纪律审查工作,外调出差较多是什么意思

纪检干部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区纪委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重点突出五个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各方面,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察检查、执纪审查的主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开展对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

  三是联合区委、组织、宣传等部门开展党建巡察,多向发力,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健全完善。

  二是坚定不移加强纪律建设。

  按照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般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会是怎样的后果

转变执纪理念,强化责任担当 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中有一种倾向,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往往没人管、不追究。

带来的后果是,纪委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要转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及时治“病树”、拔“烂树”,保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

2015年以来,各级纪检机关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扭住纪律不放,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违纪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

能否敢于监督,是否善于监督,是纪检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

实践中,不乏纪检干部责任感不强,担当意识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习惯于做“老好人”等情况的发生。

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要求,坚决维护党章、执行纪律,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同时,着力克服能力不足问题,多措并举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促使纪检干部善于用理想信念的高标准和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集中统一管理线索,加强谈话函询再核查 转变的不仅是理念,更有监督执纪方式方法的改进。

2015年,各级纪检机关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以纪律为尺子衡量违纪行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线索处置是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在这一环节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

在实践中,针对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管理存在尚未全覆盖、处置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各级纪检机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紧紧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下简称“六大纪律”),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

——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等五种方式,规范、科学处置问题线索;2015年以来,中央纪委加大谈话函询力度,靠党章党纪、理想信念、政策水平和事实证据,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感化被反映的干部,促使其讲清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加强分析研判,优先处置涉及“三类人”的问题线索,即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加强监督执纪。

——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监督,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力度。

2015年,中央纪委已查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等人在组织谈话函询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行为,并作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在以往查处的案件中,对于谈话函询中所反映问题的再核实及处理并不多见。

可见,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力度,正是纪检机关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改进的一种体现。

抓住审查重点,改进涉嫌犯罪问题审查方式 过去,纪律审查工作以抓大案要案为主,对于每个案件力求把所有违纪和违法问题都查清楚;与此同时,纪检机关把大量精力投入对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导致投入监督执纪和抓早抓小工作的力量相对薄弱。

对此,各级纪检机关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定位,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工作。

——抓住审查重点。

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

特别是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加大审查力度,2015年以来,已对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霍克等中管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以及多名中管干部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改变审查方式。

坚持抓早抓小,收到问题反映就找本人进行核实,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

对被审查的党员干部,让其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入党志愿书,唤醒其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对照自己理想信念动摇和违纪事实,写出忏悔录。

把握处理方式,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

——改进涉嫌犯罪问题审查方式。

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主要核查已作为立案依据的涉嫌犯罪问题;根据已有证据足以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的,对取证、定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或争议的其他涉嫌犯罪问题,作为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提高审查效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审查时限。

改进执纪审理方式,聚焦违纪问题 通过从“小节”抓起,有效防止党员干部由“好同志”变成“阶下囚”,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纪检机关改进执纪审理方式的具体体现。

执纪审理是纪律审查的最后关口。

过去,纪检机关对涉嫌犯罪问题的审核投入过多力量,导致审理文书的纪律特色体现不足,纪法不分。

近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在执纪审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理对纪律审查方式转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各级纪检机关改进审理方式,聚焦审理违纪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

在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

同时,改进审理文书,将违纪行为按“六大纪律”进行分类表述,将违纪问题与违法犯罪问题分开表述,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

此外,纪检机关将加强案例指导,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通过案例形式加强业务指导。

纪委的审查是什么

包括哪些工作流程

调研报告:当前乡镇纪委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乡镇纪委作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纪律审查过程中问题困惑仍存,研究探索有针对性的对策势在必行。

一、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查办案件动力不足。

大多数乡镇纪委习惯于守株待兔,不善于发现挖掘案源,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查找违纪线索。

此外,个别乡镇纪委对上级不追、领导不问的案件不查不管,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

(二)查办案件效率偏低。

个别乡镇纪委存在案件报送不及时、超期结案等现象,影响全县案件考核名次;还有的乡镇纪委在配合县纪委工作时存在“一拖二慢三糊弄”现象,影响整个案件查办进程。

同时,所查案件也多是责任追究、法院移送等方面的小案,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大案少之又少,即使上级纪委要结果的案件,也是大事查小、小事查无,敷衍了事。

(三)查办案件质量不高。

乡镇纪委查办案件重实体轻程序,不能严格遵守纪律审查工作相关规定,对文书制作、证据的取得等方面要求较低,在案卷中表现为事实表述不清楚、证据材料不齐全、文书格式不规范等现象,被退回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

乡镇纪委受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人、财、物属

处级干部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什么意思

干部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意思是干部违法犯罪后接受纪委和监察委的审查调查。

最早可以追溯到2017年11月17日,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绍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加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纪律审查是要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

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之二———突出执纪特色》一文中介绍,十八大以后,中央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纪委和监察委的职能转体现了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扩展资料:从“接受组织审查”变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措辞之变折射了从中央纪委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职能转变,体现了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首先,是主体发生变化,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其次,是职能发生变化,从原先单纯的执纪机关转变为执纪执法机关。

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既履行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履行宪法、监察法规定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再次,是范围发生变化,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

监委组建后,监察对象不仅包括公务员,还包括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体现了权责对等、失责必纠的基本精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纪律审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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