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委怎样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挺起来
――扎紧纪矩“笼子”“明制度于前,重威刑”。
把纪律和规矩挺起严起来,首先紧纪律和规矩“笼子”。
众所周知,我们党不缺乏纪律和规矩,党在长期的执政环境下,形成了包括党章党纪、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在内的一套完整的规矩和纪律体系。
那么,如何用诸多的纪律和规矩来编织笼子
怎么样的笼子才大小“合身”、才能管的住权力
牛栏关猫、猫栏关牛,要么进出自如、要么束的太死,都会失去笼子效力。
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产生强烈的政治效应和社会效果,就是因为它直指党内矛盾、正切作风流弊,具有很强的问题导向性和现实针对性。
二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昭告天下。
纪律和规矩再多,不公诸于众,就不能称之为纪律和规矩。
“酒好不怕巷子深”这种思想显然是行不通的。
纪律和规矩颁布后,必须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党课等多种传播形式和手段,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宣传出去,并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行为底线和根本遵循;还要把纪律和规矩宣传到最基层,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参与评议。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
讲纪律、守规矩已经成为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试金石。
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已经成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党的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中央掀起反腐九级风,下级党委应该怎么跟进
怎么部署
怎么落实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重任在肩、责无旁贷。
打蛇打七寸,牵牛牵鼻子。
各级党组织必须要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加压、层层传导、层层问责,从而营造讲纪律、守规矩的政治生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要牵着鼻子走,冲着纪律去,选好干部、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既不能光说不干、也不能大轰大嗡。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各级领导干部是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关键少数”,必须要严格按照“五个必须”要求,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守住纪律和规矩的思想防线。
――甩开监督执纪“膀子”“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
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关键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一要强化对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当前,政治生态趋向于好,但仍有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目无组织、目无纪律,搞团团伙伙、利益输送;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台上同音、台下反调;有的搞一言堂、家天下,将个人意愿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对于这些不讲纪律、不守规矩行为,一律要“严审查、零容忍”,确保党内监督权威有力、震慑常在。
二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纪律和规矩不光要看得住“关键少数”,还要管得住“大多数”。
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抓早抓小、注重预防”的原则,分类对待和处置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
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一般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高举问责这把“尺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下去,就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肃问责,让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前,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通上“高压电”的高压线。
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既要当好指挥官又要冲锋陷阵,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解决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对发现的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要敢于批评指正,直至严格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为同级党委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要高高举起律和规矩的“尺子”,去度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等典型问题。
尤其是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严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的部门、单位,既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切实起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方式,杜绝纪律和规矩执行可能出现的“破窗效应”,真正使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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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党治党靠什么
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
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
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
这既是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我们的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
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贻患、放任自流。
教师九个严查心得体会
3月25日下午,沁水县财政局举办“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专题学习辅导,邀请县委党校教师杨会丽进行辅导授课,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辅导授课。
围绕《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主题,授课老师就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授课运用大量鲜活的事例,深刻阐述了中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总体背景和特点亮点,系统解读了《条例》中应该重点了解的违纪行为和监督执纪中应该把握的关键点,尤其对普通党员容易触碰的12条红线进行详细解读。
现场党员干部深深感到,授课深入浅出,发人深思,对大家震动很深,反响强烈。
会后大家普遍反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篇一:从2016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
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用人腐败是最烈的腐败。
勿庸讳言,领导班子换届是干部人事的集中调整期,往往也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
李源潮部长指出:“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
”换届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是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大危险。
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中纪委、中组部在换届一开始就联合下发《通知》,从“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五个方面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把保证风清气正摆在换届的显著位置,可谓抓得早、抓得实、也抓得准。
仔细品味,感到“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规定,为各级领导干部注射了一支“预防针”,给换届风气装备了一台“净化器”,更让干部群众对一轮风气清新的换届充满信心。
教育明纪,以“净化思想”。
治党要从严,但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
无论是日前召开的视频会议,还是刚刚下发的《通知》,都十分注重教育的作用,要求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督促他们认真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增强纪律意识,筑牢纪律防线。
特别是强调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和代表。
落实这一要求,多渠道、高频率、全方位地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全知晓,党委班子成员全掌握,换届工作人员全精通,自然有助于打牢严肃换届纪律的思想基础。
监督守纪,以“净化行为”。
视频会议和《通知》一再强调,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确保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贯彻这一精神,各级组织有计划地派出督查组,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的专项巡视督导,无疑有利于及时防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对那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非组织活动的反映,及早约请相关对象进行谈话提醒,敲打劝导,也有利于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查处违纪,以“净化环境”。
“治乱要用重典”。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落实,是最具威慑力和杀伤力的武器。
中央的“5个严禁”斩钉截铁,“17个不准”毫不含糊,这些纪律要求都是“带电”的禁止性规定,是一律不是一般,有刚性没有弹性,没有“灰色地带”,不兴“打擦边球”。
执行这一系列纪律规定,“利剑”要亮出来、举起来,更要落下来、用起来,显出威力。
对敢于触碰“高压电”,敢违反换届纪律的人,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对违纪行为务须“零容忍”,问题一经查实,不管地位多高、背景多深,都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不让遵纪守法的人失望,不让投机钻营的人如愿,不让铤而走险的人得逞,必能还换届一片洁净的天空。
换届人事安排本属一项严肃的组织行为,干部的进退留转只能由党组织来决定,个人应该守规矩、听招呼。
如果出于一己私利,不惜违规闯红灯,搞非组织活动,终归逃脱不了被换届风气“净化器”过滤的结局。
篇二: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2016年是市、县、乡三级党委和村“两委”班子集中换届年,为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纪委、中组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强调了“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大事、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的大事、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大事”,从严从实抓好责任落实,为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证,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换届是一项政治任务,换届风气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政治生态建设成效。
广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教育宣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认识上的清醒,难以有行动上的自觉。
要让换届相关的所有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坚守红线、不越雷池。
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纪律。
要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要将换届纪律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党纪观念。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其次要严明纪律。
换届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律规定的约束力和案件查处的威慑力,严格按照要求,坚持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拿出硬性措施,形成高压态势,严查违纪行为。
绝不让不正之风蔓延,用铁的纪律保障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满意度。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第三要进行问责。
“风微要知著”,“治乱用重典”。
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
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严肃换届纪律的强大压力和整体合力。
要把责任追究执行到位,对因履责不力的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形成“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应。
为什么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这样对大家都好,做事情之前有据可依,防止自己犯错误吧
结合纪检工作实际谈谈怎样履行好监督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个责任”,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保障。
下面,就纪委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谈一点自己的浅显看法: 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根本原则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纪委是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是出好主意、当好参谋,是检查、督促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纪委的主责就是抓“牛鼻子”、种“责任田”,就是监督。
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标,才不会迷失方向,才明白了监督什么、怎样监督、为什么监督的问题。
党主体责任,不是说纪委监督责任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更高、更严格要求,因为纪委工作干得越出色,党委工作才会落实地更彻底。
二、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 抓工作不抓干部不行,抓干部不抓作风不行,抓住了干部作风,就抓住了根本和关键。
一切违纪违法行为,无一不是作风的问题、无一不是监督的责任。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必须从抓作风开始,必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职责的切入点、出发点和着力点。
坚持不懈抓好“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仅可以净化广大干部队伍,以良好的政风带动社风促进民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投资环境,也可以有效降低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既履行了责任也保护了干部。
三、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严厉打击腐败分子,这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终极”手段,是维护党的纪律、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最后“防线”。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发生在部分党员干部中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案件,易发多发、层出不穷,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武松”的勇气和胆识,不仅要多打“老虎”,更要勤拍“苍蝇”,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向腐败分子“亮剑”,形成有力震慑、高压态势,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的职责。
四、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保障 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法宝,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
“三转”就是要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定位自身的角色:我们不是职能部门,具体业务必须交还主责部门,我们的主业是查办案件;我们不是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我们不能越俎代庖,我们承担的监督责任。
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思路更加顺畅、权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必然途径。
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前提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监督管理,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首要前提。
我们是执纪执法的主体,因此,首先必须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才可树立“威信”、才可服众,才会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知纪知法、遵纪守法。
“公生明、廉生威”,我们要练就扎实的工作作风、纯净的生活作风,经得起监督和考验,做榜样、树典型,既是对自身素质提高,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宣传。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坚决防止“灯下黑”。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基础 “打铁还需自身硬”。
要切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是基础,是根本所在。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神圣庄严的工作,是党的保健卫士,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精益求精的业务是干不好的,没有坚强的党性、淡泊名利的思想是干不长的,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干部,把愿干、敢干、会干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
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培养,积极为他们创造环境条件,不断提升其履职尽责的能力,使他们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更加牢固,改进作风更加坚决,责任意识更加强烈,自我约束更加严格,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全面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
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亵渎党章赋予的崇高荣誉,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嘱托与信任,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责任。
对贪污腐败的反思与体会
对贪污腐败的反思与体会腐败问题历来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历史已经证明,腐败问题无论对资本主义国家也好对社会主义国家也好,各执政党和老百姓都已经知道其危害性。
世界各国也针对腐败问题出台各种法律政策,设置机构,严厉打击。
对于中国而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也越来越注意到腐败问题对党和国家的极大危害性。
把反腐问题上升到关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工作,而且我们可以看得出这几年更加予以关注,社会反响也越来越大。
今天,我们分公司纪委组织基础工作培训,要我讲讲反腐形势。
“2006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之一,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姜德志根据自己多年办案经验,曾做过一个法制报告,在全国影响很大。
我想就着姜德志的报告思路,就我们国家反腐形势现状和贪污腐败现象谈些个人体会,供大家参考,不当之处请各位书记,委员指正。
一,中国贪官现状分析如果对中国改革开放20几年以来贪官现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下几个基本结论。
第一,从犯罪主体上看,涉嫌贪污贿赂的官员职务层次越来越高。
20世纪80年代初,查处的往往是基层直接管钱管物的厂长,经理,采购员,会计,出纳员等。
90年代以后,领导干部犯罪的越来越多。
有统计,1993年——1997年的五年间,全国共查处县处级干部2903人,平均每年580人;1998年——2002年的五年间,查处县处级干部11907人,平均每年查处2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