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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十不准心得体会

时间:2015-05-04 12:46

公司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本

公司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本这篇公司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本的文章,是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年来,公司纪委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公司党员干部队伍和钻探生产、经营管理等实际,协助公司党委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系列活动,加强党内监督、专项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努力规范党员干部及管理人员的行为,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可靠的纪律保证。

20xx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为了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新的两个“五项规定”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精神和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实施规定和办法。

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用权行为的监督。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公司党委,公司分别下发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关于车辆管理的试行办法”、“关于因公出差的有关规定”和纪委下发了“严禁公车私用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通过这些规定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司党政两级班子,坚持集体领导,工作互相监督,不搞个人说了算,有效地防止了个人滥用职权,维护了公司廉洁自律的整体形象。

同时为了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我们在编印《企业文化手册》时,不仅有员工行为准则,而有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即“八不准”,收到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今年,全公司继续保持了没有党员干部

农业银行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农XX支行在领导的带领和指,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学习,学习主要五个阶段,5月11在行长的带领下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

5月18日,学习了营业网点防范暴力抢劫银行应预案,关于近期上海.江苏分行成功堵截两起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关于对近期几起违规事件的特别通报的通知。

5月25日,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柜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征信管理防范征信查询操作风险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6月1日,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XX省分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操作规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印章台账管理的通知。

6月8日,学习了关于重申严禁XX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的通知,关于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身衣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XX省党员干部纪律:“十严禁”“十不准”的通知。

6月15日,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XX省分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XX省分行2015年安全保卫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过学习,让我们对制度更加深刻,在学习中完善自己,规范全行员工的服务行为,统一全行服务标准,在全行上下大力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倡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拼搏精神,重建员工自信从容的新风貌,重塑农行员工的职业新形象,把全行的服务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员工行为守则的核心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基本要求是通过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客户关系.公平竞争.廉洁自律.同事关系.日常办公.职业形象和监督举报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来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正确处理与银行.客户.同业.同事和监管关系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准则。

在全行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的道德风尚,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改善员工职业形象和农行整体形象。

每个星期我们行都会抽出一些时间学习这本手册对日常工作很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对于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概念清晰,生动形象。

不仅要学习,还要从工作中找到和守则有差距,或者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改正。

作为年轻人应该有职业自豪感,是农行给了我这个工作的机会,我要珍惜这个岗位,维护农行的利益和形象,不做有损农业银行形象和声誉的事。

做一个品行端正的人,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恪守制度的要求和办事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员工的不当行为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合规风险。

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了解岗位合规要求。

自觉最受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坚持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日常工作一定要做好的事情。

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坦诚相待,才能有良好的协作,才能处理好各项业务。

工作服穿戴整洁,工牌佩戴规范,每天以全新的面貌参加晨会。

积极参加有益活动,以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

遵守规定是保护自己,不能马虎失职,不仅是对于个人还是农行,损失有时候是无法弥补的,依法合规,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工作在农行的第一线,我的工作紧张且忙碌,严谨并充实。

在这里,合规是我们的企业文化,是我们的工作准则,是保护我们自身的避风港。

公司2019年纪检工作总结

公司2019年纪检工作总结一年来,公司纪委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公司党员干部队伍和钻探生产、经营管理等实际,协助公司党委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系列活动,加强党内监督、专项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努力规范党员干部及管理人员的行为,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可靠的纪律保证。

200X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为了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新的两个“五项规定”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精神和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实施规定和办法。

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用权行为的监督。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公司党委,公司分别下发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关于车辆管理的试行办法”、“关于因公出差的有关规定”和纪委下发了“严禁公车私用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通过这些规定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司党政两级班子,坚持集体领导,工作互相监督,不搞个人说了算,有效地防止了个人滥用职权,维护了公司廉洁自律的整体形象。

同时为了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我们在编印《企业文化手册》时,不仅有员工行为准则,而有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即“八不准”,收到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今年,全公司继续保持了没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良好的勤政廉政局面。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年初公司党委利用工作会议向党员

纪检干部存在问题

“庸”。

一是创新意够强。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机构,执行和维护政纪是职责所在,不能动摇。

但因为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又容易使得我们的一些干部形成保守僵化、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规矩办事的思维定势,习惯从本本和教条出发,唯书唯上,依葫芦画瓢,照抄照搬,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工作方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思考、不总结。

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敢大胆地试和闯,不注意总结新的实践,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

二是服务中心的意识不够强。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考虑问题往往局限于纪检监察业务角度,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就业务抓业务,就办案而办案,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出现“两张皮”。

三是工作政策性不够强。

对党的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发生的新变化,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重要影响认识不足,了解不深,思想落后于形势,贯彻中央和上级的精神不到位,对党的反腐败工作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中“度”的把握不够,工作难以达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虚”。

一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

在学习上表现在平时不学习、不动笔、不及时“充电”,导致工作能力低下,不能胜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

学习时沿袭过去的你讲我听、我教你学,念文件,读报纸的传统灌输方式,难以入脑入心,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

在工作上,习惯生搬硬套,以文件贯彻文件,

急急急关于2010年纪检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

急用

林业局纪检监察2019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林业局纪检监察2019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的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9年以来,局纪委、监察科按照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林业局“两会”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整合有限资源,集中优势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实施“四九工程”,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1、加强宣传教育。

以“六进六上”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清风家园”活动。

一是开展“两风”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围绕“十个一”(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动员会;进行一次“两节廉政承诺”;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电教片;发送一封家庭助廉倡议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座谈会;党政一把手讲一次党课;开展一次党员学习教育;开展一次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撰写一篇理论文章),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加强党风政风建设。

二是坚持分层分类分岗施教,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

以开展“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廉政意识”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为重点,对领导干部、一般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区别个性、分清层次、分级分类开展教育。

三是加强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开展“四项活动”、建立“六项制度”。

制定了《韩家园林业局贯彻执行“十不准”实施意见》,以创建“务实型、服务型、‘阳光’型、文明型、和谐型、廉洁型”六型机关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依规从严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困难较多。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现状及问题宁陕县现有纪检监察机构47个,其中镇纪委11个,部门纪委纪工委10个,派驻纪检组25个,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22人,其中专职52人,兼职70人;副县级1人,正科级12人副科级43人,其他67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47人,大专9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五年以上30人。

近几年来,县委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2009)9号文件精神,围绕党性强、作风硬、文化高、年纪轻四个方面的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收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随着“三转”的不断深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章意识、忧患意识、主业意识不断增强,队伍素质得到经一步提升。

依靠这支队伍,2013年、2014年都全面完成了市纪委和县委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仅2014年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7案,处分30人,为全县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很好的纪律保障。

但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新形势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专职干部缺员太多没有全覆盖。

乡镇、部门47个纪检监察机构中只有27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有些部门多年没有配备纪检组长,有机构没人员;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朝气不足。

5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45岁以上超过15人,县纪委常委会没有40岁以下的干部;三是流动慢干部普遍缺乏成就感,缺少争创一流的激情。

5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从事该项工作5年以上的超过30人,最长的达到16年。

四是专业结构不合理。

专业学管理、财会、法律方面的干部少。

五是学习培训机会少。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来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的专业培训,视野狭窄,思想僵化,工作创新不够。

六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继乏人。

2012年底,县纪委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时报名人数很少,达不到考试规定的人数。

二、原因分析影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章意识不强。

不少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主要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副业”,不重视甚至有时还“厌烦”,根本没有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是以主体责任为基础的,没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就是一句空话,没有主体责任做支撑,监督责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党的十八大以前,党风廉政建设基本上是由各级纪委纪检组包打包唱,党委基本不管,导致纪委纪检组工作范围过大,贪大求全,孤军奋战,压力巨大,没有重点,疲于应付。

二是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不准。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开展。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而长期以来各级党委要求纪委纪检组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主,成为了党内的公检法。

职责定位不准导致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纪律审查的职业习惯。

三是惯性思维根深蒂固。

“有为才有位”的思想使不少的领导机关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始终把纪委纪检组理解为一般的党群组织,他们认为纪委纪检组的工作是务虚的,只有抓发展创造GDP的工作才是重要工作,习惯给纪委纪检组安排“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搞得纪检监察干部荒废主业,偏离重心,左右为难。

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默默无闻,现实约束很多,难以出头等问题,很多同志不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四是责权利不对等履职保障差。

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风险高、回报少,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务存在透支人脉资源、得罪人、遭遇恶语伤害、牺牲休息时间多、被家人朋友误解等等,工作十分辛苦,但是这些干部由于没在经济建设主战场,没有直接贡献GDP,所以获得提拔、晋升机会明显少于组织人事、经济发展等部门,进纪检监察机关就等于进了仕途的“死胡同”。

八项规定出台后,连基本的查办案件奖励激励机制都无法运行,加班误餐无补助,同志们仅靠党性和自觉性维系工作激情。

面对高压高风险靠现行的机制留住干部很难,选调新干部更难。

三、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

依规从严治党的任务当然的摆在了全党的面前。

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人民群众满怀期待。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

纪律是党的生命,维护党的纪律是纪委的根本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保证。

一是要始终坚持忠诚于党。

忠诚大于能力,没有政治忠诚作保证,能力越强越危险。

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讲政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要有正确的政绩观。

“把党建设好才是最大的政绩”,我们的工作无上光荣。

要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强的能力水平、更好的工作作风和更严的政治纪律,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二是始终坚持学习提高。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拓展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本领,肩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神圣职责。

要不断学习新思想,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和政治上的纯洁性。

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的能力。

要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三转”后的新形势,新要求。

要不断学习新经验,加强调查研究。

要着力践行“三严三实”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加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三是始终牢记党的宗旨。

时刻把人民放在最高的位置。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宗旨,根植人民、心系人民、服务人民,永远不能脱离人民。

要深入到群众中“接地气、增智慧、强本领”,增进群众感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

心中有没有至高无上的人民利益,有没有至真至纯的百姓情怀,决定了党同人民“血肉 联系”的牢固程序。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教育,通过亲身体验和换位思考,进一步增强对群众的感情,把群众当亲人,对群众讲和气,跟群众用真情。

四是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动力。

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始终把创新作为一种工作要求,体现在工作思路里,落实到工作措施上,贯穿于工作实践中。

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回答纪律审查工作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经验。

要创新工作方法,抓工作不能安于现状、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要敢于担当、勇于争先、永不懈怠、永不满足,持之以恒推进“创争出”工作。

要坚持和发展多年来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探索工作新路子、新方法,在新的起点上创造出新成绩。

五是始终坚持以纠“四风”带民风。

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展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形象。

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作风,人心向背的关键也在作风。

要维护团结,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维护团结统一,切实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创造和谐、活泼、民主、严谨、求实的工作氛围。

要克服作风漂浮、心浮气躁、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以扎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向人民群众问计问策。

要坚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淡泊的心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做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

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低级庸俗、愚昧落后的东西,以自身的行动带动民风好转。

六是始终坚持完善机制。

要形成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用制度推动工作的层层落实。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战斗在一线的干部,抓好党建工作才是第一政绩”的理念。

在班子成员排名上纪检组长应该在单位所有副职的前面。

要将两个责任分清,党委和纪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探索推行部门纪检组“统派直管”,实现派驻纪检组全覆盖。

部门一把手必须成为直接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

用人选人上要将纪检监察干部与经济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同等看待,政治上关爱、生活中关心、工作上支持,让他们有奔头、有念想、能安心、愿尽力,无后顾之忧。

要完善工作保障机制,要围绕建立健全奖优罚劣、末位追责、失误追究、节假日加班补助等方面建制度立规矩。

要持续加强县镇纪委执纪监督硬件建设,满足基本的纪律审查工作需要。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方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只有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和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如何正确理解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方针 ta00162

1983年7月中纪委召开了第一次案理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清楚、证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二十字办案要求,并在1987年颁的《案件审理工件条例》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3年2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在二十字办案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程序合法”的要求。

这六句话二十四个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忽略了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难以保证所办案件都成铁案。

第一个问题,事实清楚什么是事实清楚。

事实就是事件的真实性质。

事实的内容具体讲有下面七个方面:(1)人物。

人物即违纪案件所涉及的所有人员,它一方面包含违纪错误的主体,另一方面还包含某些违纪错误所侵害的对象及其它有关人员。

需要查清涉案人员的姓名(名字必须准确)、性别、年龄(出生)、民族、住址、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职务(特别是党内职务)、身份、职称等。

这里边错了哪一项都可能造成影响。

如个人身份,如果说当事人的身份是事业干部,你给他行政降级处分是不合适的,因为事业干部的工资只有档次,没有级别,所以我们就不能给他行政降级处分(2)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虽不是构成违纪错误的要件,但是违纪行为发生的时空要素。

缺少时间、地点这个要素,或时间、地点搞错了,违纪事实有时就不能认定。

(3)违纪手段。

违纪手段是违纪者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具体方法。

手段是违纪事实的核心内容,手段是判断违纪行为性质的重要依据,有时也是量纪时考虑的重要情节。

如索取贿赂,要从重或加重处分。

(4)情节。

情节是违纪行为发生、发展、结束的过程中的具体事实情况及后果、影响、违纪人员的态度等。

它包括违纪构成必要条件的基本事实和量纪情节。

(5)动机和目的。

动机是促使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内心起因。

目的是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所希望得到的某种结果。

二者都是以行为人的某种需要为基础,并满足于这种需要。

(6)后果。

后果是违纪行为对其所侵害的客体所造成的危害。

违纪后果是决定违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决定处分轻重的重要因素,有时还是确定是否构成违纪的标准。

(7)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人员的责任是违纪案件中所有对违纪行为的发生、发展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负有责任的人员各自应负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8条规定:责任分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针对事实清楚,我们来看一个案例:2009年7月某乡纪委移送审理了一个案件,基本情况是:该镇某村村支部书记樊某,2004年2月在配合乡政府搞林业清查工作过程中,将收取的6644元林业罚款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直到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才将此款归还原资金渠道。

2004年2月—2006年3月这么长时间这笔款的用途、去向问题只有违纪者本人最清楚,我们的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与当事人的谈话中关于此款的用途、去向只有一次,当时人只有一句话“钱在我这搁着”,就这么简单一句话,这个案件就被定性为“挪用公款”了。

经初步审理后审理人员发现此错误事实不清,要求退回重新补查。

当时办案人员很不理解

今天我们不妨再来重温一下此错误条款——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挪用公款错误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根据此错误这三种类型,从现有的材料来看,事实没有查清,不能反映樊某的行为到底属于哪一种类型,因此,更不用说定性处理了。

第二个问题,证据确凿这里边我讲四项内容:1、什么叫证据2、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3、使用证据的原则4、使用证据工作中应注意四个问题1、什么叫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的一切事实。

纪检监察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党政纪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这里说的“事实”,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事实本身,如物证、书证。

另一部分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如证人证言、受侵害人陈述、受审查人陈述、鉴定结论等,是客观事实在人脑中的反映或反映客观事实的文字材料。

常见的证据有:①物证②书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⑤被侵害人的陈述⑥受审查人的陈述⑦鉴定结论⑧勘验、检查笔录⑨现场笔录。

2、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第一、收集证据必须合法;第二、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

第三、收集证据必须及时,深入细致。

如:2009年9月审理室受理了“某村支部书记马某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的案件。

在案卷材料,调查组没有调取该村上报林地面积的相关表册,证实马某虚报水源涵养林面积;也没有调查林业部门关于该村上报林地情况和验收林地情况及拨付款项情况;同时在证据方面,咱来看三份证据:(1)2009年6月12日马某笔录显示,另外的8.5亩是林业局多拨付的林地面积,暂记入我户头,但我没有得到8.5亩补助款,此款由村代管。

(2)调查组2009年6月16日取到的村会计张某暂收款4692元的复印件;(3)2009年6月16日村会计张某谈的话笔录,问马某林地实际的亩数是否相同,答不一样,名册上的亩数比实际亩数多8.5亩。

情况是当时我们给林业局上报的林地是90亩,林业局给我村核了98.5亩,多出8.5亩就扎在马某的户头上。

问这8.5亩涵养林补助款时谁领了,答2009年年初,村统一发放涵养林补助款时,我从马某所在组涵养林补助款中扣除8.5亩林地款4692元,当时马某说你扣下这部分钱,得给我打手续,我就给他打了手续。

这8.5亩补助款4692元,4692元村将统一调配使用,等2009年涵养林补助款回来后统一发放。

问你村上报了90亩,林业局为什么给你们核了98.5亩,答我也不知道。

这个案件,马某对调查组认定的错误事实提出了异议,调查组也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实马某有虚报冒领的事实。

这个案件的证据就不充分,就不客观,没有深入细致,结论也不是唯一的,审理没有对马某虚报冒领水源涵养林工程补助款问题进行认定。

3、使用证据的原则(1)疑证不能定案;(2)重证据,不轻信口供;(3)证据之间不应存在矛盾;(4)证据充分,结论唯一;(5)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原则。

4、使用证据工作中应注意四个问题:一是所取得的证据是否合法。

二是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

三是证据的真实性。

针对证据的真实性我给大家讲一个案例:2010年6月,某乡纪委提请审理某村村委委员兼村民小组长陈某贪污案件,案件中证据表明:2010年2月3日,陈某将乡民政所拨付给该村民组刘某某的扶贫物资(200斤大米、200斤食用调和油、20箱方便面)领回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证据中陈某的交待说明及相关证据都非常吻合。

但,大家可以客观的分析一下,想一想,给一户发扶贫物资200斤大米、200斤食用调和油是啥概念,陈某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他自己家4个月能吃得了200斤大米、200斤食用调和油吗。

我们认为该案事实、证据存在问题,对此案直接进行了审理,发现是调查组给当事人施加压力造成的。

四是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

认定案件事实,证据之间不应有矛盾,如果有矛盾就要得到合理的排除。

因此,在办案中必须及时发现证据中的矛盾,通过分析,鉴别证据或者进一步收集证据,解决矛盾。

如何审查证据间是否有矛盾,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①某一证据本身有无矛盾。

要注意分析证据内容或形式在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下是否可能出现,也就是要分析证据与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下有无矛盾,要注意分析证据前后是否一致。

如某一行贿人,第一次承认送给受贿人5000元钱,第二次证据又推翻了,所以要具体分析,包括开始反映问题的目的,或者在组织调查中行贿人由于有关方面施加压力而推翻证据等。

②证据与证据之间有无矛盾,要注意分析同案人交待之间、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之间、不同证人的证言之间、受审查人交待与受害人陈述之间有无矛盾。

分析这些交待、陈述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察笔录之间有无矛盾。

③证据与所认定的案件事实之间有无矛盾。

如果证据与所认定的案件事实之间有矛盾,所认定的案件事实便不是必然的结论。

五是孤证不能定案。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3条规定,“认定的错误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只有被调查人的交代,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

”《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第22条的规定,“仅有受审查党员的交待,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定案”。

如,2006年8月某镇纪委移送的某村报账员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贪污公款1000元的问题,证据材料只有当事人的证言一份(在何年何月开假发票1000元,于何时在村财务帐中予以报销),再没有其他的相关证据材料。

仅凭这份证据材料,如何能证明“虚开发票的行为”

办案人员可能想,本人都承认了,还有啥不真实的,肯定违纪没错,但这不符合定案的原则,即“只有被调查人的交代,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

”针对这个案件关键要提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证人证言——如:入村帐的发票复制件、发票出处的证人证言等。

第三个问题,定性准确1、什么叫定性准确2、定性准确包含的内容3、定性准确应注意的问题4、定性的步骤1、什么叫定性准确,是指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政纪处分条规,对案件中具体违纪行为的本质属性或主要特征进行高度概括和归纳判断违纪错误性质的过程,所认定的违纪错误性质是否符合违纪构成要件。

定性准确,是正确处理违纪问题的关键。

2、定性准确包含的内容。

一是定性准确应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二是适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党政纪处分条规要准确;三是所认定的错误性质应符合违纪构成要件。

3、违纪错误构成的四个要件①违纪错误的客体违纪错误的客体,是指党纪处分条例所保护的、被违纪行为所侵犯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

党纪处分条例根据违纪错误的直接客体的共性,将所有的违纪错误分为十大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十大违纪行为:②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是党纪处分条例所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各种客观事实。

简单理解为:违纪客体是说明违纪侵害了什么,而违纪客观方面则说明是在什么样条件下、通过什么样的行为(手段)使违纪客体受到侵害的。

如“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挥霍浪费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等等,都是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

③违纪错误的主体违纪错误的主体,是指具有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行为,按照党纪处分条例所规定应负党纪责任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党的组织。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违纪错误的主体分为两类: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④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是指违纪错误的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违纪过失和违纪故意。

比如:违反政治纪律类的违纪错误,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的违纪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的违纪错误,只能有违纪故意构成。

失职类的大多数违纪错误只能有违纪过失构成。

现在就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两种违纪错误的构成要件为例,看一下这两种错误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贪污和挪用公款错误的违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贪污 公款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挪用公款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客观方面,贪污 公款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主体是都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中的共产党员。

主观方面,贪污 公款是直接故意,而且有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即永久性占有的行为;挪用公款也是直接故意,明知公款不能挪用而非法挪用,并准备以后归还,并不打算永久占有的行为。

4、定性的步骤①筛选案件事实。

②找出使用的条款。

《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第45条——第174条都是实体性条款,筛选出来的案件事实,到底属于哪一种违纪行为,使用哪一个实体性条款,要加以认真地分析研究。

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第161条规定的盗窃、诈骗、敲诈勒索三种错误——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即有行为能力的共产党员;客体,侵犯的都是公私财务的所有权;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只是客观方面的表现有所不同:盗窃使用秘密窃取的方法,诈骗使用欺骗的方法,敲诈勒索是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③确定具体违纪犯错误名称。

第四个问题,处理恰当处理恰当,是根据违纪的事实、证据和性质,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党政纪条规,给予违纪人员恰当的处理。

这里边需要讲六点内容。

1、处理恰当包的内容:一是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的基础上,对犯错误人员的处理应当与其犯错误的性质和应负的责任相适应。

二是同一性质、情节相近的错误应当给予轻重相近的处理。

三是数个违纪错误应合并处理。

2、定性与量纪的关系定性和量纪是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审理案件活动中的两个重要环节,也是党纪处分条例所要解决的两个主要问题。

定性是量纪的前提,量纪是定性的归宿。

定性不准,量纪必然不当,案件就不可能得到正确的处理;如果定性准确,而量纪不当,案件也不可能得到正确的处理。

因此,正确处理案件,既要定性准确,又要量纪恰当。

3、量纪的原则(1)量纪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2)量纪必须以党纪处分条例为准绳。

4、量纪情节的使用《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了量纪情节有五种,即加重处分情节、从重处分情节、减轻处分情节、从轻处分情节、免予处分情节。

5、量纪制度(1)重复违纪从重处理制度。

《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第18条规定,重复量纪,是指犯故意违纪错误受到党纪处分后又犯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故意违纪错误。

(2)数错合并处理制度。

《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第25条规定, 一人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主动交代从宽处理制度。

《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第39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6、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理及其他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第30条规定了对犯罪党员的处理,第31条规定了对依法劳动教养党员的处理,第33条规定了对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党员的处理,第35条规定了对违纪的预备党员的处理,第36条规定了对下落不明的违纪党员的处理,第37条规定了对死亡的违纪党员的处理。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理及其他规定,只要我们认真研究一下第三、第四章也就是第三十条至四十四条的内容)第五个问题,手续完备手续完备,是指对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时,要按照违纪案件的程序性法规所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这里边我讲两点内容:1、手续完备包括两层意思: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手续,是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审理条例》、《审理工作程序规定》等程序性条规加以明确的;案件审理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受理、登记、分工、审理、补充、审议、谈话、汇报、办理手续、归档等程序) 。

2、做到手续完备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1)案件在调查过程中的手续是否齐全。

不论是违反党纪还是政纪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都要经过受理检举控告、初步核查、立案、调查、错误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形成调查报告、移送审理等程序。

案件在检查过程中的手续是否完备,主要体现在移送的材料是否齐全。

案件审理就要通过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来审查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2)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违犯党纪的案件和违反政纪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都要经过受理、审核案卷材料(有的还要进行补充调查)、与受审查人谈话、集体审议、批准以及处分执行等程序。

第六个问题,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是指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程序合法是正确处理案件的保证。

程序合法是在案件审理工作“二十字”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新增的一项要求,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确保案件质量的具体体现。

尊重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才能把保证案件的质量。

我主要讲讲做到程序合法应当注意的三个问题:①关于立案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立案手续要齐全,立案要有依据;二是立案的权限要清楚;三是要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四是立案文书要规范。

②关于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调查人必须是二人以上;二是调查中无论是证言还是笔录,都必须写清楚证明人的身份,也就是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必须问清、记清;三是调查中必须是一人一证,不能将多名被调查人写在同一份笔录上;四是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一并核查,不能因为没举报或者领导没批示避而不查;五是在调查中获得的原始证据或者是摘抄、复制证据,必须由原保管单位、人签字、盖章;六是要围绕违纪构成的要件来搜集证据;七是在取证过程中不能先入为主,要允许被调查人说明、申辩;八是与被调查人谈话时,应事先列好谈话提纲,必须明确今天谈话的目的,是要证明什么问题,采取循序渐进法一步一步地引导。

九是形成调查报告,要以调查组的名义署名。

③关于错误事实材料及与本人见面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表述含糊、不准确;二是违纪事实的叙述不完整;三是违纪人员对错误应负的责任没表述;四是错误事实材料应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

五是对本人看了错误事实材料后的申辩不能做出有针对性的说明。

事实证明,办案工作“事实清楚”是前提、“证据确凿”是基础、“定性准确”是关键、“处理恰当”是目的、“手续完备”是要求、“程序合法”是保证。

这既是做好案件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科学结论。

只有全面地按照这些要求办案,才能有效地保证办案质量。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摘要]随着新医改的进行,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纪检监察工作不仅与医院的内部管理和发展策略息息相关,更会对医院的整体实力造成影响。

基于此,分析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然后提出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做好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意在帮助医院进行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新形势;纪检监察;反腐倡廉[作者简介]许欢(1982-),女,汉族,安徽萧县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政工师,本科,研究方向:医院党建思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 D2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8031(2018)02-0048-02前言: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的重要工作,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显著地提升。

而医院作为公益性和服务性的单位,其纪检监察工作的效果会对我国的社稷民生造成直接的影响。

因此,医院需要不断深化医疗改革,做好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第一,纪检监察能够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帮助医院高效地运营,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而且,纪检监察工作能够有效测评医院的运行状况,帮助医院的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医院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纪检监察能够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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