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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时间:2018-05-14 21:01

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18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在院党组和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的双重领导下,按照市中院1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司法管理年”活动,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树立“零违纪”队伍、“零违纪”法院目标更加明确,又好又快办案、公正廉洁办案的行动更加自觉,干警在解放思想中更新了观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我院形成了蓬勃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院党组成员与院长、部门负责人与主管院长,部门干警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级”廉政保障体系。

此外,结合我院实际,各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每名干警填写了《自查自纠申报表》。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确保干警廉洁公正执法,努力构建单位、家庭“双向”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在座谈沟通基础上,组织干警家属与干警一起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增强参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院会进行述职述廉,查摆剖析不廉洁或违纪的行为,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思想境界有了新

2018年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参考工作总结

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2017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纪监室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下面是风林网络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2017年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风林网络  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2017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室在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的领导下,坚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依纪依法履行办案工作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集中精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件**人,结案**件,结案率**%,其中大要案件**件。

  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贪污贿赂行为案件**件居首位,且涉案金额较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仍较突出,今年查处科级干部**人,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因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利用手中的权力追求享乐,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礼金,贪污、挪用、挥霍公款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和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明显增加。

  通过办案,从严惩处了一批违纪违法者,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威慑作用,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统一认识,将查办案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作为执纪专门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这是县纪委常委一班人的共识。

年初,委、局成立了案件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由纪委书记、监察局长

【精选总结】纪检监察室2019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精选总结】纪检监察室2019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今年以来,纪检监察二室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模范履职,文明执纪,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好大要案件,做好信访件的初步核实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违纪案件线索,指导和督促县(区)纪委及市直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努力探索解决办案工作中出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不断推进案件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现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20XX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室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精神,共查办或指导查办案件8件,其中开除党籍5人,诫勉谈话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追回各项违纪违法款余万元,其中市纪委追缴1934.5万元,宿××区纪委追缴200余万元。

此外,调查核实信访件5件,初核案件线索3件。

(一)突出重点查办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我室查办了宿××区委原常委荣佑文挪用公款1120万元、受贿520万元案件,指导宿××区纪委查办了洋河镇副镇长徐捷受贿29.6万元案件、洋河镇党委副书记丁桂武渎职、受贿31.7万元案件、洋河镇农

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

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

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

部分乡、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

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股室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

同时,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

村级即使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

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

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

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机构不健全,人力不足。

当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还分管(联系)计生、安全等工作,同时多数乡镇实行包村工作制,乡镇纪委书记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放在了包村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

目前,由于人员身份、年龄等限制,部分乡镇仍未配齐专职纪委副书记,即使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的乡镇,由于同时兼任乡党政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仍投入到乡党政办,不能专职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

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

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四)能力不够强,业务不精。

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够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连乡镇纪委基本职能都不清楚。

目前我县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本届换届或届中新任的,大多数都是新手,尤其是乡纪委专职副书记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务,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

而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停滞不前,理论水平弱,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三、的建议和思考(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

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

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

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

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

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

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探索推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各室业务骨干下基层协助纪委工作形成制度,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

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建议以县级纪委为主,尝试改变以前检查考评纪委工作同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合并的做法,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又列单项由纪委专业室进行考核,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

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

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

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

二要落实制度。

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

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

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

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

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

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

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急急急关于2010年纪检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

急用

为应对新形势,近年来,鄱阳县纪委坚持把查办违纪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四个明确”指导办案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鉴此,该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明显地在不断增强,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但与此同时,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依纪依法办案效率上仍旧受到主客观条件的约束。

具体总结为如下三方面:一是办案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目前,鄱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理念与当前复杂的形势存在许多不适应,对新形势下某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规律缺乏认识,尤其是面对高智商、高新技术手段作案的案件查处力不从心。

在办案手段上,尤其是大、要案的突破,往往过分依赖“两规”、“两指”措施,在创新办案方式和手段上办法不多,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水平的提高。

二是对具体办案职责等问题上存在认识偏差在履行办案职责上,不能按照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着有案不查、查案不力、处理不严、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在办案行为上,少数办案人员办案不够文明,不能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程序上,个别仍然存在着程序省略、程序简化、程序倒置的情况;在证据收集认定上,主要体现在取证不符合法规,没有依照规定程序及方法收集和认定证据,造成定性不够准确,处理不够恰当。

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城区范围内积极营造宣传监察法、学习监察法浓厚氛围,结合“五查五看五争当,锻造纪检铁军”专项教育活动和扫黑除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四步走”认真抓好《国家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集中组学强思想。

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

以“集中组学”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国家监察法》全文进行学习,加强领会,深化理解;开展一次主题思想讨论活动。

以深化对国家监察法的认识,找短板、补短板为重点,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相互交流学习国家监察法的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对国家监察法的记忆和理解;开展一次“纪检大讲堂”培训活动。

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以专题培训班形式,就《国家监察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加强学习指导,努力把《监察法》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是个人自学重实践。

各纪(工)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各种学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国家监察法》的学习。

利用“清风xx”、纪检工作群及时转发上级对国家监察法的阐释解读等重要信息,方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学;结合“传帮带”制度,以“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式,各纪(工)委指定业务骨干或办案能手为年轻干部“导师”,手把手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案件侦办等工作中进行传帮带,在一线锻炼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对国家监察法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结合“清风书香”读书活动,订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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