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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谈话心得体会

时间:2017-06-18 01:31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做实谈话函询的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做话函询式方法实践监督执纪“四态”,谈话函询是一项重要工作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纪检监察组)坚持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制定实施了《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的操作办法》,规范开展谈话函询工作,扎实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谈话函询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通过“三看”,严把谈话函询材料审核关开展谈话函询工作,提出谈话函询处置意见,发出函询通知书,仅仅是谈话函询工作的第一步,更重要的工作还在后面。

对谈话函询对象的有关说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就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关于材料的审核把关,实践中,我们主要把握“三看”。

一看是否按照要求把被谈话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这是关键。

对没有说清楚、谈透彻或者故意遮遮掩掩、留有余地的,严肃批评教育,要求重新作出说明,原有的说明材料留存纪检监察组,作为谈话函询对象是否对党组织忠诚老实的重要证据材料。

二看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善。

谈话函询除要求谈话函询对象作出说明外,还要附相关证明材料,看是否与谈话函询对象说明的情况一致。

对证明材料不完善的,限期补齐;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材料的,依照程序直接转入初步核实。

一是坚持信任第一。

组织把党员、干部放到工作岗位特别是领导岗位上,都是对干部的信任。

对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而不是

如何做好基层行纪检监察特派员工作的心得体会

对于如何做好基层行纪检监察工作,浅谈几点个人体会。

\ 一、加强自身学习,着力提高四个能力\ 首先是独当一面的能力。

纪检特派员工作任务较重,只有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的履行职责,适应工作需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纪委、纪检部赋予的工作任务。

这就需要纪检特派员加强自我培训和学习,不仅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柜面应知应会业务、信贷业务、风险资格岗位业务等专业知识,还要学习合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履岗素质。

二是组织协调能力。

纪检特派员要履行好派驻职责,不仅自己要带头干,而且还要善于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善于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反腐倡廉、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这是纪检特派员必备的基本功。

如撰写工作总结、风险报告等工作文书,既要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要求,更要有相当严密的语言逻辑性,如果掌握不好,就可能事与愿违。

再如与违纪对象谈话、调查等这些工作,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而且要有一定的谈话技巧和艺术\ 。

因此,纪检监察特派员必须提高自己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派驻工作的要求。

四是前瞻谋划能力。

纪检特派员是驻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的参谋部,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要正确理解和领会上级纪委的要求,准确把握驻在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不断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就需要特派员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和统筹谋划能力,以创造性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 二、做好工作定位,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对上级纪委、纪检监察部负责与对驻在行党支负责的关系。

纪检特派员首先必须对上级纪委、纪检部负责,坚决服从上级纪委、纪检部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基础上,要紧紧依靠驻在行党支的领导,及时把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转化为驻在行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要处理好维护驻在行党支领导权威与对驻在行党支进行有效监督的关系。

一方面,纪检特派员要自觉维护驻在行党支的领导权威,主动向驻在行党支沟通、汇报工作,提出驻在行反腐倡廉等工作计划\ ,承担党支交办的不与纪检特派员职责相冲突的其他工作,为驻在行党支分忧解压。

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行党支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敢唱黑脸,确保驻在行党风纯洁。

三要处理好纪检特派员与驻在行各部处的关系。

纪检特派员的职责包括了代表上级纪委履行反腐倡廉职能、防控案件风险、合规检查、组织驻在行反洗钱及责任认定工作等方方面面,其开展工作的对象涵盖驻在行各职能部处,要在驻在行党支的支持和统一领导下协调好各部处的关系,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利用好风险监督员队伍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四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全行中心工作的关系。

既要紧扣中心工作,强化服务职能,又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全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在服务中做好本职工作。

五要处理好案件防查与全行稳定的关系。

协助上级行纪检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和风险隐患是纪检特派员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案件和风险就要一查到底,要通过到位的案件防查工作促进驻在行的稳定,促进驻在行业务发展。

\ 三、加强检查,注重效果,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规范操作流程;围绕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业务体系文件为操作依据,着重抓好事后监督这道防线,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作用,同时又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一线重要岗位进行业务检查,业务检查是最有效的检验员工规范操作的工具,要将检查出的违规行为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违规必究,越线必罚。

二是创新检查方式,注重检查效果。

多次采用专项检查的方式,比如:前台中午交接班的情况、回放录像察看日常操作情况、每周的安全检查和信贷的专项检查等,彻底查清各项业务存在的问题;有时还采用相邻的县行进行互查,有特派员进行牵头,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作用。

同时为了使检查达到预期效果,规定凡业务检查到的业务,在上级行业务检查中再发现问题将追究检查人员连带责任。

三是注重重点时段案防及安全制度管理。

节假日期间是案件的高发期,要特别重视在节假、休息日期间的值班管理,加强对网点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节假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充分发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落实责任人,进行积分和处罚。

通过对责任人的积分使员工真正认识到积分管理的严肃性,也使员工更加理解积分管理的精神实质。

同时为了充分发挥积分管理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深刻认识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对积分情况在全行进行通报。

这样以来有效地规范了员工的经营观念,强化了员工的责任意识。

诫勉谈话后,是否在短期内不得提拔重用,纪检部门是否有条例规定多长时间后才可提拔

对党员干部来说,要正确对待谈话函询问题的认识到这是组织给的机会,要珍惜这种机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承认错误,诚心改过悔错。

对没问题的,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在谈话函询中,对组织的态度,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

犯了错误后,是不是相信组织,有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就是在关键时刻对党性的检验。

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能够幡然醒悟,及时主动交代问题,同党交心,真心向党忏悔,说明还有党的观念,还能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学生会纪检部个人工作总结

学生会纪工作总结导读:本文是关于学生会纪检作总结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享

  【范文一:学生会纪检部工作总结】  非常荣幸地在xx-xx学年的上半学期当选为学生会纪检部副部长,在此非常感谢部长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及厚爱。

站在期末,透视即将过去的一学期,工作的点点滴滴就时时在眼前隐现,回眸望去过去一个多月的一幕慕,也在不知不觉中充实眼睑。

这一个多月来,在系及学生会各干部的领导下,当然还有同学们的支持下,我部坚持以为同学服务为基本原则,为加强同学与系、同学与学生会的联系和了解为目标,为系、校的各种活动能很好的进展,而努力工作

  从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现将此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没有进入学生会前,我通过收集关于学生会的资料,为的就是多了解学生会,为的就是怎样才能顺利的进学生会,为的就是学生会对自己多么的重要,为的就是能在自己能进学生会后很好的去工作,一切为了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

  二、进入学生会后,通过了之前的资料收集了解纪检部的各项工作,我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并认真完成老师及部长交给的任务。

  三、团总支学生会,就是在这一年里有了这样的改变,选取、一些工作等跟上届有很大的差别,可以说都是崭新的,作为首批这样改变后中的一员,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荣幸。

以此,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我都做了工作总结,为以后的工作能更好的去履行。

在工作中对部门成员进行工作情况的考核与总结,对于不太

如何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翟永英 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执政能力,是党和政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也是新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

特别是加入WTO对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深远的影响。

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更加尖锐,手段更加现代化,领域和范围日趋国际化。

在严峻的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力,促进水利事业的协调、和谐、更快更好地发展,成为当前水利系统一个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现状及存在不足近年来,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广大办案人员严于律已,严格执纪,任劳任怨,为全社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了大量艰苦扎实的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一定的和谐环境和空间。

但是,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高标准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不够稳定。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有一些办案人员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二是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工作辛苦,生活清苦,至此工作上仅限于应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二)知识结构单一,能力不全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各个领域逐步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也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

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财务、金融、法律、证券等专业知识缺乏。

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法律、纪检监察业务未经过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依法依纪办案。

(三)作风不够过硬一是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缺乏斗志和勇气,不敢理直气壮地同腐败分子作斗争,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二是冲不破“人情网”,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

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是为违纪人员求情,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有些办案人员放弃原则,屈从让步。

(四)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五)创新能力不强二、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的建议与对策提高办案人员能力,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

(一)要有正确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

加强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培养和提高他们总缆全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大局;培养和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办案能力”专题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认识到,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仅是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从而不断提高加强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建设的自觉性,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

(二)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办案本领。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国反腐败的专门机关。

它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具有行政机关的共性,同时由于其职业特点,决定了它具有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的特殊性。

这就为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办案人员必须具备其他行政干部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与腐败分子的日趋位显、权重、财大、智高的特点。

要真正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提高案件突破的能力,就应做到全才加专才,百科全书加专业技能,个人的能力结构应是“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格局,即复合型人才。

具体做法: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思想水平和理论素质是其它一切能力的基础。

要坚持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把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作为核心内容。

二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要对办案人员进行脱产培训,同时要建立轮训机制,系统学习法律、金融、证券、心理学、电脑等现代科学知识和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知识。

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业务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通过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三要加强办案实践能力锻炼。

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将一些年轻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选派到上级参与大要案的调查与学习;下派到基层,通过办案实践,培养一批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骨干和能手。

(三)强化作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1、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教育办案人员加强和改进自身的作风建设。

要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的精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要切实改进学风,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时刻警惕和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严肃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保证办案人员在新的形势下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

2、要通过《廉政准则》、《工作守则》等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把握好自己,尽量减少失误和错误行为的发生。

此外,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在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法律、法规意识的基础上,既注重履行职责监督好别人,更要重视做好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工作。

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在主观上有过失、过错而发生错案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确保做到依纪依法办案。

(四)要建立完善办案激励机制。

通过开展办要能手、先进办案组创评活动,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并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办案人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励其不断加强办案能力建设。

二是要改进办案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高技术手段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得到广泛运用,办案工作也面临违纪违法者高智能化、高技术化的挑战。

因此,在充分发挥传统手段和常规手段作用的同时,要加大硬件投入,用高新技术武装办案人员,努力提高办案手段的科技含量,并实行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展示纪委办案良好作风的同时,切实防止违纪人员翻供。

三是要提高工作艺术。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办案方法,学会灵活运用政策、策略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办案手段,不断提高办案中的组织协调能力、查案运筹能力、选准和打开案件突破口的能力。

三、结语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也同样处在一个关键阶段。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面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必须牢固树立以下观念:一是办案的严厉性和文明性相统一。

既要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长期斗争,对腐败行为严厉查处,决不留情;又要文明办案,充分尊重涉案人员的权利。

二是办案的规范性和效率性相统一。

既要做到手段、证据、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又要增强责任感,坚持主动办案、有效办案。

三是办案的政治性和法纪性相统一。

既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把握办案的正确方向,达到最佳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又要坚持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四是办案的独立性和合作性相统一。

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又要尊重其他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要求和个性特征,做到牵头不包办,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

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水利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更要从水利工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新的贡献。

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今年,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教育,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做到廉洁自律工作常抓不懈我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和十项措施》,在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专项治理工作中,局班子和成员分别作出廉政承诺,将该项工作延伸到直属单位和基层国土办。

通过廉政谈话,上交区纪委未能拒收现金900元。

未发现领导干部有拖欠公款行为;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对公务接待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下乡镇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接受下级机关宴请,上级机关来人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局领导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反对铺张浪费和大吃大喝,严格用车管理,有效制止了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坚持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到有事谈事,无事谈心,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三是完善机制,加大预防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的各项规定,健全了新增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制度、统一收储统一供地办理程序。

通过互联网、报刊、设立公告栏今年,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教育,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

税务干部被纪检委叫去谈话如何应对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强调“无须扬鞭自奋蹄,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机关寄予殷切期望。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

为进一步体现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提出以下浅薄意见。

一、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现状在党中央、中纪委实施高压反腐的态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更大的职务、岗位风险和来自工作、心理、人情等诸多方面的压力。

归纳起来,主要面临以下10种风险和压力:(一)在高压反腐态势下,被腐败分子诱惑、拉拢、腐蚀的风险。

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反腐第一线,与腐败分子进行直接的较量。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利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拉拢、腐蚀办案人员,通过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让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关系案,最后使大案办成小案,小案不了了之,实现逃避党纪政纪法纪的惩罚的目的。

的确,在中央高压反腐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手中的权力特别是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巡视监督、定性量纪、执法纠风等权力也加大了。

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一旦放松警惕,就会出现“灯下黑”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

仅2016年8月至12月,全国纪检机关处分纪检干部400余人。

(二)长期在外办案、管理失控造成违纪违法的风险。

因工作需要,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外出办案,对长期跨行政区划办案的,组织对其工作情况难以掌握,管理鞭长莫及,容易滋生慵懒懈怠甚至是违纪违法等行为。

如去年江西省纪委曾通报了南城县纪委副书记席某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典型案例。

又如办案人员在案件进展缓慢、难以突破时也极有可能出现指供、诱供,或侮辱、诋毁当事人的行为。

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外办案监督失控,存在违纪违法的风险。

(三)对违纪人员调查取证不全造成的责任风险。

当前违纪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有些违纪人员虽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由于线索来源不全,仍有可能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彻底查实查清而未受到严格追究。

如果日后案发,纪检监察机关将要承担追究不严、重罪轻判的责任风险。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过于关注直接证据而忽视间接证据,过于注意证据自身的完整性而忽视证据间的关联性,过于重口供而轻其他证据,导致证据不全,案件质量不高。

这些都是潜在的责任风险。

(四)定性量纪不准而造成的法律风险。

案件定性不准,既有党纪法规存在缺陷的原因,也有办案人员自身的原因。

有的违纪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对涉案人员的定性量纪就不好把握,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类似的条款处理”;还有些违纪行为的表述模糊不清,导致一些违纪行为不好界定,定性也容易出现分歧。

个别疑难复杂或者非典型案件的定性问题,甚至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都会存在争议,只能实行“多数决”。

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定性工作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保障,这些都极有可能造成法律风险。

(五)对“双规”对象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

“双规”旨在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

被“双规”对象在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场所配合调查,期间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排除发生自残、自杀、病亡、逃跑等意外事件的可能,由此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潜在危害更大。

如媒体报道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贾某在被市纪委“双规”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遭受调查对象或其家属恐吓、威胁、攻击,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

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的事情屡见于报端,但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属精神、心理上受到的伤害往往被人们忽视。

有的被调查对象对纪检监察干部使用拉拢腐蚀招数不凑效时,便千方百计对办案人员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一天十几个电话,让办案人员的家属胆颤心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

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被查对象恶意攻击,造成纪检监察干部被恐吓、威胁、诬告的风险。

(七)媒体炒作、舆论误导而造成的被诬陷、诬告的风险。

实际工作中,受处分人员或者被调查对象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员利用媒体、网站对办案机关、办案干部歪曲、抵毁的情况并不鲜见,其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不知情网民的同情,报复、攻击纪检监察机关。

(八)“三转”不到位而造成的工作错位、越位、缺位的风险。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清,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三转”不够彻底,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或干预社会经济事务较多,有时甚至带头冲锋陷阵,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越俎代庖、职责泛化,工作出现错位、越位、缺位。

如去年底《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不点名批评了某市纪委“多管闲事”,参与当地严打“三偷”(偷伐偷采偷排)。

问卷调查显示,纪检监察干部面临业务牵涉过广,工作上容易出现缺位、越位、错位的风险。

在实践中,由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也有因为工作长期形成惯例的原因,还有的是因为有些部门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导致有些工作未能按照“三转”的要求,转得不及时、转得不彻底、转得不到位,有的是转了一部分,有的是明转暗不转,有的转了没有部门接,纪检监察机关由只好又接起来。

(九)坚持原则、严格执纪与人情世故相悖的感情压力。

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人情、权力、关系等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因此衍发纪检监察干部面对人情与法理冲突的问题。

一些被调查对象被立案调查后,到处托人找关系,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

遇到“特权案”、“人情案”等领导批条子、亲戚朋友请托说情的情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畏于权势,碍于情面,不敢碰硬;有的甚至放弃原则,妥协让步。

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人情世故干扰的压力。

(十)工作、家庭压力过大而造成的身心健康风险。

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纪检监察干部身心长期得不到放松和休息。

加上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性要求高,有问题无法与家人沟通,家庭责任无法顾及,时常面临家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形,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生活面临自身健康、家庭后顾之忧的压力。

很多人潜意识里“不愿意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往”和“敬而远之,能避就避”。

二、原因分析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和压力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体制机制不够给力。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题短期难以破除,如党章规定各级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的成员,纪委的人、财、物等方面要由同级党委保障决定,这种“双重领导”模式往往异化为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为辅。

在这种体制下,纪委不仅无法充分履行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能,而且有可能因为查办案件得罪同级党委领导而遭受排挤或打击报复。

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工作阻力障碍较大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风险和压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监督责任就会虚化、弱化。

有些党委在思想上没有转变观念,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没有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行动上“只挂帅不出征”。

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对违纪违法干部不愿追究,甚至袒护包庇,给同级纪委施压,阻碍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还把拆迁、维稳、安保等应由其他职能部门牵头的工作交给纪委主抓。

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入手不足、承载大量繁重任务的同时,还要腾出大量的时间、人力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之外的其他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驾护航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也容易发生工作上错位、越位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难以开展,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自身建设存在缺陷。

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管理存在缺陷,在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办案人手不足。

按照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各级纪委通过整合优化资源加强了办案力量,但案多人少问题仍较突出。

二是办案能力不足。

一些办案人员缺少办案业务知识,特别是法律、财税等专业知识,有的甚至“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匮缺,导致办起案来力不从心,还容易引发法律和责任风险。

三是自身监管不力。

工作的特殊性造成办案人员特别是长期外出办案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监管机制也不健全完善,在这种监管失控的情况下,一些警觉性不高、纪律性不强的办案人员可能会利用监管漏洞接受宴请、出入***所等,受拉拢、利诱而被腐蚀,造成以案谋私、知法犯法、知纪违纪。

(四)保障措施乏力。

纪检监察干部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长期处于紧张节奏工作中,缺乏必要的休息锻炼。

同时,过度工作和不规律的作息时间也使纪检监察干部无法在事业、家庭、朋友、健康与精神生活等方面统筹兼顾,最终导致身心劳累疲倦。

纪检机关实行严格的队伍管理,强调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往往过分强调纪律而忽视人文关怀,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心理“亚健康”问题,对此既没有进行心理疏导,也较少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不能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解决其实际问题和困难。

这种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人文关怀不足以及保障措施缺乏,往往使纪检监察干部产生疲惫、焦躁、厌烦、孤独等心理。

(五)内外干扰因素较多。

从外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时,易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包括地方领导打招呼强行压案不查,被调查对象或其家属诱惑、拉拢甚至威胁、恐吓、阻挠,网络散布谣言、炒作误导等。

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杂音”对办案人员“围堵”,使办案人员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影响了办案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

从内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大部分是当地人,跟朋友、同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社会属性决定其难以摆脱传统人情面子、世俗观念等影响。

人情、面子与法纪相冲突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止“四风”反弹、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艰巨。

根据调研分析,对如何减缓、化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风险与压力,提出对策建议。

(一)坚持加快改革和实践探索并重,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发展。

一要落实“两个为主”。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

二是推进“两个全覆盖”。

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特区和盲区。

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派驻纪检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实行归口派驻。

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

在推进常规巡视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哪里信访举报多、哪里案件多发易发、哪里群众意见大,就往哪里巡视。

三要落实“一案双报告”。

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从制度上破解基层党委“不想查案、不让查案”和基层纪委“不敢查案、不能查案”的难题。

(二)坚持保障发展与从严执纪并重,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支持。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层领导的机构,既要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也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正风肃纪,为当地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抓反腐倡廉工作的专职机关,要正确处理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作风不正、办事不公、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善于作为,履职与服务两不误。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提和保障。

因此,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放在全国、全区和全地区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始终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任务同向、工作措施同步,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善于找到纪委履职与服务地方发展的契合点,使反腐倡廉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三要精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纪检监察干部化解风险压力要“加强请示报告,争取党委多为纪委工作支持撑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根本,要多向党委政府传达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多向党委政府汇报上级纪委的工作重要动向和指示精神,多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多与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沟通,从而赢得党委、政府的最大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并重,防止“灯下黑”。

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

要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内部监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

一要强化外部监督。

实行“开门反腐”,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纪委开放日、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和微博等多种形式公开。

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发挥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拓展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体系。

二要强化内部监督。

在健全完善地区、县(市)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等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同时,要推行新提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地区、县(市)、乡(镇)三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纳入报告范围。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

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内容涉及住房、兼职、持股、婚姻、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信访违纪处理等情况),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动态,强化日常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把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

紧紧围绕落实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纪纠风、干部任用、巡视监督等核心权力,研究出台纪检监察工作管理配套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公开透明与良性互动并重,打造“阳光纪检”。

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

要“加强宣传沟通,让群众参与理解并支持纪委工作”,要“主动出击回应,及时调查处理澄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要公开透明。

推行新闻发言人、纪检监察“开放日”和重大案件定期向媒体通报等公开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曝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开门反腐”,让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走进纪委,揭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神秘“面纱”,廓清迷雾,消除误解,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

二要紧接地气。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每年组织开展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基层接访活动,与农村基层群众“面对面”接触。

一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集体、越级、重复访,另一方面从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同时也在悉民情、解民忧中接受群众监督,让纪检监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强互动。

依托电子政务、网络问政、网民见面会、官方微博微信和“反腐前线”等平台载体,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重要活动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及时回应媒体曝光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对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依法加以打击,传递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的外部支撑。

(五)坚持严格管理与教育关怀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是要以铁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首先,在准入上,要严把“关口”。

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的资格条件,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并将“裸官”、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情况的列为禁入类型。

第二,在管理上,要抓早抓小。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推行班子成员、室主任“分级谈话”和日常谈心制度,在干部提拔、交流、轮岗、退休等敏感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三,在惩处上,实行“零容忍”。

正人先正己,以“清理门户”态度和决心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除害群之马,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将“办案不行、抹案在行”的纪检监察干部请“出列”,毫不留情清除害群之马。

第四,在培训上,注重政治与业务素质双提升。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业务技能,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纪。

第五,在心理疏导上,要加强人文关怀。

强化健康安全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休假或疗养制度,对出现办案后遗症的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调适。

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文体活动,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释放压力。

对家庭有困难的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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