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
反对和防治腐败,事关人心向背,事关生死存亡。
只有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才能总揽全局,审时度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反腐倡廉斗争的正确方向;才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正确处理反腐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统一思想,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
怎样判断反腐倡廉形势,不仅仅是工作评估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才能统一思想、做好工作。
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斗争是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下展开的。
国内外敌对势力竭力利用腐败问题歪曲、否定我们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政治制度,蓄意诋毁,造谣惑众,把我们党描绘得一团漆黑,把干部队伍说得一无是处,攻击共产党解决不了自身的腐败问题,等等。
其目的就是妄图动摇干部群众对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动摇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领导的信心。
对于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一些模糊认识和不正确看法,也要分清楚情况,加以引导。
每个人在不同的社会层面生活,因人、因事、因情况不同,看问题的依据、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既有人过高估计成绩,存在盲目乐观倾向;也有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存在悲观失望情绪。
当前在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把局部看作全局。
有的地区和部门出现了腐败分子,周围的干部群众很不满意,出于满腔义愤,把局部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推而广之,从村长、乡长的不廉洁推测省长、部长的不廉洁,从少数干部有问题扩大到认为我们党和干部队伍整体上有问题。
二是把自己接触到的个别腐败现象视为普遍现象。
有的同志在社会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受到个别部门和单位不正之风的困扰,非常愤恨,由此推断出整个社会风气都不好,认为我国腐败现象非常严重。
三是把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当作普遍现象。
据调查显示,60%多的人是通过媒体了解腐败问题的。
反腐败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对大要案的报道,有时比较集_中,有个别小报还存在恶意炒作的现象,对一些干部群众容易产生误导,使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案件越查越多,腐败越反越严重。
四是把不属腐败的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正之风,当作腐败问题来看待。
腐败有明确的定义,主要指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一些群众没有搞清腐败的概念,把一些不属于腐败的现象也列入腐败的范畴。
以上这些认识,单从某个方面说,似乎有一定道理,但从总体上说则是不全面的,以偏概全,背离了客观和实际。
怎样判断反腐败形势,有一个角度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
2011年1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特别是用“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科学概括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之一。
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90年的伟大实践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艰辛探索,取得了重大成就。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不断深入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我们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
近年来,中央在全党相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我们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命名一批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组织“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等,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我们坚持把健全制度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制定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一批重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在抓制度建立的同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
我们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
着力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前移监督关口。
通过加强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其他形式的公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等,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规范透明。
例如,巡视工作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
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颁布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把巡视确立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巡视工作边实践边探索,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发现并阿有关部门移交了一批反映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各省(区、市)、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也积极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巡视。
通过开展巡视工作,有力推动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我们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以及财税、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
我们坚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
通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认真解决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基金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
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党纪国法而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坚决查处,绝不菇息,绝不手软,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我们注重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3.5万件,结案44.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607人,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和党纪政纪处分人数逐年增长;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50244件,涉案金额125.4亿元。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宋勇、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前不久又对刘志军进行立案调查,社会反响强烈。
和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在重要影响的案件。
通过查办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我们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健全“一案两报告”等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和情况通报,有针对性地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力求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深化一批改革的效果。
我们坚持讲求政策策略,把握时机节奏,改进宣传报道,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这些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地保证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据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2003年度为51.9%,2008年为65.5%;2010年达到70.6%;人民群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2003年为68.1%;2008年为81.6%;201o年达到83.8%,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国际社会也对我国的反腐败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国的反腐败成绩是“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温饱问题、极大地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
”第二,要清醒认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的严重性。
在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
新问题。
一是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矿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导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纪违规时有发生。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牟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
“一把手”腐败问题仍然严重。
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共处分基层站所工作人员38464人,其中2010年处分违纪总金额在千万元以上的乡科级以下人员171人。
例如,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利用职权违规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同时犯有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违纪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三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例如,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贪污公款8250万元,索要、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661万元;先后多次到境外赌博,赌资特别巨大。
李培英被依法判处死刑。
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
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经济上贪得无厌,为谋取个人私利不择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元;生活上极其糜烂。
王益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五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大案要案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的一个领导班子中多人被查处。
例如,在安徽省古井集团高管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效金,集团副总裁、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运杰,古井贡酒股份公司总经理甘绍玉等10名高管人员涉案。
王效金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六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
例如,商务部条法司原巡视员郭京毅单独或伙同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多名司局级干部,以及一些中介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各自在外资审批、监管、服务等方面的权力,把正常工作协调机制变成“权钱交易利益圈”,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高度的隐蔽性。
郭京毅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
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甚至失职渎职、酿成严重后果。
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除利用职权收受贿赂600多万元外,还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且疏于职守、部署不周、监管不力,致使药品注册管理秩序混乱,全国假药劣药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郑筱萸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城市管理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粗暴执法,甚至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一些领导干部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超标准住房、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屡禁不止,等等。
另外,从这些年查处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看,背后往往隐藏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
例如,2008年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9·8”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
经过调查,临汾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段波、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襄汾县原县长张金凤等5名领导干部因利用职权为发生事故的新塔矿业公司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严肃查处。
第三,要深入分析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
腐败现象是一个具有复杂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世界性难题。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是我国仍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从世界各国发展历程看,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大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用短短几十年跨越了其他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各方面体制制度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
即使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健全的西方发达国家,也都为不断发生的腐败问题和政治丑闻所困扰,尤其是资本主义国家民主竞选所耗费的巨额政治经费其实质就是一种披着合法化外衣的腐败现象。
最近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等国家相继发生的政权更迭和政治动乱也都与腐败问题密切相关。
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思想滋长。
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孙瑜为满足自己的高消费,收受贿赂328万元,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资金4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孙瑜在其忏悔书中说:贪图享乐,无限制地追求高消费,是我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例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因受贿2959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他在检查中说: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情况下,体现在领导干部身上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是如此尖锐和复杂。
说复杂,是指对领导干部的腐蚀,在温情脉脉、杯光酒影中就能得逞,让你在不知不觉、舒舒服服中演变过去。
四是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二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
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的心态浮躁、贪图虚名,一门心思用在谋求更高的职位上;有的在收入和待遇上盲目攀比,感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因而产生“心理失衡”,走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甚至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公然索贿受贿、侵吞公共财产和国家、集体资金,等等。
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就是因在2002年陕西省政府换届和2005年届中调整时未被提拔使用,感到自己吃了亏,产生了为自己捞好处、留后路的想法并付诸实施。
2007年曾因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与此同时,本人或通过其弟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60余万元。
李堂堂已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好人主义盛行,应该及时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应该坚持制止的没有坚决制止,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就纪检监察工作来讲,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等等。
第四,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
首先,我们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江泽民同志先后1O次、胡锦涛同志先后9次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每年都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中央还专门设立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和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这些都为我们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政治和领导保证。
其次,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政治优势。
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讲是私有观念和剥削制度的产物。
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
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巨大的优越性,我们完全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其三,我们有一支优秀的党员干部队伍。
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恪尽职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我们之所以能在众多风险和挑战面前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靠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带头作用。
这是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最有力证明。
不承认这一点,就难以解释我们今天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
可以说,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和依靠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
近年来每年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越11万人,只占党员总数的14%o,其中因贪污贿赂类问题受到处分的仅占党员总数的0.3%。
其四,我们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
随着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看渠道的不断拓宽和揭露腐败问题能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其五,我们有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消极腐败现象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是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腐蚀剂。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我们一定要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心得体会 --------------------------------------------------------------------------------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教育活动。
通过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使我对开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
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1、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
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
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
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
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5、严格遵守我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党员。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配合好廉政风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使我体会到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持之以恒,才能得到有效的目标。
只要我不断增强自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的岗位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防范意识,谨守岗位,相信我个人都会远离金钱的诱惑,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美满的工作环境,从而携手为发展信检察
求 部队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一篇
一、 政治方面。
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平时能自觉学习、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理论素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领会构筑和谐社会的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方针,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一定辨别是非能力。
积极投身,自觉遵守党章。
二、 能力方面。
该同志2004年9月到机关以来,参与了**工作和**工作,由于该同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能较快地适应熟悉并掌握工作情况,善于处理工作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并具有个人见解。
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可以说是一个会想事、能办事、办成事、办好事的干部。
进入机关以来,均能完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 工作方面。
能够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细致、谦虚谨慎、待人热情诚恳。
近两年在处室业务繁忙的情况下,工作主动、不畏困难、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
同时,在进行工作调研中能结合湖南实际,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及时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
廉政方面。
该同志能注重自身的修养,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党内的各种学习和各项活动,坚持。
至今没有发现。
(简短一点,供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