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机关纪委的作用
纪委委员是反腐败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分布在组织、审计、财政、公检法等重要部门,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较高的业务技能,是党政各条战线上的骨干人才。
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职能作用,对于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有些地方的纪委全委会的作用并未受到重视,往往是一年开一、两次会,五年换届一次,形式大于实际效果;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平台和途径也不够广阔,纪委委员的功能仅仅局限于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报告,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有些纪委委员甚至不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究竟是什么,只任职、不履责,只挂名、不工作。
这种现象不仅削弱了纪委委员的职能,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纪委委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定准方向,摆正位置,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笔者认为,关键要创新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扩大权威,激发活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理纪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制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
1.要建立健全纪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
学习是纪委委员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履行职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基础。
各级纪委都要建立中心学习组制度,把纪委委员作为中心学习组成员,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体学习一次。
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党政纪法规,不断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战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纪委委员科学判断形势、正确把握大局、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疑难问题、创新纪检工作的能力。
纪委委员要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作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使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责相适应。
2.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全委会决定制度。
凡是关系纪检监察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部署、长远性的重要大事项决策、纪检干部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都要组织纪委委员参与讨论。
纪委的重要工作特别是一些重大案件,都要及时向纪委委员进行通报。
组织纪委委员参与纪委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如执法监察、案件检查、审理工作、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和调研等。
通过纪委委员的积极参与,使纪委常委会的决策更加科学,工作部署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3.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制度。
询问和质询是一项全新的党内监督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
《条例》明确了纪委委员有权就全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纪委全委会、纪委常委会、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和执行单位提出询问和质询。
询问是指纪委委员对全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纪委或有关部门进行了解、过问,并要求说明的行为。
质询是指询问人对纪委或有关部门作出的询问说明提出质疑,并要求解释和答复的行为。
询问和质询有具体的回复时限和要求。
对于拒不说明、解释、答复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说明、解释、答复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说明、解释、答复的,同级党委、纪委要视具体情况对被询问和质询单位主要领导或有关领导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训诫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通过开展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制度,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拓宽党内监督渠道,更好的发挥纪委委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
4.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基层调研督查制度。
建立基层调研督查制度,是纪委委员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转变纪委委员工作作风、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市以下纪委都要动员和组织纪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村,开展下基层调研督查活动。
每年对联系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村“两委会”负责人、纪检委员等村组干部和党员、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一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法规知识培训。
向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宣讲一次中央1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和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
听取一次基层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检查一项以上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解决一件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帮助建设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阵地,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纪委委员下基层调研督查活动,能够有效克服和解决纪委委员对基层了解不多、服务基层不够的问题。
只有发扬优良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才能树立纪委委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5.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监督和评议制度。
实行纪委委员监督和评议制度,就是结合换届班子考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每届每年选择一部分所管辖同级重要部门“一把手”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参加监督和评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和群众代表现场询问,全体纪委委员面对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
评议分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等次,廉洁票达到90%以上的评为廉洁,廉洁票达到70%以上评为基本廉洁,不廉洁票达到30%以上评为不廉洁。
监督和评议制度能够有效发挥《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纪委委员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的职能,较好地解决纪委委员中存在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好监督的问题,做到有为、有威、有位,增强纪委委员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
监督和评议制度还将纪委委员监督和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有机结合,并将监督结果运用在干部使用管理中,有利于在党内形成廉洁从政的干部在党委受到重用、在纪委得到支持、在群众中受到称赞、在精神上得到鼓励,不廉洁的干部受到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的正确导向。
6.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自身建设制度。
打铁先要自身硬。
纪委委员责任重大,岗位光荣,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树立责任意识,克服私心杂念,增强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
要在纪委委员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纪委委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勤奋学习的良好形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思想解放的良好形象;坚持认真履行职责,树立严惩腐败的良好形象;坚持依法依纪秉公用权,树立廉洁执纪的良好形象;坚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团结和谐的良好形象。
纪委委员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精神境界,讲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作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
要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思想道德防线,严守党纪国法红线,严守做人做官底线,永葆清廉本色,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树立起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纪委要健全完善纪委委员履行职能职责情况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照考核量化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价,确定纪委委员完成年度目标的等次,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在纪委委员中形成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各负其责创一流的工作局面。
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为纪委委员充分履行职责搭建实实在在的平台,使他们主动发挥职能优势,自觉参与廉政建设。
通过制度实施,使纪委委员真正把纪委当成“娘家人”,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力军,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怎么写
关于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关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作风教育实践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成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致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干部队伍思想、工作、生活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群众作风;切实解决效能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软环境和硬环境。
为我市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实现“尾雁赶超、尾雁快飞”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主题,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要求和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和***活动,深化落实领导干部记“民情日记”制度,扎实开展活动,全面开展“千人评中层”和“政务服务万人评”工作,突出解决“十个不强”的问题,着力“五个强化”,努力实现“五新目标”。
(一)强化思想认识,精神面貌要有新状态要着力解决思想不够解放和改革创新意识不强问题。
一些干部面对我市灾后重建结束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观念陈旧、惯性思维,缺乏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特别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能力不强,遇到急、难、险、重问题束手无策。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是第一位。
改进作风必须要与解放思想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特别是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我们怎么办”和灾后重建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思想大解放、大讨论活动,创新思路,谋求跨越。
大力开展“从政道德教育、纯洁性教育和岗位教育”三项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以振奋的精神状态,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
(二)强化自身修养,干部队伍要树新形象要着力解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不强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
少数领导干部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性,考虑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多,考虑全局利益、整体利益少;一些党员干不能坚持以人为本,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有的干部缺乏党性修养,不守规矩、不听招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些干部纪律松弛,自由散漫,迟到早退,甚至一心二用、不务正业,工作时间办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打麻将;一些党员干部创造力、凝聚力不强,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好,党员干部形象不佳、自我要求标准不高等。
强化自身修养,就是加强党性锻炼。
加强党性锻炼就是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处理利益关系、树立良好形象的过程,就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把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扎实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整顿提高、晋位升级;深入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认认真真地访民情,诚诚恳恳地听民意,实实在在地帮民富,兢兢业业地保民安。
进一步深化落实市委记“民情日记”等制度,扎实开展“乡村夜话”活动和“百姓评村官”活动,促进全市各级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开展以“乡学文建明、村学王家元”为主题的“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中转变作风、锤炼作风,确保党员干部的新形象。
(三)强化真抓实干,决策落实要上新水平要着力解决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和抓落实能力不强问题。
有的工作粗放,不讲标准、不讲时限,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对目标任务明拖暗抗;有的工作标准低,争先进位意识差,不能把自身的工作放到全域成都、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标准中去衡量和要求,工作常年无起色。
有的挂帅不出征,习惯于浮在上面听汇报、作指示、讲原则话、做官样文章,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下基层走马观花、浅尝辄止,遇到矛盾和问题绕着走。
实干是水平,落实是能力。
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成都市及我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更加有力。
重点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障、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项目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督查督办、明察暗访、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手段提升执行力。
(四)强化效能建设,为民服务要有新作为着力解决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和服务发展意识不强问题。
一些干部面对灾后重建取得胜利产生疲劳效应,对工作不负责任,在位不想事、不干事、不尽责、不敬业,躺在荣誉的感觉里混天度日;有的官僚主义严重,重权力、轻责任,争功诿过,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缺乏勇于担当的精神;有的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老大”思想和衙门习气,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工作拖拉,效率低下,甚至吃拿卡要、不作为。
效能建设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
深入开展“千人评中层”、“政务服务万人评”和“治庸问责”活动,做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强化效能问责,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专题督查和明察暗访活动,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促进政务服务规范、便捷、高效、廉洁,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建设要有新发展。
着力解决文明城市创建意识不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限期整改落实不强等问题。
主要解决干部履职不到位、限期整改不落实、城乡环境差、开展工作突击式、表面化等问题。
在打造现代文明的城乡环境方面,要从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入手,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把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检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检验和评价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
三、实施步骤作风教育实践活动,从2012年6月下旬开始,8月底结束。
主要分三阶段、九环节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1、召开动员大会。
进行广泛动员,把各级干部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对全市开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方案报市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搞好学习教育。
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座谈交流、开展专题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成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廉政准则》、《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有关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央、省、成都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作风纪律相关规定、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内容,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至8月20日)1、查找问题。
采取自己查、群众帮、领导点等方式,对照解决“十个不强”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通过设立意见箱、意见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认真听取普通群众、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2、梳理汇总。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综合前一阶段基层组织现状“大调研”、“挂、包、帮”和“百姓评村官”、“千人评中层”、“政务服务万人评”活动中对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大排查的结果,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现状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认真梳理群众关注、反映强烈,影响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对群众信访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
3、落实整改。
对梳理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及成员要亲自抓整改落实。
坚持边查边改,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及时解决群众最希望解决、当前能够解决的实际问题。
健全群众意见诉求办理回复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妥善办理、及时反馈。
要面见群众、面向基层抓整改,当面听取意见,当面解决问题。
通过定期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了解项目建设进度、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1、查漏补缺。
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看问题查找是否全面,党员、干部作风是否转变,基层组织是否加强,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发展环境是否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是否廉洁高效优质推进。
2、建章立制。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以制度机制形式进行固化,加快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3、全面总结。
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形成阶段性总结,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于8月29日前报市活动领导小组。
适时召开全市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全面总结我市活动开展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监督检查(一)媒体监督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发挥《都江堰快报》、都江堰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的监督功能,通过****等栏目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及时曝光反面典型。
(二)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开通举报网站等方式,强化群众监督。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认真梳理、限时整改、及时反馈。
(三)社会评价全市作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调查机构,设置统一的问卷内容,对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第三方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
(四)明察暗访市委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不定期对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五)随机抽查采取组织联合检查、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等方式,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每个阶段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六)强力问责对自查自纠不到位、限期整改不落实的,以及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工作落实和项目推进的,要严格问责,并及时通报。
五、保障措施开展“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全市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强化领导责任。
市委成立作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挂帅,副书记具体负责;市级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意见的要求,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把活动组织好。
纪检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调度情况,搞好督促检查;组织部门要把活动同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起来,纳入党员教育的总体规划;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报道,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发挥带头作用。
这次教育活动,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
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要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切实推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工作指导。
为搞好这次“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市委专门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调度指导工作。
市委专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活动结束后,要切实做好成果巩固、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长效机制。
(四)营造活动氛围。
要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及时报道开展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
要坚持典型引路,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整个活动的健康开展。
要大力宣传以优良作风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势头。
(五)坚持统筹兼顾。
当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干部作风教育实践” 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把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作为实现“尾雁赶超、尾雁快飞”的重要机遇,有效协调,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军队“禁酒令”是指什么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