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人员在党校培训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这次在市委党校参加了2013年第十一期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培训学习,我受益非浅,感触颇多。
此次培训课程安排紧凑,针对性强,让我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使自己的理论基础,党性修养、突发事件应对、提高干部执行力和艺术性等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更重要是让我对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有了重新的认识和地位,让我有了更足的干劲和充满了信心。
首先,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深深感受到了党对年轻干部的成长与发展给予了巨大的支持与关怀。
这次培训是专门为新提任科级干部举办的,众所周知,科级干部是基层工作的管理者,是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者、执行者。
我们这些科级干部大部分是比较年轻的同志,而且刚走上领导岗位,大部分缺乏领导协调能力,在管理综合素质方面亟待提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委党校及时组织了这样的培训班,给了我们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所以说感到非常的兴奋。
在培训的开班式上,党校副校长倪立保重点阐述了对年轻干部培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向我们这些新提任的年轻干部传达了市委党校的关怀与期望,让我倍受鼓舞,也让我对接下来的培训充满的期待。
面对这样的培训机会,我认认真真的参加了整个培训过程,对每一次课程进行认真的学习。
通过上课发现,每一节课的主讲老师都是在某个专业优秀的党校老师或是最专业的干部。
其次,通过这次培训,切实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
此次培训虽然只有十九天课程,但是每一节课的针对性都非常强,特别适合我们这些新提任的年轻干部,让我充分认识到只有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才能使我们建立创新理念,跳出思维定势,拓展思维视角,改变自己传统的一些思维习惯,第一节课是拓展训练,通过各种有趣的训练,使我对个人在工作中的定位,以及今后的工作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了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
尤其是通过这一次的学习,使我这个副校长对今后的努力目标有了更深一层次的认识,也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可以说受益匪浅。
通过对提升干部执行力专题讲座,我认识到管理是一个基层部门乃至牵动全局、贯穿始终的大事,它可以把具有某种联系的因素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将它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一个共同的发展目标而协调的运动。
而这种协调和运动往往是随着一系列指令、规章、制度乃至法律的形成而形成的。
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效能发挥,则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举止文明,效率大增。
没有严格的管理,就不会有工作上的高效率和高效能,也不会有人员的高素质。
所以我想,作为一名副职,首先要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做一名优秀的执行者。
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管理学的理论,对于有效的管理,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对于不同的情况,不同的目的,都会有很多个管理的选择,我们要从中间选择一种最有效,最节约,又或是最易实现的办法。
在关于廉洁从政的专题讲座中,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年轻的干部,开展廉洁从政基本规范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这有助于年轻干部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在培训中,教授为我们讲述了党员干部应该遵守的基本规范,并结合实际工作,讲述了工作中应该注意的细节,还举出了大量例子,效果很好。
面对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使我的内心受到了深深的触动,我认识到廉洁自律是一名党员干部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如果连廉洁自律都做不到的话,必然会出现思想松动,做出一些违背原则的事情,容易犯错误。
我也清醒认识到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马梦妍教授的关于公共危机管理的讲座,引用了大量身边鲜活例子,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就更大了。
她的讲课给我们这些新进的基层领导提供了一些非常实际的指导作用。
再次,通过培训,使我感到了责任重大。
在这次培训中,体现出了党对我们的关怀,近三个星期的学习,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在这个竞争的年代,必须坚持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充实自己。
同时要学以致用,根据客观实际,在认真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敢于进行大胆的改造和创新。
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形式的多样化,多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交流,接受、学习新事物,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我想对于我们年轻干部来讲,只有埋头苦干,才能在工作中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只有顽强拼搏,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只有甘于奉献,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
一个上午的智慧博弈,虽然只是简单的几个看似游戏的活动,但从中让我看到了许多人内心的的真实想法,和团队之间缺乏的信任、沟通。
正是有了这些认识,让我对今后工作中可能发生和必然发生的情况有了初步的、比较理智和准确的处理方法。
进入培训的第一天开始,在班主任刘老师和学员们的大力支持下,我担任了文体委员。
从运动会、文艺汇演到班级联谊会,从每天的早操到每天的练歌,我和大家一起从陌生都亲密无间,将一个个任务顺利完成,让我一次次感受着“团结就是力量”的真谛。
同时也让我进一步认识到,无论在任何岗位,面对任何工作,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力将任务完成到最好,不让自己和所在的团队留下任何遗憾。
最后,通过培训,使我结识很多其他部门的同事,加强了沟通。
有很多同事在以前的工作或生活中经常见到,但是并不相熟。
通过这次培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拉近了与其他部门的距离,我们之间可以相互交流经验,相互介绍部门的工作情况,为今后相互间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以上便是此次培训的一些心得体会,我也希望在今后能够经常组织这样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地鞭策我们年轻干部不断的前进。
我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更加深入扎实地进行理论学习,用理论创新来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为教育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对加强职工工作主动性、责任心、执行力的思考
对加强职工工作主动性、责任心、执行力的思考目前,职工工作主动性、责任心、执行力不强已成为不少机关事业单位的通病,其表现就其共性而言,主要表现在:一、应付了事。
应付体现在工作不主动、不认真,敷衍搪塞,不追求最优效果。
一是应付回复。
日常性基础工作不扎实,不重视日常规范管理,对上级应付对待。
二是应付检查。
工作执行不到位,被检查方应付上级的检查,检查方碍于情面走过场,易成形式主义。
三是应付结果。
工作只求速度不讲效率,只求结果不讲过程。
二、等待落实。
一是等待上级指示。
主要表现在:不督促不落实,不指示不执行,不询问不汇报,工作缺乏主动性。
二是等待外部联系。
工作完成后,等待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缺乏协调的积极性,缺乏协作的主动性。
三是等待下级汇报。
工作布置后,不能有效督查落实,缺乏主动检查和监督的意识。
不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实际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畏难观望。
畏难表现在:1.不敢于担当。
遇事推三阻四,找理由推脱。
2.不勇于创新。
工作墨守成规,不思创新,不善于面对新情况、缺乏新创意。
3.不勤于总结。
工作盲目性大,缺少事前规划,工作完成后,不勤于反思,总结经验。
观望体现于:1.择利而为。
不主动协作配合,独善其身,缺乏大局观。
2.冷眼旁观。
工作发生阻滞时,不主动联系协调,观望中变小状况成大问题。
3.守株待兔。
精神落实、工作执行等待他人做法,实行“拿来主义”,应付了事, 缺少开拓探索精神。
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事业单位工会工作
【摘要】在企业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所以要做好基层工会工作,就要进一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关键词】工会组织建设工会职责工会工作2001年的新《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负有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动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组织职工参加企业事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等等职责。
这些规定有助于调动和保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通过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新时代赋予工会新的使命和责任,工会是一个企业重要的、独立的组织机构,是联系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桥梁和纽带,起着协调上下关系和推进基层工作顺利开展的作用。
工会工作在构建和谐企业、在推动企业事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立足本职工作,要做好基层工会工作,重点做到以下工作。
一、正确理解工会与党委、行政、职工之间的关系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能不同程度地代表和维护工人群众的利益。
通过企业内部协调、互相帮助,解决工人内部的竞争,争取和维护工人的利益,改善工人的工作、
基层部队如何提高执行力
奖罚分明,且严格执行这四个字!选好有能力的各级领导者,当然不止是工作和业务的能力,更重要的是沟通和办事能力(一般这两个能力是并存的),军队的战士也是鱼龙混杂,当然要一视同仁更需要对比较特殊的人员在态度方面有区别的对待避免过于强制和过于极端引起的更难解决的矛盾!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一级一级的把工作做好,每一级都做好了,自然就好了!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如何提高自己对工作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强化责任心,提行力什么是责任心
什么行力任心就是一个人对自己作所为负责,是对他人、对单位、对社会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
而执行力,就是实实在在履行自己的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
就是将内心对生活、对学习、对工作,对一切与我们自己息息相关,需要我们付出义务和责任的感觉通过外在的行为来体现,来实现。
追本溯源,有责任心,就不会有借口;有责任心,就不能讲借口;有责任心,执行力就有了筋骨;有责任心,执行力的实施才有落脚的根基。
所以,要加强执行力,势必要增强责任心,而增强了责任心,执行力自然就得到提高,责任心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关键。
当我们是学生时,我们需要好好学习,通过考试成绩来验证我们的执行力;当我们是上班族时,我们需要好好工作,通过绩效考核来验证我们的执行力。
其实人人都有责任感,为什么有的人事业和生活都经营得不错,而有的人却是一团糟,关键就在于有没有执行力。
有些员工还仅仅把工作看成是一项谋生手段,他们必然也会把工作看成是一种负担,因为需要养活自己,养活家人,我需要这份工作,只要保住这份工作,我就能有所回报。
他们的工作就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一方面没从工作之中体会到乐趣,成天抱怨工作多,另一方面觉得为了生活,被工作束缚着,不得不被动地去工作。
试想这样的思想观念,怎么可能有很强的执行力。
而有些员工却从工作中实现了自我的社会价值,把工作看成是自己的立足之根本。
主动工作
如何提高执行力
工作执培训什么是执行力
执行是把上级的和工作部署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体现着作风和意志,反映着能力和水平。
提高执行力,就是要树立一种严谨的工作作风,以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把大事做好,把小事做细,把细节做精
一、振奋精神是提高执行力的基础精神状态决定工作态度。
对事业没有一种热情,对工作没有一种激情,对目标没有一种豪情,人就缺少活力,干事就没有动力。
近几年,在路局、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站客运工作获得长足发展,客场软硬件设施不断得到改善,但仍与广大旅客对铁路客运寄予更大的服务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这种现实,决定了我们不能轻轻松松,而要苦干、实干、拼命干,始终保持一种昂扬向上、奋发有力的精神状态。
首先,要坚持一抓到底的执着精神。
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
要大力弘扬“与其干八分,不如干十分”的工作理念,对认定的事,要咬住不放,不优柔寡断;对定下的事,要持之以恒,不瞻前顾后;对已干的事,要一抓到底,不半途而废,说一句是一句,句句算数,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
其次,要坚持敢于较真碰硬的态度。
提高执行力,必须敢于碰硬。
遇到困难,敢于碰硬去克服;遇到矛盾,敢于碰硬去解决;遇到得罪人的事,敢于碰硬去面对,把工作能力展现在对棘手问题的处理过程中。
第三,要坚持身先士卒的示范作用。
“其身正,不令而行”。
领导干部是单位的参照物和风
密战观后感保密工作心得体会
[密战观后感保密工作心得体会]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密战观后感保密工作心得体会。
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都十分重视。
这已成为党的一个优良传统。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党对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更加重视。
1997年8月14日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也相继为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作出了具体部署。
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重视为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政策,提出了要求。
但是,要真正把中央的决策和省市委的部署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还需要各级领导,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领导坚持不懈的做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
切实加强基层单位的保密工作,是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根基。
如果抓不好这一环很可能使中央的这一决定落空。
怎样加强基层单位的保密工作呢?笔者根据自己走过一些单位的实际体验,同时也翻阅了一些文件资料,觉得在当前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基层单位加强保密工作应该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强化保密意识。
首先是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强化保密意识。
其次中层干部和保密工作人员及所有涉密人员,更要强化保密意识。
所谓强化保密意识,就是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
这就要求我们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保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我们现在再来重温同志关于保守党的机密,慎之又慎的教诲,既感亲切,又觉得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近几年来,保密战线上保密与窃密的斗争是十分尖锐激烈的。
随着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激烈,针对我国的各种窃密活动日趋复杂。
西方敌对势力在继续对我实行西化、分化战略和循序渐进和平演变图谋的同时,运用各种手段,加紧了窃取我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方面秘密的活动,尤其是以经济、科技为重点的窃密活动越来越猖獗,越来越带有高科技特点。
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已进入高科技抗衡的阶段。
这是从外部分析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
从我们内部来看,尽管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之一,但是在当前扩大对外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保密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也是严峻的。
比如,在对外合作过程中,既要提供必要的资料,又要保守国家秘密,这个度如何把握?虽然国家有了一系列规定,但实际情况往往难以预料,这就需要我们所有的涉密人员不断提高自己应变能力,强化独立作战情况下的保密意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再比如,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人才合理有序的流动。
有些外资和民办企业通过挖人才等手段获取国有企业和科研单位的秘密情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堵住这方面泄密的漏洞,严肃地摆在我们面前。
还有,当前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先进技术被用于窃密活动,而我们的一些国家机关和保密要害部门在广泛使用现代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后,由于保密意识不强,又缺乏应有的知识,因此并没有采取适当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更应该警惕的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有一些国家机关和保密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有关涉密人员,甚至有个别的党员干部,受私欲驱动,为追求金钱、美色,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党和国家秘密,严重地损害了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正是由于上面我们粗浅分析到的保密工作面临的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的指示,牢固树立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的思想,切实重视保密工作,强化保密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二、学好保密法规。
主要是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还有与之相配套的保密法规体系。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9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
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保密工作开始走上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与《保密法》配套的重要保密法规,对《保密法》的正确贯彻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保密法》和《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保密法》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惩治各种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及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
第二.《保密法》是各级机关、各个单位和全体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
《保密法》根据宪法的规定,将保守国家秘密规定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三,《保密法》是建设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基础。
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实施办法》;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了若干个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已经并正在制定一系列单项保密法规、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和中央各部门已经或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和若干地方性或行业保密规章。
在国家颁布的许多专业法律法规中也都规定了有关保密问题的条款。
各级机关、各个单位也相继制定和完善各项保密制度。
一个以《保密法》为基础的保密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第四,《保密法》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是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法律准绳,观后感《密战观后感保密工作心得体会》。
在继承我们党和国家保密工作优良传统,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对保密工作的方针、管理体制、定密、解密、保密制度、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保密工作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
第五,《保密法》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
只适用于国家秘密,不适用于非国家秘密。
只适用于我国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在境外的中国机构、组织和中国公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密法》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保密范围过宽,秘密事项过多的状况,使保密工作更加突出重点,更有利于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便利各项工作的开展。
《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已十余年了。
全国普法规划也将《保密法》列入普法内容,但是十多年来我们各个基层单位、历届领导班子、涉密人员,许多人没有认认真真,从头到尾读过、看过、思考过《保密法》和《实施办法》。
有些同志甚至不知《保密法》与《实施办法》是怎么回事
大多数同志对具体内容恐怕多是不甚了了。
这种状况若不尽快改变,却要大喊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简直不可思议。
所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大力加强《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其他配套的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就是一项十分紧迫又非常重要的任务。
只有熟知《保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在实践中运用这个法律武器,做好保密工作。
学好保密法规,是新形势下基层单位加强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际行动。
但是,在保密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一定要防止刮风、赶浪头。
上边有了什么指示精神,或是本单位出了泄密问题,就风风火火抓一把,过后风平浪静,丢在脑后,这不行。
必须持之以恒,形成制度,才能正真见到实效。
各级党校、干校(行政学院)开设保密教育课,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保密教育,是中央保密委在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一项有力措施。
通过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我市各级党校干校自1996年开设、讲授保密课的实践来看,党干校是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进行保密法制教育的一种现实而有效的方式。
今后这一方式还要不断强化、提高,使党干校逐渐成为保密教育的主要阵地。
三、健全保密制度。
我这里所说的健全是个动态概念。
不单指的是凑齐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而是指要建立一整套健康的、活生生的、能发挥作用的制度。
任何制度,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发挥制约作用。
如果仅仅罗列出一系列看似完整的制度,然后将其锁入文件柜,或是贴在墙上便再无人问津,那再好的再完整的制度也是废纸一堆。
制度如同法律法规一样,它是衡量是非的尺子,只有拿起这把尺子,时时用它度量人们的言行,这项制度才是有生命力的。
反反复复讲这一点的原因就是:有些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确实不少,足有一大本子。
但是,他那里仍然时不时出现泄密问题。
一叫真儿,才知道有关人员自打订出一批制度凑成一个系列之后,再也没有光顾过。
这样的制度系列有什么用呢?有制度当然比没制度好;有一整套而又针对性强的制度更好。
《保密法》第三章第17至30条就是专门规定保密制度的。
我们说健全保密制度,就是希望各单位把《保密法》上所列的14条保密制度,运用于本单位,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以充实、完善,使其更有现实针对性。
比如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保密教育制度、检查制度、领导责任制度等。
任何制度都应具有强制性。
无论是什么人违反了制度,都要严格执行制度,以保持制度的严肃性。
保密制度也一样。
谁不按制度办事,泄露了国家秘密,必须视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程度及情节追究责任,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
任何人都不能逃避制度的制约。
法律、法规、制度是无情的。
四、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
首先,基层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有较强的保密观念,而且能够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法纪,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的保密工作。
这一点是基层加强保密工作全部问题的关键。
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单位保密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于此。
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
其次,你这个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任是不是敢于大胆抓保密工作,有为有位有威。
强将手下无弱兵。
你这个主任事业心强,作风扎实,坚持原则,有一定水平和能力,那么保密委员会的成员们信心就足,腰杆就硬,工作就会有成效。
所以选择一个好的保密委员会主任,并且实实在在支持他的工作是基层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的又一个重要举措。
第三,切实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有具体的保密工作职责。
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做到哪里。
一旦出了问题,责任能够追究到具体人的头上。
对本单位下属各级负责干部,乃至保密干部和要害部门的涉密人员也要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第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保密委员会主任,要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各种不同场合,以及节假日前夕不厌其烦地强调保密工作,宣讲保密法律法规,宣讲本单位及外单位的一些新鲜的泄密案例或是正面先进典型的人与事,以使保密教育警钟常鸣。
第五,领导班子要切实赋予本单位的组织人员和纪检监察部门权力,将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层层负责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政绩考核内容。
第六,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帮助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解决实际困难,根据实际需要,添置必不可少的高科技保密防范设备。
同时在经费、人员、时间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如果一个基层单位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都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可以肯定,这个单位的保密工作必然会很出色。
如果所有基层单位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都能得到较好的解决,那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就一定会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够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密战观后感保密工作心得体会〕随文赠言:【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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