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执纪,为换届营造良好环境
The match gives out a flame.
我国腐败贪官的实例
2016年9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王敏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敏是一位典型的“两面派”。
中纪委监察部官网曾刊登王敏案件警示录,告诫广大领导干部“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耍两面派”。
王敏在任之时,张口“廉洁”、闭口“清正”。
“一个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过不了廉洁关,就没有担当的资格”,“一个干部,能成长到局级,不容易,大家都不愿意他犯错误、挨处分,但一旦犯了错误,谁都管不了,有纪律在那儿放着
”他常在各种会议上大谈廉洁,“苦口婆心”教育干部。
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王敏写在文章里、讲在会议上。
说起用人,他讲“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说到反腐,他讲“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
就在2014年12月18日落马当天上午,他还在济南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强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但实际上,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王敏潜入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在十八大以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
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
近十年来,在王敏的力挺下,赵某的生意顺风顺水,财源广进。
基于为赵某提供了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贿的底气十足,俨然把赵某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和“提款机”。
赵某则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
廉洁的意义
我想,指的是公正的,拒绝贪污的。
于现代社会浪滔天中永远保持自己最初的信念的人。
他们不会受眼前的利益所蒙蔽,不会因为名利而放弃操守。
怎样开展强主体 担主责 促提高 建实效活动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深刻认识“两个依然”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风险。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2、深刻认识“两个责任”的内涵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坚定性。
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委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
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责任由“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的重大转变,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会、报告会,深入领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坚决克服“只抓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和“只挂帅不出征”的不良现象,坚决纠正“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任务”的惯性思维,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主动地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深刻认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带来的严峻挑战,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定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
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四大考验”、“四种风险”的挑战,管党治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各级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既要推动科学发展,又要坚决惩治腐败;既要全面深化改革,又要严守法纪政策界限;既要改善民生,又要改进作风。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应对考验和风险挑战的能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
二、坚守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4、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既是党委的重大职责,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
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坚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选人用人,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事业发展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要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从调整动议、提出考察任务到依法推荐提名、组织推荐考察、确定考察对象、酝酿使用人选、研究任用意见、任免等各个环节,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堵塞工作漏洞。
要严肃选人用人纪律。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和纪律保障措施,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任人唯亲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提前离岗”等突出问题。
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加大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5、落实正风肃纪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紧紧盯住作风问题不放,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关于牢记历史责任发扬光荣传统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细化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推动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铺张浪费等行为,并公开通报曝光。
对边整边犯、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
要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环节工作,深化低保清理、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医疗门诊“三增一禁”、村级事务公开、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规范中小学收费、规范殡葬服务、规范村级办公场所牌匾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认真办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办好“行风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继续抓好市、县(区)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中心建设,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等制度,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和遗留问题。
深入纠正教育、医疗、环保、社会救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庸懒散”、“蛮横硬”、“假私贪”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6、落实源头预防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权力。
要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
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探索制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相关制度规定,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堵塞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
要严格监管规范用权行为。
着重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双向约谈、函询提醒、诫勉谈话力度,实行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党委全委会和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积极推进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
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逐步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积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向基层单位延伸。
要强化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发挥临沂红色资源优势,依托沂蒙干部教育基地,加强对干部的党风党纪、从政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
健全完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凡现任或曾任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委(党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反思,深刻汲取教训。
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7、落实领导支持责任,推动执纪执法机关切实履行职责。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经常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抓好任务分解,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扎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积极推进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实效。
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
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与民争利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则必果。
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理顺工作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能力,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反腐“铁军”。
8、落实表率示范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勇于担当是关键。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充分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要坚持亲自挂帅、靠前督导。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大案件直接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要坚持敢抓善管、从严从细。
认真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教育党员干部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既当工作带头人,又做品行示范者,带头弘扬沂蒙精神,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防微杜渐、洁身自好,管住自己、管住家人,顶得住歪风,扛得住诱惑,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榜样。
三、健全制度机制,保障主体责任落实9、健全完善责任分解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市委每年研究确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并进行细化分解,厘清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的职责;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完成时限,逐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明确责任主体,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推卸责任。
10、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制度,全面推行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向同级党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接受“两委委员”民主评议。
严格执行履责谈话制度,每年至少约谈县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次,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并逐级健全谈话工作制度,确保谈话全覆盖。
11、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
采取重点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限期整改。
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自查自纠,全面掌握、随时调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整改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每年年底集中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结果在适当范围通报,并纳入市委对县区、市直部门科学发展考核,作为领导干部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2、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发生突出问题,应当进行问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追究集体责任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管辖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甚至包庇纵容的,除追究直接人员责任外,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四、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13、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最根本的是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要强化理论武装。
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生必修课,始终将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各种挑战、风险和干扰面前保持政治定力。
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
深入开展“学英烈、忆传统、强党性、正作风”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结亲连心”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弘扬沂蒙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竭力为群众谋利益,建设老区人民幸福家园。
要加强道德品行建设。
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4、严格党内生活。
严肃的党内生活,是依靠党组织自身力量解决党内问题的基本途径。
要切实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
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经常性的健康的思想斗争,通过同志间的真诚批评,切实提高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15、严明党的纪律。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严明政治纪律,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临沂落到实处。
要严明组织纪律,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行为。
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6、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前沿。
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好带头人,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公推制度、发展党员五项制度,严把标准关、程序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要进一步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农村财务“四监管”、“三资”管理等规定,推行以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公开村级各项事务,监督村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教师九个严查心得体会
3月25日下午,沁水县财政局举办“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专题学习辅导,邀请县委党校教师杨会丽进行辅导授课,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辅导授课。
围绕《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主题,授课老师就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授课运用大量鲜活的事例,深刻阐述了中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总体背景和特点亮点,系统解读了《条例》中应该重点了解的违纪行为和监督执纪中应该把握的关键点,尤其对普通党员容易触碰的12条红线进行详细解读。
现场党员干部深深感到,授课深入浅出,发人深思,对大家震动很深,反响强烈。
会后大家普遍反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篇一:从2016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
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用人腐败是最烈的腐败。
勿庸讳言,领导班子换届是干部人事的集中调整期,往往也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
李源潮部长指出:“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
”换届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是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大危险。
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中纪委、中组部在换届一开始就联合下发《通知》,从“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五个方面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把保证风清气正摆在换届的显著位置,可谓抓得早、抓得实、也抓得准。
仔细品味,感到“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规定,为各级领导干部注射了一支“预防针”,给换届风气装备了一台“净化器”,更让干部群众对一轮风气清新的换届充满信心。
教育明纪,以“净化思想”。
治党要从严,但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
无论是日前召开的视频会议,还是刚刚下发的《通知》,都十分注重教育的作用,要求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督促他们认真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增强纪律意识,筑牢纪律防线。
特别是强调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和代表。
落实这一要求,多渠道、高频率、全方位地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全知晓,党委班子成员全掌握,换届工作人员全精通,自然有助于打牢严肃换届纪律的思想基础。
监督守纪,以“净化行为”。
视频会议和《通知》一再强调,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确保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贯彻这一精神,各级组织有计划地派出督查组,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的专项巡视督导,无疑有利于及时防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对那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非组织活动的反映,及早约请相关对象进行谈话提醒,敲打劝导,也有利于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查处违纪,以“净化环境”。
“治乱要用重典”。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落实,是最具威慑力和杀伤力的武器。
中央的“5个严禁”斩钉截铁,“17个不准”毫不含糊,这些纪律要求都是“带电”的禁止性规定,是一律不是一般,有刚性没有弹性,没有“灰色地带”,不兴“打擦边球”。
执行这一系列纪律规定,“利剑”要亮出来、举起来,更要落下来、用起来,显出威力。
对敢于触碰“高压电”,敢违反换届纪律的人,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对违纪行为务须“零容忍”,问题一经查实,不管地位多高、背景多深,都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不让遵纪守法的人失望,不让投机钻营的人如愿,不让铤而走险的人得逞,必能还换届一片洁净的天空。
换届人事安排本属一项严肃的组织行为,干部的进退留转只能由党组织来决定,个人应该守规矩、听招呼。
如果出于一己私利,不惜违规闯红灯,搞非组织活动,终归逃脱不了被换届风气“净化器”过滤的结局。
篇二: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2016年是市、县、乡三级党委和村“两委”班子集中换届年,为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纪委、中组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强调了“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大事、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的大事、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大事”,从严从实抓好责任落实,为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证,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换届是一项政治任务,换届风气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政治生态建设成效。
广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教育宣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认识上的清醒,难以有行动上的自觉。
要让换届相关的所有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坚守红线、不越雷池。
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纪律。
要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要将换届纪律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党纪观念。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其次要严明纪律。
换届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律规定的约束力和案件查处的威慑力,严格按照要求,坚持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拿出硬性措施,形成高压态势,严查违纪行为。
绝不让不正之风蔓延,用铁的纪律保障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满意度。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第三要进行问责。
“风微要知著”,“治乱用重典”。
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
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严肃换届纪律的强大压力和整体合力。
要把责任追究执行到位,对因履责不力的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形成“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