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纪检监察工作心得体会6篇_纪检干部工作心得体会
2020纪检监察工作心会6篇_纪检干部工作 20xx纪检监察工作心得体会篇一 新年伊全县上下扎实开展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活动。
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我深刻认识到了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认清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学会珍惜 ,锻造良好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来检验工作。
一、要珍惜岗位 对与党员干部来讲,岗位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更高的要求,更高的素质。
为此,要着力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进取意识。
就是要保持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只有这样,才会有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
与基层党员干部相比,我们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都较好,就要有一种事业无止境,奋斗无穷期的进去意识,不懈怠,不糊弄,不滑坡,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拼搏精神。
二是强化学习意识。
充分利用在机关工作的有利条件,刻苦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视学习为安身立命之本,成就事业之基,克服懒惰畏难情绪,力戒浮躁,减少应酬,精心学习,苦读不辍。
不仅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要求、一种追求、一种责任,更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修养、一种情操、一种境界,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学出乐趣,学出本领,学出进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驾驭本职 来握个手、倒杯水,走的时候送一送,对方会感到很温暖。
对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事,下面的同志看得很重。
总 四、要
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和工作程序是什么
一、污染源监察工作1、计划管1)分列辖区内重点、一染源名录;(2)按《污染源监察制度》制定现场监察计划。
2、现场监察(1)正常;(2)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监测站采样分析。
3、工况调查(1)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2)查生产及工艺状况;(3)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4)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5)现场取证;(6)记录现场查访情况。
4、事情处理(1)正常;(2)异常,征收排污费,并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处罚对违章的,填发《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年处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5、定期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
6、总结归档(1)按月总结检查情况,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二、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1、收集信息(1)环保系统内部沟通;(2)日常现场监察信息;(3)群众举报。
2、分类建档(1)分列辖区内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目录;(2)按台(套)建立设施档案。
3、目标管理(1)每年每台(套)至少计划监察一次,反应最佳处理效果;(2)每年每台(套)至少随机监察一次,反应日常管理水平和处理效果。
4、日常监察执行《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5、视情处理。
(1)正常;(2)异常,对超标排污费的,按规定征收超标排污费;对运行不正常的,责令恢复正常运行;对擅自停运或拆除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6、总结归档(1)按年总结,注明其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2)按规定向上级报告设施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3)所有记录、材料分内归档。
三、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程序1、收集信息(1)环保系统内部沟通;(2)日常现场监察信息;(3)群众举报。
2、现场监察(1)听取建设单位介绍;(2)对有“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监察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未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3)对无“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视情处理(1)正常;(2)异常,对已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4、定期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进行复查。
、5、总结归档(1)按年总结,注明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2)有关记录、材料按项目立卷归档。
四、限期治理现场工作程序1、收集信息(1)环保系统内部沟通;(2)日常现场监察信息2、现场监察按《污染源检查制度》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处理(1)正常;(2)异常,对逾期未完成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1)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五、排污许可证监察工作程序1、收集信息辖区内发放的正式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关资料。
2、制定计划按《污染源监察制度》制定监察计划。
3、现场监察(1)是否持证排污;(2)计量装置运行情况;(3)是否超量排污。
4、视情处理(1)正常;(2)异常,对无证排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监察机构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对计量装置运行异常的,责令限期恢复正常。
对持证超量排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5、总结归档(1)按月总结监察情况,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六、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一)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等与排污有关的正常排污及排污变化情况的法定义务。
1、申报登记(1)正常申报排污者必须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申报登记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及排污情况有关的各种情况,填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
(2)变更申报排污者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口设施、污染防治处理设施需要作变更、调整的,应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填报《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排污情况发生紧急变化时,必须在变更后3日内报告并提交《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
在建制镇以上范围内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填报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表。
2、拒报或谎报违法行为处理对不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履行排污申报登记及变更手续的,视为拒报;对未按规定内容进行如实申报登记视为谎报的违法行为除依法按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责令排污者限期补报。
(二)排污申报登记审核环境监察机构在收到排污者的《排污申报登记表》或《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后,应依据排污者的实际排污情况,按照国家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数据或其他有关数据对排污者填报的,《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或《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应于每年元月15日前向排污者发回一份经审核同意的《排污申报登记表》;不符合规定的责令补报,不补报的视为拒报。
(三)排污申报登记核定环境监察机构根据审核合格的《排污申报登记表》于每月或季未10日内,对排污者每月或每季的实际排污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定。
经核定,符合要求的,应在每月或每季终了后7日内向排污者发出《排污核定通知书》。
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排污者限期补报。
排污者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作出复核决定,并将《排污核算复核决定通知书》送达排污者。
环境监察部门对拒报、谎报、漏报拒不改正排污者,可根据实际排污情况,依法直接确认其核定结果,并向排污者发出《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者对《排污核定通知书》或《排污核定复核通知书》有异议的,应先缴费,而后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四)排污收费计算环境监察机构应依据排污收费的法律依据、标准依据和核定后的实际排污事实依据(排污核定通知书或排污核定复核通知书),根据国家规定的排污收费计算方法,计算确定排污者应缴纳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收费因素的排污费。
(五)排污费征收与缴纳排污费经计算确定后,环境监察机构应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并同时向社会公告。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将排污费缴到指定的商业银行。
对排污收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在复议或诉讼期间提起复议或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对复议决定提起诉讼。
当裁定或判决维持原收费行为决定的,排污者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在法定期限内未自动履行的原排污收费作出行政机关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裁定或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原排污收费行为的,环境监察机构应依法重新核定并计征排污费。
排污者在收到《排污费缴纳通知书》7日内的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的,环境监察机构可在排污者收到《排污费缴纳通知书》之日起7日后责令排污者限期缴纳;经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环境监察机构应依法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处以罚款,并从滞纳之日起(即第8天起)每天加收2%的滞纳金。
排污者对排污收费或处罚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的环境监察机构在诉讼期满后的180日内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一)申请使用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申报:1、申报程序: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照第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为中央直属的,通过其主管部门向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为非中央直属的,通过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请经费的正式文件,附件为每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技术路线、投资概算、申请补助金额及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
申请使用贷款贴息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专项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
(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审查后,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及专家评审结果排序,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并根据财力状况联合下达项目预算。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拨付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地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项目评审及预算下达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四)财政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并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及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实施。
污染治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进度检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实施以及污染物总量消减措施的执行。
项目完成后,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验收。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年度终了后的30日内,将排污费征收情况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报告上报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现场处罚工作程序1、及时取证对监察中发生或发现的符合现场处罚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取证,制作《询问、调查笔录》。
2、陈述(1)违法事实及证据(2)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3、现场处罚(1)填写《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一式二联;(2)《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第一联交被处罚单位有关人员签收,第二联环境监察机构存档。
4、报告情况将《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第二联、证据材料及《询问、调查笔录》呈报领导审阅。
5、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书》,按一案一卷归档。
九、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1、立案登记对现场监察中发生或发现以及群众检举或控告的违法行为,填写《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登记表》。
2、调查取证核实违法事实并取证,制作《询问,调查笔录》。
3、按处罚权处理(1)属现场处罚范围的,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2)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的,执行本程序4—7;(3)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与调查材料一并上报。
4、审核决定(1)监察小组提出行政处罚意见;(2)听取被处罚单位陈述;(3)审议小组审议处罚决定 ;(4)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发《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决定通知》。
5、送达签收送达人要求受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对拒绝签收的要注明送达情况。
6、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下履行处罚决定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按一案一卷归档。
十、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处理程序1、现场处理(1)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2)必要时通报或疏散周围单位和群众;(3)其他应变事宜。
2、现场调查和报告(1)勘察现场,了解情况;(2)调查取证;(3)事故速报;(4)事故确报。
3、依法处理(1)讨论、研究、决定事故处理意见;(2)下达处理决定并提出赔偿意见;(3)落实处理意见。
4、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书》,按一案一卷归档。
十一、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程序1、登记立案(1)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2)申请审查并立案登记;(3)调查准备2、调查核实(1)现场调查核实污染事实;(2)取证、鉴定等。
3、调查处理(1)召开当事人参加的协调会;(2)制定会议纪要;(3)制发《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意见书》;(4)书写处理结果报告并上报。
4、结案归档按一案一卷归档。
观看《国家监察》心得体会5篇_《国家监察》观后感
观看《国家监察》心得体会5篇_《国家监察》观后感----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观看《国家监察》心得体会一 在专题片中,我们很真切地感受到监察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实际成效。
让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从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也是改革的重要初衷。
“我不是党员,你们凭什么查我?”“我是村主任,又不是公务员,你们也管吗?”这样的诘问随着改革的落地生根,在职能和制度上,都可以给一个掷地有声的回答:“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接受监督!”拍“蝇贪蚁腐”,还百姓心安,基层监察机构作用日益彰显。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很多变化就在身边,管住“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各级党组织将全面监督责任扛得更牢,“一把手”被盯得更紧,每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也都有收益,党员干部更加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在缕缕清风中得到保障,从而由衷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点赞。
专题片《国家监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本影相册,面向全国观众传递了党中央在新时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自我净化的坚定决心。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改革的足音继续铿锵,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治理
环保局人员个人工作总结(3篇)
环保局人员个人工作总结(3篇)篇一:一年来,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和全局职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按照市环境监察支队内设机构职能分工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年度环保中心工作和环境监察支队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职,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思想政治觉悟得到提高一是在政治上头脑清醒,始终坚持与党的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纪律严明。
二是在思想上不断加强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得到了锻炼,思想稳定,作风扎实。
三是在纪律上不断加强自身约束,始终把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做到有损于环保形象的事不做,有损于环保形象的话不说,自觉维护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
(二)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业务能力得到提高第一、结合自身实际,按计划抓好理论学习。
一是把xx理论作为学习的重点,始终坚持把学习xx理论与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起来,在学习和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力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上找差距。
二是把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和“xx”重要思想作为学习的核心,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运用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强自身理论水平的提高,增强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把环境监察业务书籍和环境保*律、法规作为学习的主要教材,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监察局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监察局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监察局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按照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察局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抓手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新举措来抓,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狠抓软环境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建设“公信力”政府。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
结合“投资环境改进年、工业发展突破年”活动和“效能禄劝”建设活动的开展,县级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
县级行政审批进一步精减为23项,县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一步精减为61项。
对保留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的精减前置性条件,重新设定和压缩审批时限。
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自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投入运行以来,纳入在线监察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出现过监察异常等现象。
2.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
通过“投资环境改进年、工业发展突破年”和“效能禄劝”建设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快了我县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强化配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2018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8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某某市委、市纪委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集团公司、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抓廉政,服务大局促发展,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为公司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营造稳定的环境。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公司领导上党课5次,举办市委党校领导讲座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发送廉政手机报12期,组织参加集团公司、省、市公司集中学习19次,发放理论学习书籍350余册,学习人次达到960余人次。
通过集中学习、以案说纪、观看廉政教育片等,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修身用权、律已做人;进一步筑牢干部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全员廉洁自律、合规经营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公司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以及党委成员与分管领域第一责任人均签订了主体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共签订26份责任书。
二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
根据省公司统一指导,10月份公司成立了党委办公室,作为公司党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党委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和协调推进工作。
加强了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将监察审计室从综合部分离出来单独设置,并更名为“纪检监察室”;调整了纪委书记职责分公,不再分
2019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派驻第十二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业,开展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格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按照“四种形态”全面梳理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隐患点,强化重点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