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学习心得体会
监理心得体会姓名:武玉峰通过的认真学习,我了解到了工程监理要性。
目前,监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严肃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
但是,我国的监理服务在相当程度上还在较低的水平上徘徊,离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还有一定的差距。
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的监理行业中还缺乏一支真正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队伍。
有些监理企业仅靠临时聘用人员来应急,造成了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工作质量不高等等。
如何以人为本,对从业的监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持证上岗,是各监理企业应面对和重视的任务。
1、应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 监理工程师工作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
因而,监理人员上岗前,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合同法规和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应学习和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旁站监理》等以及监理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这是做好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学习心得怎么写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学习心得通过本次学习,我学到了不少关于监理工作的知识和监理工作中的工作经验,认识到工程监理的重要性,有了这些规范,使我们在日常工作更加得心应手,使我们工作起来更轻松,让我们在遇见突发问题时有罚可依,有据可查。
目前,监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严肃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
但是,我国的监理服务在相当程度上还在较低的水平上徘徊,离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还有一定的差距。
如何以人为本,对从业的监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持证上岗,是各监理企业应面对和重视的任务。
下面我对在学习中的一些体会和所学到的一些知识通过本学期的认真学习心得。
一、监理内容认识学习监理活动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四控、三管、一协调”。
1)四控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变更控制。
2)三管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安全管理。
3)一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
二、质量管理认识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与完善,软件开发质量保证,外购和外包质量保证,项目组内质量保证机制,项目经理与企业质保体系负责人之界面等等。
项目质量管理由质量计划编制、质量保证和
学习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管理1,首先,必须指出,物业管理并不是管理,因为传统的管理是管理人,而物业管理是管理物。
2,其次物业管理是服务行业,他就是保姆,不想用就换,业主才是真正的主人。
3,为什么现在相反呢,我认为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第一,人心不团结,每个小区的业主很难团结起来,往往是危机到自身利益才团结起来。
第二,对物业管理法规的淡薄,不知该怎样维权。
3,物业管理也是企业,是追逐利益最大化,又如何搞好服务呢。
优质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最重要的产品,物业管理企业只有把服务工作做好,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物业管理行业在管理服务方面还存在着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还是要靠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法规和制定严格的企业制度来落实。
国内不少专家学者根据物业管理所涉及的范围和所包含的内容将物业管理中的服务分为以下三类:常规性服务:主要指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护房屋及环境的美化、整洁和人们在生活中的便利而提供的服务,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垃圾清运等;委托性服务: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住户要求,受委托提供的有关服务,如代修房屋及有关设施,代送牛奶、报纸、杂志、小孩入学,代请家教、医生等等;经营性服务:指为方便住户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如室内装修、电器修理、苗木出售等。
除此,还有两种服务,即一是无偿服务,如为业主或使用人修电灯、装门锁、提供雨伞出借和自行车打气等;二是精神服务,如物业管理企业经常组织棋赛、球赛、音乐会、晚会以及组织合唱等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
一、目前物业管理服务中还存在不少问题1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还未引起高等院校的重视并列入计划,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的岗位培训制度,在人员数量上都不能满足飞速发展的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的需要,这导致物业管理的专门人才来源不足,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同时,有些地方物业管理协会没有成立或虽已成立但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和内部管理缺乏必要的行业指导,不规范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督和纠正,同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和相互学习很少,使得物业管理中一些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得不到迅速推广,也阻碍了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2 .管理制度混乱,服务变形。
物业管理公司是受聘于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进行经营、管理并提供服务的。
但现实中有些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得到广大业主委托下,强行对某一物业进行管理,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则单方制订业主公约,强行要求业主签字,有的单方制订收费标准,并且无理阻挠业主成立权利机构 — 业主委员会。
凡此种种现象,与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的地位与职责是不相称的,相应地,由于服务在诸多方面变形,使业主或使用人深感物业管理名不副实,导致许多纠纷不断发生。
3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严重。
导致收费难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政府和物价部门较多地考虑了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使物业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来源的服务性收费标准出台困难,正常收费无法可依,而一些业主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下福利型的管理模式上,错误认为服务是应该的、必须的,是一种不计报酬的义务劳动;二是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忘了或不明白物业管理的宗旨是服务,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业主是以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作为定位标准来考虑其费用水平的,它必须觉得“费有所值”才会乐于缴费。
所以这两种现象实际上都是不正常的。
4 .职能单一。
重视物业的常规服务,而忽视良好人文环境的培育。
目前我国的许多物业仅仅停留在物业的装修、供暖、清扫卫生、抄收水电费等常规性的原始服务上,而委托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面太窄,不仅不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多层次的需求,也使公司失去很大一块利润。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企业,在盈利项目上花的精力较多,而很少加强社区良好、融洽的生活环境建设,由于忽视社区的文化建设,致使业主在社区居住中感到孤独、缺少沟通、缺乏归属感和愉悦感。
二、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基于上述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服务业的发展,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和运行规范,形成与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经济和全面推行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新的物业管理运作模式。
1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法规,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运作。
物业管理服务的发展,离不开一个既有竞争、又有秩序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而市场健康运作的前提是市场规则的完善。
目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有些甚至存在着不协调的状况,因此,应制定和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以规范政府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使用人的行为,协调他们之间的各种关系,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良性运作轨道。
2 .培育市场主体,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物业管理服务运行机制。
根据市场需求,组建各类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培育和发展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基础工作,具体包括:首先,政府应严格进行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审查,积极支持组建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应经政府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取得物业管理服务许可证并经工商部门登记后方可营业,各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专业化的服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应是双向选择的合同关系,从而形成一个竞争的趋势,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其次,制定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竞争机制。
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化的经济行为,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有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收费与市场竞争,通过竞标来获得物业管理经营权,形成一个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公司进入市场循环,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淘汰那些管理手段落后、服务质量差、管理水平不高的物业管理企业,促进物业管理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3 .建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
对于没有建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地区应尽快建立,同时,应通过政府法规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明确其职责和作用,避免出现行业协会只收费、不发挥作用的局面。
通过行业协会,一方面,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学习和提高,以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整体水平的提高和运行的规范化。
4 .规范投资开发建设行为,形成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当前,开发建设活动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和轻视环境、社会效益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造成的问题和后果是物业管理中不可弥补的。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尽管可以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从开发建设环节入手。
为此,一方面开发商应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认识,开发建设良好的物业是企业长远生存、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政府在物业开发的规划、设计审批、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通过内外两方面的作用,推动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共同发展。
企业安全月宣传报道一篇 300字左右
盐湖区建设局安全月宣传材料 222.222.192.*1楼盐湖区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月宣传材料一开展三项行动 加强三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三项行动内容:1.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2)瞒报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
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3.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 产舆论监督;三项建设 即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09年要切实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
其一,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
其二,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重点骨干企业为主体,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其三,加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宣传材料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何时开始实施
答:2004年2月1日。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哪些单位的安全责任
答: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机械设备供应和出租单位、设备检测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
3、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4、施工企业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如何处罚
2009-7-16 10:07 回复 222.222.192.*2楼 答:(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的;(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6)、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7)、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8)、未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9)、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10)、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11)、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或委托无资质单位进行安拆的;(12)、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的。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有哪些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2)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3)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6、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如何处罚
答: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问答一、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什么方针
并如何理解这一方针
答: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是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头等大事,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预防为主就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事故进行预防预测,超前控制,加大投入,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为此企业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变;主要领导抓安全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能变。
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一些单位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安全生产法》对其生产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等都做了严格、明确的规定。
对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责任,有利于各级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权益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一个强大的法制氛围,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实现安全生产。
2009-7-16 10:07 回复 222.222.192.*3楼 3)《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各部门要依法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的要求,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稳定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当作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利措施,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
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
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全员安全管理是企业职工参加的,以人的因素为主,为达到安全生产目的采取各种措施的管理。
实践证明全员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振兴企业的治本措施。
四、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什么原则
并如何贯彻这一原则
在安全生产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经济责任制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明确规定企业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以便把安全与生产在组织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度上固定下来。
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分工,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
把同安全有直接关系的领导、技术干部、工人、职能部门联系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
一旦出事故,可查清责任,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更好的保证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在安全生产中实行怎样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在安全生产中实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三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和首要条件,各企业和企业主观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做到有法必依,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同时接受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和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工作,生产劳动保护方案,广泛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六、在安全生产中运用怎样的安全管理手段
答: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必须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实行综合治理。
在安全生产中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教育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手段。
七、调查事故要坚持哪“四不放过”的原则
答:1)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原则; 2)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原则;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 4)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原则。
如何做好监理协调工作的几点方法
1、应熟悉有关工程和监理方面法规、合同和职监理工程师工作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
因而,监理人员上岗前,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合同法规和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应学习和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旁站监理》等以及监理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中国监理人才网2、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服务,为工程服务这是一个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全社会对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3、对监理工作要具有前瞻性监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依靠自己的专业监管工程建设的实施,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服务。
这种服务工作应具有前瞻性,以预防为主,重在事前、事中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应明确并熟悉监理工作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技术法规文件等。
3.2工程开工前应审查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文件,使之能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并具有可操作性,有保证体系良好运行的具体措施。
3.3认真阅图,参加本专业的设计交底,组织施工图会审,了解本专业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以督促承包商按图施工;同时对发现图纸中存在的设计错误或漏设,应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4开工前应对承包商的资源配置及施工现场条件进行检查确认,严把开工关;对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五个重要因素,即对施工有关人员因素,材料(包括半成品、构配件)因素,机械设备(生产设备及施工设备)因素,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全面的控制。
3.5根据己批准的监理规划、本专业或本子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专业或本子项目具体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流程、控制要点、目标值以及具体方法和措施,用于指导本专业或本子项目具体监理业务,确保各项工作按规范程序进行,使各项工作都处于受控状态。
3.6开工前应根据审批的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督促承包商专业工程师提前编写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以及有关工序施工的作业指导书和调试程序文件,并对其正确性、可操作性、先进性、针对性进行必要的审查。
3.7根据有关验评标准,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项目四级验收划分表,并提出监理意见;要重点强调承包商三级验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规定W、H、S点;对于重要的项目或者隐蔽项目应进行旁站监理并编写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3.8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根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列出质量控制明细表,表中详细地列出各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或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等,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在此基础上实行质量预控。
3.9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采购等方面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提出相应对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先控制;及时提醒各承包商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10分包商的施工质量,是保证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分包商资格报审表及有关资质资料,进行严格控制,做好总监的参谋。
3.11定期召开各承包商参加的专业专题会,就本专业或本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3.12每周和每月定期及时向监理部提交有关工作汇报,并应就如何保证本专业或本子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3.13监理工程师应提前编制一份要求承包商提交的资料清单,以便随时核对。
其内容包括资料名称、合同依据、时间要求、格式,以及监理工程师处理所需时间等。
4、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承包商以及本工程项目的充分了解,在监理细则中应明确本专业或本子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
所谓方式方法是见证、旁站监督、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是指令性文件、审核文件报告报表、现场监督检查、规定监控程序、支付手段、咨询、建议等;具体措施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而制定有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监理工作是建立在熟悉图纸、规范、标准,了解工程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在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中才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在检查验收中才有依据。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活动进行日常性现场巡视检查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基础,其目的是监督承包商在现场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进行;在巡视中应善于预见、发现和处理问题。
重点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作;技术力量、人员素质是否得到了保证;施工机械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比较是否存在偏差;是否按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及作业程序施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等等,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及评定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的。
检验批的质量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质量检验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为了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与检查,即对事前、事中、事后均要进行控制;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工序过程的质量监控上,坚持本道工序不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承包商不得进人下道工序进行作业。
工程质量是在承包商按合格质量标准自检评定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查确认验收。
同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平行检验,这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做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
这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帮推带监相结合,以监为主”是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监理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也是笔者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和一大特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5、要有精湛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监理服务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是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和检测手段,为业主提供的管理服务。
因而,业主对监理专业人员的要求也往往高于承包商,这就决定了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能力以及工程实践经验,才能提供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监督、管理、技术、咨询、协调服务。
监理企业在选聘监理人员时,对其业务水平应进行全面的考核,一定要选用曾经全面主持过本专业工作的人员并且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独当一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这是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的主要基础和必备条件。
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于现状,要不断学习,总结经验,进行技术、管理、知识的更新,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实现项目目标。
6、要讲究交流沟通的技巧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会与业主、承包商、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监理部内部进行交流沟通。
同样一个问题,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肯定不一样。
监理工程师在交流沟通中,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要以理服人;说话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辞,掌握分寸;要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调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沟通;决不能以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态度交流。
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伤和气。
由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将工程项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沟通中采取适当的方式是能够达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决问题的目的。
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加强这方面修养,努力提高交流沟通的技巧,将监理工作做得更好。
7、要有组织协调的能力组织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适当,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锁定的目标。
组织协调工作将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其管理的全过程。
组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是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体现。
监理工程师作为合同双方的纽带和桥梁,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各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
组织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地是语言艺术、感情问题。
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过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既坚持原则,又善于倾听和理解各方意见、工作方法灵活。
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方都心悦诚服,对协调结果满意;也才能建立和维护监理工程师的威信,得到各方的尊重,得到各方的理解、支持并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才能保持各方良好合作关系。
监理工程师除了参加每周项目监理部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外,还应根据本专业工程的进展情况,确定本专业各承包商、部门间工作协调程序,为组织一体化积极开展工作,及时组织协调和处理本专业管理范围内业主及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实现各方良好合作,有力推动本专业工程顺利进展。
8、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是一个监理工程师素质的重要方面,否则是搞不好监理工作的。
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在这方面欠佳,往往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
具体来说,就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积极主动协作的精神管理好工程项目,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监理工作往往是由多个监理工程师协同完成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困为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果都与其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有密切联系,任何一个环节的错误都会给整个监理项目带来严重后果,因而每位监理工程师都必须确保自身监理工作质量,并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才能确保整个监理项目的成果。
9、要认识书面联系的必要性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商、监理部内部间的信息交流沟通方式主要有口头、会议纪要、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面联系等,书面联系是其最主要的一种沟通方式。
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或重大问题发布指令、命令和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不仅可以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而且是重要的监理原始资料。
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作出决定时,应注意其正确性、完整性和严密性。
有时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怕麻烦等种种原因,不愿意发书面联系单,造成事后要承担责任的被动局面,这是极其不可取的。
为了发挥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联系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监理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10、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其性质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
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思维、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层出不穷,这些都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新的挑战。
监理工程师不能一劳永逸地停留在原有知识水平上,而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扩大其知识面,熟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经济、法律、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自己成为一个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
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掌握现代化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用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11、填写好监理日志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必要条件监理日志是监理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是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监控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履行监理合同、考核监理工程师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监理工作具有可追溯性的最基本资料。
因而现场的每位监理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每天如实填写监理日志。
主要内容包括:对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情况及监理意见或建议;本专业当天发生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问题,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意见;专业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本专业所审签或检查的文件名称及主要内容;对外发出的文件函电名称及主要内容以及当天的气候情况;其它监理范围内的事项等等。
12、监理工程师应重视工作总结每个监理项目完成后,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每位监理人员提交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结,这也是考核监理工程师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
各监理人员应认真进行总结,重点是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好的建议、心得体会等。
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关系的经验,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等等。
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间的不断交流、学习和总结,才能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水平,促进监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13、监理资料整理应真实完整监理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做好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整理保存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自己在现场独立采集的工程监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包括:有关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类报告报表、计划、监理联系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验收资料、变更资料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