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了那么多的人命案件!城管制度和强折制度有必要存在吗?
每个制度的存在,都有利和弊,不能因为命案,就否认城管制度。
当然,政府强Z,现在已明令禁止,这就说明社会在进步,制度会越来越完善。
什么是汽车商业险,有什么作用,和强险有什么区别
一、国内常见车险种类1.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
3.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可见,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4.车上座位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5.玻璃单独碎险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单独”两字,而如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车损险里也可以赔偿。
6.自燃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7.划痕险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
8. 不计免赔率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20%),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9. 不计免赔额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500元),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10.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 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11.新增设备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负责赔偿车辆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失。
新增设备是指除车辆原有设备以外,车主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
如:CD、DVD及电视录像设备、GPS车载定位终端、真皮或电动座椅等等。
二、新车和老车的车险区别 新车上保险自然是要齐全一点,但不宜盲目。
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正确选择险种。
一般来讲,自燃险不推荐购买。
保险公司曾有这样的案例:新车车主购买了自燃险,结果由于新车电线质量不过关导致自燃,最后还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一分钱赔偿。
因为自燃需要做事故鉴定。
新车自燃肯定说不过去,如果不是用车的问题的话,自燃都需要由车型生产厂商负责。
所以新车完全没有必要购买自燃险种。
划痕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购买,如果新车本身为中高级车型,喷漆维修费用又比较高的话,可以考虑购买。
至于经济类车型,本身价值不高,即便是新车,也没有太多必要购买这类险种。
推荐新车购买最佳险种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不计免赔额+盗抢险,在根据适当情况是否加上车身划痕险。
老车某些保险也是需要的,比如车损险。
同时随着车的使用年数加长,自燃的风险机率加大,自燃险更是不可或缺。
推荐老车购买最佳险种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三、新手和老手的车险区别很多新手刚拿驾照就买了自己的车,这种情况在国内很普遍。
新手尽管开车比较小心,但经验不足,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情发生。
所以对于新手我们建议多买几个险种。
而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仅仅是购买交强险了事。
要知道,一但出了事故,所需要花的钱比当时节约的买保险的投入要多出很多。
所以除了“交强险”以外,新手应该还购买“车辆损失险”。
以保障自己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够获得足够赔偿。
交强险赔偿额度比较低,对于较大事故,比如撞伤人,或撞了奔驰宝马之类的名贵车辆以及造成了路面损失的话。
交强险肯定是不够的。
所以应该再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应太低,在10万-20万之间为佳。
如果不是很有把握,50万保额也是可以的。
同时不要忘记,如果购买了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最好也要买上“不计免赔率”。
这个花钱不多,但效果却很显著。
当然,针对新手容易发生较多挂擦事故的情形,“不计免赔额”也应该购买。
否则有的公司有免赔金额,数字虽然不大,但每次都要扣除一些,车主承担的损失则较多。
一些小事故可能损失就只有数百元,扣除掉免赔金额后,得到的赔偿对车主很不划算。
特别是新手,小事故比较频繁的情况。
为了降低风险系数,新手也可以购买车上座位责任险。
值得注意四的是新版车险对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条款也做了一定的修改。
将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驾驶员和乘客座位,投保人可以购买单独承保驾驶员或者单独承保乘客的险种。
如果车主的车辆不常载客,可以选择投保驾驶员座位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如果车上经常需要搭载乘客的,可以选择驾驶员及乘客座位都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如车上经常乘坐的是家人,而且你和家人都已经投保过其他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那就没有必要再投保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了,因为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覆盖到车辆意外出险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对于新手,我们推荐的最佳保险模式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20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不计免赔额,有需要的话,可以适当投保-车上座位责任险。
相对新手,老手的驾驶经验更足,相应的回避风险的机率也更高。
所以我们针对老手的推荐则更注重保险的经济性和保障性,而不是险种的齐全性。
推荐的最佳模式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10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必要时也可以加上不计免赔额,但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免赔额规定。
老手可以选择一些规模不是太大的保险公司。
不仅购买保险更经济,同时也没有免赔额的规定。
对于新手来说,还是投保规模大的保险公司更合算。
毕竟自己不了解保险流程,大保险公司管理更严格。
同时赔偿也较为及时到位。
四、男性和女性的车险区别男性用户驾车比较老道,即便是新手,熟悉的过程比较快,很多人对于一些小挂擦也不在意。
所以险种购买也可以尽量偏向经济方面。
但大的险种不应该省略,特别是需要常常跑长途的车主。
而女性车主虽然开车比较小心,但因为操作技术不够熟练,常常造成小事故比较多。
而大事故几乎还是很少。
所以险种尽量偏向齐全和更多的保障性。
比如盗抢险,对于身单力薄的女性用户还是很必要的推荐男性购买最佳险种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20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而女性用户推荐的投保最佳模式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10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不计免赔额+盗抢险+划痕险
如何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之我见
经过一天的培训(简略写下自己所见所闻,所学资料,二三十个字就好,毕竟不是我参加的)。
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作为一名保育员,很高兴能够胜任这个工作,关心和热爱每一个幼儿,关注每一个孩子的点滴成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满足孩子发展的需求,树立起“一切为孩子”的崇高思想。
虽然只是一天的培训,讲师的话语让我引起了深思,怎么做好一名幼儿保育教师呢
怎么样照顾每一个孩子
怎么引导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在心中有了自己的答案,回家看了一些保育的书籍及其儿童成长方面的书籍,我悟出了我认为“宽严结合”是幼儿园教育的基础。
生活中无私的 “爱”,是幼儿园教育的前提和核心。
我坚持用“细心、耐心、爱心、热心”对待孩子,我把每个孩子都当成自己的孩子,从心底里关心爱护他们,努力做到对他们的生活照顾更多、更细。
我以亲切的语调、温暖的拥抱、细致的照料、友善的笑容来吸引幼儿。
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严”,是幼儿园教育的一种负责任的“爱”。
俗话说:“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如果我们不严格要求,而是放任自流,就会给孩子们养成一些恶习,甚至误人子弟。
良好的常规可以使幼儿的生活具有合理的节奏,使神经系统得到有益的调节,可以为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打下良好基础,当然常规也不是以牺牲幼儿的个性、快乐为代价。
我们班个别幼儿生性好动,比较调皮,我相信如果和其他老师步调一致,共同合作,重抓教育,使小朋友逐渐能互相帮助、关心集体,捣乱的小朋友少了,热爱劳动的小朋友多了。
时间在幼儿的成长中过去了,对于我个人,要学习的东西、知识还有很多,无论是教育还是保育,都是我学习的目标。
要把好的方面坚持住,不够的地方像别人学习,把别人身上的精华吸取过来 ,使自己成为德育、教育、保育都合格的教师。
恩利和强克是不是都是生物制剂
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1、生效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