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班开完模拟法庭的班会.急需写一份班会材料
班主任:主持人:组织者:时间:地点:人物:审判长 审判员 公诉人 辨护人 书记员 被告 证人 监护人 法警 旁听人员 一、主题班会目的1. 通过本次主题活动使学生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其将来依法从事职业活动打下基础。
2.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增强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二、模拟法庭审判程序1.书记员宣布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准许。
2.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
3.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4.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法庭审判准备就绪。
”5.审判长:“提被告人王五到庭”6.审判长:(敲法锤)“模拟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7.审判员依次核实情况。
8.公诉人宣读起诉书9.法庭调查———询问阶段10.综合法庭辩论阶段。
11.最后陈述。
12.合议庭和议。
13.宣判判决书。
14.法庭教育阶段。
15.闭庭。
三、模拟法庭过程书:本庭现在开庭审理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一案,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2.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3.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4.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6. 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王五、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敲法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王五到庭。
(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王五的基本情况
王五:我叫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是市××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
审:被告人王五,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
何时收到
王五:收到,2005年8月20日。
审:姜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姜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案。
合议庭由审判员陈安东、徐洋、张杜宇组成,由陈安东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陈健担任法庭记录;姜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丁薇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王五委托,姜堰市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亚丽出庭为被告人王五辩护。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
审:被告人王五,你是否申请回避
王五:不申请回避。
(一)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站起)姜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姜检刑诉(2005)第99号,被告人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本市××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
2005年8月3日因本案被姜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押于姜堰市看守所。
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经姜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5年8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经审查查明: 2005年5月31日下午,本市××中学放学后,同在高一年级不同班的王五和李四,在楼梯口发生争执,随后两人边走边吵,并相互推起来,王五用力把李四摔倒,李四摔倒后头碰到楼梯,抱头没起,王五心里发起虚来,说了句叫你再能,就走开了。
李四的头虽然没摔破,但积了一肚子火,没给老师讲,也没给家长说。
2005年6月3日,李四和已初中毕业的表哥张三,一起从新华书店回家的路上,见到了王五,便说起了三天前的事,张三决定要给自己的表弟李四出这口气,教训教训王五,这时李四也没有出口制止,跟上前一起拦住了和郑妍一起逛街的王五,说话间张三不断推王五,并用拳头打了王五胸部两拳,王五没有还手,张三又让李四扇王五,李四没打,接着张三又扇王五一巴掌,待张三再扇时,王五和张三拼打起来,郑妍看到同学被打,跑到附近的电话亭打了110。
回来时王五后被张三踢倒在地,并用脚踢王五的脸,这时王五爬起来,从身上掏出一个弹簧刀,猛地刺向张三的腰部,张三倒下,由路人和李四一起把张三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张三被刺中腰部,最终抢救无效。
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证人郑妍证言、鉴定书,被告人供述等。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五在被受害人张三殴打时用刀将张三刺死的行为虽有防卫性质,但致其死亡的后果,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因被告人均属防卫过当,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本院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被告人王五予以惩处。
此致,姜堰市人民法院,检察员:陈佳慧。
公诉六卷第18页。
审: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
审:被告人王五,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王五:有。
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审: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被告人王五,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
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楚了。
公:被告人王五,你与张三、李四是否认识
王五:认识李四,他是我同校同学,不认识张三。
公:那你怎么会把张三刺死的
王五:是李四和张三一起在路上堵我,我打不过他们,张三把我往死里打,把我打的全身都疼,头晕眼花,我为求自救用刀想吓开他的。
公:他们为什么堵你
王五:不太清楚,可能是因为5月31日我和李四在学校里有过争吵,我把李四给摔倒了,但没有摔破什么地方,他不服,叫张三一起来堵我的。
公:那6月3日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王五:6月3日下午,我和同班同学郑妍一起去新华书店,在去书店的路上,被李四和张三堵住,他只问我是不是王五,就动手打我,因为他年龄大,个子高不断推我,并用拳头打了我胸部两拳,我没敢还手,张三又让李四扇我,李四没打我,接着张三又扇我,并抓住了我的衣服要我拿钱出来,赔李四的医疗费,他一边说一边打我巴掌,我就和张三打起来,我一还手他就把我往死打。
公:你继续讲下去
王五:我打不过他被踢倒在地,他还用脚踢我的脸,还不停地说要打死我,这时我被打的全身都痛,头晕眼花,如果我不爬起来,他就能把我给打死,为了自救我从身上掏出一个弹簧刀,想吓他,就乱刺,想让他放过我,不知道就刺中了他,由路人和李四一起把张三送到医院,这时110来了,我就被110带走了。
公:当时你的同学郑妍在什么地方,李四在什么地方
王五:就在一边,她可能被吓住了,后来她可能跑去打电话了。
李四就在一边,没有打我,没有上前拦住他表哥。
公:你当时有没有喊救命或求助、求饶之类的话。
王五:没有。
公:你被打倒在地时,脸是朝天还是朝地
王五:朝天。
公:你当天是不是用弹簧刀刺张三的
王五:是。
公:你怎么会带刀在身上。
王五:我平时都带着,带得它好看,好玩,也能防身。
公:你为什么要拿刀刺张三
王五:我实在被他打得不行了,想吓他,自己好逃命。
公:你有没有考虑到拿刀刺他的后果
王五:没有,我拿刀乱刺一刀,没想到会把他刺死。
公: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王五的讯问暂时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王五进行发问
辩:有的。
被告人王五,你与张三以前是否有矛盾
王五:没有。
辩:那你为什么要拿刀刺他
王五:我被他打得不行了,我不还手会被他打死的,我只想吓开他自己逃命,没有想要刺死他(激动)。
辩: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你拿刀刺张三时,是否看准部位再刺的
王五:不是,我是慌乱中乱刺一刀的。
审:被告人王五,你是不是知道有人要堵你,你才随身带着刀子的
王五:不是的,我喜欢它,感觉好玩,就一直把它带在身上。
审:现在由公诉人举证。
公: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李四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李四到庭作证。
审:(李四上后)李四,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
李四:我叫李四,今年16岁,是本市××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住本市金北小区。
审:你与本案被告人的关系如何
李四:我与王五同校不同班,张三是我表哥。
审: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听清楚了吗
李四: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审:现在由公诉人向证人发问。
公:李四,你把6月3日下午发生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
李四:好的。
那天下午我和张三从新华书店回家的路上,碰到了被告人王五和他的同班同学郑妍,就给表哥说起三天前,王五打我的事儿,表哥就要给我出口气。
我们碰到后张三就上去打了王五一拳头,表哥让我打王五,我没有打他。
后来王五和表哥打了起来,王五被打倒在地上,结果后来王五从裤袋里摸出弹簧刀,刺中表哥的腰部,我一看喊路人一起把表哥送到医院,最终抢救无效。
公:三天前,就是5月31日,你和王五为什么争吵
李四:因为一点儿小事,王五下楼梯时横冲直撞,我说他没长眼,我们就争吵起来,后来他把我摔倒了。
但没有什么事,后来就回家了,也没有给父母和老师讲这事儿。
公:那你为什么叫张三要阻拦王五
李四:我没想要表哥拦他,只是告诉表哥王五欺负我。
表哥就要给我出口气。
公:你有没有打王五
李四:没有。
公: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辩护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
辩:有的。
证人,张三再次对王五进行殴打时你是否看见
李四:看到的。
辩:你能否在法庭上描述一下
李四:我看到张三在打王五,一直没有停,直到他被刺了一刀倒地。
辩:审判长,辩护人发问完毕。
审:被告人对证人李四的证词有无异议
王五:没有异议。
审:请证人李四退庭。
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郑妍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郑妍到庭作证。
审:证人郑妍,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听清楚了吗
郑妍: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审:下面你将当天你的所见所闻在法庭上陈述一下。
郑妍:我叫郑妍,同被告人王五是同班同学,我们住本市同一个小区里,6月3日下午我和王五去新华书店的路上,被李四和张三拦住,张三就打王五,还问他要钱赔什么医药费,后来打了起来,王五被打到在地上,张三还不停地踢他,我就跑到远处的一个小店打110了。
跑回来的时候,看来许多人抱着张三上了出租车,送往医院了。
没过几分钟110就来了,王五就被带走了。
这就是我当时所看到的和听到的真实情况。
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被告人王五,证人甲的证言听清楚了吗
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请证人郑妍退庭。
审:(退庭后)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鉴定书三份。
第一份:姜堰市公安局尸体检验报告市公刑法字(2005)第78号 被检验者:张三,男,17岁,本市光明街道人 分析意见:根据尸体检验所见,被检验者左肋下有一2CM×0.1CM×7CM的创口,分析认为单面刃刺器刺击,内脏破裂,导致大量出血休克为死亡原因。
结论 张三系大出血休克而死亡。
检验人:马六(副主任法医师)杨柳(法医师) 二00五年六月五日侦查三卷第18页第二份:活体损伤鉴定书姜公刑活体检字2005第28号、第29号 被检验者:王五,男,16岁,本市新民小区人。
分析意见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被检验者王五之损伤符合第三十二条 规定,构成轻伤。
鉴定结论 王五之损伤为轻伤。
检验人:马六(副主任法医师)杨柳(法医师) 二00五年六月五日侦查三卷第20页审:被告人王五,公诉人刚才宣读的鉴定书听清楚了吗
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提取笔录:2005年6月3日下午,我局值班民警吴某某、费某某接到报警称本市新华书站附近发生暴力案件,民警吴某某、费某某立即赶赴现场,见一人站在那里(被告人王五),并从现场提取弹簧刀一把,王五称他用这把刀刺伤人了,随后把王五也送往医院检查医疗,将李四带回调查。
后经鉴定,刀上有张三血迹,刀柄有王五指纹。
姜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2005年5月6日。
(并向法庭出示该弹簧刀,由法警出示给被告人、辩护人,后交回公诉人)。
侦查三卷第6页审:被告人王五、你对公诉人宣读的笔录有无异议
王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你用的是这把弹簧刀吗
王五:太远了,我看不清。
审:法警把作案工具传给辩认。
王五:(放近后)是的。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现在,宣读被告人王五的户籍证明: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本市××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三单元402号,非农。
审:被告人王五,公诉人刚才宣读的户籍证明听清楚了吗
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公诉人有无异议
公:没有。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举证完毕。
审: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王五:没有。
审: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辩:没有。
审:监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监: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公:审判长、两位审判员,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法庭,对姜堰市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履行法庭监督的职责。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以及从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来看,本案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下面就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如下意见:首先,被告人王五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且没有精神病等症状,被告人具有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构成要件。
其次,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用弹簧刀猛刺被害人张三左肋部,造成被害人张三左心耳创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伤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人的行为并造成了相应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是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属防卫过当。
量刑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处罚。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考虑。
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到此。
审:下面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
首先由被告人王五自行辩护。
王五:我认为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张三殴打、敲诈我在先,我是迫不得已才拿刀刺他的,我也不想刺死他的。
具体意见由我的辩护人为我发表。
审:下面由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辩: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市诚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第一被告人王五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下列辩护意见,恳请法庭在定罪时采纳。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特别对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第一、从张三的行为性质来看 张三于2005年6月3日下午,张三和李四在路上遇到王五与郑妍两人时,张三开始殴打王五,强迫王五交出不存在的医药费用,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
当王五反抗时,反而加大了力度,其行为对王五的生命已构成直接威胁。
后来张三虽然被王五的自救行为刺死,但并不因此改变其抢劫行凶的行为性质。
第二、从被告人王五的主观方面来看。
王五在2005年6月3日与同学郑妍一起去书店,中途被张三和李四拦住并被殴打,在没还手的情况下,又被威胁要钱,后被打倒在地后,张三仍不停地踢他,生命受到了直接威胁,他为自救才从身上掏出自己喜欢的弹簧刀进行自卫。
从其行为的时机、表现来看,被告人王五主观方面完全具备自卫的特征。
王五之所以用刀刺张三,是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自救,并不以杀伤杀死张三为目的。
第三、从王五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看王五在6月3日下午被张三殴打、抢劫时,只是被动地还手招架,直到感动呼吸困难、头晕眼花,生命受到直接威胁时才为自救,用刀被动地攻击张三。
当时其行为对自身安全正在受到严重威胁,不自救有可能成为张三施暴的牺牲品。
王五事先并不知道有人要拦堵他,只是喜欢平时都把小巧的弹簧刀带在身上,直到生命受到威胁才掏出自卫。
通观全案过程,王五的行为虽造成张三死亡的后果,但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站起,脱稿讲)综上,辩护人认为,张三对被告人王五实施暴力抢劫,其本身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犯罪。
当时王五为自卫,对正在抢劫的张三实施的打击,虽然导致张三死亡,但从法律层面分析,王五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光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作为一种国家、社会提倡的与犯罪分子作英勇搏斗的行为理应受到表扬。
导致本案发生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被告人王五在受到拦堵殴打时,没有呼救,只是以一人脾气硬撑。
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及社会法治意识的薄弱,不能不引起整个社会的反思。
辩护人恳请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与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作出正确的判决,还被告人王五的清白,通过个案的审理给社会以正确的法律导向。
谢谢
辩护人: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亚丽。
审:公诉人可以进行答辩。
公:公诉人刚才听取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有几点不同观点需要说明,下面就被告人的情况作分别答辩。
第一,关于第一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到的正当防卫问题。
公诉人在第一轮意见中也已经讲到了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这一点与辩护人的观点是一致的。
但是,辩护人没有注意到的是,被告人的防卫行为已经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张三死亡的重大损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考察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必须全面考查防卫的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是否与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基本相适应。
这就要根据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的体力、智力状况等因素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
就本案而言,被害人张三与王五并不相识,更没有深仇大恨;张三也不是正在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者,他只是为了自己表弟出口气,也并不是真的向王五敲诈钱物而对王五实施殴打。
案发时,案发时间是大白天,地点是居民社区附近的路边。
而且,案发时张三只是用拳头对王五实施殴打,并没有使用各种凶器,他所实施的侵害行为并没有使王五的生命受到威胁,王五完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避免张三的侵害行为,他完全没有必要掏出弹簧刀刺张三的要害部位而致张三于死地。
王五拿刀刺张三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张三死亡的重大损害后果。
因此,被告人王五的行为符合防卫过当的特征,应当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因为其属未成年人是可以相应地减轻处罚的。
(站起,脱稿讲)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转向观众)我们当然鼓励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实施正当防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千万要注意的是,防卫的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承担后果的可能是防卫者本人的。
公诉意见发表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是否还有新的意见
王五:没有。
审: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是否还有新的辩护意见
辩:有的。
辩护人还有一点意见需要补充。
关于被告人王五的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问题,辩护人与公诉人持不同观点,辩护人认为根据当时的情况,王五的防卫行为并不过当。
因为,王五四、主题班会活动心得本次模拟法庭活动非常成功。
同学们将法庭审判和被告人的心态演绎得逼真动人,整个过程紧张有序,法庭辩论精彩纷呈,最后被告的悔恨催人泪下。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不仅在许多方面得到了锻炼,更重要的是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汲取案例中被告的教训,学好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优秀高中生。
模拟法庭活动结束了,可学生们依然沉浸在剧情之中,这种由学生参与编剧,由学生担任主角,用学生周围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作教材,模拟开庭的教学形式,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学生积极主动性,活跃了课堂气氛。
活动中,同学们通过亲身体验和感受法庭的审理、旁听过程,不仅使学生能够更加生动直观地学习法律,正确理解抽象的法律知识,而且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互相协作的能力,模拟法庭的活动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它的作用远非模拟活动本身,它将对学生终生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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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社有一些时间了,对社团的运作情况有一些肤解,我感社联待的这两年我们的社团和社团联变大了,现在的情况比我刚进社联的时候好了很多,优秀的方面我就不多说了,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看到,现在我想说一下我对我们学校社团存在问题的一些拙见,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以下提到的一些具体情况仅供学术研究之用,对事不对人,别无他意,更无贬低之意,如各位生气了也请见谅,毕竟只是个人愚见,想拍砖的就拍砖吧…… )1. 社团的发展普遍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支持。
说白了,就是要有一座kao山
为什么管理协会的管理案例分析大赛能够得到学校那么大力的重视
为什么它能够连续举办7届而今年能够成为给评估专家看的保留项目
原因很简单——他们有管理学院这样的官方组织的鼎立支持,他们能够为协会提供导师、提供技术、提供资金
所以他们有理由成为一个特别牛×的协会,荣膺“浙江省十佳社团”称号。
退一步,不说这么大,毕竟能够得到一个分院支持的社团不多,那就说说子午吧,他们的“子午之夜”也已经连续举办了很多年,而且影响越来越大,可以说子午已经形成一个品牌。
而他们的家文化也是值得每个社团包括社联学习和借鉴的。
而他们还有一个指导老师(好像是留校的老子午人吧),可以作为编剧、导演甚至演员的一个能够凝聚社团所有力量的核心,带领着子午向着一个方向努力。
作为一个社团的指导老师,他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他有这份热情和责任心。
相信子午有了这方面的帮助,会有更大的进步。
而与此相反,很多社团恰恰因为缺乏一些来自方方面面的支持以至社团运作不顺,比如一些体育类的社团,可能也和我们学校实际情况有关吧,团委无法为这些社团争取到一些体育活动场地,所以从我大一开始就有不少体育类的社团由于运转问题纷纷注销,或者转投体军部门下。
现在体军部有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篮球、健美爱生活,爱后院等俱乐部(也是学生社团的一种形式),我们的网球协会、篮球协会、足球协会、乒乓球协会和他们相比,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苍白无力
因为他们(我们)无法为会员提供场地、器材、训练等必要的运作资本
因此,必然导致社团经营惨淡
如何为社团发展寻求这样的一些支持,也成为了社团和社联应该共同思考的问题。
2. 社团的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
尽管学生社团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发创办的组织,具有相对的自由性,但是为了社团更好的发展,其在内部管理和运作方面还是应该要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办法的。
管理社团不光是社联的事情,更应该是社团自身的责任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社团负责人的换届选举,究竟能有几个社团能够真正遵循他们在社团章程里面写的,“协会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还有另外一个例子就是社团的档案管理以及文化传承的问题,很多社团往往没有自己的完善的档案与资料,比如一些应有的活动记录与总结,照片影像资料,社团年度大事记等,每当社联要求交材料时,自然就没有东西可以拿出来;而至于社团的文化,部分社团负责人的更迭就会导致社团文化的遗失,以至于新的负责人接手之后只能又从零开始,而成熟的发展模式应该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完成文化的积淀与理念的传承。
这里本想举零点调查协会做个例子,但是自己对其也不是甚了解,只是知道他们在会员管理上是很到位的,对每个加入的会员都有详细的资料登记,这也是对协会对会员负责的一种表现,因此我推测他们在社团的管理方面应该做得也应该做得不错。
至于其他方面,因为没有太多的了解就不多说了,但我觉得他们的领导人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甚至可以说是走在了社联的思想步伐之前了。
3. 社团活动存在各种问题。
具体包括:活动质量不高。
有时候社团活动只注重数量而忽视了质量,比如每到周末楼下的广告就贴满了包括社团在内的各种电影海报,我并不是说放电影不好,比如像亮苑影视协会、水晶卡通社等这些社团本身就和放电影有比较大的关系,可是另外的一些社团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放的是一些和社团没有任何联系的电影,我觉得这样对社团自身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而如果单纯是为了凑活动数量(社联有关于每学期社团活动的数量规定),那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们一直鼓励社团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比如管理协会的案例分析大赛,法学社的模拟法庭,心理协会的心理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这些既可以树立社团的品牌,又可以吸引更多同学对社团的关注。
我们也一直希望往这个方向引导社团,有的社团就做得比较好,比如辩论协会上个学期承办的院际辩论赛就很好的提升了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很希望能有更多的社团参与到一些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中来。
活动中社团成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部分社团举办活动片面追求影响和效果,动不动办的就是面向全校的活动,这样社团会员的权利就被侵害了,特别是那些需要收取会费的社团。
他们会觉得:反正大家都可以参加活动,那我加不加入你这个协会就没有什么区别。
更有甚者,有的社团活动不能通知到会员,让会员失去了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
我们更多的鼓励社团开展针对会员的常规性活动,首先要保障了会员的应有权益。
我觉得在这方面,最得比较好的社团是旱冰协会。
当然这常规活动和前面说的大型活动并不矛盾,是可以兼得的,关键是看你怎么处理他们的关系了。
社团活动可以说是一个社团最核心的东西了,如果社团留给同学们的印象是——招新的时候热热闹闹的,可是活动时要么不见踪影要么质量不高,就难怪同学要说社团都是骗钱的了。
4. 社团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都知道学校里面有一批比较优秀的学生社团,他们的负责人在社团的管理与运作上肯定有独到的见解与经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很多负责人就是不希望跟他们交换一下在社团经营管理上的心得体会,总是社联在牵头,说要加强交流,可是努力下来,总觉得效果不大,甚至说微乎其微,各社团基本上还是在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比如,我们之前的一个琴棋书画的活动,是我们的社联策划部在牵头做,相应的几个社团配合承办,问题就来了,如果策划部召集他们几个社团开个会,布置一下具体的任务,他们肯定会来,但是有时候比如说让他们自己碰个头,自己商量一下具体的活动事项,就会很难得他们会自己能够完成这个工作了。
再举一个例子……南极星舞蹈专场,其实一个舞蹈在专场晚会在我们学校是比较有创意,而南极星作为一个比较年轻的协会,但仍坚持自己将晚会承办下来了,晚会效果还是不错的。
只是我觉得,我们学校有不少舞蹈类型的社团,比如街舞协会、拉丁舞协会等。
如果下次还有类似的活动,建议可以联合几个协会协同举办,一来可以使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得到更多的支持和保障,二来也能够让晚会的节目更加多样化。
可能我举的例子都是比较极端的,但是社团缺乏交流与合作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都说“同行是冤家”,但是学生社团在交流与合作上,万万是不能吝啬的呀
如果做到了社团之间能够自主交流合作,而社联只是充当一个适当引导的角色,社团的自身发展才更有前途。
毕竟“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竞放春满园”
在一些社团工作做得比较好,社团发展比较成熟的高校,比如浙江师范大学,他们的社团工作是纳入学校管理和发展当中的,可以说,他们的社团和我们学校的相比,更正式更规范,而不仅仅是“民间组织”。
比如他们实行的社团导师聘任以及社团挂kao学院的制度;社团的团建制度——就是在某些试点社团中建立自己团支部,直属校团委,能够更好的加强社团自身的管理;学分制社团制度——将社团的一些理论课程以及实践活动正规化系统化,使之能够成为学校的选修课程,只要保证参与活动获参加培训就能像其他选修课一样得到相应学分;等等。
看了他们的东西,我更深感我们社联以及各社团之任重而道远啊……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话,我们一直在努力
我们一起在努力
高中历史必修一探究与学习之二,如何模拟古罗马法庭案例一
在罗马法里面,女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后期的罗马法规定,女子还是没有继承权,但有权在家庭财产中取得一部分就是嫁妆的意思。
我们要上《模拟古罗马法庭》帮帮我啊~~~~
古罗马法庭你可以研究下古希腊法庭。
希腊为罗马所破,许多原来希腊的东西也为罗马所得。
仔细想来,连奥林匹亚诸神也不过是换了个罗马名字就被罗马所接受的。
而元老院,和法庭好像也一并为罗马所继承。
我记得那应该也类似现在的陪审团制度。
需要组成13个人的陪审团,然后每人准备两颗石子。
一颗黑色的,一颗白色的。
黑色石子代表有罪,而白色石子代表无罪。
并且罪犯可以有辩护律师,起诉人也可以有起诉律师。
当宣判时准备一碗。
13人组成的陪审团向碗中投放石子,若白色多则无罪,若黑色多则有罪。
这个案件老师叫我们要做个“模拟法庭”,我不知道有哪些角色,请详细的帮我解答。
谢谢
第二《炊事故事》共十三集 第一集:1、一班之长 2、新兵报到 第二集:3、偷 4、班长减肥 第三集:5、小鸟朦胧 6、过个洋节 第四集:7、审查节目 8、馒头人才 第五集:9、起步停车 10、献血光荣 第六集:11、全班整顿 12、偶像崇拜 第七集:13、征婚广告 14、排毒去火 第八集:15、一技之长 16、英雄小姜 第九集:17、互相学习 18、摹拟法庭 第十集:19、军容监督 20、四只天鹅 第十一集:21、迎接检查 22、明查暗访 第十二集:23、女友来队 24、首长当兵 第十三集:25、改级关头 26、皆大欢喜 目前该剧组已推出《炊事班的故事2》,据说有40个故事 《炊事班的故事2》我找到了剧集介绍 第一集 我是班长 新年伊始,洪班长看着墙上的先进红旗犯愁,他对大家说那是鞭子一样抽打着他。
由于是先进班,战士们对他们的要求也高,提出了很多意见,洪班长一时想不出好办法,决定用集体的智慧解决问题。
他搞了一个“轮流当班长”的换位思考活动,大家积极响应…… 碰啥吃啥 场站规定:干部下连要碰上战士吃啥就吃啥,如果加菜要另付钱。
炊事班的同志们认为这规定好,但不能真收钱。
小姜的嘴没把门的,领导一吃饭,他就提钱的事,越解释越像管人要钱。
结果收了几位领导的钱,并把钱藏到班长的褥子下面“充公”…… 第二集 老高学艺 老高去参加厨师学习班,大家误以为他出去“干私活”。
老高拿回一个二级厨师证书,并向洪班长叫板。
洪班长让老高做误餐饭,老高好不容易有机会表现了,为一个战士做了一桌子菜,战士惊喜地叫到“会餐了
老高和胖洪比试厨艺,炊事班的同志做评委…… 紧急集合 连里搞了几次紧急集合,炊事班总是落后,老挨连长的批。
胖洪坐不住了,于是,有人出注意让小毛打探消息,做到”有备无患”。
根据小毛提供的信息,全班提前打好了背包,炊事班得了个全连第一,还受到了连长的表扬…… 第三集 班长相亲 老高和大周都有了对象,洪班长还是孤身一人,大家为他着急。
老高把自己的表妹(老乡)介绍给洪班长,为了提高洪班长的身份,大家帮洪班长编出家产十万元。
老高的表妹说自己不喜欢钱,喜欢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的人,并要考验一下洪班长…… 小吴老师 老高把自己的老乡小吴老师请来给全班讲写作课。
小吴老师给大家讲写作的要素——想象,并说大家缺乏想象,被子、毛巾全一模一样,并故意搞乱了,使宿舍的内务卫生乱成一团。
小吴老师的对象是个醋坛子,不断打手机追踪小吴老师。
炊事班的同志无意间接了电话,并与之交谈。
在讲课时,大家又无意间谈起各自感情的经历,小吴老师被感动了,在电话里向男友道歉。
男友也向她倒了歉,在讲课的过程中,小吴老师和饮事班的同志们都互相学到了许多… 第四集 小黑板报(上) 班长去集训,老高代理班长。
在一次检查卫生时,发现小姜不符合条令。
老高办板报给小姜被曝了光。
事有凑巧,小姜的爸妈来队来看望儿子,看到板报批评了儿子,而整版都是表扬老高,小姜爸妈很不高兴,一气之下把黑板擦了…… 小黑板报(下) 小姜给班里出板报,报头画了棵盒景树,班里的同志讽刺小姜画这树毫无意义。
这毫无意义的画被爱好文学评论的刘干事赋予了深刻的意义。
说它盘根错节,讽刺了不正当的人情关系,结果班里同志个个对号入座,说小姜讽刺自己…… 第五集 政委下连 场站新来的政委微服私访。
碰上小毛、被小毛认了老乡。
政委和小毛被司务长、洪班长支的团团转,推土、拉土,干了不少重复劳动。
政委想上厕所,小姜锁门不让上……这一切都因为上面来了检查组…… 必须休假 老高一年多没有休假,大家都来给他送行。
连长也来了,千叮咛万嘱咐,要他安心休假,老高走了,没想到过了两天他突然又回来了,说是连长发电报让他回来的。
连长知道了很生气,认为是肯定是文书发错了电报。
可文书说是连长让发的,有记录为证…… 第六集 军中男孩 小姜最近总往卫生队跑,帮女卫生员们干活。
他还赶时髦,借小毛和小胡的牛仔服,结果一身泥水的回来了。
他帮卫生员小张去车站接父亲,小张的父亲看厨房的木制工具破旧了,就给砸了,引起大家的误会…… 翻墙事件 一班长出去执行任务,为了抄近路,从炊事班处翻墙而出。
司务长和炊事班的同志却说大周翻墙了。
为了找到真正翻墙的人,大周埋伏起来,守候翻墙的人。
他发现是一班长翻墙出去了,就叫来连长、司务长等着一班长回来抓个现行…… 第七集 猪死之迷 炊事班饲养的一头小良种猪突然死了。
大家都很难过,他们都责怪小毛没尽到饲养责任,按规定应该赔偿损失,小毛很痛苦。
后来发现,小猪是被毒蛇咬死的,不是小毛的责任,大家道了歉。
可继而又发现,蛇是从下水道钻进猪圈的,小毛没在下水道口及时按网罩。
还应小毛赔偿。
小毛再次陷入痛苦之中…… 苦练越野 场站组织五公里越野比赛,炊事班必须参加。
连长怕炊事班影响全连成绩,让一班帮助炊事班,重点是帮助体重超标的洪班长。
模拟比赛,洪班长被一班两个战士连拉带推地弄到终点,一班长嘲讽洪班长是老牛车。
洪班长决定苦练,做任何事情都不停地小跑,“刹车不灵了”。
本来大家督促他练,现在得想办法让他停下来了。
连队越野比赛中取得了好成绩,洪班长仍不停地小跑…… 第八集 兽医大周 为了给连里节省开支,大周自愿学起了兽医技术,还经常追着战友们在他们身上练习扎针,闹出了不少的笑话。
有一次,连里的一头病羊死了,他怕别人说自己技术不高没给羊治好病死了,就自己花钱买了只模样差不多的羊,说自己把病羊治好了。
结果被精明的老高发现了…… 胖洪送礼 刘主任曾帮助过来队探亲的洪班长的父母。
刘主任的儿子考上大学了,洪班长想要表示一下,又不知道送什么好。
文书传来小道消息。
机关食堂要调一名厨师。
炊事班的同志们把两件事联系到一起,认为洪班长搞不正之风,对他冷嘲热讽…… 第九集 表弟来队 小姜的表弟受不了父亲的管教离家出走,躲到炊事班来了。
小姜让他回家,他就是不回家。
大家商量着做他的工作,小毛去做工作,结果两人切搓上了球技;小胡去做工作,两人切搓起电脑游戏;老高碰一算子灰;大周的威胁也失去作用…… 寻亲行动 广东籍战士知道自己是被拐卖的。
参军后他四处打听,试图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他说自己的家乡在东北松花江上,丢失的那天是九.一八。
并错将指导员当成自己的哥哥,指导员把他安排到炊事班帮厨。
炊事班的同志为了小陈开始寻新行动,他们各自动员家里人帮着找…… 第十集 换位思考 一班老是和炊事班别别扭扭,某日,又因饭菜问题争吵起来,连长决定,让一班长到炊事班帮厨一周,炊事班几人很高兴,心想能给一班长一点颜色瞧瞧了,没想到连长是让一班长到炊事班当班长,而胖洪成了“顾问”,一班长上任伊始,指手划脚,因不懂炊事班业务,闹了不少笑话…… 装聋作哑 洪班长因减肥,患了缺铁性贫血,并因此引发了突发性耳聋。
在医院治好病后,他想跟大家开个玩笑,继续装聋。
战友们热心地照顾他,给他吃各种补铁的食物,使他患了急性胃炎…… 第十一集 人前显贵 连队附近有个旅游景点,大家被不断来造访的老乡、战友弄得焦头烂额,洪班长的老战友也来溱热闹。
洪班长面对着“大款”战友,打肿脸充胖子,高规格接待。
结果,战友把能玩的都玩了,能吃的都吃了,还住三星宾馆,洪班长只能人前显贵人后受罪…… 拾金不昧 胖洪在铁路边上捡到一个信封,里边装着现金9900元。
他和小胡商量准备交给场站派出所。
可小胡说,信封上明明写着一万元,你交给人家九千九百元,那一百元哪儿去了
于是,小胡就拿出一百元放了进去,交给了派出所一万元整。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失主说,丢失的不是一万元而是两万元…… 第十二集 机关借兵 机关要从场务连借调一个会写作的兵,小胡认为非他莫属。
小胡学理发,连长让他理发。
小胡很紧张,摸着连长的脑袋像摸着一颗地雷,结果把连长的头理坏了。
小胡心情郁闷,煮粥时把粥煮稀了,被连长批评。
小胡误认为连长报复自己,越紧张越出事…… 机关退兵 小胡去机关两个月了,大家都很想念他,但因为他发了篇文章,上面涉及到炊事班接检查搞形式主义的事,大家对此非常不满。
机关减员,小胡又回到炊事班,他很不适应,原来面点的工作被小毛干了,他只能打杂、喂猪。
结果,他与战友发生矛盾,干活不认真,猪跑出来啃坏了连长的皮鞋…… 第十三集 一把铁锹 全连野外备战训练,展开挖战壕比赛结果炊事班拿了第一,一班长不服,抖岀一个事实,说炊事班关键时刻偷了他们一把铁锹,连长生气,指责炊事班作弊,取消了他们的成绩,炊事班召开班务会展开调查,查到小姜时,他吭吭吧吧难以启齿,最后,终于讲岀事情原委…… 小毛辛苦 小姜收回了大家凉晒的被子。
发现小毛被子上有尿迹,可小毛怎么也不相信自己会尿床。
帅胡说年轻人有时由于过度疲劳会造成内分泌紊乱,出现暂时性的小便失禁现象。
大家都认为小毛是为了照顾连里的老母猪生崽儿,连续几天几夜没怎么合眼,累得尿了床。
小毛只好承认…… 第十四集 零食问题 小姜因为在操作间里吃零食,影响了饭菜卫生,被一班长告到连里。
炊事班召开班务会,大家约定共同监督小姜不许他吃零食,不料,小姜用计将大家各个击破,大家不但不监视他,反而偷偷替他买零食。
洪班苦上加苦思冥想拿岀一招,决定以毒攻毒,小姜想吃什么给他买什么直到他吃腻为止,结果小姜吃坏肚子…… 文书帮厨 文书家里出了事,心情不好,正好炊事班需要帮厨,主动到炊事班来,想用不停地劳动冲淡烦恼。
炊事班的同志知道他家的情况后,偷偷地给他家里寄钱。
什么活也不让他干,帮他洗衣服,洗袜子,打洗脚水…… 第十五集 蔬菜大棚 连队要盖在棚,让大周负责。
大周领着“顾问”二妹子忙活了好几天,提出一个惊人的计划:不盖大棚。
洪班长差点气晕了,大周提出要盖就盖简易大棚。
连领导也批评了大周,大周的坚持已见,据理力争,他和二妹子经过仔细计算,提出了更有力的论据…… 新闻人物 文书是业余通讯员,为写不出稿子烦恼。
他找到大周,采访大周为留部队与兰兰拖后腿行为做“斗争”的事迹,大周脱口说出“宁要小三轮,不要心上人”。
文书文章发表了,小胡对大周不满,说大周“肥水流了外人田”。
在全班人的逼迫下,大周又说出“宁要部队菜篮子,不要家里菜园子。
”两篇报道发表后,电视台又来采访,大周成了新闻人物对象,兰兰看了电视后找大周算账…… 第十六集 新兵表舅 新兵王战伟入伍前,当过推销员。
要搞检查卫生了,他专门到炊事班来攀亲,认胖洪为表外甥,胖洪不知怎么回事打电话问自己的父亲,父亲说,还真有这么回事,胖洪也就认下了这门亲戚。
王战伟就以上级检查卫生全班洗漱用具要统一为名向他们推销牙具。
后来大家才知道是胖洪“表舅”搞的鬼,没想到老高还吃了回扣…… 老高的腿 场站又要搞文艺汇演了,炊事班的小伙子们跃跃欲试,认为这会又是稳操胜券了。
因为,上次的文艺汇演,他们的诗朗诵《班长的腰》受到了上下一致好评,成了他们的品牌保留节目。
在老高的带领下,他们集体编写了诗朗诵《老高的腿》。
连长、指导员审查节目,一看这个节目就火了…… 第十七集 一张彩票 卖菜的老林欠大周五元钱想还他,可一掏兜没有,就拿出五块钱的彩票抵了五元现金。
老高希望彩票中奖,就花了五块钱把大周的彩票买下了。
大家又担心万一得了奖老林反悔,大家又围绕这彩票得了奖归谁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好汉大周 小毛替大周出去买菜被菜霸二奎欺服,受了伤。
大周发誓要替小毛讨回公道,听说二奎的亲戚是派出所副所长,当天就把二奎放了。
大周变得沉默寡言,默默地磨刀。
大家怕大周惹事,纷纷教育大周要遵纪守法,洪班长下令藏好班里的菜刀,擀面杖及能成为凶器的东西,小姜报告说大周和其它班的战友密谋后,拿着铁锹走了…… 第十八集 老乡老乡(上) 老乡小吴来找小毛,遇上一班长和小毛争吵。
小吴打抱不平,把一班长训了一通,一班长反应过来后把小吴训一通。
小吴为报复一班长,把一班长给岳父买的酒换成了水。
一班长用那酒招待岳父,岳父喝了一肚子水很不高兴,一班长赖小毛把他的酒换成了水。
小毛为了老乡小吴只好自己背黑锅…… 老乡老乡(下) 小毛的老乡小周是个热心人,总爱张罗老乡一起吃饭,小毛因钱花光了,四处躲藏。
好在他最近迷上了特种兵,躲藏的功夫十分了得,可以说神出鬼没。
小周找不到小毛,便把小毛最好的老乡小吴找来。
小吴、小周、小毛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同学,小毛不好意思直接回绝他们…… 第十九集 歪打正着 小姜因背不下菜谱,影响了班里业务考核成绩。
大家为了帮助他想出各种办法。
大周罚小姜练战术,小毛罚小姜练俯卧撑,老高罚小姜跑五公里。
结果,菜谱还是背不下来。
小胡说应该用心理疗法,增加小姜自信心,让小姜大喊:“我行,我能行
”效果还真不错…… 荣誉面前 炊事班年终总结评比,就一个优秀士兵的名额。
在荣誉面前,由于班长谦让,小毛被班里提名为优秀士兵,报到连里。
会后,小毛担心班长对他有看法,为了讨好班长,他给班长买了个电子笔记本,却受到了班长的批评。
小毛不知如何是好…… 第二十集 DV摄影(上) 要过年了,炊事班长胖洪得知自己要调到机关食堂。
他正想着怎样和班里同志过最后一个春节,小胡拿回一个DV摄像机提醒了他。
他组织全班同志拍DV,全班同志各显神通。
小胡要拍飞行员的一天,老高要拍自己学雷锋,小毛和大周拍买菜,小姜拍教你一招。
结果摄影师洪班长技术太差,眼睛“闪光”,拍出的东西笑话百出…… DV摄影(下) 小姜的创意提醒了洪班长,他“嫖窃”了别人的创意,组织全班拍“教你一招”,要求大家创新。
大周一心要教人种美洲的仙人掌;小毛牵了两头奶牛,要教大家养奶牛;小姜要教大家淹“外国咸菜”,结果受到连长批评…… 第二十一集 检查卫生 洪班长告诉大家,年终卫生评比,采用不事先通知,抽查的办法。
要大家警惕“闲杂人等”,特别是卫生队的人。
卫生队女卫生员,小姚和小张来炊事班办事,想“偷”两个西红柿吃。
被洪班长当成检查卫生的,小姚和小张硬着头皮检查卫生,在洪班长的抽屉里发现了“袜子”。
为了不让他俩扣分,老高吓,胖洪哄,折腾半天,脸面丢尽,才知道人家不是检查卫生的…… 笑星小毛 小毛崇拜一个和自己一样个头的笑星,正巧,文书来报信,说那笑星今天要来参加慰问演出。
小毛很激动,但一想自己值班,就哄小姜和自己换了班。
小毛准备好了鲜花,文书又来报信说慰问团明天来,小毛又收买小胡,跟小胡换了班,结果文书又来报个最准确的消息,慰问团后天来,小毛傻眼了,小毛值班只好,结果,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第二十二集 连队过年(上) 连队过年,张灯结彩。
正准备回家结婚的大周闷闷不乐,对象兰兰单方面推迟婚期,要两年后结婚。
兰兰来了,大周坚决不见,大家七嘴八舌说兰兰,被指导员制止,并把兰兰和大周单独叫走了。
班里的同志见大周闷闷不乐,便把餐厅布置成了“酒吧”,让大周和兰兰好好谈谈。
指导员来了,说大周和兰兰经过讨价还价,各让一年,问题解决了,大家才知道大周和兰兰还在“演戏”,全都冲向大周…… 连队过年(下) 卫生队排节目缺男同志,苏护士和卫生员小姚、小张来到炊事班请人……小姜的妈妈办了个“拥军红娘婚介所”,到部队来为兵服务。
炊事班的人因帮卫生队排节目,自己的节目演砸了,洪班长很伤心,告诉大家自己要走了,建议大家好好开个联欢会,有家属、有嘉宾,有战友……联欢会上,魏副站长告诉洪班长,不用去机关食堂了,并送给他们一面锦旗“优秀炊事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