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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违法违纪案件心得体会

时间:2015-11-12 13:26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大违规违法经典案例汇编消防篇案例一 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某经济学院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二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某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生命,只有一次;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

关注消防,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是当今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一大主题。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

大学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

据统计,高校内70%-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

学生是学生公寓的主人,因此预防学生公寓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灾害,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篇案例三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通过此卡,刘某取走了张某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

违法违纪案件中应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一是共产党员必须时刻牢记,任何时候都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搞“”。

和性质,决定了党必须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的出发点和归宿。

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

权力越大,越应以严格要求自己,越应为人民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是共产党员必须不断增强党性、党纪观念,任何时候都要做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是有严密的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严格遵守和法律,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者,对和国家的法律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教训是深刻的。

三是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世界观的改造,要真正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共产党员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入党。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组织上虽然入了党,但要真正的在思想上入党,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还必须不断按照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在实践中努力改造世界观,从一点一滴做起,时时处处按照党章来从严要求自己。

中学生违纪处理条列学习与体会

近日来参加《学生违纪处分案例教育》学习活动,我对《学生违纪处分案例教育》的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考试作弊是高校屡禁不止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教学、学籍管理中明确规定了学生考试纪律以及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并细化了可开除学籍的作弊行为种类,如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

学生作弊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道德和学术准则,为维护“象牙塔”的公平和正气,必须对作弊行为加以严惩。

要对有关作弊惩治条款的细化,必将有力地保证学校处分权的实施,同时也将限制学校处分权的滥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学校也要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强化育人功能,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还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学校要强化相关管理。

若有学生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

同时,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首选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

作为大学生,要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更要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大学生一定要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年。

如何做好高校违纪学生的后续教育工作里工作

高校学生违纪现象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成为高校构建和谐校园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学生的违纪处理和后续教育问题在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日益突出。

分析福建某高校学生违纪事件处理案例,指出高校学生违纪的社会学因素,提出违纪学生后续教育管理对策。

学生宿舍员工管理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涉及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中央单位、6家中央企业和2所部属高校,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形成了47份巡视反馈情况报告。

  巡视是一把惩治腐败的“利剑”,也是一面审视当前反腐形势的“镜子”。

细读这些“巡视清单”,有利于“把脉”当前反腐形势,为下一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找准着力点。

  锁定“高发区域”  翻开“巡视清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科研经费、民生资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几乎涉及所有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堪称当前腐败问题的“高发区”“重灾区”。

  因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存在腐败问题,被中央巡视组点名的地方和单位占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六成以上,反映了当前这一问题的普遍性。

  巡视发现,近10个省份在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等领域存在腐败问题;而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部门、单位和高校。

  民生资金本来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但在一些地方却成了腐败分子的“唐僧肉”。

巡视发现,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虽不普遍,但性质恶劣,是当地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

  此外,一些地方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环保科技、组织人事、政法系统等部门和领域的腐败案件也相对比较集中,其中有的地方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有的地方腐败案件呈现增多趋势,有的地方还出现了“窝案”。

  瞄准“重点人群”  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一把手”频频涉及违纪违法问题,是这四轮中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

  早在去年第一轮巡视过程中,中央巡视组就发现,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管理监督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信念动摇、思想滑坡、道德失范。

在此后的几轮巡视中,同样的问题屡屡被提及:有的地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危害大;有的地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有的地方对省直机关和地方“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党政“一把手”连续发案……  容易滑向腐败深渊的,不仅是那些手握大权的“一把手”,还有许多基层领导干部。

由于“天高皇帝远”、缺乏有效监管,这些人“苍蝇胃口大、官轻贪腐重”,其违纪违法问题往往直接触及群众利益,影响更坏。

  巡视发现,存在“小官贪腐”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占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比例超过了四分之一,其中有的地方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有的地方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呈上升趋势,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有的单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巡视组在最近一轮巡视时提出了“能人腐败”的问题,直指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任领导干部时重才不重德,加之日常监督缺位,给予所谓“能人”权力寻租机会多、空间大,使之极易出现腐败问题。

  斩断“腐败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出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问题,并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与“党风廉政建设”一道列为中央巡视组关注的主要问题。

  四轮巡视过后,官商勾结、拉帮结派、跑官要官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对这些通向腐败的路径,必须予以彻底斩断。

  一些官员与商人过从甚密,勾肩搭背、不分彼此,有的直接插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有的通过“身边人”输送利益。

  一些领导干部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山头主义”,不仅涣散了组织,而且滋生了腐败,往往造成“窝案”“串案”“塌方式系统性腐败”。

高校能否作为行政主体

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有相关司法解释吗

有真实案例吗

请列举。

欠债还钱,既属于道德范畴,也在民法中有明确规定。

党员干部不能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应当按约定清欠他人债务,否则,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债务。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并不属于违反党的纪律,但是,如果党员干部在民事债务纠纷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该党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法律依据:一、《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三、《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急。

。求一篇看完大学规章制度的心得体会。

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在学校管理中,规章制度的建设是一项主要内容,要把学校里的人、财、物等管理因素,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挥整体效益,就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多年来我校坚持以“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为办学宗旨,把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作为的基础,为实现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构建全面发展的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从而规范了我校的办学行为,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我校的办学水平和日渐提高,受到了当地学生、家长的好评及各级领导的认可。

现就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谈一点自己肤浅的认识。

一是要以人为本。

这是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即教师在学校管理者的管理下开展和培养学生的活动,这是一个由“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构成的管理系统,学校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管理。

教职工是学校行政管理的对象,也是学校管理的主体,人具有丰富的情感和巨大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

因此,学校管理强调“人”的重要性。

在制定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教师对制度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如果制度不能被广大教师认可和接受,这些制度只能挂在墙上,成为一纸空文。

即使被迫执行,也会带来后遗症,容易滋生教师对管理者的不满,无形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就产生了不和谐因素,这样就不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更谈不上规范化。

只有管理者以教师为本,教师才能以学生为本,从而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整体发展。

二是要发扬民主。

如果仅仅由校长或各部门的负责人将制度制定好后要求教师遵照执行的话,教师只是被动地接受,这样制度的执行难度就很大。

所以在制定制度前学校管理者要做些,召开不同层面人员的座谈会,如、教代会,开展一些预研究。

在取得基本共识后,再组织各部门人员参与制度的制定,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好初稿后要召开全体教师会,充分征求教师的意见,然后把意见集中起来交审议,再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最后才正式实施。

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把制定制度的过程变成了全体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使教师广泛了解其内容,反复讨论其可行性,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认可,既可以避免制度脱离实际,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又有利于统一认识,沟通感情,从而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奠定心理基础,减少执行制度的阻力。

三是要因校制宜。

每所学校因办学历史、地理位置、师资水平等客观条件的不同,以及校长对学校管理的观点和管法也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校与校之间的差异,因此,不可能有一套“放之各校皆适用”的制度。

制度的制定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这样才切实可行,才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强化规章制度学习,增强遵纪守规自觉性自X月XX日,学校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十几天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的自觉性。

团支书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同学热烈积极讨论学习条款为形式。

通过此次团会学习以后,同学们对学院新修改制定的管理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充分体会学院人性化与严格要求兼容,既给学生展现自我的空间,也有与法律相符合的严肃规定的精神。

相信通过此次学习,能够切实加强我们对新制度的理解领会,进一步净化校风,促进学风,共同创造淮师更辉煌的未来。

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当前发生的许多案件除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同学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

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

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学生,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草药能够熟练地用运。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同学们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

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

使每一名同学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当前,在学校管理中,规章制度的建设是一项主要内容,要把学校里的人、财、物等管理因素,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挥整体效益,就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多年来我校坚持以“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为办学宗旨,把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为实现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构建全面发展的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是要以人为本。

这是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即教师在学校管理者的管理下开展和培养学生的活动,这是一个由“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构成的管理系统,学校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管理。

教职工是学校行政管理的对象,也是学校管理的主体,人具有丰富的情感和巨大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

因此,学校管理强调“人”的重要性。

在制定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教师对制度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如果制度不能被广大教师认可和接受,这些制度只能挂在墙上,成为一纸空文。

即使被迫执行,也会带来后遗症,容易滋生教师对管理者的不满,无形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就产生了不和谐因素,这样就不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更谈不上规范化。

只有管理者以教师为本,教师才能以学生为本,从而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整体发展。

五是要发扬民主。

如果仅仅由校长或各部门的负责人将制度制定好后要求教师遵照执行的话,教师只是被动地接受,这样制度的执行难度就很大。

所以在制定制度前学校管理者要做些民意调查,召开不同层面人员的座谈会,如校委会、教代会,开展一些预研究。

在取得基本共识后,再组织各部门人员参与制度的制定,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好初稿后要召开全体教师会,充分征求教师的意见,然后把意见集中起来交校委会审议,再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最后才正式实施。

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把制定制度的过程变成了全体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使教师广泛了解其内容,反复讨论其可行性,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认可,既可以避免制度脱离实际,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又有利于统一认识,沟通感情,从而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奠定心理基础,减少执行制度的阻力。

六是要因校制宜。

每所学校因办学历史、地理位置、师资水平等客观条件的不同,以及校长对学校管理的观点和管法也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校与校之间的差异,因此,不可能有一套“放之各校皆适用”的制度。

制度的制定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这样才切实可行,才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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