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心得体会
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
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让人失望。
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再违反规定。
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是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
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心得体会
近几天,我们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内容。
使我认清和田“7·18”、喀什“7·30”、“7·31”案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深刻认识到了暴力恐怖案件对全区发展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这次事件的发生,是继”7.5”事件发生后又一次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案件。
这对新疆的稳定和人民生活影响重大。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
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
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
纵观世界各国,暴力恐怖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唾弃。
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其目的就是要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
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就没有人民的幸福安康。
无论哪个民族,还是什么人,谁都不愿意生活在恐惧和动乱中,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容忍暴力和血腥。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团结协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并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的布署上来,决不能让“三股势力”干扰、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以及干扰破坏各族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
还要学习国家安全法的有关内容,养成一个良好的意识和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正确态度,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确教师所肩负的责任。
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必须无条件的履行教师的义务和职责,全面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对学生进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学校是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阵地,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做到“守土有责”。
时刻加强阵地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新疆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我相信新疆的未来是美好的。
“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谁有
当得知5月22日早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上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造成39人死亡、94人受伤这一消息时,我被深深地震惊了
我对那些暴力恐怖分子表示极大地愤怒。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新疆发生的破坏人类和平的又一起恶性暴力恐怖案件。
暴力恐怖分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
公园北街早市是周边群众,老幼妇孺进行买卖、购买生活所需的活动场所,他们都是普通善良的劳动人民,我们当然要向这些残害无辜的暴力恐怖分子表达强烈的愤怒。
我们都是人,人总会因各种原因离开这个世界。
当人们自然终老离世时,他们的亲人心情是平静的,会与之坦然地告别、悼念。
但若他们平白无辜地被暴徒残忍杀害,瞬间离世,他们的亲人们便会陷入沉重的悲痛之中。
因此,我们要向这些惨无人道的恐怖分子表达我们最最强烈的愤怒和谴责
杀人偿命,为无辜群众报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制造“5·2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依法严惩
这不仅是我的、也是所有人民群众共同的要求
性质及其严重的暴力恐怖案件,再一次暴露了暴恐分子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凶残本质和丑恶嘴脸,并再一次说明境内外敌对势力从来没有停止过挑拨煽动。
()他们在穷凶极恶地干扰捣乱,制造事端和混乱。
他们伤害无辜,手段残忍,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
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各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巨大现实危害。
我们反对暴恐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生死攸关的政治斗争。
暴力恐怖分子公开与人民为敌,蓄意破坏民族大团结,严重危害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已经激起了我区各族人民的公愤,他们残忍暴虐,必将遭受严厉打击。
近年来,暴力恐怖案件接二连三发生。
暴恐分子为什么要不断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呢
难道杀人真的会进天堂吗
我们来翻翻伊斯兰教圣书《古兰经》所讲:“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如救众人”,《古兰经》上还提倡远离异端邪说,指出异端邪说是罪恶。
据了解,乱杀无辜的暴恐分子口口声称自己是“穆斯林”,而他们的暴行又怎能够称得上是穆斯林呢
他们是利用宗教作幌子反对人类和平的人,是让先进文明倒退的人。
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今天阿富汗等国家落后的情景。
让我们想起了17世纪在新疆进行宗教统治的依禅,他们的黑暗统治让我们的民族文明倒退了几百年,我们决不能再回到那个恐怖的时代。
所以,我们要团结一致,坚决打击暴恐分子。
反对暴力恐怖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不会就此停止。
只要国际“三股势力”存在一天,新疆的“三股势力”,尤其是宗教极端分子就不会消停。
在这里,我要向全疆各族人民,向我的维吾尔同胞们再次呼吁:我们一定要对那些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宗教挑拨民族矛盾的所谓“宗教人士”,对那些宗教极端分子保持高度警惕。
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康光靠政法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广大各族群众的敏锐性、警惕性也十分重要。
只要我们每个人保持警醒、警惕,眼睛就会明亮,耳朵就会灵敏,就不会轻易被欺骗,并且可以做到先发制敌。
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具体办法有哪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中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正处于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时期。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乃依木·亚森说,《实施办法》总结了反恐维稳好的经验,汲取实践中的成功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下来,突出立法实效,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机制,突出全社会共同责任担当,强化了安全防范工作,力争把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在预谋阶段,彰显了依法治疆的法治精神。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新疆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心得体会
反恐教育心得体会七班马平9月7号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反恐教育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少数民族地区反分裂斗争形势和现状有了新的认识,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反斗争再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心得一:维护并加强民族团结是新疆稳定和发展的基本保证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到了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
新疆各族人民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疆搞民族分裂活动的是极少数,他们不能代表任何民族,是各民族的敌人。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
新疆半个多世纪以来形成的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新疆当前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各民族和谐共处局面必须十分珍惜和坚决维护。
我们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自觉地为维护民族团结作贡献。
心得二:认清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反复证明,在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新疆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线,确保国家安全
有关新疆大学生反分裂反渗透的心得体会
反分裂反渗透心得体会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经济就发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
反之,就会出现社会混乱,和各项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动前进的必然要求。
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注意反分裂分子在意形态方面的渗透。
从2008年11月起,集中学习了反分裂斗争的有关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
书记指出,的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不能一劳永逸,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增强免疫力。
反分裂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
分裂恐怖势力在不放弃搞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同时,在利用群众性传统娱乐活动、广播电台、书刊、音像制品、文艺演出以及其他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非暴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鼓吹和宣扬极端宗教意识和分裂主义思想,歪曲、篡改、编造,恶毒攻击党的政策和经济政策,攻击现实社会,进行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
这种活动手段更加隐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危害也更大,虽然当前学校学生在还未受到“污染”,但我们还是要小心,守住我们的阵地,将分裂分子的丑恶阴谋杜绝在学校之外。
有些干部群众受分裂势力反动宣传的煽动、影响,对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斗争中的一些大是大非问题存在模糊认识,一些错误的甚至过头的言行得不到及时的抵制和斗争,还有少数人甚至对被打击的十恶不赦的“三种分子”表示同情或赞美。
这其中一定也有我们的职工,所以,在宣传反分裂教育活动的力度一定要大,要扎实地进行。
在一些教师当中,存在着对反分裂斗争形势严重性认识不清的问题,存在着对分离倾向、宗教政治化及敌对势力的渗透、分裂、颠覆、破坏活动情况估计不足的问题,存在着在工作中只讲经济、只讲业务、不讲政治的问题,存在着对分裂暴力恐怖活动“武”的一手硬而对相对隐蔽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文”的一手软的问题。
在某种范围内,在一些职工中,也存在着麻痹思想、个人主义思想、狭隘民族意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等错误思想,这些错误的东西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影响很大。
特别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反分裂斗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而且将会因敌人策略的改变而更加突出、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当前我们面临着与西方敌对势力渗透与反渗透、 遏制与反遏制、分裂与反分裂、颠覆与反颠覆的激烈斗争。
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从大局、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纵观当前形势,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面向新世纪,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十五”计划、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需求,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需要。
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必须认真学习、思想、理论,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将党的基本理论学深、学透,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树立起坚定的社会主义、,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
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联系反分裂斗争的现实,始终牢记和实践,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讲民族团结的话,做民族团结的事,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我要高举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增强新优势,赢得新发展。
意识形态领域是反分裂斗争的重要领域。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严肃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
我们应做到政治上合格。
我们应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
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必须做到“守土有责”,时刻加强阵地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
今天的中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有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已被举世公认。
我们正告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分裂破坏活动、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一个团结、稳定的和田市,一定会不断地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斗争,在开展这场斗争中,我们必须做到:一要增强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二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群众思想政治教育;三要大力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和查缴反动宣传品及非法宗教出版物,决不给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任何可乘之机。
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积极为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民族关系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去极端化思想心得体会
去极端化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
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思想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企图达到其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
从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和现实表现来看,它不属于宗教范畴的问题,而是纯粹的政治问题。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断制造暴恐活动,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
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
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极端化宗教思想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的外衣,不断制造恐怖破坏活动,成为新疆社会稳定最现实、最直接的严重危害。
这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擦亮眼睛,痛下决心,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我们要从严治理“三非”,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营造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氛围。
在这场全民反恐的战役中,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旁观者,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危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股祸水和寄生在宗教上的一颗毒瘤,我们与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是不容否认、不容回避的。
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恐怖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