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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9-09-03 22:57

简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如下: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都作为民事主体实现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必然在其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

  第一、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对应关系是指法律权利一般有相对的法律义务存在。

二者共同处于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

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在任何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有法律权利,对方主体就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反之亦然。

  (2)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每一主体在享有权利之时都对应承担一定义务。

如双务合同中。

  第二、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

  社会中的权利义务的设置是对等的。

主要表现在:  (1)社会生活中权利总量大于义务总量,有些权利就会行同虚设;反之,社会容易产生特权;  (2)在有的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也是对等的。

当权利义务处于分离状态时,一方享有权利的量和对方承担的义务的量是对等的。

如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是对等等。

  第三、功能发挥中互动关系。

法律功能常常是通过它所设定的权利与义务得以现实表现出来的。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功能上的互动关系主要体现在:  (1)法律义务的履行促进法律权利的实现;  (2)法律权利的享有也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

  第四、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

  现代立法总体上讲是以权利为本位。

权利本位在现代社会中包  括个人权利本位和社会权利本位。

所谓权利本位就是说法以权利(个人权利或社会权利)为起点或出发点。

以权利为重心是现代法律制度的特征。

我国支持了权利本位,因为:  (1)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要求主要是设定权利和保障权利;市场经济模式的建立体现了权利本位的要求。

  (2)人权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

法律权利就是人权在法律中的体现。

根据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阐述大学生应如何适当行使权利正确履行义务

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制的加强,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大学生开始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义务的履行者,同时也是权利的享有者。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迅速发展。

大学生在面对自身的基本权益,如受教育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意识都是很强的。

虽然在面对这些权利时,大学生权利意识很强,但有的学生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他人的权利,以至于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损害集体和他人的权利;有的人只讲学校应为自己做什么,不讲自己应为学校,他人,社会做什么,缺乏基本的义务观念。

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正确的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

权利的依法行使必须依赖于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也是权利实现的保障。

因此我们既要树立起正确的权利意识,,同时也不能忘记所应承担的义务, 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争做一个文明的,体现时代精神的大学生。

同时大学生不要盲目的追求权利,在追求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应当要客观的正视权利和义务,作出充分的理性思考,意识到自己所追求的权利是否是客观可行的。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才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遵守以及社会的有序和稳定。

法律实施的社会意义在于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使社会有序和谐,只有有序和谐社会才会稳定。

法律的实施不仅仅依赖于强有力的执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更依赖于公民的自觉遵守,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基本前提是对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

可见,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对于法律的实施和遵守极为重要。

只有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才能自觉履行义务,使权利得以实现,最终使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目标得以实现,保证社会处于一种和谐稳定的状态。

其次,大学生树立了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也有利于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推动文明学风和校风的建设。

正确地认识权利义务可以使大学生懂得自己与他人,自己与集体,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识到享有权利的前提是履行义务,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自己的权利才会得到尊重:认识到社会稳定发展与自身发展的关系。

这样,就会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纪律,尊重他人,热爱集体,奉献社会的行为习惯。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祖国未来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的法律素质如何, 能否正确地认识权利与义务,对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更应该清楚明确作为大学生的我们究竟有什么法律义务,享有什么法律权利,正确认识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争取做一个健康优秀且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大学生。

军人行使民主权利有哪些好的做法

军人怎样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今天,政委给我们辅导了军人怎样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通过辅导我们知道了怎样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也纠正了我们以前的错误观点。

民主权利是指公民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的规定,允许行使的权利和应当享受的利益。

在这里讲到了权利,我们就应知道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享受权利就要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就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政委在第一章里讲到军人主要享有6个方面的民主权利: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申辩、辩护权。

虽然我们军人享受了权利,但是我们要正确运用权利。

  一、军人行使民主权利存在的以下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采取非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较多。

军人可以向上级直至中央反映问题,但同时条例也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该逐级反映,因为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越级反映,按程序办同样可以解决问题。

  二是反映问题失实的较多,经组织调查属实的较少。

就像政委在辅导时举的例子一样。

  三是有些举报人动机不纯。

如,有的出于报复心或出于嫉妒心而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四是写匿名信的多,署真实姓名的少。

但在现实中,存在大量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讲背后乱讲,写匿名信,越级反映问题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宣传教育不到位。

由于组织党员学习不够,一些党员对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目的不够清楚。

  二是民主渠道不畅通。

比如,对一些敏感问题的处理,应该让群众知道的,群众不清楚;应该让群众参与的,群众没参与。

又比如,群众的正确意见、普通党员的正确意见,反映不上去,或反映上去不被采纳。

  三是环境氛围不和谐。

同事之间的关系不融洽。

  四是调查处理不及时。

普通官兵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答复,使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失去了信心;有的即使处理了,但处理的力度不够,群众对处理的结果不满意。

  二、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军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注意三点:  (1)军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要做到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指挥,有令就行,有禁就止,绝不说三道四,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军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部队的条令、条例的规定。

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损害国家、部队的利益和其他官兵的合法权益。

军人有反映问题的权利,但是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凭道听途说或是个人的主观想象,随意猜疑和臆造。

(3)军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明确宪法和法律对此项权利的限制。

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是无限制的,军人只有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才能享受权利和自由。

因此,一定要站在党的立场上思考和分析问题,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能把个人的恩怨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思修作业: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法律和道德是既彼此联系又有着区别的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法律和道德的联系:(1)法律和道德同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是一种文化形态。

都意在调整也实际上能调整人们的行为。

(2)从法律的渊源来看,法律最早来源于民族风俗、社会习惯和宗教教条这些道德要求,可以说法律的很大部分来源于道德的演化和升华二、法律和道德的区别:(1)法律既强调权利也强调义务,道德只强调义务,很少强调权利(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规范,是一种他律的规范;而道德是人们内心自发的、靠内心良知约束的社会规范,是一种自律的规范。

论公民权利与义务作文1000字

我们无不振憾地看到: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而犯罪人的年龄越来越向低龄化发展,并有“星火燎原”之势。

这多么令人痛心,多么值得警惕啊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但周围人的做法也起了成为圭要的作用,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大家都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如果对自己“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做法不以为然,那么最终也会犯下无可弥补的滔天大罪,同样,现在的青少年犯罪者中,有很多罪犯都是由于从小的恶习所发展起来的,周围的亲人、朋友又视而不见,任其发展,因此吞下自己所栽种的可怕的果子。

也许有的人认为我与她一不沾亲二不带故,我凭什么要去管她、批评她,其实这都是错误的,这不仅仅只是道德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一个人自呱呱坠落地就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既受到法律的保护,又受到了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我,一个花季少年,年轻气旺的我从不做随风倒的墙头草,从不随波逐流,从不人云亦云,我有自己的主见,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见解。

我不敢夸下海口说我是一个出色的小公民,我能问心无愧地说我是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别看我仅仅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孩。

其实我有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气概。

每当我看见有人在打架斗殴,一股无名之火在我心底油悉而生。

理智使我不由上前去劝架,在我的劝架下,一股风波风平浪静了,也许在有的人看业,这是“傻子”的作为,但我甘当这种“傻子”。

试着想一想,如果我没有上前去劝架,而是跟着别人围在一旁看热闹,吆喝着,那么照这样子下去,无体止地地打架,不出事故才怪呢

一旦出了事故,岂不是要有人要去监狱吃“免费的饭菜”了吗

因此,我敢说我是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地球是大“家”的,家庭是小“家”的,地球只有一个,是人类唯一的家园,地球孕育着一切,生态却在变化,地球为什么变得百孔千疮

原来是人类自身的糟蹋,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

“请保护地球——我们的家”当前人类面对着严重的环境问题,“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的呼声。

保护环境,迫在眉捷

各国人民都不甘落后的行动起来了,中国也不甘落后,但还是很少部份人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

我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因此,我应义不容辞地参加了保护环境的这场热潮之中。

我利用周末时间和小伙伴在家串户,进行废品回收。

对乡亲们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积极发动乡亲们为保护环境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在我们共同努力之下,我村的环保已大有进步,恢复了以前的容貌:天蓝了,水清了,花开了,鸟鸣了。

啊,我们无不欣喜地看到了家乡在改变容颜,我又充分证明我是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锋叔叔曾说过:“一朵鲜花装扮不了美丽的春天,只有百花齐放才是春。

”虽然我是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但我的力量是微薄的,又是有限的,只有我们大家一起携起手来都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那么世界将青春常在,绿水常流将变得无限美好

依法治国理念的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理念的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

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

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以xx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

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

银行员工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银行员工学法用法心得体会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

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我不仅有义务去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虽然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但我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单位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是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趋紧迫。

随着“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序推进,全民学法用法的氛围已悄然形成,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我们的言行举止、工作举措都关系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决策的效率和可行性,我们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行为自觉,是必要之举、必须之举。

二是积极主动加强学法。

在学法上,要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

学法要突出重点。

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刻理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精神,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内部法规,学习廉政法律法规,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认真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

论述大学生就业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

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

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

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

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

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

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

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

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

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

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

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

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

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

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

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 ”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

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

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

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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