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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干部学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5-09-06 07:55

如何培养农村 干部群众学法用法

一、加强领导,实现创建计划化谢家坞村高度重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将其列入村重要工作,根据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成立了以陈志芳书记为组长、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各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各项创建内容都有人管、有人问,将创建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还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措施和计划,做到创有目标、建有计划。

2010年,我村成功创建绍兴市“民主法治村”。

二、建章立制,促进管理制度化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

结合村庄实际,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以及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同时,建立了以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村委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机构,并在村党支部、村民代表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中推选产生村监会,作为议事监督机构。

形成凡涉及村委会工作的大事,均由议事机构进行讨论,拿出实施方案,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再由执行机构组织落实的工作程序,保证治理有理有据,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确保村班子运行规范,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民主选举,提高管理科学化通过民主选举,争取把村民群众信赖和拥护的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热心为村民服务的选民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

2011年,借换届选举之机,对全体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使村民了解法律关于民主选举的具体规定,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依法办事、按制办事,保障了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整个选举工作依法开展、平稳进行,没有发生一起贿选、冲击选举会场和打架斗殴等事件。

通过民主选举,书记陈志芳得到党员的一致拥护当选为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并以高票当选为村主任。

目前,谢家坞村村级组织齐全,村班子团结务实,分工明确。

四、民主决策,保障管理民主化为增强村民法治观念,提高民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了由村主要领导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二是实行党员干部学习制,充分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年不少于4次。

三是综合整治,实现专项治理经常化。

围绕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环境卫生工作,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行政村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是民主决策,“五议”村重大事项。

村级重大村务在决策时具体分五步走,即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民评议。

每一步工作程序的实施,都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接受监督审查。

凡村内重大问题,都由党支部提议,并经村两委会商量沟通,讨论中大家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再邀请村里的老中青、企业代表、回乡创业大学生参与讨论,征求他们的意见,最后再由村民代表大会做决定,做到真正的公开民主管理。

这样一来,无论遇到大事小情,班子成员都能攥成拳头,言行举止时刻维护班子整体,维护全村大局,村班子成了群众的“主心骨”。

五、民主监督,推动管理透明化一是规范和深化三务公开,把重大村务、财务、党务作为监督的重点,组织群众对村级财务收支、重大村务决策执行情况以及村干部依法办事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2009年,我村开展“三资”规范化管理,统一三资范围、摸清三资底数,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积极推行民主议政,落实党支部、村委会通报工作制度,接受村民质询,答复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定期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评议,对工作不称职、群众不满意的干部,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思想不正、行为不轨、闹不团结、不履行职责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决策、违规管理或个人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这些制度的落实,“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也提高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水平。

六、深入宣传,提高民主法治意识(一)充分整合资源,充实普法师资力量。

一是挖掘本地资源,普法力量内生化。

充分利用本村法律人才资源,发动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加入到普法宣传的自愿者队伍中来,为村民提供一定的法律意见,帮助他们解决疑难和化解矛盾,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将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潜移默化地灌输到村民心中。

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学用结合实践化。

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法律顾问就村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把好法律关,并不定期来村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为村民提供丰盛的法律大餐。

三是借力司法所,普法工作常规化。

镇司法所也经常组织人员到村开展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图书,帮助村民提高法律素养。

司法所结合本镇实际,每月制作一期普法小报,请联村干部带到村里头张贴,供村民翻阅。

(二)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普法宣传阵地。

村班子带领全村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创建了一批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制学习的阵地。

一是在村办公室建立了村民图书室,各类图书5000余册,并设立专门的法律图书角,目前有法律类图书200余册,成为村民闲暇时间学习法律知识的好场所。

二是成立村民法制学校并建立相应的学法制度,利用法律图书角的法律书籍和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积极开展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活动,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学法用法创建了良好的阵地。

三是设立法制宣传专栏,提高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制意识。

村法制宣传栏每月更新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村民法治素养。

一方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在普法的内容上,挑选群众最迫切需求的法律知识,着眼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例如涉及征地权益的农村征地补偿安置、维权与信访法律知识等,使广大群众能够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从而采取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普法的形式上,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进行;对普通村民则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开展经常化、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

注重普法资料的多样性,通过浅显易懂的普法挂图、图文并茂的宣传册、令人深思的法制影片,使村民在娱乐的同时,又能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学法积极性和效率。

在普法的时机上,抓住普法契机,采用“因事而普、因时而普”的方法。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分阶段、分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严厉打击贿选、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内容的宣传,同时加强外地和本县一些警示案例的宣传,引导村民投好神圣的一票。

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普法宣传时机,以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图片展览等形式,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普法阵地,将相关法律知识送进全村每家每户。

另一方面加强普法教育保障力度,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发展。

抓好“经费、人员、阵地、宣传资料”四落实,做到“经费有保障、人员有落实、学法活动有阵地、资料来源有渠道”。

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村年度工作计划,村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

确保一定的普法经费投入,建立和维护固定的普法教育场所,如村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场所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都有经费保障。

七、搞好调解,确保基层和谐稳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农村稳定是全社会稳定的基础,做好农村稳定工作,既是实现农村快速发展的基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矛盾也随之产生,如邻里之间的矛盾,村民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村民与村两委会之间的矛盾。

就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矛盾,谢家坞村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靠班子自身的团结,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的观念;二靠村民的支持,拥有较强的全局观。

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村干部办事公正不公正,有没有为村里办实事,他们是一清二楚的。

正是由于谢家坞村班子团结、作风过硬、为民办事的特点,赢得了广大村民的拥护,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和谐稳定的谢家坞村,保障了谢家坞村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

如今的谢家坞村,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

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班子团结、管理民主、村庄环境优美、村民安居乐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谢家坞村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大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以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和村委会法治管理水平为重点,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村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全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村“两委”负责人如何做好村级治理工作

一)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应合理抢抓时间,内容贴近农村实际,以适应农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

一是依法治理工作在时间安排上,利用农闲、春节,组织在家的农民普法学习,利用农民工返乡和外出时段,集中组织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二是普法在内容安排上,力求农民兄弟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联系实际宣讲法律法规知识,以《民法通则》为主的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何受法律的保护和造成侵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以《婚姻法》为主的婚姻自主,婚姻自由,家庭成员关系,家庭成员间享有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促进家庭和睦。

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为主的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应尽哪些义务,出现侵权行为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其合法的权益等,同时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等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促使农民主动参与普法,通过学法,自觉守法;三是普法在形式上,不但的创新方法,打破常规的宣传形式,尽量采用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事,以案讲法,现身说法,真正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调解一件,说服一片的目的。

  (二)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应讲究实效,以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为出发点。

乡村普法教育应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偏重法律知识向重视农民法律素质转变。

把普法的重点放在增强农民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上,从注重农民权利的角度进行普法,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其把学法看成生存的需要、生活的必要和护身法宝。

二是从阶段性普法教育向经常性普法教育转变。

避免上级安排一下,去抓一下,做做形式,走走过场,要将农民被动的学法变为农民主动的学法,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利用解决民间纠纷,广泛宣传法律,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

三是认真处理好“三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抓宣传与抓落实的关系。

落实乡、村两级干部工作责任制。

乡村干部经常与群众联系,在学法、用法、守法上应当做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公道正派,这是做好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因素,乡村的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都要用法律来衡量是否正确,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这样,才能使群众信服,自觉地学法、用法和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

第二,处理好一般教育与重点教育的关系,成千的法律法规知识,数万的乡村群众,在普法的内容和对象上,应当区分一般教育和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开展普法工作。

特别是涉及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法律知识普及,使人民群众通过普法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满足其生产、生活的需要。

第三,处理好专门抓与综合抓的关系。

健全法律宣传教育的工作制度,组建乡村普法业余宣传队,常年在村、组、院、户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日常生活把普法教育融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加强协调配合,纳入工作日程,把普法视为开展各项工作的一把金钥匙,实现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的协调统一,从而在全社会真正形成以“学法律、讲权力、讲责任、讲义务的良好氛围。

  (三)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求讲究实用性,以有效推进经济建设,促进地方发展为目标。

由于广大农村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学习法律的时间难的保证,对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标准难以衡量,对其学法的多少、学与不学又不能追究其什么责任,又没有什么性指标要求,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感到手无抓头,要赢得人民群众广泛的参与,积极学法,就要求我们在人民群众中的普法教育就要力求实效性,按需送法,通俗易懂,避免逐条逐款。

尽量联系实际,联系生活。

通过学法,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使普法的形式多样化、喜闻乐见、有声有色,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学法的重要性,把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行统一到法律上来,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服务。

村两委会成员能不能兼任村民小组长

你好

可以。

但是如果村委会改选时,如果你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你就应当回避。

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新一届村民代表。

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结合实际,先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在我市普法贪污治理工作中发挥作用。

在履行上实现新突破 发挥办职杭州市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定位为“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服务”,每年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各自履行,办公室则重点为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服务、协调、指导,并与党委、人大、政协共同做好监督检查。

这样既能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又能使办公室从繁重的具体事务中抽身而出,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全局性、前瞻性的调研与思考,上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下为基层做好指导服务,从而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指导规划、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机制。

实现“两个转变”。

杭州市坚持将办公室工作职能从“主演”向“导演”、从“独唱”向“合唱”转变,着重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的作用,把握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局,较好地避免了唱“独角戏”。

在杭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中,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法治杭州”工作目标和全市各部门职能,直接明确了市级各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和任务要求,并作为将来“五五”规划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真正形成了各部门协调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格局。

做好“两个结合”。

为切实履行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职能,采取了“单打”与“团体”相结合、“自选动作”与“规定动作”相结合的工作部署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在完成好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展本地本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育和发展富有地方特色的“自选动作”。

目前,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初步形成“社区依法治理”、“区域法治文化”、“外来务工创业人员学法”、“市民学法大讲堂”、“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六大特色品牌。

在工作方式上实现新突破 利用现代传媒开展工作。

杭州市在积极引导电视、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法制宣传。

目前市级有杭州普法网、市辖十三个区(县、市)已开通区域性专业普法网站9个。

余杭普法网内容丰富多彩,版面生动活泼,点击率很高,较好地起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在自己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法律、法规宣传专栏。

利用法治文化“大餐”开展工作。

杭州市注重法律与文化、法理与情理、说教与熏陶相结合,一些制度创新在国内外有着重大影响,如在社区局域网创立“模拟法庭”,即结合社区某个涉及道德和法律的事件,发动社区居民参与讨论和公开评议,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和摩擦。

同时还推出包括普法文化大使、普法动漫形象、普法主题歌、系列普法文化传播载体等具有浓郁杭州特色的法治文化系列活动。

围绕市民法律需求开展工作。

杭州市围绕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重点和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处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环境,市民群众就会有不同的法律需求。

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都要开展社会法律需求倾向的调查研究,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重点对象普法上实现新突破 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

多年来,在抓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上始终以求实效为目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较好地实施了“五个一工程”:市管领导干部每季度参加一次学法讲座;领导干部撰写一篇学法用法调研文章;向市级机关各单位发送一套《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教学光盘;完成一本“学习与思考”学法作业;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定期参加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以社区、农村两委会干部学法为主体。

为提高社区、农村两委会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杭州市在“五五”普法规划中将社区工作者、农村两委会干部列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

坚持每年开展专门针对这两支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对全市670个社区、3682个村的20000多名基层干部进行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事诉讼法、信访条例、婚姻法、继承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有效提高了社区干部和农村两委会干部的法律素质。

以青少年学法为基础。

杭州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学科教学主渠道作用,对全市13个区(县、市),中小学领导和承担法制课教育的教师3400余人进行了统一培训和考试,实行持证上岗。

几年来,坚持推广“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制学校”、“法治故事大赛”等成功做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全市所有的中小学均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委员机制正在积极探索中。

如何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与建议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

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

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

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

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

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

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

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

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

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

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

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

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

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

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村两委班子成员基本上在党员代表里产生吗

是的,因为他们离党大近了。

七五普法

县区司法局七五计划  2016贯彻落实“七五”普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根据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 提高认识,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普法为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与方法;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入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仅仅围绕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加大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需求的普法力度;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要创新形式,注重方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加快“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制定措施,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六五”普法工作经验。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制定新形势下“七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法调办的支持与配合,使人、财、物在“七五”普法工作中得到有力的保障,实现与“七五”普法的无缝对接,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动员,加快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与舆论环境。

2016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下发全区2016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区“七五”普法的实施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

  三、围绕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与法治观念。

  2、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 “3·15”、“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1、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制讲座,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2、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

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组织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下乡活动,散发学法手册,建立好社区(村)民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我区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的特色工作。

  3、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部分师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和我去军山普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发挥我区七个普调基地的作用,着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利用我区七个普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在每个基地成立调解委员会,采取诉调结合、普调结合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促进普调基地工作常态化,确保每个基地每个月开展一大一小两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军山普法教育基地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各普调基地到军山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教、交流学习、用法体会等活动,并举办两期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的“七五”普法进程。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做好7个普法行政机关的带头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执法能力培养,提高行政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水平;  6、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图片巡展、法律咨询、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等生动具体、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拓展普法工作外延。

  五、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根据省、市普法《关于开展法制城市(区)创建》的具体要求,我区各级党委和各派出机构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开发区”的创建工作,要积极完成省、市区普法办及上级普法机关交给的普法工作任务,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我区“法治开发区”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依托普法宣讲团,整合一切普法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做好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农民工法制宣传,培养一批普法骨干,充实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为创建“法制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在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结合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创建活动。

总结2010年创建经验,为2016年综合治理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学校七五普法工作计划  根据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法理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6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2016年,我校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校稳定。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今年,按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及验收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总结“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

加强领导,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

要把启动并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各项学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干部教师学习的针对性。

教育行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学校一定要将干部教师学法用法作为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保证学法用法工作的经费、资料、时间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普法合格证制度;要把干部教师是否具备必备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干部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考核评议、任职、晋级结合起来。

对干部教师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和考试结果将予以通报,个人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邵伯中心小学  2016.3  水务局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

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推进普法依法工作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局属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认真依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七五”普法启动年的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为“七五”普法开好局,为创建法制机关、法治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1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职责,建立机构。

  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决策、布置和安排;水政科负责组织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水务局成立以局长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相关计划,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科、室、队、站、中心负责人,本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

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在于推进依法行政。

目的于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依法治国目标。

各科、室、中心、站、队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深入了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广泛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三下乡”活动、行风热线”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简报板报、报刊专栏、宣传车、横幅条幅、上街摆摊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节水维护知识,不时增强广大市民的水法制观念和节水维护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珍惜水、维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自觉服从于水资源、水土坚持、水利工程、河道砂石、防汛与抗旱统一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时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搞好自身学习培训。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培训2次以上。

各部门要灵活安排时间,2016年。

组织职工集中学习讨论,并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同时,要协调好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保证在2016年底前,完成行政机关在编人员全部培训任务。

全局兴起学法之风,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逐步建立懂法律、守纪律的行政管理队伍,为建法治政府、法制机关打下基础。

  四、切实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水政科要强化管理和监督,各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细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

及时了解工作机构依法行政情况,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决策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因工作组织不力,出现社会影响恶劣、妨害社会稳定,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决策人和行政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法律权限界定清晰。

  立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市201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全面落实“七五”普法,立足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立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时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切实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制。

确保行政行为和行政决策规范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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