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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七一座谈心得体会

时间:2019-09-27 21:19

民政局工作考核绩效个人台账怎么写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工作目标 完成时限 责任科室 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业务工作实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 “大干开局之年,实现超千争百”学习教育活动工作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和拟破解发展难题落实情况 学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及时到位,时间、内容落实,方式多样,实际成效明显。

年底 党办 组织机关干部举行“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心得体会”交流会。

邀请市委党校专家来局举办廉政专题讲座,结合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辅导。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战略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

市委、市政府重大调研任务认真完成,拟破解的难题有效落实 本单位没有此项任务。

本单位没有此项任务。

市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完成情况 市重点项目建设(五大战役)推进评估 完成涵江区夕阳红老人公寓二期建设。

完成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建设,新建5所农村敬老院,完成全市840个救灾避险点建设,配合完成2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

完成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1000万元的发放。

协调保险公司对因灾倒损农房进行查勘理赔。

年底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低保办、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截至8月底,涵江区夕阳红老人公寓二期建设累计投资500万元,已完成装修,正在进行设备调试;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建设完成年度投入700万元,完成计划100%;新建5所农村敬老院累计投资257万元,其中8月份81万元,完成计划30%;全市救灾避险点建设已完成建设1188个(含2010年360个建设任务),占总任务的98.5%。

; 2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完成建设15个占总数75%;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城乡困难患者387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60万元。

“五大战役(市重点项目)”涉及项目征迁任务推进评估 主动出面协调、研究、解决项目征迁过程遇到的难题,完成挂钩项目的征地(海)、拆迁任务。

年底 办公室 电话联系5次、到现场3次,主动到经贸委解决福建海燕集团公司的机械设备搬迁问题,深入协调解决8座宫庙的搬迁问题。

至8月底,安置区已完成下林和西坡东侧安置区总平图审批,西坡东侧安置区1号楼地质勘探、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和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招标代理选择涉及四家企事业单位,其中福建海燕集团公司已于2008年12月签订土地收储协议,机械设备已拆除;涵江五交化公司厂房已拆除;与荔城区商业集团已达成补偿协议,正在进行房屋拆除;与涵江区拘留所已达成一致意见,随时可以交房。

落实计生国策情况 履行计生工作职责;落实计生优惠政策 落实计生优惠政策,履行计生职责,确保市直民政系统不发生违反计生的单位或个人。

全年 党办 积极履行职责,及时落实政策,无违反计生现象。

创建“平安莆田”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情况 明确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创建工作措施 落实综治、平安创建责任,积极创建平安单位,全年不发生刑事、治安安全生产案件。

全年 办公室 已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落实平安创建责任,无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承办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 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助孤工程”任务,配合市老龄办建设2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年底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己核定我市200名“助孤工程”助养对象,目前等待省慈善总会审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完成建设15个占总数75%,争取在10月底全部完成。

新农村建设工作 做好挂钩中心村仙游县鲤城街道玉井村的帮建工作;牵头做好仙游县度尾镇圣山村、配合做好西苑乡凤山村、游洋镇里洋村、榜头镇芹山村等挂钩重点扶贫村帮扶工作 完成安排的挂钩帮扶中心村、重点贫困村任务。

年底 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科、办公室 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2次前往挂钩中心村,帮助解决村道路面硬化及绿化工程图纸设计,目前已完成工程量14.7万元。

按照市领导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及市会议纪要议定要求,凤山村、里洋村、圣山村帮扶资金按时落实到位。

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情况健全医疗救助体系 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建设,医疗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年底 低保办 8月份,全市共救助城乡困难患者387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60万元。

续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慈康医院 年底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争取明年第一季度竣工并搬迁。

年底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市社会福利中心孤残人员护理中心三层主体已封顶,现进行墙体砌砖、粉刷打底,颐养二号楼三层楼面已完成钢筋铺设,着手砂浆浇灌;配套工程进入设计、预算阶段。

市慈康医院军人疗养中心一层已灌浆完成,身心康复楼一层正在装模板,普科综合楼已灌底梁,配套工程进入设计、预算阶段。

做好双拥工作 完成承办市委、市政府节日期间拥军慰问系列活动。

认真做好全国双拥创模迎检工作。

年底 双拥办 认真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抽检考核准备工作。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 指导全市农村“四个民主”建设,作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级自治机制的有效途径。

年底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8月份,对全市29个村“四个民主建设”检查指导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组织对12村进行检查考评并进行通报。

拟于9月底再进行一次进一步检查考评。

临时性、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落实情况;领导交办任务(批示件)完成情况 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性、指令性任务,会议纪要议定的有关事项,领导交办任务(批示件)。

全年 相关科室 完成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1〕106号要求落实的议定事项。

办理完成市领导批示件2件。

没有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是履行职责服务发展情况 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城乡低保金发放到位。

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困难低保金和医疗救助金。

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制定出台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年底 低保办 7月27日至8月26日,会同市纠风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和局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等组成督查组,采用了“听、看、查、走、取、访”等方式,对全市7个县区、管委会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农村低保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共抽查7个乡镇走访入户14个行政村70户,电话抽查35户。

8月份,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157万人发放城乡低保金8420万元,救助城乡困难患者387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60万元。

加强救灾减灾能力建设 大力普及居民防灾自救互救知识。

提高救灾物资应急储备能力,做好防抗大灾新灾准备工作。

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及灾后重建资金监管。

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发放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及时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按要求储备救灾物资,发生自然灾害时救灾物资及时调拨到位。

加强救灾资金鉴管力度,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年底 救灾救济科 8月4日,周庆平副局长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以“加强防灾减灾建设提高保障能力”为题与网友进行面对面交流。

8月29日,我局迅速启动市民政局机关救灾应急预案,积极防抗今年第11号台风。

在“9.1”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我局迅速组织5个工作组,深入有关县区,指导对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初步核查倒房、损房和受灾情况,并通过国家灾害信息系统迅速上报省、国家民政部门。

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紧急下拨市级应急救灾款200万元,调拨市救灾仓库储备物资毛巾被100床、夏装1300套,保证灾民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等。

启动灾后重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迅速拟定我市城乡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建议),及时上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

灾情稳定后,我局又组织深入全市各乡镇、村居核查灾情,认真核准重建对象,为我市下一步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及时与市人保公司沟通协调,做好各县区倒损农房的理赔工作。

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第一次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去年7月份以来救灾款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来没有开展社会捐赠活动。

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全市儿童福利信息系统,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及时开展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确保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稳步提升福利彩票销售量,努力完成省中心下达的全年销售9000万元任务。

建立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完成全市孤儿普查登记入网管理工作。

完成福利企业年检,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全市福利彩票全年销售9000万元。

年底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生产管理站 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目前正在协调和着手起草我市配套资金文件。

完成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全市福利企业38家年审合格的37家,1家自愿放弃,安置残疾人1586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至8月底全市福利彩票全年销售 921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02 %。

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加大优抚保障力度,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实施工作。

协助开展全市年度退伍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按时完成市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

完成本年度退伍军人技能培训工作。

完成本年度市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年底 优抚安置科 召集各县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召开专项会议,传达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部署年满59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普查工作任务。

做好社区建设工作 深化城市社区建设,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深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协调完成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工作覆盖面,加强村级服务场所建设,拓展社区服务范围。

完成本年度5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

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协调做好5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积极配合做好村级服务场所建设。

完成本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任务。

年底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5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项目已动工建设,部分项目进入装修阶段,计划9月底前全面完工。

8月26日,牵头召开全市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及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

组织今年5名新进大学生社区干部进行经验交流参观学习。

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规范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依法处理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式多样,成效明显。

完成社会组织年检,新申请成立登记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办理。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发现违法违纪违规的及时处理到位。

年底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科 继续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公开承诺和领导点评评议工作,积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

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审批工作,8月份市级成立登记社会组织2个。

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市级应检社会组织265个已检175个。

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各社团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填写自查表,写出专题报告。

做好殡葬改革、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救助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持续推进殡改工作,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

启动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本年度县、乡级界线联合检查任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依法办理;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巩固殡改成效,年底完成新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100座。

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县(乡)级界线联检任务。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全部依法办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给予及时救助。

年底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办、基层建设和社区建设科、救助管理站 组织召开2010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培训座谈会,明确年检工作内容和任务,进一步规范我市经营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

8月份全市平均火化率达97%。

成立界线联检工作验收组,制定验收标准,下发通知拟定于10月中旬,对2011年度14条乡级界线联检工作进行集中验收。

组织对全市5个婚姻登记处进行执法检查,登记员全部持证上岗。

8月份共办理涉港澳台婚姻登记29对,办理国内收养登记0对。

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组织上街开展“送清凉”活动。

8月份共救助遇困群众184人次,通过职业介绍所帮助1名务工不着人员介绍工作。

贯彻落实革命老区优先的优惠政策 协调做好抓紧原“哲理钟楼”革命遗址修缮工作。

继续完善“五老”人员优待、医疗补助政策,落实“五老”人员生活、医疗补助经费。

完成原“哲理钟楼”革命遗址修缮工作,督促县区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医疗补助金按时发放到位。

年底 老区建设科 8月份,各县区按时发放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医疗补助金。

加大对老区扶贫资金管理,制定具体评分标准,拟于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区进行量化考核,排出名次。

行政能力建设科学民主行政 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公开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和决策监督追究机制 决策机制健全,决策程序规范,民主集中制度和决策监督追究机制落实。

决策机制健全,决策程序规范,民主集中制度和决策监督追究机制落实。

全年 监察室 各项重大决策均执行民主集中制度,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透明行政 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门户网站管理运行正常,内容更新及时全面。

全年 办公室 门户网站管理运行正常,内容更新及时全面。

政务公开检查评议情况 政务公开规定落实到位,公开内容及时全面。

全年 办公室 政务公开规定落实到位,公开内容及时全面。

高效行政 机关执行力 窗口服务工作质量、文明服务、工作效率、到岗出勤、执行制度、群众满意度 窗口服务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办事高效,群众满意。

全年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按时完成窗口服务工作,没有接到群众投诉。

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满意率、问题的解决率 按时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件办理及反馈。

4月底 相关科室 已完成 是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问题的解决率 按时完成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反馈。

6月底 相关科室 已完成 是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台帐健全,工作目标落实。

年底 办公室 认真收集相关材料,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台帐。

1-7月份绩效目标工作台帐发送在莆田市廉政网上公开。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情况 应急机制健全,运行高效 全年 相关科室 迅速启动局机关救灾应急预案,防抗“9.1”特大暴雨灾害工作有序有效。

行政不作为问责 职责履行到位,没有发生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全年 相关科室 积极主动完成职责范围内事项,没有发生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信访、投诉件办理及对群众意见、建议的回应情况 信访协访干部到位率;信访件办结率、息访率 信访件严格按照“路线图”办理。

全年 相关科室 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处置“路线图”办理,8月份没有收到群众或上级批转的信访件。

没有发生因履行职能不当导致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民生服务监督台、民生热线、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群众投诉件按时办结,处理到位。

全年 相关科室 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受理“12319民生服务监督台”咨询件和投诉件8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投诉件按时办结率、问题处理到位率和办理真实性情况依法行政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并联审批推进情况 本单位没有并联审批事项 全年 相关科室 本单位没有并联审批事项。

推行电子监察工作 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管理,没有发生违规问题。

全年 相关科室 市本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共15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处罚事项48项纳入市网上行政执法及执法监察系统,全过程接受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督。

8月份办理行政审批2件、行政处罚1件。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示范点创建及制度建设工作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全年 相关科室 现行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法制办,正在审核。

8月份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职权规范行使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有错必纠,处理到位。

全年 相关科室 没有发现存在行政过错责任行为。

落实审计意见、决定,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审计报告整改意见、决定执行情况 审计报告整改意见、决定执行到位。

全年 相关科室 政府采购规定和财经纪律得到认真执行。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到位 全年 相关科室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财经纪律执行到位。

全年 相关科室廉洁行政 预防腐败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莆廉责〔2011〕1号等文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落实上级机关下达的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

全年 相关科室 8月10日,邀请市委党校林亚兴副教授来局作廉政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提高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

8月15日至8月24日,市监察局组织对我局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综合监察。

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洁状况 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比重 没有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全年 监察室 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先进民兵连

先进民兵连事迹材料  ***街道**村先进民兵连事迹材料  去年,***区***街道**村民兵连被市政府和淄博军分区联合表彰为“先进民兵连”,村民兵连指导员**代表我区获奖单位和个人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近年来,该村结合村域地理位置特点,把加强“民兵之家”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机制、完善措施,真正把“民兵之家”建设成为拴心留人、发家致富的民兵乐园,促进了民兵工作在基层的有效落实,助推了村级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多次被区人武部、街道武装部表彰为“民兵工作先进单位”。

  该村民兵连围绕把“民兵之家”建成凝聚吸引民兵的强大阵地,科学编建队伍,实行灵活编兵,保证了村民兵队伍各类组织健全、人员满编在编。

按照“七有”标准,投资38万元新建220平方米的**村民兵连连部,配套完善相关设施,与村警务室合署办公,为开展经常性的民兵工作提供良好平台。

将民兵之家与党员之家、法律服务站等融合在一起,使民兵之家成为融军事、政治、科技、法律、文化、卫生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乐园,解决了以往部分民兵有“家”不想回、有活动不愿参加的问题。

强化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民兵连领导成员挂钩承包责任制,确保全体民兵在紧急时刻都能够联得上、召得回、拉得出。

  村民兵连制作专题教育课件,开展爱国奉献、光荣传统和职责使命等专题教育,将国防教育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结合起来。

定期组织学习军事知识、集中开展军事训练,着力提高军事技能。

合理安排时间、科学组训

什么是党建工作责任制

七一建党节活动总结大全(篇一)这一年是建党94周年,我们社区在市委的统一安排下,扎实有效地开展纪念活动,现将这一年七一作如下总结:一、开展慰问患病及特困党员活动,彰显出党组织的关怀“七一”前夕,为进一步帮助特困党员和患重病党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坪石党工委开展对口帮扶活动。

此次活动,党工委正、副及各工委委员率办事处党员干部分别对口挂点,明确帮扶任务,具体落实到人。

要求各帮扶小组“七一”前要为帮扶对象切实解决一至两个实际困难。

活动中,共计帮扶特困党员26人,慰问患病党员24人,帮扶及慰问资金达12800元。

除了慰问和帮扶党员外,我工委还对近期去世的党员家属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的困难,掌握他们的情况,送上了慰问金和祝福。

二、发动广大党员主动参加救灾、抢险、捐款,凸显出党员先锋作用这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旱灾,青海玉树地震大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灾难面前,我工委党员不畏艰险,英勇作战,主动捐款,奉献爱心,真正显现出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冰灾中,带领群众奋起自救,协助抗灾抢险,救助受困群众,主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灾后恢复工作,在抗冰救灾和灾后复产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工委党员们带头踊跃捐款,交纳特殊党费,主动发动居民捐款赈灾,及时向灾区人民传递爱心,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灾害的信心。

截止至本月1日,我工委全体党员向青海玉树灾区共捐款元,缴纳特殊党费7090元。

在交纳特殊党费活动中,发生许多令人感动的事例。

如独居在外地的退休老党员郭淑桓同志,丈夫已去世,就靠微薄的退休工资生活。

向灾区捐了第一次款后,得知所地党组织正在开展交纳特殊党费活动,立即又向党组织汇款500元作为特殊党费捐助青海玉树灾区。

她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平常要讲奉献,在国家有难的时候,我们更应该站出来,因为我们比别人多了四个字,那就是——“共产党员”。

关春党总支职工大楼片支部书记周学升,带领着支委一班人主动发动党员交纳特殊党费,为了让党员们明白交纳特殊党费的重大意义,他们广泛,上门发动。

最远曾走到了离家二十多公里的党员家中发动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

三、开展了庆“七一”暨先进活动,增加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三个作用”,我工委于6月29日开展了较为大型的“纪念建党94周年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会议。

表彰了一批在大灾大难面前表现突出的党员和一部分善于团结党员,善于发动党员,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加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月日是党员奉献日,社区把天也一次党日活动。

社区在聚合兴饭庄了庆“七一”党员座谈会。

与会多名党员回顾历程,重温入党誓词。

党总支书记邹华对这一年上半年的工作做了总结。

党员之间互相作了自我介绍。

大家频频举杯,共祝生日。

会上党总支给评出的社区级优秀党员颁发了奖品,还给每个党员分发了纪念品。

与会党员深有感触的说:“社区党组织把紧紧在了一起,拉进了党员之间的距离,今后要社区搞好党建工作。

”为宣传党的知识,贯彻党的精神,增加党员知识,提高党员素质,我工委在这一年的庆“七一”活动中,还开展了党建专刊宣传栏评比活动。

要求各总支部要结合时代精神,在“七一”前,刊出一期新的党建专栏,并进行了评比表彰。

四、以“上党课“的形式开展了党建主题活动,扩大了党组织的影响力“上党课”是我工委坚持多年的传统。

每年,党工委书记及党群副书记都会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下到支部上一次党课,这一年也不例外。

“七一”前夕,党工委张福明书记领着一干人员亲自下到每个支部为党员们上党课,将党工委一年来的工作向广大党员作了通报,并将党的最新的政策法规向党员们进行了传达。

在此次党建主题实践活动中,共计上党课11场,参加人员达423人次。

党课中,大家相互沟通,相互促动,取得了优良效果。

学校建党节活动总结2015为隆重纪念建党94周年,学校根据县教育工委、县教委安排部署,主动组织师生认真搞好各项活动;同时,结合实际,早谋划、抓创新、重实效,广泛开展系列活动。

进一步激励广大师生焕发工作激情,加强了学校党组织和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主动营造了敬业爱岗的优良氛围。

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此次活动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知识竞赛为主题,创新活动方法,丰富活动载体,引导全校师生增进爱党之情、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在促进平安校园、礼让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中彰显凝聚力。

学校开展了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4月,举办了“唱响红歌激扬青春”红歌比赛。

广泛开展以弘扬红岩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唱读讲传”活动,推进红岩精神进学校,让红岩精神深入人心,坚定全体师生理想信念。

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大型的红歌传唱活动,形成了班班有歌声,时时感党恩的优良氛围。

5月,组织参加了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联合举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知识竞赛活动。

深情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热度讴歌党的光辉业绩,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激励了全校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动员和组织全校师生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科学发展而奋斗。

组织了“颂歌献给党”师生征文及演讲比赛。

让师生感受到党的丰功伟绩,懂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的美好未来,加深对党的感情,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之情。

举办了纪念“五四”暨建党94周年文艺比赛,主动参加礼让镇建党94周年文艺汇演活动。

通过文艺汇演活动,激发全体师生爱党爱国热度。

6月,开展了“学党史、送党恩、跟党走”“九个一”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手抄报、黑板报比赛,讴歌、颂扬党的丰功伟绩,对学生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党爱国热度。

召开了“唱响红歌重温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了“让党旗更鲜艳,让群众更满意,做人民好公仆,做人民好教师”实践活动。

开展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走进学校、走进教室、贴近师生,争做人民好教师”为主题的“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

人民好教师力争实现“四个零”(社会、父母、学生对学校及教职工工作零投诉,重要工作零失误,测评结果零差评,违纪违规零记录)。

广泛开展“学党史强党性”、“重温老三篇,真情为群众”、“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及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慰问贫困党员活动。

学校党支部被县教育工委、县教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教师甘立琼被县教育工委、县教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

进一步在全校师生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优良氛围。

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6月,举行了“重走红军路”活动。

活动增强了党员、师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和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党的历史及丰功伟绩、光荣传统、宗旨使命,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进一步树立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

通过广泛开展系列活动,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激励广大师生进一步焕发工作激情,以新的工作业绩为党的94华诞献礼。

(篇二)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根据区委安排,结合lx局工作实际,区lx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纪念活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6 月 26日上午,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对全局开展庆祝建党 **周年纪念活动进行了认真的部署。

局党组书记、局长晏长荣同志要求局党支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二是召开党支部座谈会。

局党支部在7月1日召开了党员大会,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 ** 年来带领全国人民所取得的丰功伟绩。

为迎接党的生日,使党员时刻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不忘党的崇高使命。

在座谈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进一步明确“入党为什么、誓言是什么、为党做什么”,激励广大党员始终铭记入党誓言,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并将重温入党誓词与公开承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入党誓词、结合岗位实际,进行公开宣誓承诺,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工作动力。

三是以“下基层、看变化、议发展”为主题开展了一次大走访活动。

各股室、中心以“下基层、看变化、议发展”为主题,局全体业务人员深入到各自专业报表服务对象中,走进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项目工地、园区现场、村委会和社区记账户等一线,为基层做好网上直报、报表填报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解决基层报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实地查看我区“一抓三建一统揽”所取得的新成就、打造的新亮点,谈感受、议发展,让全体党员实实在在看到我区近几年的发展变化,树立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和社会公益活动。

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按照区委开展对困难、贫困党员慰问活动要求,对联系紫荆镇坪安村困难、贫困党员送去了叁仟元慰问金。

积极开展救助和帮扶,认真做好节日慰问工作,帮助村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五是真干事、干实事,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结合群众路线调研活动,深入到包联的紫荆镇坪安村要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限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收集意见建议逐条“消化”,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确保有落实、有回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6月19日区lx局邀请区发改委负责同志,一同前往坪安村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办公指导,提出解决以上问题的具体方案。

一是由平安村委会尽快拿出全村安全饮水的实施方案,待XX年安全饮水项目下达后立即着手解决该村人畜饮水问题。

二是由紫荆镇负责做好该村1.5公里村级道路的项目可研工作,请发改局积极协助向上争取;三是由镇上负责将垃圾处理项目重点向该村倾斜。

目前坪安村老百姓急需的安全饮水资金正在协调争取中,公路硬化1.5公里可行性报告已上报区发改局。

六是科学安排,以创新实干的精神全力冲刺双过半,为“七一”献礼。

提前安排部署第三季度尤其是7月份的半年经济运行分析、第三次经济普查、部门lx管理等重点工作,要求党员以庆祝党的生日为动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补差堵漏,科学安排,以创新实干的精神确保今年lx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力冲刺双过半,向党的生日献礼。

(篇三)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根据区委安排,结合lx局工作实际,区lx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纪念活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6 月 26日上午,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对全局开展庆祝建党 **周年纪念活动进行了认真的部署。

局党组书记、局长晏长荣同志要求局党支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二是召开党支部座谈会。

局党支部在7月1日召开了党员大会,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 ** 年来带领全国人民所取得的丰功伟绩。

为迎接党的生日,使党员时刻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不忘党的崇高使命。

在座谈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进一步明确“入党为什么、誓言是什么、为党做什么”,激励广大党员始终铭记入党誓言,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并将重温入党誓词与公开承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入党誓词、结合岗位实际,进行公开宣誓承诺,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工作动力。

三是以“下基层、看变化、议发展”为主题开展了一次大走访活动。

各股室、中心以“下基层、看变化、议发展”为主题,局全体业务人员深入到各自专业报表服务对象中,走进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项目工地、园区现场、村委会和社区记账户等一线,为基层做好网上直报、报表填报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解决基层报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实地查看我区“一抓三建一统揽”所取得的新成就、打造的新亮点,谈感受、议发展,让全体党员实实在在看到我区近几年的发展变化,树立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和社会公益活动。

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按照区委开展对困难、贫困党员慰问活动要求,对联系紫荆镇坪安村困难、贫困党员送去了叁仟元慰问金。

积极开展救助和帮扶,认真做好节日慰问工作,帮助村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五是真干事、干实事,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结合群众路线调研活动,深入到包联的紫荆镇坪安村要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限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收集意见建议逐条“消化”,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确保有落实、有回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6月19日区lx局邀请区发改委负责同志,一同前往坪安村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办公指导,提出解决以上问题的具体方案。

一是由平安村委会尽快拿出全村安全饮水的实施方案,待XX年安全饮水项目下达后立即着手解决该村人畜饮水问题。

二是由紫荆镇负责做好该村1.5公里村级道路的项目可研工作,请发改局积极协助向上争取;三是由镇上负责将垃圾处理项目重点向该村倾斜。

目前坪安村老百姓急需的安全饮水资金正在协调争取中,公路硬化1.5公里可行性报告已上报区发改局。

六是科学安排,以创新实干的精神全力冲刺双过半,为“七一”献礼。

提前安排部署第三季度尤其是7月份的半年经济运行分析、第三次经济普查、部门lx管理等重点工作,要求党员以庆祝党的生日为动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补差堵漏,科学安排,以创新实干的精神确保今年lx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力冲刺双过半,向党的生日献礼。

(篇四)为庆祝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七一”前夕,**区**局以双联工作为载体,以提高党员干部爱党爱国思想意识和自身能力素质为目标,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

(1)保持革命优良传统,爱岗敬业模范争先从革命圣地—西柏坡返回后,**局党组借助此次活动营造的良好氛围,发起了“保持革命优良传统,爱岗敬业模范争先”活动。

要求全体机关干部牢记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继续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对照党员承诺内容,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以此激发同志们的爱党爱国热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民族自豪感和ji体荣誉感,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先进性在**系统得到充分体现。

6月17日,全体党员上交了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事业的诺言。

积极响应6月16日**区开展的“低碳体验”活动,对各自所属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关闭一天,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

大家表示要牢牢把握为人民服务宗旨,以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为荣,以不断提高个人能力素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己任,以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2)围绕重点工作开展联合党日活动为迎接建党**周年,6月23日,市局设管处、普查中心、信息化处三个党支部20余名党员来到**,以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为目标开展特色党日活动。

**区**局党组亲自拟定了“树立坚定信念,完成使命任务”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企业一套表”工作座谈会、参观安幸生烈士故居、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并带领局各科室负责人积极参与活动全程。

“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是全国**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将如何完成好“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融合进党日活动主题,是将党员理想信念和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提高党员思想意识、完成使命任务的有效手段;是践行党员义务、诠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区**局作为全市唯一的试点单位,自觉肩负使命,及早入手、深入调研,从年初开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要求、安排人员部署、落实工作职责,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全体党员干部更会坚定信心、牢记使命、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服务人民。

(3)党的历史记心中,立足本职再争优6月9日上午,**区**局和zxz村全体党员共40余人,在村党员活动室开展联合党日活动,由**局邀请区委党校高级讲师xxx同志做《中国共产党**周年历程和新时期的历史使命》辅导讲座。

林老师的讲解深入简出、通俗易懂、事例鲜明、数据准确,引起了参会人员的共鸣,大家都为我党**年风雨历程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和自豪,都纷纷表示要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时刻践行党员先进性,以实际行动向建党**周年献礼。

(4)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6月11日,**区**局党支部和zxz村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60人,赴革命圣地—西柏坡参观学习,缅怀老一辈革命家,重温党中央、毛主席在西柏坡创下的丰功伟绩。

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作为基层法院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且肩负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责,如何正视新时期出现的社会矛盾

如何创新社会管理

是我们基层法官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

笔者从1995年龙陵县法院前后15年刑民事、执行案件的做法及指导理念着手调研,认为基层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上的作用越来越大,任务也越来越重,而在如何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上,人的因素是关键、司法理念是动力、制度健全是保障,即要转变观念,变“就案办案”观念为“服务大局、构建社会和谐”的责任观念、变“按部就班走程序”观念为“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的务实观念、变“满足于审限结案”观念为“群众事无慢事”的效率观念、变“以案件标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观念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变“以结案为目的”观念为“从根本上为群众解决困难”的人本观念;转变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学习意识,以制度激励作保障;健全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执行联动及执行救助、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发展加快,体制转轨,社会转型,人们的思想发生了重大改变,各种社会矛盾日趋凸现。

中央政法委审时度势,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公证廉洁执法是新时期政法机关的工作重点非常必要,尤其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基层法院来说,既是任务,更是一种历史责任。

基层法院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与群众联系最多、最密切,接触群众诉求最直接。

近几年来,事关民生的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相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日益增多,审理和执行难度加大,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笔者从1995年龙陵县人民法院前后15年刑民事、执行的做法和指导理念进行调研,并在辖区乡镇进行走访调查,认为基层法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必须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健全机制。

一、转变“五种观念”,提升法官司法公信力(一)变“就案办案”观念为“服务大局、构建社会和谐”的责任观念。

1995年至2005年期间,我们的多数法院以法官办案多少来衡量其业绩或评先授奖的依据,忽视了案件处理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的法官片面追求案件数量,不与地方党委的大局相结合,不注重争议案件的调查研究,缺乏透过案件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就案办案,做工作草率或不愿意做调解工作,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导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案件大量增加,党群、干群矛盾加剧。

后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教育活动,这种一味追求办案率的做法有所改变,但在坚持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认识仍不到位。

作为法官,要明确是党领导的人民法官这一定位,就有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

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我们法官就要围绕这一精神,做到每一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均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出群众诉求的争执症结,多做调解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涉及政府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中,既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更要对行政相对人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地解释、说服工作,使矛盾及时化解。

(二)变“按部就班走程序”观念为“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的务实观念。

诉讼法规定了立案、送达、举证期限及审理程序,有些对基层法院来说有时过于教条,案件当事人疲于奔波诉讼,耗时耗财,不利于纠纷的及时化解。

就拿龙陵县来说,龙陵地处边疆山区,交通和通信滞后,由于法官缺编,只有一个乡镇法庭,群众打官司最远的160多公里,如往返县城诉讼一案就得三次以上,财力物力耗费较大。

可以采取巡回受案、巡回审理、法律文书送达多样性、简便的传唤方式和灵活的举证时限,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在解决途径上,可以实行庭前调解、送达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

2010年龙陵县法院调解一起刑事自诉发回重审案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究其原因就是法官抛弃重审案件的框框条条,深入案发地调查、走访,分别同当事人在其家中火塘边面对面座谈,取得双方当事人信任,就地开庭调解了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家族人身伤害纠纷,开创了龙陵法院刑事重审案件调解的先例。

笔者认为,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基础前提下,法官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能动司法是很有必要的。

(三)变“满足于审限结案”观念为“群众事无慢事”的效率观念。

公证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旋律。

一般而言,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基层法院都存在经济、文化落后、民间矛盾纠纷容易激化,这就决定了效率的重要性,如果仅仅局限于审限内结案,群众涉诉的案件不能够快速审理,将会出现不稳定的事件发生。

为此,在立案审查环节上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办理立案手续、快速送达文书;在审理环节上要快调查、快取证、快通知,有的案件视缓急轻重及时提前介入,该财产保全的及时保全、该证据保全的及时保全,对双方愿意调解的应予以速裁;在执行环节上要快速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及时做好有义务协助执行人的工作,该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措施的及时采取。

无论是审判阶段,还是执行阶段,都要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坚决杜绝“年末赶结案”的不良做法,树立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为民意识。

(四)变“以案件标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观念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

以往在法院内部评价一个法官能力的大小总是办理了多少大案、要案为标准,有的法官不愿意办“小”案或分到“小”闹情绪,这种做法和认识是极其错误的。

据统计,龙陵县法院每年受理的“千元”案件、“三费”案件、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刑附民案件等占总受案的65%,这些案件却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切身利益,如不及时有效审理,将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俗话说“小中见大”,所以,院长、副院长、庭长、局长要带头审理、执行“小案”,消除以案件标的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的观念,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把群众的冷暖装在心中,把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放在审判台上,只有真正为群众化解纠纷才是优秀的法官。

(五)变“以结案为目的”观念为“从根本上为群众解决困难”的人本观念。

党的宗旨决定了法官的职责就是为群众实实在在解决纠纷、排忧解难,不能只追求形式上的结案了事,要不遗余力沉到农村中解决实际问题,诸如采取巡回审判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家火塘边开庭,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切实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大调解力度 ,让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同时起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转变作风,筑牢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思想意识(一)树立服务意识。

“审判就是服务”,这是法官必须牢固树立的司法理念。

从过去20多年龙陵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不难看出树立服务意识的重要性:1990年以前虽审执合一,但无执行积案,因为执行案件只占收案的10%,近90%以上的案件都在审理阶段得以调解及时履行;1990年至2000年设置专门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案件,每年近受案35%的案件需要采取强制执行,但仍有一定比例的积案,不得已在1999年全县开展“执行大会战”;2000年至2008年执行庭升格为执行局,每年需要执行的民商事案件占收案的50%以上,年年有积案,且标的实现率逐年下降,涉法涉诉信访上升,中央在全国统一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健全执行机制,但“执行难”问题仍不容乐观。

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社会转型,各种矛盾凸显,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二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辩式庭审方式改革后,法官无需深入调查,判决案件上升、调解案件下降;三是法官服务意识淡化,“居中”裁判过左。

笔者认为而法官的服务意识淡化是主要原因。

所以,每位法官在认真对待手里的每一件案件的同时,都努力做到和当事人换位思考,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尊重当事人的心情、感受,把审判、执行中融入人文关怀,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依法办案。

(二)制度作保障。

使告诉者心安,使被告者心服,使党和人民放心。

这是一种境界。

而要达到这种境界,需要我们每名法官的司法行为都要在制度的约束下运行。

要适时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废除不适宜发展的《执行备案登记规定》,修改完善《部门量化考核办法》、《调研、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和奖励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制定《巡回审判管理规定》、《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法官庭审规范准则》、《法官监督、查处规定》,强化审判管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建立“由案到人”和“由人到案”的查处机制,在法官不能为,不敢为的强有力现代化管理监督体系下,有效地从工作和生活上筑起预腐防腐的隔离带。

同时,要建立各种激励机制,对那些作风实、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办案能手予以表彰和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敢一个样的不良风气。

(三)强化学习。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学习能使人树立信念、树立追求、情操高尚,使人增强责任心、作风过硬。

近年来,龙陵县法院学习氛围不浓,有的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有的常年不看文学著作、有的不写文章、有的连平时会议记录都不作、有的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都不知道。

常年以往,有少数法官就形成办事拖沓、纪律松弛、遇事推诿、服务意识淡薄、缺乏责任心等等不良的作风。

自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以来,同志们都会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做读书笔记、做会议记录、写心得体会,呈现出学习的好势头,但要保持并强化。

作为基层法官不仅要与时俱进地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理论水平,更重要的还要深入群众学习民风民俗知识,学会讲“土话”,把法律融入风土人情解决纠纷效果会好些。

领导要带头写调研报告、写调研论文,实行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要有一篇调研论文在刊物或媒体上发表的才报请任命为法官,营造学习氛围,扭转不良的风气,使法官队伍真正形成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机制,构建化解社会矛盾网络平台(一)建立巡回审判工作机制。

民事纠纷关系到社会最基层、最基础、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民生连着民心,法院要赢得民心,不能仅仅就案办案、坐堂判案,更应深入到群众中去,既要解开纠纷当事人的“法结”,又要解开他们的“心结”。

西部地区基层法院普遍存在人员不足、法官断层现象,如在辖区每个乡镇都设立法庭就会带来人员、资金问题,难以实现。

怎样有效化解纠纷呢

各地基层法院都采取了一些能动司法的措施,相比较而言,巡回审判效果较为好些,但存在对巡回审判的范围、深度、形式、考核不够明确。

首先,要将以下七类案件无条件列为巡回审判范围:当事人居住边远、交通不便或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能及时到指定地点开庭的案件;涉及农民山林土地和“三养”案件;当事人申请到纠纷发生的审理或申请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的案件;有利于当事人举证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解决纠纷的案件;当地党委政府或村级组织请求到驻地审理的案件。

其次,要分组定人包片、定期、定点有规律巡审,坚持做到有案办案、无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第三,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形式进行,审判员、执行员有权在巡回中视案件情况收案,立案手续可后补。

第四,坚持法律文书送达、调解、执行到村,邀请基层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审理和执行,起到法制宣传和教育的社会效果。

第五,对当事人同意调解或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无原则性异议的,即启动速裁、速调,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受法定举证时限限制,减轻当事人诉累。

第六,严格巡回考核,民商事、执行案件巡回不低于收案的50%,刑事自诉案件不低于收案的30%进行考核,并制作巡回审判登记表,由所到村基层组织签字证实。

(二)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为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应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各自的优势进行对接,即以法院、司法局为协调指导中心,以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为人民调解指导小组,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以人民调解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工作网络平台,建立稳定的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

笔者在辖区调研中发现近90%的乡镇司法所只有一人办公,且无调解经费保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并有效对接呢

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法院或法庭每月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一次联席会,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并通过协助乡镇党委、政府选准配齐基层调解干部,解决司法所“三个公章一个人”的现状,建立相对稳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同时,法院根据实际需要指定一名法官专门负责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深入到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沟通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建立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要加大对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采取以政法例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点评调解协议、邀请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使一些突发性、常见性纠纷在始发阶段就得到及时解决,一些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生产经营等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在基层调解委员会被妥善调处,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综合治理效果。

三要努力争取政府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对那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协议当事人同意下,法院及时制作司法确认书,告知其法律效力,避免当事人反悔,提高调解工作效率。

五要设置诉前“劝告调解程序”,法院和法庭在收到当事人起诉的民事纠纷时,立案法官应当询问纠纷是否经过人民调解,未经过调解的,应向当事人主动宣传人民调解,释明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告知当事人诉讼的风险和成本,劝告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在尊重当事人对纠纷解决途径选择权的前提下,建议当事人先行调解,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选择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避免当事人因不当诉讼造成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如当事人坚决要求起诉的,应予以立案受理。

(三)建立执行联动及救助机制。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同时也是引发涉法涉诉的社会问题,近十年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上升有五成是因执行不到位所致。

2008年底中央发文在全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各地采取了一些措施,把执行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的压力,最高法院最近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要求执行率在90%以上,相当一部分法院就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来提高执结率,但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不高,社会矛盾不能从根本上消除。

怎样从根本上解决因执行不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而引发社会矛盾呢

一要建立党委政府牵头的执行联动机制,二要建立执行救助机制。

执行联动就是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法院主办的格局,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之间建立相应的领导考核责任制,将是否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纳入一年一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和晋升的依据;其次是司法主体部门之间建立协作联动,诸如公安边防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侦查阶段扣押犯罪嫌疑人财产随案移送、起诉阶段责令被告人申报财产、诉讼阶段保全被告人或被告的必要财产并及时随案移送执行;三是同有义务协助执行部门之间建立联动,金融部门要全力配合法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房产管理部门要配合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土地和房产,避免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其财产;四是同社会各界广泛联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与监督和执行,采取土地山林合理流转等方式尽量满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执行救助就是政府每年将一定比例涉法涉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或以农村低保形式解决因执行不能导致那些生活无着落的群体,让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心,减少社会对立面。

救助中要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层层把关,避免救助的随意性;二要采取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人为特殊困难群体;三在救助数额上要经申请人同意,尽量做到执行和解;四要对救助对象、金额在社会上公开公布,避免暗箱操作。

(四)建立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

随着转方式、调结构地不断深入,因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重组、污染整治、城市拆迁改造、土地征用等引发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而这些矛盾纠纷往往需采取行政手段解决,群众诉至法院或政府申请执行在所难免。

这类案件涉及到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改革发展与民生保障的冲突,必须谨慎处理。

一要审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着重审查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二要考虑行政行为对本地方发展的可行性和持续性,如缺乏统筹兼顾的要建议政府予以修改和完善;三要对政府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在保障民生方面的科学性做重点权衡,既要维护发展大局,也要保护民生。

以万分的责任心在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中做好解释、疏导、说服工作,真正起到“减压阀”和“化解器”的作用,尽可能避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消除“官”、“民”矛盾,构建社会和谐。

总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至关重要,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历史责任。

面对新时期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只要我们切实转变观念,树立起服务意识,以科学的机制相配套,就能够完成好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

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予以免职,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接到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表示参加选举或者书面委托他人投票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第十四条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具体选举办法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理由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表决罢免要求的村民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表决有效;投票的村民过半数同意,始得罢免。

  罢免要求通过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缺额的补选。

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适用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举报,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作出认定,并责成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5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必要时,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二十二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工作;  (十)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一)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除前款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以外的事项。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五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小组组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其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  (一)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五)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二十九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应当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由村民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选举村务监督机构成员适用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罢免村务监督机构成员适用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启动罢免程序。

  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的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划拨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组织安排。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六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如何强化师生国语培训,抓好国家通用语言教育质量

党大会转正主持词主持人:支部书XXX同志们,在去年XX月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上,XXX同志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现在预备期已满。

XXX月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经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对XXX同志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进行酝酿讨论和大会表决。

XXX党支部目前共有正式党员X名,预备党员X名。

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X名,实到党员X名,全部到齐,符合规定人数,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现在,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大会的主要程序:(一)XXX同志宣读《转正申请书》,并就自己一年来的预备党员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向大会汇报;(二)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XXX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及意见;(三)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发表是否按期转正意见;(四)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五)预备党员表态发言;(六)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七)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现在进行第一项:请XXX同志宣读《转正申请书》,并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

第二项:请入党介绍人XXX同志和XXX同志介绍对XXX同志一年来的表现。

并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首先请入党介绍人XXX介绍XXX同志在预备期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下面请入党介绍人XXX介绍XXX同志在预备期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第三项:酝酿讨论,发表意见现在,请与会全体党员酝酿讨论,并分别就XXX同志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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