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把握社会稳定和长久治安总目标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科学把握社会稳定和长久治安总目标的基本要求是:1、要用好“一个机制”,就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军区、兵团、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坚持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形成扁平化、一体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同配合、快速反应的指挥机制。
2、要筑牢“一个长城”,紧紧依靠群众、联系服务群众、密切团结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构筑起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钢铁长城、铜墙铁壁。
3、要落实“十项措施”,抓好情报信息、做到耳聪目明,切实实现未动先知、动则我知;抓好新闻媒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打好主动仗,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抓好网络空间、确保可管可控,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抓好依法打击、做到除恶务尽,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凝聚人心、一手抓依法打击,对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挑战祖国统一、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底线的暴恐分子和团伙组织,依法坚决打击;抓好宗教工作、确保和睦和谐,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一方面紧密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依法保障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方面对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依法坚决果断打击;抓好城镇管理、形成安全网络,充分发挥城镇基层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党员干部、公安干警和社区群众的作用,推动实施城镇网格化管理,织密城镇维稳防控网络;抓好农村治理、打牢基层基础,深化“访惠聚”活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两委”班子、住村干部等力量作用,推动各级干部下沉基层、包乡包村包户,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促进全面稳定,确保实现维稳措施全覆盖;抓好边境管控、遏制外来隐患,实行军民联防、警民联防、边民联防,筑牢坚强的边境防线;抓好综合治理、不留空白盲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广泛开展“民声大走访、矛盾大调处、隐患大整治”活动,真正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没有盲区、没有缝隙、没有空白点。
七一健党节历史上今天发生的事
七一建党节活动总结大全(篇一)这一年是建党94周年,我们社区在市委的统一安排下,扎实有效地开展纪念活动,现将这一年七一作如下总结:一、开展慰问患病及特困党员活动,彰显出党组织的关怀“七一”前夕,为进一步帮助特困党员和患重病党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坪石党工委开展对口帮扶活动。
此次活动,党工委正、副及各工委委员率办事处党员干部分别对口挂点,明确帮扶任务,具体落实到人。
要求各帮扶小组“七一”前要为帮扶对象切实解决一至两个实际困难。
活动中,共计帮扶特困党员26人,慰问患病党员24人,帮扶及慰问资金达12800元。
除了慰问和帮扶党员外,我工委还对近期去世的党员家属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的困难,掌握他们的情况,送上了慰问金和祝福。
二、发动广大党员主动参加救灾、抢险、捐款,凸显出党员先锋作用这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旱灾,青海玉树地震大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灾难面前,我工委党员不畏艰险,英勇作战,主动捐款,奉献爱心,真正显现出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冰灾中,带领群众奋起自救,协助抗灾抢险,救助受困群众,主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灾后恢复工作,在抗冰救灾和灾后复产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工委党员们带头踊跃捐款,交纳特殊党费,主动发动居民捐款赈灾,及时向灾区人民传递爱心,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灾害的信心。
截止至本月1日,我工委全体党员向青海玉树灾区共捐款元,缴纳特殊党费7090元。
在交纳特殊党费活动中,发生许多令人感动的事例。
如独居在外地的退休老党员郭淑桓同志,丈夫已去世,就靠微薄的退休工资生活。
向灾区捐了第一次款后,得知所地党组织正在开展交纳特殊党费活动,立即又向党组织汇款500元作为特殊党费捐助青海玉树灾区。
她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平常要讲奉献,在国家有难的时候,我们更应该站出来,因为我们比别人多了四个字,那就是——“共产党员”。
关春党总支职工大楼片支部书记周学升,带领着支委一班人主动发动党员交纳特殊党费,为了让党员们明白交纳特殊党费的重大意义,他们广泛,上门发动。
最远曾走到了离家二十多公里的党员家中发动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
三、开展了庆“七一”暨先进活动,增加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三个作用”,我工委于6月29日开展了较为大型的“纪念建党94周年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会议。
表彰了一批在大灾大难面前表现突出的党员和一部分善于团结党员,善于发动党员,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加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月日是党员奉献日,社区把天也一次党日活动。
社区在聚合兴饭庄了庆“七一”党员座谈会。
与会多名党员回顾历程,重温入党誓词。
党总支书记邹华对这一年上半年的工作做了总结。
党员之间互相作了自我介绍。
大家频频举杯,共祝生日。
会上党总支给评出的社区级优秀党员颁发了奖品,还给每个党员分发了纪念品。
与会党员深有感触的说:“社区党组织把紧紧在了一起,拉进了党员之间的距离,今后要社区搞好党建工作。
”为宣传党的知识,贯彻党的精神,增加党员知识,提高党员素质,我工委在这一年的庆“七一”活动中,还开展了党建专刊宣传栏评比活动。
要求各总支部要结合时代精神,在“七一”前,刊出一期新的党建专栏,并进行了评比表彰。
四、以“上党课“的形式开展了党建主题活动,扩大了党组织的影响力“上党课”是我工委坚持多年的传统。
每年,党工委书记及党群副书记都会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下到支部上一次党课,这一年也不例外。
“七一”前夕,党工委张福明书记领着一干人员亲自下到每个支部为党员们上党课,将党工委一年来的工作向广大党员作了通报,并将党的最新的政策法规向党员们进行了传达。
在此次党建主题实践活动中,共计上党课11场,参加人员达423人次。
党课中,大家相互沟通,相互促动,取得了优良效果。
学校建党节活动总结2015为隆重纪念建党94周年,学校根据县教育工委、县教委安排部署,主动组织师生认真搞好各项活动;同时,结合实际,早谋划、抓创新、重实效,广泛开展系列活动。
进一步激励广大师生焕发工作激情,加强了学校党组织和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主动营造了敬业爱岗的优良氛围。
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此次活动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知识竞赛为主题,创新活动方法,丰富活动载体,引导全校师生增进爱党之情、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在促进平安校园、礼让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中彰显凝聚力。
学校开展了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4月,举办了“唱响红歌激扬青春”红歌比赛。
广泛开展以弘扬红岩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唱读讲传”活动,推进红岩精神进学校,让红岩精神深入人心,坚定全体师生理想信念。
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大型的红歌传唱活动,形成了班班有歌声,时时感党恩的优良氛围。
5月,组织参加了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联合举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知识竞赛活动。
深情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热度讴歌党的光辉业绩,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激励了全校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动员和组织全校师生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科学发展而奋斗。
组织了“颂歌献给党”师生征文及演讲比赛。
让师生感受到党的丰功伟绩,懂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的美好未来,加深对党的感情,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之情。
举办了纪念“五四”暨建党94周年文艺比赛,主动参加礼让镇建党94周年文艺汇演活动。
通过文艺汇演活动,激发全体师生爱党爱国热度。
6月,开展了“学党史、送党恩、跟党走”“九个一”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手抄报、黑板报比赛,讴歌、颂扬党的丰功伟绩,对学生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党爱国热度。
召开了“唱响红歌重温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了“让党旗更鲜艳,让群众更满意,做人民好公仆,做人民好教师”实践活动。
开展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走进学校、走进教室、贴近师生,争做人民好教师”为主题的“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
人民好教师力争实现“四个零”(社会、父母、学生对学校及教职工工作零投诉,重要工作零失误,测评结果零差评,违纪违规零记录)。
广泛开展“学党史强党性”、“重温老三篇,真情为群众”、“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及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慰问贫困党员活动。
学校党支部被县教育工委、县教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教师甘立琼被县教育工委、县教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
进一步在全校师生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优良氛围。
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6月,举行了“重走红军路”活动。
活动增强了党员、师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和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党的历史及丰功伟绩、光荣传统、宗旨使命,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进一步树立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
通过广泛开展系列活动,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激励广大师生进一步焕发工作激情,以新的工作业绩为党的94华诞献礼。
(篇二)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根据区委安排,结合lx局工作实际,区lx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纪念活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6 月 26日上午,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对全局开展庆祝建党 **周年纪念活动进行了认真的部署。
局党组书记、局长晏长荣同志要求局党支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二是召开党支部座谈会。
局党支部在7月1日召开了党员大会,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 ** 年来带领全国人民所取得的丰功伟绩。
为迎接党的生日,使党员时刻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不忘党的崇高使命。
在座谈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进一步明确“入党为什么、誓言是什么、为党做什么”,激励广大党员始终铭记入党誓言,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并将重温入党誓词与公开承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入党誓词、结合岗位实际,进行公开宣誓承诺,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工作动力。
三是以“下基层、看变化、议发展”为主题开展了一次大走访活动。
各股室、中心以“下基层、看变化、议发展”为主题,局全体业务人员深入到各自专业报表服务对象中,走进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项目工地、园区现场、村委会和社区记账户等一线,为基层做好网上直报、报表填报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解决基层报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实地查看我区“一抓三建一统揽”所取得的新成就、打造的新亮点,谈感受、议发展,让全体党员实实在在看到我区近几年的发展变化,树立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和社会公益活动。
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按照区委开展对困难、贫困党员慰问活动要求,对联系紫荆镇坪安村困难、贫困党员送去了叁仟元慰问金。
积极开展救助和帮扶,认真做好节日慰问工作,帮助村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五是真干事、干实事,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结合群众路线调研活动,深入到包联的紫荆镇坪安村要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限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收集意见建议逐条“消化”,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确保有落实、有回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6月19日区lx局邀请区发改委负责同志,一同前往坪安村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办公指导,提出解决以上问题的具体方案。
一是由平安村委会尽快拿出全村安全饮水的实施方案,待XX年安全饮水项目下达后立即着手解决该村人畜饮水问题。
二是由紫荆镇负责做好该村1.5公里村级道路的项目可研工作,请发改局积极协助向上争取;三是由镇上负责将垃圾处理项目重点向该村倾斜。
目前坪安村老百姓急需的安全饮水资金正在协调争取中,公路硬化1.5公里可行性报告已上报区发改局。
六是科学安排,以创新实干的精神全力冲刺双过半,为“七一”献礼。
提前安排部署第三季度尤其是7月份的半年经济运行分析、第三次经济普查、部门lx管理等重点工作,要求党员以庆祝党的生日为动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补差堵漏,科学安排,以创新实干的精神确保今年lx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力冲刺双过半,向党的生日献礼。
(篇三)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根据区委安排,结合lx局工作实际,区lx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纪念活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6 月 26日上午,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对全局开展庆祝建党 **周年纪念活动进行了认真的部署。
局党组书记、局长晏长荣同志要求局党支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二是召开党支部座谈会。
局党支部在7月1日召开了党员大会,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 ** 年来带领全国人民所取得的丰功伟绩。
为迎接党的生日,使党员时刻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不忘党的崇高使命。
在座谈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进一步明确“入党为什么、誓言是什么、为党做什么”,激励广大党员始终铭记入党誓言,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并将重温入党誓词与公开承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入党誓词、结合岗位实际,进行公开宣誓承诺,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工作动力。
三是以“下基层、看变化、议发展”为主题开展了一次大走访活动。
各股室、中心以“下基层、看变化、议发展”为主题,局全体业务人员深入到各自专业报表服务对象中,走进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项目工地、园区现场、村委会和社区记账户等一线,为基层做好网上直报、报表填报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解决基层报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实地查看我区“一抓三建一统揽”所取得的新成就、打造的新亮点,谈感受、议发展,让全体党员实实在在看到我区近几年的发展变化,树立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和社会公益活动。
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按照区委开展对困难、贫困党员慰问活动要求,对联系紫荆镇坪安村困难、贫困党员送去了叁仟元慰问金。
积极开展救助和帮扶,认真做好节日慰问工作,帮助村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五是真干事、干实事,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结合群众路线调研活动,深入到包联的紫荆镇坪安村要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限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收集意见建议逐条“消化”,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确保有落实、有回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6月19日区lx局邀请区发改委负责同志,一同前往坪安村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办公指导,提出解决以上问题的具体方案。
一是由平安村委会尽快拿出全村安全饮水的实施方案,待XX年安全饮水项目下达后立即着手解决该村人畜饮水问题。
二是由紫荆镇负责做好该村1.5公里村级道路的项目可研工作,请发改局积极协助向上争取;三是由镇上负责将垃圾处理项目重点向该村倾斜。
目前坪安村老百姓急需的安全饮水资金正在协调争取中,公路硬化1.5公里可行性报告已上报区发改局。
六是科学安排,以创新实干的精神全力冲刺双过半,为“七一”献礼。
提前安排部署第三季度尤其是7月份的半年经济运行分析、第三次经济普查、部门lx管理等重点工作,要求党员以庆祝党的生日为动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补差堵漏,科学安排,以创新实干的精神确保今年lx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力冲刺双过半,向党的生日献礼。
(篇四)为庆祝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七一”前夕,**区**局以双联工作为载体,以提高党员干部爱党爱国思想意识和自身能力素质为目标,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
(1)保持革命优良传统,爱岗敬业模范争先从革命圣地—西柏坡返回后,**局党组借助此次活动营造的良好氛围,发起了“保持革命优良传统,爱岗敬业模范争先”活动。
要求全体机关干部牢记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继续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对照党员承诺内容,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以此激发同志们的爱党爱国热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民族自豪感和ji体荣誉感,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先进性在**系统得到充分体现。
6月17日,全体党员上交了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事业的诺言。
积极响应6月16日**区开展的“低碳体验”活动,对各自所属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关闭一天,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
大家表示要牢牢把握为人民服务宗旨,以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为荣,以不断提高个人能力素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己任,以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2)围绕重点工作开展联合党日活动为迎接建党**周年,6月23日,市局设管处、普查中心、信息化处三个党支部20余名党员来到**,以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为目标开展特色党日活动。
**区**局党组亲自拟定了“树立坚定信念,完成使命任务”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企业一套表”工作座谈会、参观安幸生烈士故居、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并带领局各科室负责人积极参与活动全程。
“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是全国**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将如何完成好“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融合进党日活动主题,是将党员理想信念和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提高党员思想意识、完成使命任务的有效手段;是践行党员义务、诠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区**局作为全市唯一的试点单位,自觉肩负使命,及早入手、深入调研,从年初开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要求、安排人员部署、落实工作职责,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全体党员干部更会坚定信心、牢记使命、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服务人民。
(3)党的历史记心中,立足本职再争优6月9日上午,**区**局和zxz村全体党员共40余人,在村党员活动室开展联合党日活动,由**局邀请区委党校高级讲师xxx同志做《中国共产党**周年历程和新时期的历史使命》辅导讲座。
林老师的讲解深入简出、通俗易懂、事例鲜明、数据准确,引起了参会人员的共鸣,大家都为我党**年风雨历程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和自豪,都纷纷表示要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时刻践行党员先进性,以实际行动向建党**周年献礼。
(4)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6月11日,**区**局党支部和zxz村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60人,赴革命圣地—西柏坡参观学习,缅怀老一辈革命家,重温党中央、毛主席在西柏坡创下的丰功伟绩。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一、全面理解和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讲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讲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落实。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自主选择、维持或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强迫。
坚持政教分离,禁止以行政力量消灭或者发展宗教,禁止利用恐吓、欺骗等手段传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制造民族矛盾、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是要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使宗教在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并提高服务意识和社会管理水平。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就是要坚持我国宗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我国传播、发展和控制宗教,外国人在华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宗教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基础上交流交往。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鼓励支持各宗教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教义教理新阐释、礼仪制度新规范和社会服务新探索,自觉适应社会进步和时代要求。
二、准确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规律“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和国际上的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
对这个基本的现实,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宗教具有心理调适等作用,对维系社会秩序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同时,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其中包含了劝人为善等积极内容。
但是,宗教作为一种有神论的世界观,也会束缚人们的思想,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在不同社会有不同的表现。
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利用宗教来控制人民,让人们把改变现实的苦难寄托于虚幻的世界,宗教成为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从宗教对社会的发展能否起推动作用、对无产阶级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是否有利的角度,对宗教在阶级社会中的社会作用作过大量深入的分析,认为历史上宗教被剥削阶级用来为其剥削制度辩护,起过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极作用。
宗教既可以用来维护现存社会秩序,也可以成为破坏原有社会秩序的工具。
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
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
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
关键是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导。
社会主义社会为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抑制消极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宗教界人士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信教群众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建设力量。
宗教教理教义中的某些内容,对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具有积极作用;宗教团体举办各种公益事业,有利于服务社会;宗教团体与世界各国宗教界互相交流,有利于增进各国人民间的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同时,也要防止乱建寺观、教堂,滥塑露天宗教造像,浪费钱财,影响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防止宗教狂热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步产生不良影响;防止宗教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要全面、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既不能夸大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夸大宗教的积极作用。
要为宗教发挥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弘扬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不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请结合实际,谈谈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
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端正入党动机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指南。
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八党动机,才会产生正确的行动。
思想不正确,行动就会出偏差。
这种偏差表现在人党前,没有正确入党动机就很难正确对待争取人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有的可能会产生动摇、半途而废;有的可能会沮丧急躁、怨天尤人;有的同志虽内心渴望成为党员,但心存顾虑,担心条件不够、害怕别人议论,没有勇气向党组织靠拢;也有少数人则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入党的目的。
表现在入党后,动机不纯,即使人了党,也不可能很好地履行,不可能严格按照党员的要求工作和生活,不可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有的还可能会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因此,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有持久不衰的动力,刻苦学习主义理论,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执行统一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极做出贡献;才能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已,努力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逐步培养和树立起为人民无私奉献的人生观;才能够正确对待争取人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当自己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也不动摇自己的信念,始终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其次,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
作为一名党员,每时每刻都有经受住考验的问题,这种考验在新时期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参加革命和加入党组织,意味着担负艰巨、危险的工作,突出体现在如何对待生与死。
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有个别投机分子混入党的队伍中来,残酷的环境也起着大浪淘沙的作用。
党取得执政地位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
一方面,执政地位能够使党更好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千千万万有志于改造社会、振兴民族、造福人民的有识之士吸引和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并不断地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共同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
另一方面.由于党处于执政地位,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人存有投机心理,认为人党不仅没有什么危险,而且还可以捞到个人好处;有的甚至把人党当作的政治阶梯。
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下,对党员的考验,更多地体现在如何对待掌权、用权、名利地位、金钱美色及反和平演变等方面。
在这些考验面前,如果思想准备不足,没有立党为公的思想就很可能败下 阵来。
这也反映出有的人人党前动机就不纯,他们入党是为了追逐名利、捞取个人好处。
因此,只有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不断改造世界观,加强党性锻炼,才能经受住来自各方面的考验.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最后,入党动机也是党组织决定人党积极分子能否入党的前提条件。
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防止那些抱着个人目的和别有用心的人混进党内来。
党组织必须严格考察要求人党同志的入党动机,通过必要的审查和考验,去发现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端正的,哪些同志的人党动机是不够端正的。
只有那些入党动机端正又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才能被吸收入党。
这就告诉我们,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想实现自己的人党愿望,只有老老实实地树立起正确的入党动机,经受住党组织的考察,并通过正确途径加入党组织,而不能怀着不端正的入党动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混进党组织。
写团支部书记的 主要工作表现 ,请问怎么写啊
要求内容着点简单。
我高一的。
速度啊~明天要用
例文1: 我在团支部工作期间,努力拼搏,不断完善自己、充实自己,以身作则,在团内团外都起到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团支部书记,我有较强的团员管理能力、活动组织策划能力和.细心加耐心,就是我对待广大团员青年的武器.每一名团员,我都走访过;每一次困难,我都力所能及的帮助过,从而使广大青年与我关系极其融洽.我信奉诚实、正派的做人宗旨,善于将心比心,善于联络感情,能够与人团结共处,具有一定的。
这有助于我更好的深入青年,听取青年的呼声,表达青年的愿望,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他们的拥护。
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我能密切联系青年同志,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和路局、段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规章制度,主动做好解释和落实工作,帮助团员青年解决思想问题,与团员一起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脚踏实地的在本职岗位上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本身思想状况、技术工作能力和青年聚合力,在安全生产及技术改造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表率作用。
我办事稳妥,处世严谨,信奉“,顶个”。
团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懂得及时征求他人意见,相信集体的力量,而不会盲目的独断专行。
现在的我具有较强的精神,而且工作有思路、有方法、稳健中不乏新意识.虽然也有相当多的缺点,但我会尽力改正,尽力使自己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团基层工作者. 例文2: 从十月份补录进Xx职院建工系1班,受老师和同学信任。
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在我担任团支部书记期间和以前团日活动等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和工作情况做出以下总结。
首先是团日活动,在班级内部积极的组织团支部组织策划团日活动,每次的团日活动都办的很有特色,在安全建设月中组织了安全演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组织了对于荆州英雄群体的悼念学习活动,通过和演讲活动让同学深刻的了解这一事件把握英雄精神的深刻内涵;在月期间把团日活动与相结合,开展有奖问答和游戏竞赛的活动,使得同学们在游戏娱乐中学习,引起了同学们的兴趣和热情;组织了同学参加志愿者和义工活动,在十二月五号的志愿者日,带领班级志愿者去Xx广场进行文明与安全知识宣传得到了市民的广大好评;在读书节期间响应院和系部的号召我们班三位同学积极参加系部团总支组织的话剧并在院里荣获二等奖;但同时在团日活动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团日活动中有很多同学把它当作一种任务去完成,当作一种任务去应付,有很多的学生干部也是如此的去组织同学,所以有了团总支提到的没有氛围,据于形式。
我认为团日活动是让我们一个群体好好交流感情,增强放松心情的一个活动,是为让我们能更好的投入学习而服务的。
在团日活动的组织中,我组织过演讲 游戏竞赛 有奖问答 晚会等形式的活动。
有的活动很有成效,同学的积极性能得到很大的提高,但也有几次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我所想要的效果。
在活动中中依然有那么几个人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认为无关自己的事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高校生活我觉得应该靠的是自己的自觉不是像管小孩一样的管着。
我曾用过严格管理的办法,虽然效果很好,但我觉得作为一个高校生作为一个成年人,不应该靠这种方式来约束自己,我们应该学会自律,我们团支部就是帮助同学来了解自己给他们提供舞台和帮助的。
在团日活动中也出现过意外事故,这是我工作的不到位,对活动安排的不周工作的失职,我深感愧疚。
从思想上做出了深刻的检讨也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付诸实践不断的总结完善。
其次是每次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依然是一个积极与自觉的问题。
现在的一些同学用懒惰形容还不如说是沦落,没有做为一个高校生应该有的热情与积极性,有很多同学为的只是两个字学分我认为有必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教育活动。
再次是班干部的配合情况,各个组织部门应该积极的配合完成工作,在各种活动中什么事都要别人把一切做好了在教自己做,所以每次团支书的工作是最繁忙的,班干部要进行组织能力培训。
在安全月教育和期间。
安全教育与学风建设在班级内部取得了明显的成就。
同学们的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学风兴趣也得到了提升对班级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
以上都是我在任职期间得到的情况和总结。
例文3: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年下半年,本支部将在上级团委及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本公司现有青年团员较多的实际情况,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积极开展工作。
***年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厂第四次党代会、厂分公司职代会精神为统揽,以“服务企业、服务青年”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团组织为方向,以“思想建团、活动促团、文化兴团、基础强团”为要求,大力加强共青团能力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奉献青春,为实现“天蓝、地绿、人和、业兴”的和谐贵铝而团结奋斗。
二、建章立制,加强学习 1、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各项共青团规章制度、,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提供依据。
2、加强青年政治思想教育。
坚持不懈的用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团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引导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及形势任务教育。
注重企业光辉历程和美好前景的宣传,从而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迎接50周年厂庆的到来。
3、深入开展“企业发展与青年责任”主题教育活动。
激发青年团员的主人翁精神及责任感,使广大青年员工紧紧团结和凝聚在企业周围,与企业同甘苦、同呼吸、共命运,造就一支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奉献精神的青年员工队伍。
三、积极探寻共青团工作新思路,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新格局 1、以实现安全生产年为目标,尽快组织建立青安岗,充分发挥青安岗组织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协管作用。
严格按照青安岗组织管理办法,对青安岗员严格管理,实行奖罚,充分调动广大青安岗员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青安岗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他们在上岗检查过程中,能够真正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青安岗的安全监督检查作用,为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秩序长期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认真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岗位学雷锋”活动。
提高团员青年思想道德素质。
通过此项活动,以修旧利废,节资降耗,技术攻关,美化工作环境,捐款助学等活动为起点,不断提高团员青年思想道德素质,弘扬雷锋精神。
3、认真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本支部将组织全公司青年团员,认真学习有关“青年文明号”创建的文件和知识,对照实施,结合本公司实际,有特色地开展工作。
4、建立健全团支部和团小组机构,加强组织队伍建设。
建立团员档案,加强团员管理。
5、开展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活动,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青工队伍。
以公司开展的创建学习型企业为契机,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技能大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活动。
把职工技能大赛参赛成绩纳入到创建学习型团组织的考核内容当中。
同时把新老员工及师徒间的“传、帮、带”和青工技术业务的“比、赶、超”作为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机制,激励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学习型团组织的建设中来,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技术水平。
在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活动中对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增强、实践当中,学以至用,并创造较大价值的(如发明新的操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技术难题,小改小革,节资降耗等等)树立为典型,给予奖励,使之成为全公司青工的学习榜样。
例文4: 作为共青团闽安村团支部的支部书记, 我在上级团委及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支持下,能较好完成上级团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团员年轻蓬勃的特色 ,发起并开展了一系列有意义有影响的活动,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主要事迹汇报如下: 一、狠抓班子建设。
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变化,我始终把加强团支部班子建设作为重点来抓。
特别是选好配齐配强团支部成员。
在2006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经组织推荐,团员大会选举,我们团支部选出了5名委员,各司其职又互相协助。
首先我们从理顺团员组织关系入手,团结带领全村团员青年,大胆创新,积极工作,为我村的团工作带来了新的特色,做到我村广大青年工作有人抓有人问,得到了村两委的肯定和团员青年的信赖。
二设置团分支部。
我村团员有很大一部分是幼儿园老师,为便于工作开展和日常联系,我们将幼儿园团员编为一个团分支部,设立一名团副支书,委员2人。
日常的作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我们团总支给予帮助和协调。
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比较成功的,大家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去完成团支部下达的每一项任务。
二、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意识作为团支书,我深深地感到壮大团组织的重要性。
这也就是要为团支部不断地选拔先进的青年,充实团员队伍;另一方面更要鞭策团员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所以我每个季度都要为团员和积极分子开设团课,并吸收新团员入团,举行隆重的入团仪式,并经常与团员学生谈心,了解他们的想法,帮助他们中思想迷茫或有困难的团员青年,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激发他们热爱团支部的热情,其次由于我村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又是著名的侨乡,很多外国的思想很容易就流入年轻人的脑海里,因此我很注重团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始终把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理论知识,采取打扫义冢、慰问老干部、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等形式进行党史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教育。
通过这些活动,激发全村青年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热情。
另外我也十分注重开展法制教育。
通过村人口学校每季度都请村的法律顾问及民警给青年上法制课,给他们做案例分析,每月出法制专刊1期,以增强团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约束力,更好的为社会众做贡献。
另外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团的活力的同时,组织成立了义务消防队、义务护村队和青年民兵应急分队。
特别是我们由12人组成青年护村队,是全村治安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每年的传统节日,以及各个重大节日期间,他们义务在全村巡逻,保护全村人民的财产,为创建“平安村居”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上级政法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充分调动团员积极性,努力开展工作。
今年我村团支部在上级团委及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先后组织了校级一些大型的活动。
如“元旦汇演”及“九九重阳百叟宴”活动、“正月踩街活动”等。
吸引了许多团员青年参加,极大地增强了农村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他们切身地体会到参加团日活动的欢欣鼓舞,由衷地感到支部是学习的摇篮,联谊的场所,自己真正的家。
而且通过这些活动,加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锻炼广大团员了的能力,培养了同学们尊老爱幼的美好品德,为青年人德育教育增光添彩
得到了上级团委和村两委的一致好评,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四、与兄弟团支部通力合作,搞好支部共建。
07年我牵头将我村团支部与福州公安边防支队船艇大队公边某艇团支部、闽安社区团支部进行共建,并开展了一系列十分有意义的活动,如在07年八一,我们举办了一场“军民一家”篮球友谊赛、10月份组织团员上艇参观,船艇官兵教导我们防身术、春节开联欢会等。
特别是今年大年初一,我发动并组织了一场大型的“ 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大家精诚协作,不遗余力,活动开展的风风火火,有声有色,受到上级团委及共建单位级团委的高度赞扬。
闽安村团支部在大家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今后我们一定要与上级团委保持一致,克服困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予以免职,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接到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表示参加选举或者书面委托他人投票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第十四条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具体选举办法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理由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表决罢免要求的村民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表决有效;投票的村民过半数同意,始得罢免。
罢免要求通过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缺额的补选。
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适用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举报,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作出认定,并责成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5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必要时,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二十二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工作; (十)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一)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除前款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以外的事项。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五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小组组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其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 (一)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五)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二十九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应当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由村民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选举村务监督机构成员适用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罢免村务监督机构成员适用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启动罢免程序。
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的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划拨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组织安排。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六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作为基层法院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且肩负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责,如何正视新时期出现的社会矛盾
如何创新社会管理
又
是我们基层法官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
笔者从1995年龙陵县法院前后15年刑民事、执行案件的做法及指导理念着手调研,认为基层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上的作用越来越大,任务也越来越重,而在如何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上,人的因素是关键、司法理念是动力、制度健全是保障,即要转变观念,变“就案办案”观念为“服务大局、构建社会和谐”的责任观念、变“按部就班走程序”观念为“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的务实观念、变“满足于审限结案”观念为“群众事无慢事”的效率观念、变“以案件标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观念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变“以结案为目的”观念为“从根本上为群众解决困难”的人本观念;转变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学习意识,以制度激励作保障;健全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执行联动及执行救助、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发展加快,体制转轨,社会转型,人们的思想发生了重大改变,各种社会矛盾日趋凸现。
中央政法委审时度势,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公证廉洁执法是新时期政法机关的工作重点非常必要,尤其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基层法院来说,既是任务,更是一种历史责任。
基层法院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与群众联系最多、最密切,接触群众诉求最直接。
近几年来,事关民生的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相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日益增多,审理和执行难度加大,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笔者从1995年龙陵县人民法院前后15年刑民事、执行的做法和指导理念进行调研,并在辖区乡镇进行走访调查,认为基层法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必须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健全机制。
一、转变“五种观念”,提升法官司法公信力(一)变“就案办案”观念为“服务大局、构建社会和谐”的责任观念。
1995年至2005年期间,我们的多数法院以法官办案多少来衡量其业绩或评先授奖的依据,忽视了案件处理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的法官片面追求案件数量,不与地方党委的大局相结合,不注重争议案件的调查研究,缺乏透过案件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就案办案,做工作草率或不愿意做调解工作,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导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案件大量增加,党群、干群矛盾加剧。
后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教育活动,这种一味追求办案率的做法有所改变,但在坚持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认识仍不到位。
作为法官,要明确是党领导的人民法官这一定位,就有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
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我们法官就要围绕这一精神,做到每一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均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出群众诉求的争执症结,多做调解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涉及政府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中,既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更要对行政相对人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地解释、说服工作,使矛盾及时化解。
(二)变“按部就班走程序”观念为“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的务实观念。
诉讼法规定了立案、送达、举证期限及审理程序,有些对基层法院来说有时过于教条,案件当事人疲于奔波诉讼,耗时耗财,不利于纠纷的及时化解。
就拿龙陵县来说,龙陵地处边疆山区,交通和通信滞后,由于法官缺编,只有一个乡镇法庭,群众打官司最远的160多公里,如往返县城诉讼一案就得三次以上,财力物力耗费较大。
可以采取巡回受案、巡回审理、法律文书送达多样性、简便的传唤方式和灵活的举证时限,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在解决途径上,可以实行庭前调解、送达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
2010年龙陵县法院调解一起刑事自诉发回重审案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究其原因就是法官抛弃重审案件的框框条条,深入案发地调查、走访,分别同当事人在其家中火塘边面对面座谈,取得双方当事人信任,就地开庭调解了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家族人身伤害纠纷,开创了龙陵法院刑事重审案件调解的先例。
笔者认为,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基础前提下,法官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能动司法是很有必要的。
(三)变“满足于审限结案”观念为“群众事无慢事”的效率观念。
公证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旋律。
一般而言,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基层法院都存在经济、文化落后、民间矛盾纠纷容易激化,这就决定了效率的重要性,如果仅仅局限于审限内结案,群众涉诉的案件不能够快速审理,将会出现不稳定的事件发生。
为此,在立案审查环节上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办理立案手续、快速送达文书;在审理环节上要快调查、快取证、快通知,有的案件视缓急轻重及时提前介入,该财产保全的及时保全、该证据保全的及时保全,对双方愿意调解的应予以速裁;在执行环节上要快速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及时做好有义务协助执行人的工作,该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措施的及时采取。
无论是审判阶段,还是执行阶段,都要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坚决杜绝“年末赶结案”的不良做法,树立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为民意识。
(四)变“以案件标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观念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
以往在法院内部评价一个法官能力的大小总是办理了多少大案、要案为标准,有的法官不愿意办“小”案或分到“小”闹情绪,这种做法和认识是极其错误的。
据统计,龙陵县法院每年受理的“千元”案件、“三费”案件、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刑附民案件等占总受案的65%,这些案件却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切身利益,如不及时有效审理,将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俗话说“小中见大”,所以,院长、副院长、庭长、局长要带头审理、执行“小案”,消除以案件标的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的观念,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把群众的冷暖装在心中,把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放在审判台上,只有真正为群众化解纠纷才是优秀的法官。
(五)变“以结案为目的”观念为“从根本上为群众解决困难”的人本观念。
党的宗旨决定了法官的职责就是为群众实实在在解决纠纷、排忧解难,不能只追求形式上的结案了事,要不遗余力沉到农村中解决实际问题,诸如采取巡回审判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家火塘边开庭,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切实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大调解力度 ,让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同时起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转变作风,筑牢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思想意识(一)树立服务意识。
“审判就是服务”,这是法官必须牢固树立的司法理念。
从过去20多年龙陵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不难看出树立服务意识的重要性:1990年以前虽审执合一,但无执行积案,因为执行案件只占收案的10%,近90%以上的案件都在审理阶段得以调解及时履行;1990年至2000年设置专门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案件,每年近受案35%的案件需要采取强制执行,但仍有一定比例的积案,不得已在1999年全县开展“执行大会战”;2000年至2008年执行庭升格为执行局,每年需要执行的民商事案件占收案的50%以上,年年有积案,且标的实现率逐年下降,涉法涉诉信访上升,中央在全国统一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健全执行机制,但“执行难”问题仍不容乐观。
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社会转型,各种矛盾凸显,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二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辩式庭审方式改革后,法官无需深入调查,判决案件上升、调解案件下降;三是法官服务意识淡化,“居中”裁判过左。
笔者认为而法官的服务意识淡化是主要原因。
所以,每位法官在认真对待手里的每一件案件的同时,都努力做到和当事人换位思考,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尊重当事人的心情、感受,把审判、执行中融入人文关怀,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依法办案。
(二)制度作保障。
使告诉者心安,使被告者心服,使党和人民放心。
这是一种境界。
而要达到这种境界,需要我们每名法官的司法行为都要在制度的约束下运行。
要适时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废除不适宜发展的《执行备案登记规定》,修改完善《部门量化考核办法》、《调研、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和奖励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制定《巡回审判管理规定》、《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法官庭审规范准则》、《法官监督、查处规定》,强化审判管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建立“由案到人”和“由人到案”的查处机制,在法官不能为,不敢为的强有力现代化管理监督体系下,有效地从工作和生活上筑起预腐防腐的隔离带。
同时,要建立各种激励机制,对那些作风实、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办案能手予以表彰和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敢一个样的不良风气。
(三)强化学习。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学习能使人树立信念、树立追求、情操高尚,使人增强责任心、作风过硬。
近年来,龙陵县法院学习氛围不浓,有的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有的常年不看文学著作、有的不写文章、有的连平时会议记录都不作、有的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都不知道。
常年以往,有少数法官就形成办事拖沓、纪律松弛、遇事推诿、服务意识淡薄、缺乏责任心等等不良的作风。
自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以来,同志们都会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做读书笔记、做会议记录、写心得体会,呈现出学习的好势头,但要保持并强化。
作为基层法官不仅要与时俱进地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理论水平,更重要的还要深入群众学习民风民俗知识,学会讲“土话”,把法律融入风土人情解决纠纷效果会好些。
领导要带头写调研报告、写调研论文,实行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要有一篇调研论文在刊物或媒体上发表的才报请任命为法官,营造学习氛围,扭转不良的风气,使法官队伍真正形成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机制,构建化解社会矛盾网络平台(一)建立巡回审判工作机制。
民事纠纷关系到社会最基层、最基础、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民生连着民心,法院要赢得民心,不能仅仅就案办案、坐堂判案,更应深入到群众中去,既要解开纠纷当事人的“法结”,又要解开他们的“心结”。
西部地区基层法院普遍存在人员不足、法官断层现象,如在辖区每个乡镇都设立法庭就会带来人员、资金问题,难以实现。
怎样有效化解纠纷呢
各地基层法院都采取了一些能动司法的措施,相比较而言,巡回审判效果较为好些,但存在对巡回审判的范围、深度、形式、考核不够明确。
首先,要将以下七类案件无条件列为巡回审判范围:当事人居住边远、交通不便或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能及时到指定地点开庭的案件;涉及农民山林土地和“三养”案件;当事人申请到纠纷发生的审理或申请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的案件;有利于当事人举证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解决纠纷的案件;当地党委政府或村级组织请求到驻地审理的案件。
其次,要分组定人包片、定期、定点有规律巡审,坚持做到有案办案、无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第三,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形式进行,审判员、执行员有权在巡回中视案件情况收案,立案手续可后补。
第四,坚持法律文书送达、调解、执行到村,邀请基层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审理和执行,起到法制宣传和教育的社会效果。
第五,对当事人同意调解或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无原则性异议的,即启动速裁、速调,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受法定举证时限限制,减轻当事人诉累。
第六,严格巡回考核,民商事、执行案件巡回不低于收案的50%,刑事自诉案件不低于收案的30%进行考核,并制作巡回审判登记表,由所到村基层组织签字证实。
(二)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为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应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各自的优势进行对接,即以法院、司法局为协调指导中心,以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为人民调解指导小组,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以人民调解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工作网络平台,建立稳定的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
笔者在辖区调研中发现近90%的乡镇司法所只有一人办公,且无调解经费保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并有效对接呢
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法院或法庭每月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一次联席会,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并通过协助乡镇党委、政府选准配齐基层调解干部,解决司法所“三个公章一个人”的现状,建立相对稳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同时,法院根据实际需要指定一名法官专门负责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深入到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沟通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建立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要加大对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采取以政法例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点评调解协议、邀请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使一些突发性、常见性纠纷在始发阶段就得到及时解决,一些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生产经营等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在基层调解委员会被妥善调处,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综合治理效果。
三要努力争取政府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对那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协议当事人同意下,法院及时制作司法确认书,告知其法律效力,避免当事人反悔,提高调解工作效率。
五要设置诉前“劝告调解程序”,法院和法庭在收到当事人起诉的民事纠纷时,立案法官应当询问纠纷是否经过人民调解,未经过调解的,应向当事人主动宣传人民调解,释明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告知当事人诉讼的风险和成本,劝告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在尊重当事人对纠纷解决途径选择权的前提下,建议当事人先行调解,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选择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避免当事人因不当诉讼造成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如当事人坚决要求起诉的,应予以立案受理。
(三)建立执行联动及救助机制。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同时也是引发涉法涉诉的社会问题,近十年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上升有五成是因执行不到位所致。
2008年底中央发文在全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各地采取了一些措施,把执行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的压力,最高法院最近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要求执行率在90%以上,相当一部分法院就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来提高执结率,但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不高,社会矛盾不能从根本上消除。
怎样从根本上解决因执行不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而引发社会矛盾呢
一要建立党委政府牵头的执行联动机制,二要建立执行救助机制。
执行联动就是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法院主办的格局,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之间建立相应的领导考核责任制,将是否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纳入一年一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和晋升的依据;其次是司法主体部门之间建立协作联动,诸如公安边防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侦查阶段扣押犯罪嫌疑人财产随案移送、起诉阶段责令被告人申报财产、诉讼阶段保全被告人或被告的必要财产并及时随案移送执行;三是同有义务协助执行部门之间建立联动,金融部门要全力配合法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房产管理部门要配合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土地和房产,避免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其财产;四是同社会各界广泛联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与监督和执行,采取土地山林合理流转等方式尽量满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执行救助就是政府每年将一定比例涉法涉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或以农村低保形式解决因执行不能导致那些生活无着落的群体,让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心,减少社会对立面。
救助中要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层层把关,避免救助的随意性;二要采取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人为特殊困难群体;三在救助数额上要经申请人同意,尽量做到执行和解;四要对救助对象、金额在社会上公开公布,避免暗箱操作。
(四)建立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
随着转方式、调结构地不断深入,因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重组、污染整治、城市拆迁改造、土地征用等引发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而这些矛盾纠纷往往需采取行政手段解决,群众诉至法院或政府申请执行在所难免。
这类案件涉及到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改革发展与民生保障的冲突,必须谨慎处理。
一要审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着重审查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二要考虑行政行为对本地方发展的可行性和持续性,如缺乏统筹兼顾的要建议政府予以修改和完善;三要对政府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在保障民生方面的科学性做重点权衡,既要维护发展大局,也要保护民生。
以万分的责任心在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中做好解释、疏导、说服工作,真正起到“减压阀”和“化解器”的作用,尽可能避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消除“官”、“民”矛盾,构建社会和谐。
总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至关重要,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历史责任。
面对新时期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只要我们切实转变观念,树立起服务意识,以科学的机制相配套,就能够完成好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心得(1500字)
三议一表决”(即:三议是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审议;一表决是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制度实施方案。
实施“三议一表决”制度,将对新农村牧区村级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土地承包、租赁、征用及补偿分配、计划生育、农牧区低保、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制定和发展、加强民族团结、管理宗教事务以及其他应当的事项等具有重大作用。
三议一表决。
一是党支部会提议。
对村里实施的项目或决定的其他,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调查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研究并提出初步实施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二是村“两委”会商议。
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等方式表决,按照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三是审议。
对商定的,提交讨论审议。
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必须将方案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达到村全部党员的半数以上,审议事项必须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提交群众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再修订、再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是群众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表决。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规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召集全体群众或户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的人数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广大群众或户代表会议参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表决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