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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干部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时间:2013-07-15 16:15

如何理解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

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是我们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

一个组织要保持稳定和发展,发挥内部骨干和支柱的作用至关重要。

我们党之所以能走过革命、建设和改革波澜壮阔的历程,成为驾驭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世界第一大党,是和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分不开的。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和军队的一批又一批领导干部冲锋在前、身先士卒,以舍我其谁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获得了广大党员群众和全军官兵的由衷钦佩,赢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广大领导干部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以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和实干苦干的务实作风,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带领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迎来了美好幸福的新生活。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目标清晰可见。

在这个关键时期,必须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发挥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示范效应,形成追梦圆梦的强大力量。

这是领导干部的特殊职责决定的。

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骨干力量,肩负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任,职责特殊、岗位关键。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经济运行中面临不少矛盾和困难,解决这些问题任务很重。

这就要求加大管党治党的力度,解决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调动他们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的积极性,激励他们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这是领导干部的关键影响决定的。

领导干部一举一动皆是导向,在党员群众心中的分量很重、影响很大。

领导干部做得好,就树起一根标杆,带动一片,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做得不好,就会“上梁不正下梁歪”,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全国150多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干事创业、作风修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极大提升了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这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决定的。

领导干部地位重要,担当更大,不同于一般党员、干部,应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

有些事情,普通党员可以做,领导干部不能做。

尤其在新媒体时代,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都在社会监督之下,只要逾矩违规,都会暴露出来,受到惩处。

严是爱、松是害。

全面从严治党,对领导干部作更严的要求,实际上是一种保护、一种培养。

全面从严治党有何现实意义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加强党员的信仰建设,切实解决党员个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对于理想信念,习同志形象地将其喻为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由于信仰的迷茫、精神迷失,不少党员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拉山头,搞小圈子,为一己私利而置党的事业、群众利益于不顾,最终走向违纪、犯罪之路。

清远市委党校近年来紧扣党的信仰建设,在一个月以上各主体班次设置了为期一周的井冈山党性锻炼体验式教学,让学员们在重温井冈山斗争历史中,深深体会了中国革命由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的艰苦卓绝,当年老一辈无产阶级对理想信念的矢志不渝、为信仰而献身的革命豪情。

一位处级班学员深情地写到“一次井冈行,一生井冈情,带着感情上山,带着感恩下山,传承井冈山精神,多思、多做、多担当,少争、少怨、少牢骚”。

学员们纷纷表示,井冈山之行让他们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党性修养,更进一步明白了自己的担当与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

习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望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背离宗旨,脱离群众,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八项规定”、“反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自上而下强有力的举措开了好头,但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

清远市近年来狠抓机关作风建设,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针对“庸政、懒政、怠政”等沉疴,通过机制创新、思想教育、群众监督、纪委暗访等形式,予以坚决的防范和惩戒,同时,以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加快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作风的新气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党章把党的组织分为三种类型,即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清远近年来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中,突出“三个重心下移”,其中一个就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心下移。

目前,清远的农综改革已经获得了中央和省的高度关注,在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重心下移上,清远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尤其是要将农村党建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重点在村民理事会中挖掘热心农村工作、有能力、能起带头作用的人才,将其中的先进分子吸收进党,使农村党建和村民自治得到相互促进。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铁腕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净化了党内环境,对腐败分子形成了极大威慑。

同时,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快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正如习同志所言,“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行程”,清远近年来在预防和惩处腐败上常抓不懈,坚决查处了一批老百姓反应强烈的腐败案件,同时通过制度的完善,对一些重点领域通过公开透明,有效地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营造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小气候。

如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取得实效

拧紧思想建党的“总开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

当前,加强思想建党,首要任务就是要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014年以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部门组织160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专题研讨,组织全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不少于5天的集中轮训,开展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

思想建党的根本点,要落到忠诚信仰上。

各级组织部门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中组部举办以中青年干部为重点对象的党性教育培训班346期,培训1.9万人次。

江西、陕西、河北、山东等地结合本地红色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沂蒙“红嫂”精神。

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是新形势下思想建党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解决这一课题的战略考量和有力举措。

全国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8600多万名党员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找回了群众观点,站正了群众立场,强化了宗旨意识。

为什么依然强调从严治党

一、强化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建党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切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优化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打造新颖活泼、灵活多样的学习载体,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品牌,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动学习者、自觉实践者和模范贯彻者,自觉向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2.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建立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依托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形势政策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教育。

抓好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系统、文明单位、文明处(科)室和文明家庭活动。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政务诚信建设,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活动,选树身边典型,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加强党内法规、宪法和法律学习,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4.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切实加强机关党员干部能力建设,着力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

开展精准化的理论、政策、市场经济、科技、管理、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推动创新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

5.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意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实施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服务工程,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省直机关工委要切实掌握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每年向省委作出专题汇报。

要做好机关党外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细化管党治党责任,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6.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实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党组(党委)书记是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党委书记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整体合力。

7.强化党组(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选人用人管人、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等职责。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确保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面贯彻落实。

在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时,主动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行政职务应与拟任党内职务一并研究。

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

建立党组(党委)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8.落实机关党委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

机关党委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开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并在提拔任用干部、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保证和监督把关作用。

在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和本部门本单位党组(党委)指导下,认真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机关党的统战工作,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优势和作用,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9.明确党支部抓好党建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

党支部要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注重统筹安排,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建各项要求最终落到党支部和每个党员,使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三、严肃党内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0.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

严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11.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由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共同管理,加强督促、指导,派人参加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时汇总有关情况报告省委。

12.严格组织生活制度。

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制度,丰富党内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增强党内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严格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省直机关工委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督查,有关情况向省委报告。

四、进一步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大力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和基本保障建设,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推动发展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坚持和完善“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

加强机关党委和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注重发挥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作用,总结推广机关党支部工作法,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

14.从严教育管理党员。

广泛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坚定党员信念信仰,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时时用党章约束自己的言行。

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等活动,搭建发挥党员作用的平台,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在改革上做尖兵、在落实上当能手、在服务上做模范、在业务上争一流。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落实党员发展规划,调控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5.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加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积极帮助党员排忧解难,把党组织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党员,把机关党组织建成“党员之家”,增强党员干部对事业的认同感、对组织的归属感、对同志的亲情感。

16.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关心重视和支持群团工作的机制,党组(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并解决实际问题。

把群团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抓好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基层党群组织资源配置,提供足额的工作经费保障,支持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五、持续改进机关作风,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7.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总结、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创造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把“三严三实”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在立根固本、落细落小、修枝剪叶和从谏如流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把“三严三实”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把践行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18.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厉行“三短一简一俭”,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享乐奢靡、“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问责追责制,加大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单位和个人的问责追责力度,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19.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围绕推动“十三五”发展、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作风、提升本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

带头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20.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等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措施,定期就遵守党章、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21.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

强化执纪问责,着力整治和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全覆盖。

建立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制度。

22.强化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党员定期评议、及时谈话提醒等,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明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选拔任用干部、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促其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

大力推行民主评议、电视问政等制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利用媒体、网络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23.探索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持续深化改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党委)要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凡设立机关党委的,要按照规定设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由正处级党员干部担任;不设机关纪委的,机关党委中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省直机关纪工委是省纪委派出机构,接受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双重领导。

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纪工委负责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机关党建“铁军”。

24.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

党组(党委)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注重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务岗位。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配备,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应适当增加比例,不足一人的按一人配备。

机关党委书记由领导班子党员负责人担任,专职副书记按部门中层正职配备,年龄必须能够任满一届。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本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25.强化党务干部管理。

加强党务干部任前考察、任职谈话、培训考核等环节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省直机关工委制定省直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免审批办法,严格任职资格和审批程序。

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确保每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轮训。

省直机关工委每年定期举办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班,各部门各单位也应举办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在任职六个月内参加培训。

26.推进专职党务干部岗位轮换。

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岗位轮换机制,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党组(党委)要关心党务干部成长,把党务岗位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专职党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

连续在同一党务岗位上工作满十年的,应该轮换岗位。

对优秀的机关党务干部,省直机关工委要积极向省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推荐,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

八、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27.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省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解决机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省直机关工委代表省委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机关党建宏观规划、牵头抓总和分类指导,加强与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沟通联系。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在机关党的工作上,要主动接受省直机关工委的指导。

省纪委机关、省委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支持省直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28.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监督机制。

加大对抓党建的考核权重,把党建工作考严、考准、考实。

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按照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机关纪委向省直机关纪工委述职,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党员向支部述职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工作,要加强日常检查督办,并根据省委年终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分级量化考核。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抓好对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工作实绩评价和评先评优、职务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党建工作考核实绩突出的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担任同职级的行政职务。

29.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品牌。

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把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作为统领机关党建工作的主抓手,聚焦党建主业,按照务实抓党建、从严抓党建、开放抓党建、创新抓党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设计载体,真正把“三抓一促”活动打造成机关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

通过活动开展,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为全面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实现“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30.深化机关党建理论研究。

加强党建智库建设,围绕机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重点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等重大问题,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创新“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机关党的建设新局面。

如何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到省委党校为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第5期培训班学员作辅导报告。

他强调,在省委党校连续举办5期地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深入学习、集中培训、严格教育,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净化政治清明的人文环境,进一步凝聚加快“五个湖北”建设的正能量。

贺家铁要求正确理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意义。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要求,是各级党组织的首要职责,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义务。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要求,重点在“四个坚持、四个做到”上下功夫,把各项纪律规矩全面落实到工作当中,落实到一言一行当中。

贺家铁强调,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关键在从严示规。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是破除潜规则最有效的办法,是道德约束的最好体现,对于加强执政骨干队伍建设,恰逢其时,意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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