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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系统党员冬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7-02-17 11:02

体育馆主任半年述职报告范文

2014年本人在局党组安排下负责市科研所、市体校有关工作。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方面。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讲话,积极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有关要求。

严格按照组织纪律规定,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落实。

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串岗溜岗,不在工作期间中午饮酒,有请销假和外出登记制度。

积极组织、参与党员的组织生活,主动积极参与学习党的政策活动。

通过学习,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记勤政为民、服务为先、廉洁从政、淡漠名利,珍惜工作,珍惜自己。

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端正自己的价值观,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在工作实绩方面。

  一是积极做好市体校职业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管理水平,经常带队向兄弟单位取经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

积极牵头组织开展高尔夫招生工作,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责任,制定详细的招生奖励方案,分组到各县区进学校进班级宣传,有的组还到外省招生,通过各方面的努力,2014年高尔夫新生注册达90余人,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招生任务。

为加强高尔夫学生的管理工作,在开学初就组织学生进行为期2周的军训,对加强学生纪律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

年初就针对省三星级职校标准存在不足着手进行整改,学校顺利通过了年底省教育评估院组织的复评验收。

积极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学生学习高尔夫、按摩等技能,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大部分学生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而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

  二是积极做好市体校各项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学校的行政办公、行政接待的服务工作。

积极做好学校宣传工作,全方位宣传体校。

不定期利用学校的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体校网站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体校。

大力宣传市体校运动员赵国玉南京亚青会赛场取得女子组田径1500米金牌的新闻,联系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

充分利用全市小学体育老师培训、暑期夏令营等的机会宣传体校,提升学校办学品牌。

2014年市体校被市体育局网站录用30多条信息。

积极做好学校各种后勤的服务工作,积极做好食品卫生工作,经常到食堂等一线督促食品卫生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运动员、教练员吃的好,吃的放心,2014年全年没有发生一例安全食品卫生事故。

  三是全面加强学生管理,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通过选举团委、学生会,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加强了学生的自治。

按照“月月有活动,件件均出彩”的要求,精心组织系列活动,通过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组织学生到雪枫公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团员到湖滨新城敬老院进行献爱心活动;召开了“法治理念伴我健康成长”法制教育报告会;举办了“红五月”大合唱比赛;举办了“庆国庆书法展”;纪念“一二·九”运动七十八周年,重温红色经典事迹,举办了以“弘扬民族精神,实现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全校学生演讲比赛;举办了一年一度的迎春文艺活动;组队参加“湖滨新城嬉戏谷杯”宿迁市第九届中小学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组队参加湖滨新区教育系统职工篮球赛取得第一名。

  四是积极服务好所管运动队。

2014年先是担任体校摔跤、跆拳道、举重项目领队,平时能够力所能及帮助所管项目运动队,对上协调好关系,组织好县区选材,能够积极组织运动队做好参赛组织动员、比赛跟队服务、赛后积极总结。

2014年跆拳道队取得2个第一名,4个第二名,5个第三名,总分为111分;举重队取得2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总分为99分;柔道队取得2个第一名,1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总分为35分;柔道队和举重队是在去年取得成绩不佳的基础上,在学校各方面的努力下有很大突破。

柔道队和举重队组队参加省冠军赛成绩也不错,举重队冠军赛获得4金3银1铜,柔道队冠军赛获3金2铜。

平时能做到一有时间就到运动队检查训练。

组织跆拳道道到徐州、上海进行赛前训练。

服务好省举重队、南通举重队来宿迁转训。

下半年又担任了摔跤队领队,能够运用所学武术知识,服务摔跤队。

积极帮助所管项目运动员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

2014年摔跤项目进队1人,集训8人,调训10人;跆拳道项目进队2人,集训3人,调训5人;举重项目进队1人,集训2人,调训2人;柔道项目进队2人,调训3人。

  五是全面做好市级体育科研工作。

以市体校为主要阵地主动做好重点运动队重点运动员提供力所能及的科技服务。

市体校已经正常使用生化实验室、按摩室、理疗室,每天为重点运动员发放中药1份,每周为重点运动员测试一次,每年为全体运动员大纲测试二次,冬训和赛前为运动员补充必备运动营养品,为市体校取得22枚金牌做出应有贡献。

2014年底在局党组关怀下,经多次努力市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中心机构被市编编委会通过成立,标志着宿迁市体育科技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在全民健身大楼一楼测试中心装修一新,采购器材有体成分、骨密度等仪器,为2015年开展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与健身指导工作夯实基础。

  一年来,本人工作尽心尽力,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

但仍有需努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创新不够大胆。

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胆创新,为促进宿迁体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体育局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本人于2014年4月选调到体育局办公室工作,7月又兼任监察室副主任。

工作变动对我本人来说既是难得的学习机遇,又使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体育工作和监察工作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这一年,在臧局长和各位局领导的关心下,在各单位、处室领导的支持下,我有了很大进步。

现将工作述职如下:  一、转变角色,找准定位  从文化局到体育局,从科员到副主任,我正经历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转变过程。

尽管曾经在办公室工作过,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对很多工作还不熟悉,想问题、办事情还比较单纯、片面。

这就要求我转变自身角色,沉下心来树立一个明晰的认识和端正的态度,时刻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办公室工作线多面广,工作量大。

既要内部协调,又要对外联络;既要做好日常工作,又要应付突发事件。

在过去一年中,我和办公室各位同事紧紧围绕本局的中心工作和工作目标,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对外宣传等职能作用,为体育局总体工作的推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善于学习,致于提高  为了能够尽快进入角色,变压力为动力,化机遇为挑战,我牢牢抓住了“学习”这个根本任务,充分挖掘自身多方面的潜力。

学,然后知不足。

平时,我注重对体育知识的积累,不放过任何学习的机会。

一是注重理论学习。

在工作之余,多研读有关体育发展理论方面的书籍,一切从零开始,争取做到多看一块、多熟悉一块。

二是注重从领导身上学,把握好每次会议学习,认真总结局领导对体育发展方向的分析和探索,充分的加以理解和消化。

三是注重调研实践。

7月下旬,我陪同臧局长到三县两区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对我市体育发展的基础和现状,有了初步的了解。

通过学习调研,对生态体育的内涵理解的更加透彻,对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律把握的更加到位,对未来工作思路思考的更加清晰。

俗话说,学以致用。

我在本年度参与的给类讲话稿和文件的起草,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成果运用的过程。

  三是围绕中心,狠抓落实  到局里以来,我具体负责和参与处理过的事情有:  一是做好日常服务管理。

落实文件办理,完成各类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及会议材料,筹备各类会议。

做好办公用品购置、发放;车辆的调配、使用和管理;做好各项临时工作的交办、督办工作,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及时反馈各种信息,保证全局上下政令的畅通,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做好组织人事工作。

组织新招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完成新调入调出人员手续关系的办理,参与协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待遇的协调。

做好测评考核工作。

完成党员统计年报,筹备召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是协助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认真参与骆马湖生态四项赛新闻发布会、开闭幕式、领导接待等活动的组织工作;参与群体处8.8全民健身展示、迎元旦万人长跑的筹备分工;配合竞训处筹备省定向比赛。

  四是做好办公室常规工作。

认真做好挂钩扶贫、双拥、计划生育、保密、目标考核工作,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做好体育赛事宣传工作,认真谋划促进信息宣传工作。

积极配合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完成文明城市建设任务。

  四、修德守纪,以己度人  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作为守门功课,立志做一个引领社会向好发展的有用之人。

工作后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言行举止都注重约束自己,做到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做到坦荡处事,自重自爱。

特别是负责监察室工作后,更加严肃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在局日常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安排中,没有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确保勤俭节约的原则。

  在严格规范自己的同时,抓好全局行风纪律管理。

开展多次纪律检查,对存在的迟到早退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聘请市纪委领导到我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讲座,组织全体人员到雪枫公园参观廉政展厅活动。

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认真调查落实。

组织好行风评议座谈会,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和网络问政受理回复工作,做好回复率、满意率100%。

  五、明确思路,谋划未来  2014年,办公室全体人员立足岗位做了大量具体、繁琐的工作,但是与局领导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待相比,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和薄弱环节。

突出表现为:个别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对这些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抓好深层次的理论学习。

提高以文辅政水平,切实加强生态体育发展的理论研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生态体育的内涵,将生态体育的实质精神贯穿到每份材料中,落实到每项工作中,切实提升文字水平和文稿质量。

二是抓好当前落后工作。

在今年的年终考核中,我局的保密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宣传工作排名靠后,在2015年的工作中,突出薄弱环节,查摆落后原因,对症下药,力争扭转落后局面。

三是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督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跟踪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确保重点工作按序时节点完成;及早参与谋划筹备环骆马湖生态四项国际公开赛,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加强理论创新,尝试探索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发展新模式,推动基层体育组织的健全完善。

  不足之处,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农村老党员补助

国家农村老党员补助有专门件规定,明确了相关的标准与具体方法。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06]9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1. 补贴对象和标准根据《通知》规定,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

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发给补贴。

《通知》下发前已对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补贴。

给老党员发放的生活补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2.补贴资金的分配与下拨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25%;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50%。

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共同承担,其中党费占15%;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其解决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中央承担的补贴资金,分别下拔到省级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

省级组织部门与财政部门商民政部门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将分配方案及下发的有关文件抄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

3. 老党员人数的统计各地组织部门应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分1937年7月6日以前、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三个时期入党的党员和其中已享受其他抚恤补助的党员四种情况,以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统计老党员人数。

省级组织部门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本地区老党员人数汇总后报中央组织部,抄报民政部、财政部,抄送同级民政、财政部门。

2006年,请省级组织部门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老党员人数汇总上报中央组织部,抄报民政部、财政部,抄送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汇总数据以2005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为准。

民政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提供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情况。

4.生活补贴的发放和管理由老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拟补贴对象,并填写《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审核后,报县级组织部门复核。

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对补贴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并于每年春节前和“七一”前,分两次将生活补贴发放到老党员手中。

2006年对老党员的生活补贴,于10月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老党员。

享受补贴的老党员去世后,其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县级组织部门要及时注销,并通知民政部门从下一次发放时停发补贴。

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严格补贴发放手续。

县级民政部门对财政和组织部门每年安排的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

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办法。

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接受上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的检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对虚报冒领补贴、不及时核减补贴人数或无故滞留补贴资金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给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是中央的一项重要决定。

这项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各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给老党员。

省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应于每年年底汇总本地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并于次年2月底前将汇总情况上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于生活困难的其他老党员,各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也要及时了解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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