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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指导员心得体会

时间:2019-07-13 22:03

通过车管所学习三小时教育心得

汽车在如今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出行的方便,提高生活质量,我也赶紧开始了学车之旅。

经过在驾校半年多的驾校学习,即将结束驾校学习生活,在兴奋之余,总结一下学习心得,巩固学习成果。

首先是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机动车的理论基础知识,毕竟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

通过学习可以了解道路交通法和实施条例,以及驾驶机动车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毫不夸张的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既是前人的经验总结,也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规律和规则,我们必须学好,这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我通过反复认真的阅读《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手册》,以及在网上题库的多次模拟考试后,顺利的通过了科目一理论考试。

接下来就是开始上车实战练习,第一次坐在车上是既紧张又兴奋,不知如何是好,好在教练寇师傅很有耐心也很幽默,生动的为我们讲解,从离合器、刹车、油门的位置,到怎么踩,再到怎么控制怎么相互配合,方向盘要如何稳,循序渐进让我们慢慢消化,接着就是练习走直线,学会控制好离合器,让车走平稳,然后练习倒正库、倒反库、移库。

在教练的耐心教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练习,倒库这关有惊无险地通过了。

紧跟着练习走单边桥、侧方停车、定点停车、上坡起步等,教练教得认真仔细,不时还个我们调整一下每个人的该注意的位置。

虽然在练习场上顶着风顶着雨顶着万恶毒太阳的我们表现不俗,但是考试的时候却远比训练场来的复杂,首先车不是平时开的教练车了,车上的各种设施与平时开的教练车或多或少都有出入。

另外坐在身旁的不是教练而是考官多少会影响学员的心理。

而且还要小心注意细节。

但实际上只要功夫到家了,以不变应万变通过考试是很轻松的。

毕竟通过考试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在于学好驾驶技术保障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

最后的这一项学习,是将理论付诸实现。

在真实的环境里学习与练习。

面对急弯,面对烂路,面对各式各样的新情况,在教练的悉心指导下我们从开始惊吓与不知所措慢慢转变成为马上采取应对措施,在实践中收获了经验,不会再起步停车就熄火,转弯转到对面车辆的车道上。

从开始的会车就拼命向右打方向,到学会提前会车估测距离。

如今已能做到勤观察,熟练地加档减档,平稳的转弯等等。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从报名开始,到理论考试,再到场考倒库,场地练习,上路练习我无一例外地积极、努力和认真地进行了准备、练习和总结。

同时,在寇教练认真、仔细和耐心地教导下,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经验有了很大地提高,驾驶操作技能也有了质的飞跃,在此,要真诚地感谢寇教练悉心教导。

通过驾校的认真培训,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交通法规,并切身体会到了作为一名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是多么地重要。

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经验和驾驶技能还很欠缺;对各种突发情况或者特殊路况的处理还很没有经验;对车辆的了解和操作还不够全面、不够熟练。

我还需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和总结经验,以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水平。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并恪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在路上按规定行驶,尊重和礼让他人;在平时,做到酒后坚决不驾车,其他不适合驾车的情况都不驾车等。

生命是可贵的,而且只有一次,要珍爱生命,让车祸离我们远去

“安全第一”不是口号,而是要让它体现在我们的举手投足之间! 最后,我要真诚的感谢寇教练,在他的悉心且不乏幽默指导下我掌握了一门新的技能,并且在驾校度过了紧张但愉快的学习时光。

谈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车管工作

(天津市勘察院300191)摘要:天津市勘察院作为国家行政部门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对于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车管工作与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关系密切,涉及到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本文就对于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展开讨论。

关键词:行政机构;车辆管理;制度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天津市勘察院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也配置了数量不等的各类车辆,以服务单位的各项经营业务活动及涉密安全的各项需要。

车辆管理工作,顾名思义,也就是包括了对于车辆使用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统筹管理,后勤部门的管理,以及车辆安全和保卫等方面来进行深入剖析,方便读者能更好的了解机关单位车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1.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的管理现状在新形势下,随着机关单位行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政府收紧政策的压力,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管理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各项工作任务很重,目前存在的车辆管理问题也有很多。

如:驾驶员个人素质参差不齐、人车资源配置不合理、车辆燃油消耗缺少督导管理、汽车修理费用缺少有效控制、车辆安全工作缺乏管理意识等。

针对以上情况,这就迫切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车辆管理办法和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2.加强对机关单位驾驶员的管理

车管所工作需要什么条件拜托了各位 谢谢

可以投诉到交委。

车管交委管辖。

公安123号令:第四十二条 车辆管应当每周通过计算机系统对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及时查处、通报发现的问题。

车辆管理所存在为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等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情形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停该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或者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业务。

第八十二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三)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的;(四)违反规定侵入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泄漏、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系统密码的;(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六)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财物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浅谈如何创新管理理念 进一步提升车管服务效能

车管所的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群众性较强的工作,车管所工作开展的好与否,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机动车拥有量猛增,车管所的各项业务量大大增加,任务也越来越重。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以及三基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对车管所工作的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水平,对每个基层车管所都是一个新的课题。

为此,根据我县的车管所工作实际,谈谈对提升车管服务效能的认识。

\ 一、2011年车管所工作回顾\ 今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衡量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 推进“三项建设”。

使公安车管部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实现了车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出了人民群众满意公安车管队伍。

\ (一)、加强队伍行风建设,提高民警素质。

队伍建设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加强车管部门的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 1、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活动。

严格按照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使车管民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知识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格。

在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中认证做好方案、学习计划,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紧密结合起来。

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大讨论,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查摆、剖析存在问题,建立学习园地,每位民警撰写心得体会张贴在“学习园地”上,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 2、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整顿活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推进车管社会创新工作。

大力整顿队伍思想、作风和纪律,强化素质教育训练,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深入整改执法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力、乱收费等突出问题,逐步消除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影响规范执法的阻力和障碍,改善公安车管部门形象,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 3、建章立制,实行制度化管理。

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态度差的现象发生,确保了公安交警与车管部门良好的窗口形象。

\ 1、实行一站式服务,认真服务群众。

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告知服务,为群众节省大量的时间、财力和物力。

例如推出限时工作制,最快速度办好每件事,不让群众多跑一趟,多等一分钟。

\ 2、加强硬件建设,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车管所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力量办理业务,提高工作功效。

及时购置使用新系统和配套办公设备,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 3、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将车管服务下乡与政府“农事村办”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服务和政策送到农村,解决农村地区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化解各种难点问题。

\ (三)、实行阳光作业,警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制定一整套机制,推行责任倒查制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民警的工作行为。

主要措施:1、完善管理制度,推行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车管所所有管理制度都在办公场所墙上悬挂,实行警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同时安装监控设施,督促民警和工作人员接受双重监督;2,把牌照管理选号的主动权交给车主,实行阳光作业,消除了群众对号牌工作存在疑虑心理;3、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及收费批准机关的文号,让群众明明白白交费,做到每项收费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 4、聘请当地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警务评定。

准备定期举办警营开放日,扩大宣传面,让群众更多了解民警工作艰辛,赢得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提升民警形象。

\ 二、当前车管所面临实际问题\ (一)、警力不足制约车管所工作发展的问题。

车管所业务工作量递增与警力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由于机动车逐年快速增多,业务不断增加,民警工作压力的增大,疲于应对窗口工作业务,下乡为群众上门办证服务无法正常开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车管所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 (二)、资金制约基础设施投入问题。

当前的办公设施无法满足业务量的快速增长需求。

如办公场所电子设备、档案密集柜,均需不断投入资金增添维护或更新换代。

受办公经费限制,许多设施无法添置改进投入使用,如随着窗口和受理业务点的增加,网络运行速度变慢,甚至频发故障,影响了办事群众的情绪,增加了窗口民警的压力。

\ (三)、车管所业务规范化管理与便民服务问题。

车驾管业务流程现代化管理与群众认知水平的矛盾。

随着车驾管业务流程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升级,实行网上办公,却与群众的实际认知水平拉开差距,发生矛盾,在规范管理上存在难适应、难协调的矛盾,方便管理却不便民,出现两难问题。

例如不少山区群众受其自身经济条件限制,文化水平较低,对电脑生疏,法律知识了解又不足,而车辆注册需要办理很多的法定手续,材料缺一不可,要经过多个岗位,多道流程。

考取驾照参加科目一、二、三、要间断进行。

虽然办证厅设置了咨询台,流程图及各项便民措施规定,但群众总觉得太繁琐。

部分群众对电脑上机操作非常生疏,科目一的考试无法进行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这些群众情绪易激动,从而造成群众对车管所工作的误解,甚至有认为考试麻烦而去办理假证的情况发生。

\ (四)、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操作盲区。

在实际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些“盲区”给工作带来的一定影响。

如:临近报废的车辆能否办理转移登记,未见明显规定,在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车辆逾期检验,根据不同车型相应的细化处罚标准不明;机动车已报废解体,因原有违章是否先进行处理问题尚未明确,致使车辆报废期限却因违章未处理而无法办理注销登记;对车辆报废企业,培训学校以及农机部门办理“大吨小标”如何监管,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现行车辆登记的《公告》与市场实际不符,存在一个车型多个参数,或车辆已生产销售而《公告》迟迟未到;机动车保险不足(如仅剩一个月的保险期限)检验合格标志能否正常一样核发等问题。

\ 三、创新管理理念,提升车管服务效能的对策与措施\ (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完善车管所各项制度。

通过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改变民警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 2、从优待警。

建立民警的定期体检和心理咨询机制。

关心民警身心健康和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民警的释放心理压力,保证民警的休息日,切实维护好民警正当的权益。

\ (二)、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车管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当前基层车管所硬件设施建普片不足的现象,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大力加强车管所建设,增添必备措施,使之适应现代的发展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的需要。

加大基层车管所设施的投入,改变以往车管大厅空间狭小,设备陈旧老化、运行不畅的状况,使之成为沟通人民群众,规范执法服务,提高车驾管业务,服从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车驾管业务法律法规的窗口平台。

\ (三)、不断优化车管业务规范化管理与便民服务措施。

车驾管业务管理水平升级的同时,解决群众的实际认知操作困难,可选择变通方法,例如针对山区群众对电脑生疏,无法进行科目一的考试上机操作,可选用笔试进行,同时完善监督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做到严格把关,不出管理漏洞,这样就符合群众认知的水平实际。

\ (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决策,进一步解决基层车管所实际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例如助力车等车辆管理问题;“大吨小标”此类车的产品与《公告》不符,在注册前应实行此类“车辆召回”等规定,因及时出台或完善便于操作的指导性等法规。

\ (五)、多部门协调合作,不断形成社会联动机制。

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推动车管所工作的社会联动机制。

如:车辆报废等管理方面应由政府牵头,强化安监、经贸、交通、工商、税务等各部门与公安协调管理,制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多渠道的杜绝报废车“废而不死”的现象。

车管所和交管所有什么区别

交管所到底是做什么的

车管所是交警支队级单位,主辆年审、上户、转户驾照的考试和年审;交警支队是车管所的单位,是执法机构,主管交通次序、车辆违章行驶的处理等。

附交通警察准则:交警(Traffic Police),全称交通警察,属于警察的一个警种,主要负责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交警的职责具体职责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依法履行职责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勤执法时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接受群众求助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

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第九章关于接受群众求助规定如下:[1] 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遇到属于《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受理范围的群众求助,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并报110派员处置。

需要过往机动车提供帮助的,可以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请其提供帮助。

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的,不得强制。

第六十六条 交通警察遇到职责范围以外但如不及时处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时,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并报请上级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六十七条 交通警察遇到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第六十八条 交通警察指挥疏导交通时不受理群众投诉,应当告知其到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投诉。

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试。

宣教科: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科技设施管理科:负责全市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机动巡逻大队:负责全市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第一大队、第二大队: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导辖区中队开展工作,处理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中队:对路面进行巡逻监控,检查纠正各类交通违章,向群众开展有关的交通法规宣传,维护交通秩序。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部分地区的中队还负责驾驶员年审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附车管所准则: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职责规范编辑机动车业务岗位(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9、牛牛选号对以上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三)业务领导岗职责1、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有关手续。

2、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

3、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4、掌握发牌发证数量。

5、受理群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职责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五)嫌疑车辆调查岗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3、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5、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驾驶证业务(一)驾驶证受理岗岗位职责1、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2、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3、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4、出具申请人考试预约凭证。

5、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6、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7、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职责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

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4、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

5、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

6、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

(三)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1、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复核科目二、三考试等有关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3、办理提交年度体检证明业务。

4、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5、确认查询结果,整理资料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6、向社会公告驾驶证注销信息。

7、与受理岗核对发证数量8、做好库房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其他业务1.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2.考试监督岗处理考试岗反映的问题;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试;现场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情况,随车抽查科目三考试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3.业务领导岗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和驾驶证有关手续;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监督各岗位办理进口机动车牌证的情况;掌握发牌发证数量;处理监督岗反映的问题;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5.计算机管理岗维护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备份数据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的计算机查询。

6.咨询岗解答群众提出的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等问题。

业务流程编辑初次登记1.登记审核(受理)岗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手续是否齐全。

符合规定的,接收有关手续,给申请人签发《待办单》,通知申请人交纳检验费,并通知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

接收的有关手续由车管所内部传递给检验岗。

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理由,退还全部手续,出具《退办单》。

2.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由车管所内部传递到登记审核岗。

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理由,出具《退办单》。

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嫌疑的,送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3.登记审核岗查验机动车检验岗交来的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送档案管理岗。

申请人提供的手续不符合规定,退给申请人并告知不符合规定的理由,出具《退办单》。

上一岗位办理的手续不符合规定或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员业务监督岗处理。

发现假手续,暂扣并交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4.档案管理岗复核登记审核岗交来的全部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报业务领导岗审核或审批。

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发现假手续,暂扣并交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5.业务领导岗按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有关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盖章,送到档案管理岗。

不符合规定的,需签注处理意见,送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6.档案管理岗签发《发牌通知书》,送牌证管理岗。

属进口机动车的,按进口机动车登记审批管理规定的程序报批。

7.牌证管理岗通知车主交纳税、费,凭《发牌通知书》和税、费缴纳凭证发牌,收回车辆照片,送档案管理岗。

8.档案管理岗制证,送牌证管理岗。

9.牌证管理岗发证。

10.档案管理岗将档案入库。

初领驾驶证1.驾驶证业务受理岗受理申请,给申请人签发预约考试凭证。

2.驾驶员考试岗预约考试,对申请人考试。

考试合格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将学习驾驶证有关资料送档案管理岗。

不合格的,终止考试,在有关证、表上签字,并告知申请人不合格的原因。

有疑问的,报考试监督岗处理。

3.档案管理岗复核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有关资料,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报业务领导岗审批。

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4.业务领导岗按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批有关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送档案管理岗。

不符合规定的,签注处理意见,送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5.档案管理岗制证,送驾驶证业务受理岗。

6.驾驶证业务受理岗发证。

7.档案管理岗将档案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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