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阐述布鲁姆的认知领域目标
布鲁姆等人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三个领域,每个领域的目标又是由低到高分成若干层次。
认知领域的目标包括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六级水平:1 知识。
对先前学习过的材料的记忆,包括对具体事实、方法、过程、概念和 原理的回忆。
这是最低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
2 领会。
把握所学材料的意义。
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 应用。
讲所学材料应用于新的情景之中,包括概念、规则、方法、规律和理论的应用。
应用代表高水平的理解。
4 分析。
讲整体材料分解成其构成成分,并理解其组织结构,包括对要素的分析、关系的分析和组织原理的分析。
5 综合。
将所学的零碎知识整合为知识系统。
6 评价。
对材料作价值判断的能力,包括按材料内在的标准或外在的标准进行价值判断。
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
布鲁姆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识记、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个层次。
是递进的吗
布鲁姆借鉴生物学上动植物分类学的理论将教育的认知目标分成六大主类(识记、领会、应用、分析、综合及评价),这六大类是环环相扣,互相制约,互相支持,互相依存的。
教育学中的两个人物 布鲁姆和布鲁纳 都各自提出过哪些理论或内容?都是哪个学派的?
教学目标分类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以布鲁姆为代表的美国心理学家提出的。
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布鲁姆等人将教学活动所要实现的整体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心理运动等三大领域,并从实现各个领域的最终目标出发,确定了一系列目标序列。
(1)认知学习领域目标分类 布鲁姆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识记、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个层次。
(2)动作技能学习领域目标分类 动作技能涉及骨骼和肌肉的运用、发展和协调。
在实验课、体育课、职业培训、军事训练等科目中,这常是主要的教学目标,1956年布卢姆等人在创立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时,仅意识到这一领域的存在,但未能制定出具体的目标体系。
后来,辛普森(E. J. Simpson)等人提出了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但尚无公认的最好分类。
这里将三种分类法分别做一简介,以便在编写教学目标时加以选择和综合运用。
第二个是哈罗(A. J. Harrow)于1972年提出的分类系统。
哈罗把动作技能由低级到高级分为反射动作、基础性动作、感知能力、体力、技能动作、有意交流。
由于反射动作和基础性动作是随着身体发育而自然形成的,不是习得的技能,所以教学中不设定这两方面的低层次的学习目标。
第三个是基布勒(R. J. Kib1er)等人于1981年提出的分类系统。
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是指什么
布鲁姆将教育目标划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操作领域三个领域,共同构成教育目标体系。
一、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 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可以分为从低到高的六个层次:知道(知识)-领会(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
1、知道(知识)(knowledge)是指认识并记忆。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是具体知识或抽象知识的辨认,用一种非常接近于学生当初遇到的某种观念和现象时的形式,回想起这种观念或现象。
这种知识是特定知识,如:术语和事实;处理特殊问题的方法或途径的知识:序列、分类、标准、方法等;一般或抽象的知识:原理、理论、知识框架等。
与这一层次目标相关的概念如:回忆,记忆,识别,列表,定义,陈述,呈现等。
2.领会(comprehension)是指对事物的领会,但不要求深刻的领会,而是初步的,可能是肤浅的。
包括(1)转换: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的表达方式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2)解释:对一项信息加以说明或概述;(3)推断:估计将来的趋势或后果。
与此目标相关的概念如:说明,识别,描述,解释,区别,重述,归纳,比较等。
3.应用(application)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则、原理的运用。
它要求在没有说明问题解决模式的情况下,学会正确地把抽象概念运用于适当的情况。
这里所说的应用是初步的直接应用,而不是全面地、通过分析、综合地运用知识。
与此目标相关的概念如:应用,论证,操作,实践,分类,举例说明,解决等。
4.分析(analysis)是指把材料分解成它的组成要素部分,从而使各概念间的相互关系更加明确,材料的组织结构更为清晰,详细地阐明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
与此目标相关的概念如: 分析,检查,实验,组织,对比,比较,辨别,区别等。
5.综合(synthesis)是以分析为基础,全面加工已分解的各要素,并再次把它们按要求重新地组合成整体,以便综合地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它涉及具有特色的 表达,制定合理的计划和可实施的步骤,根据基本材料推出某种规律等活动。
它强调特性与首创性,是高层次的要求。
与此目标相关的概念如:组成,建立,设计,开发,计划,支持,系统化等。
6.评价(evaluation)这是认知领域里教育目标的最高层次。
这个层次的要求不是凭借直观的感受或观察的现象作出评判,而是理性的深刻 的对事物本质的价值作出有说服力的判断,它综合内在与外在的资料、信息,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推断。



